附錄:從《台北人》的缺失說起

附錄:從《台北人》的缺失說起

大約半年前,當我的《台北人》研析論文在《書評書目》雜誌上連續刊載的時候,編者隱地先生一日來信,談起讀者對我這一系列論文的反應和感想。他說,讀者一般都認為我評論得極有道理,也都承認《台北人》確實是一部難得的文學佳作,問題是:這本小說,難道就沒有缺點嗎?一部文學作品,有優點,必該也有劣點吧?怎麼不見歐陽子說起《台北人》的短處?因此,隱地建議我在論畢各篇后,另寫一篇文章,專談《台北人》的缺失,以結束我這一系列的“文學批評”論著。

當時我即回信對隱他說,我這些論文,與其說是“文學批評”,不如說是文學作品的闡釋與分析。固為我的興趣所在,和討論範圍,是闡釋《台北人》這本書的深刻複雜的含義,與分析作者採取什麼樣的技巧,以及如何運用這些技巧,把此深刻複雜的含義呈示傳達出來。換句話說,我是首先無條件地接受了作者表現在作品裏的——未必一定就是作者本人的——人生觀與宇宙觀,而基於美學的觀點,進行研討《台北人》諸篇小說之文字技巧。如何有力地,巧妙地,合乎邏輯地,把這一獨特的小說世界呈現在我們面前。如此,我個人對人世的看法,是否和《台北人》世界的種種景象互相印合,當然是毫不相干的一回事。

實在說,白先勇在《台北人》裏創造的想像世界,和我們現代大多數人的經驗世界,頗有一些不相符或不相容的地方。我可以站在今日一般人的立場,用理性批判態度,對《台北人》世界的景象與道德價值觀,提出以下幾點責評:

一、“過去”不見得真那樣美,那樣充滿活力和光榮;“現在”也不見得那樣丑,只剩下腐朽和敗亡。這一點,從文化、社會、國家、個人,四方面來引申,都是同樣的。就以文化上的一個問題為例,《台北人》的世界,十分排斥西洋科技文明。可是機器和科學,亦有“美”處,為人類帶來了多少福利!

二、人類雖然絕對逃脫不了生、老、病、死的天命,但世上許多事情,還是可以單靠我們的意志和努力,改變發展的方向,只哀嘆而不行動,豈非大無志氣?

三、“靈”“肉”不必如此對立。情和欲,在一般情形下,是相隨而生,不是對峙對敵。靈肉之間其實也難劃出明確的界線,此外,愛情和青春也無必然關聯。失去了青春的人,也可以真情相愛。生長在台灣的現代人,同樣也可能精神戀愛。

四、“現實”未必醜陋可鄙。死命攀住沒有可能實現的幻想,或沒有現實為支柱的理想,不一定就能使人氣質高貴,保住尊嚴。

五、《台北人》世界裏,迷信觀念太重。

以上五點,只是籠統而言。若要細加討論,舉例詳述《台北人》世界的獨特性,或異於尋常處,我可以輕易寫上好幾萬字。而假設,作者表現在作品內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之是否合乎現世大眾,是決定文學作品優劣的條件或條件之一,那麼,我上面列舉的五大“責評”,以及可寫而未寫的好幾萬言,全都是《台北人》一書的缺失。

回顧近年來批評界對《台北人》的評論,凡是貶抑此書的,所持論據大約也都不外乎上列五點。也就是說,《台北人》的“劣點”,或“缺失”,顯然不是作品本身藝術造詣的問題,而是作者表露的人生態度問題。但,對於作者所持人生觀的批評,是不是文學批評?或,退一步說,是否和文學批評有些關聯?這個答案,完全維繫在“文學”二字做何種解釋。

有人認為文學是一種手段。有人認為文學是手段,也是目的。有人認為文學就只是它本身的目的。這是一個爭辯不完的問題。所以,我們尋求的答案,也因各人文學觀之不同而異。

如此,所謂“文學批評”,涉及範圍如何,未有一個明確的界定。而且照字面意義,甚至可以解釋為“有關文學的任何批評”。定義實在含糊不清。這就是為什麼我總希望人家把《王謝堂前的燕子》一書,即我討論《台北人》的一系列文章,比較明白精確地指稱為“文學作品的闡釋與分析”。

話說回來,讓我們就假設,文學作家表諸作品的人生觀之性質如何,真能或多或少影響作品的優劣。然而,這種基於世俗一般道德觀或價值觀的批評,用之文學作品的品質鑒賞,在實際評價時,會發生一些根本無法解決的困難。現在讓我慢慢加以解說。

首先就是“對不對”或“正不正確”的問題。我們有一道德訓條:“明辨是非”。這是一句十分光明磊落的話,可是絕難實行。是非之間,善惡之間,時常沒有絕對的分界,全看你從哪個角度去觀察,就以婚姻一事為例。長一輩的人,憑藉自己較多的見聞和經驗,往往認為婚姻成功的首要條件,是夫妻二人出身背景相似,如此婚後才易和平相處。所以,當一個富家女,愛上窮教員,非他不嫁,父母就會罵她不懂事,思想不成熟,而認為她對選擇婚姻對象的態度,是“錯誤”,“不正確”。可是,就女兒來說,由於她一心一意戀愛這個窮教員,覺得沒有了他,生命就全無意義,有了愛情,任何困難都可克服,便會反過來責怪父母太現實,太勢利眼,而肯定認為父母對選擇婚姻對象的看法,完全“錯誤”,“不正確”。如此,我們假若硬要“明辨是非”,界定選擇婚姻對象的“正確”態度,是採取父母的觀點?女兒的觀點?或者來個社會調查,看看贊成父母的人多,還是贊成女兒的人多,少數服從多數,來決定是非正誤的標準?我們活在世上,真的常會碰到“情”“理”正面衝突,必須選擇其一的時候。有人認為選擇情才“對”,有人認為選擇理才“對”,究竟哪種態度“正確”?哪種“錯誤”?這當然全是個人觀點的問題。

再舉一個例子。一個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住在日本廣島,目睹原子彈爆炸時之極端恐怖悲慘景象,認為極不道德,因而終身致力呼籲控制原子,核子武器的使用。他很可以被稱為“人道主義者”。但是,我們住在中國的人,目睹的是南京大屠殺,重慶大轟炸,當然會認為用原子炸彈逼使日本投降,終止日軍對我同胞的殘害,才是真正道德的事。這不是以牙還牙的問題,也不必一定是國家民族觀念的問題,同樣是基於“人道主義”。那麼,是與非,道德與不道德,究竟如何評判?用誰的標準來評判?

是非善惡的測量尺標,不但如我例子所示,因觀點或立場不同而有異,因各人經驗和所處環境不同而有異,在自古迄今的時間之流里,也發生過甚大的變動。比如中國古代社會,以男性為中心,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那時,不論男女老幼,絕大多數的人都肯定認為這是“正確”的觀念,今人卻不以為然,女權主義者大概還會說,這是最“惡”,最“不道德”的思想。由此可見,是非善惡的社會觀念,不但受制於“人”“地”因素,也受到“時間”因素的限制,根本沒有一個固定永恆的標準。

沒有固定標準——這就是當我們嘗試以作品題材之“對”“錯”或作家表諸作品的人生觀“對”“錯”來評價文學作品時,必遭遇的頭一個大困難,這樣的文學批評,其論點與見解,絕對不可能獲得讀者一致的同意,因為每人觀點不同,見解就不同。即使硬要少數服從多數,以社會大多數人的看法為正不正確的標準,世上卻還有千百個其他社會,而其他社會的大多數人,意見可能完全相反。就算世界上每一個社會的大多數人,今日都抱同樣的看法,明日呢?後日呢?千百年後呢?誰又膽敢保證未來?

人生觀隨人而異,價值觀隨人而異,而且世上同一件事,也常兼有好壞相對的兩面,甚至更多面。在這樣的情形下,以任何一種固定的人生觀為標準的價值判斷,必然引起多數人或少數人的反感。這不僅是指文學批評文章而言,也是指文學作品本身而言。然而文學之創作,完全不同於文學批評,本來就是要作者用明顯或暗含方法表達他自己的或他想像出來的對人生之看法,不然就不是文學作品了。如此,無論作家自己或他所創人物的人生觀如何——樂觀或悲觀,外向或內向,合時或不合時,合教條或不合教條,總是不可能合乎每一個讀者的口味,或對人生的看法。也不可能使每一個讀者都覺得有“真實感”。所以,作品的優劣若真由作家表現於其中的人生觀性質來決斷,那麼,合乎自己口味或觀點的就說“佳品”,不合自己口味或觀點的就說“劣品”,結果是,任何一個文學作品都有人說好,也都有人說壞,意見參差紛壇,永不會有一致的結論。不可能出現一部完美的作品,也不可能出現一個徹底失敗的作品。

我想,《書評書目》的一些讀者,認為文學作品有優點,也非有劣點不可,多少就是受到這種文學批評觀的影響。

那麼,什麼樣的批評方法,有沒有一種批評方法,可以有一個固定的標準?可以不受囿於個人的觀點?可以精確地衡量作品的成敗?可以有使讀者一致信服的可能性,而不必以“見仁見智”為最終結論?

我知道一種這樣的批評方法。但要接受此法為“文學批評”法,卻有一個先決的條件,那就是把文學作品當做純粹藝術品來處理。如此,我們便可從美學的觀點,評價這一藝術品的形式是否完整。細細分析作者的文字技巧,看看它們是否把作者要表達的意思和要呈現的世界,美妙地,生動地,適切地,合理地,表達呈現出來。作品的藝術形式完整,就是成功的作品,不甚完整,就是不甚成功的作品,支離破碎,就是完全失敗的作品。

當然,許多人是不願接受這種“唯美派”文學觀的。可是我想。除了以文學為純粹盲傳工具的人不論外,絕大多數的人,即使不認為文學作品是不受制於世俗道德成規的純藝術品,也都會承認文學作品裏含有相當多的藝術成份。所以,我提供的批評方法,雖或不能說就是文學批評法,至少可以說是評價文學作品的方法中,最有固定可靠的標準,最不受“人”“地”“時”因素影響的一種。

許多人,很可能是文學讀者中的多數人,認為文學作品確實是藝術品,可是除了基本的藝術性外,還應該有實際的教育作用,和至少間接的改革社會的作用。這似乎是正當不過的主張。可是,從這樣的觀點從事文學批評,還是會有意想不到的困難發生。下面我要討論的,就是當我們把某一固定的道德價值觀,亦即現世多數人認為“正確”的道德價值觀,引介人文學批評領域時,除了沒有標準的困難外,我們還必須面對的一大難題。

那就是,藝術性和社會教育性,很有可能互不相容。一個文學作家,可以(或應該可以)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觀察與呈現人生。而他所取的觀點,除非恰巧符合有利於當代社會福利或社會改革的觀點,他根本沒有辦法兼顧作品藝術性和社會教育性。在這種情形下,作家如果為了迎合大眾的期許,硬把社會教育意義灌注入作品內,結果往往是嚴重破壞作品藝術形式的完整。

就以《台北人》為例。上文中,我站在現代一般人的立場,對《台北人》世界的道德價值觀,提出了五點責評。讓我們假設,這些就是《台北人》的缺失,而白先勇決心改正這些缺失,使這部作品臻於完美。他想,《梁父吟》裏的朴公,太迷信,太不面對現實,是今日社會的一個壞榜樣,便決定叫他走出“象牙塔”。於是,一日,朴公猛然大悟,撕掉身上的黑緞長袍,熄滅古銅香爐里的龍涎香火,打開自家大門,把歷代祖先遺傳下來的書畫古物一齊拍賣掉,換得一疊鈔票,全部分給鄉下的窮人。他覺得忽然獲得了新生。

像這樣的故事題材,如果處理得好,表現得法,也有可能寫成一篇好小說,雖然必須從頭至尾徹底重寫,也絕不能留用《梁父吟》之篇名。然而這個“覺悟”了的朴公故事,當我們把《台北人》做為一個整體來了解欣賞時,卻成了嚴重的問題。它整個破壞了這一小說世界的邏輯系統或一致性。而作者是存心把《台北人》當做一個整體形式來創作的。早在小說首頁,作者就引錄劉禹錫的《烏衣巷》一詩,把《台北人》諸篇之共同主題明白點示出來。單憑這一點示,我們就已可知作者企圖把此書題材局限規範於“舊的結束”,不涉及“新的開始”。而“覺悟”的朴公故事,明顯的是“新的開始”。這樣一篇樂觀前進的小說,夾在《台北人》裏面,固然很可能鼓舞民心,產生現世多數人認為正當的社會教育作用(也可免被指責“以偏概全”),卻大大損壞《台北人》一貫的主題意識和語言氣氛,形成藝術形式上一個嚴重不堪的“缺失”。

也許有人會說:那麼,把每一篇都改寫,改得樂觀前進,主題氣氛不說統一啦?藝術形式不就完整啦?當然是如此——如果每篇都改得成功的話,可是,那便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本書,和《台北人》風馬牛不相及也。所以,我提出的那五大“責評”,若要說是《台北人》的“缺失”,這樣的“缺失”是根本沒有辦法“改正”的。要“改正”,就必須犧牲藝術形式的完整。

很多人說《台北人》太悲觀,太消極,只呈現人生凄涼衰亡的一面,未呈現人生快樂健康的一面。豈非以偏概全?人生哪裏真是這樣的?

這些話都對,我也同意,可是這和文學藝術作品的成敗,就又扯不上任何關係。比如每日都有黎明和黃昏。一篇小說的背景若是黎明,我們並不要求作者必須同時也寫黃昏景色,或另寫一篇小說,以黃昏為背景。同樣,生和死都是人類必然的現象。一個作家如果選擇描述死亡的悲哀,我們又憑什麼理由,要求他一定也描述誕生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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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謝堂前的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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