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變成野人的勛爵講的故事
埃倫一見布洛頓就大聲尖叫起來,很難確定這叫聲里到底什麼成分多些——是喜還是驚。
“噢,亨利……”
變成野人的勛爵瞅也沒瞅埃倫和欣頓一眼,徑直衝盛着昨天剩魚的鍋子奔去,用雙手把魚撈出來之後,就狼吞虎咽起來,邊嚼邊哼哼。
“難道這真的是您嗎,亨利?……”
聽到了一陣嘶啞的咕噥聲,這就算是回答了。欣頓小聲念起禱文來……
特克爾大夫沒少給布洛頓忙活。勛爵的舌頭腫得非常嚇人,而且變成了黑色。下嘴唇已經裂開,成了“兔唇”。腫起的舌頭上有一個大血口子。特克爾大為奇怪,怎麼傷成這樣竟然沒得了血中毒?
幾天之後,由於大夫的精湛醫術,布洛頓的腫消了,傷口也癒合了,他這才能清清楚楚地講話。於是,他給大家講了自己的歷險記。
巨大的蝙蝠——“但願它不是飛虎”——用爪子抓住他,把他帶到了空中。你們瞧瞧這留在膀子和後背上的爪印子……
他可真是嚇得魂飛魄散呀!虧得他曾經是個獵迷,沒有白白在世界各地打過猛獸。在這種時刻最要緊的就是不能驚慌失措。“它飛着沒法吃我。趁它還在飛,我有時間能考慮一下形勢。”他是個沉重的獵物,這隻怪鳥不久就會離群落地。
“這我們看見了……”
宛如一條黑飄帶的鳥群已經飛到雲彩上面,躲避風雨去了。抓着布洛頓的鳥還在山谷里飛。
布洛頓身上有刀,可把它拔出來不是件容易事:怪鳥的爪子緊緊抓住了他的肩膀和胳膊。
布洛頓以幾乎無法忍受的疼痛作為代價——每動一下,利爪就更深地扎進肩膀和胳膊的肉里——騰出了右手,拔出了刀子,把它刺進了鳥的腹部。怪鳥瘋狂地鳴叫起來,但沒有鬆開它的爪子。
“它這麼干倒不壞,不然我就會掉得粉身碎骨啦。不過我也做好了準備,只要它的爪子稍微松一點兒,我就抓住它的腿。”
怪鳥飛着就想用喙去啄布洛頓,不過,儘管它的脖子很長,可嘴還是夠不到布洛頓。
怪鳥流了很多血,快支持不住了。布洛頓從頭到腳全粘滿了鳥血,眼睛也給糊住,這可是一件最糟糕的事。他閉着眼,腳下忽然感覺碰到了石頭。
怪鳥墜落到一片石頭地上,它的身體把布洛頓壓在底下,又掙扎了幾下之後,它的翅膀就垂到了一旁,布洛頓的身體露出來一些。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衝掉了布洛頓臉上的血。他能看得見了。
怪鳥雖然沒了力氣,兩條腿也搭拉着,但利爪卻沒有鬆開,布洛頓猛一用力掙脫出來,可好大一塊肉卻留在了怪鳥的爪子裏。一根趾甲還劃開了他的嘴唇和舌頭。布洛頓不停地用刀子往鳥身上亂刺。怪鳥疼得再顧不上獵物,拚命一鼓勁又飛了起來,但轉眼就重重地栽到一塊山岩背後,這一回大概是在那裏咽了氣。
“這是我狩獵生涯中最有趣的一次經歷,”布洛頓說道。
“沒錯,可獵人不是您,”斯特羅邁耶插了句嘴。“以後又怎麼樣啦?”
“我當時是躺在一個浴缸大小的石坑裏,那裏邊的鳥血都齊了沿兒啦,熱乎乎的,我想工夫大了能把我活活煮熟呢。那血的溫度少說也得有50度。周圍到處是鳥毛。”
“我看見這個地方啦!”漢斯叫道。“我們還找來着,可沒找到您哪。”
“我當時急急忙忙鑽到一個石洞裏去了,”布洛頓回答說,“不過得說一句,這個空中強盜的翅膀好象是皮質的,只有尾巴上有羽毛。我本來保存了幾根羽毛和翅膀上的一塊皮,可惜在漂泊中都丟了。”
布洛頓躺在一塊石頭底下緩了口氣。他失血很多,意識逐漸模糊起來,腦子亂了。他本來是想沿着峽谷往上走,到火箭那兒去,可結果卻昏頭昏腦地往下走到海灣,然後往右一拐,一頭扎進了森林……於是就迷了路。
他的衣服那時已經扯成了碎片,可光着身子在樹林裏走又不方便:植物的針刺總往身體裏扎。還得防着毒蟲咬,於是他就用“樹上長的一層層的樹皮”給自己做了身像衣服一樣的東西穿上了。在森林裏行走非常危險。於是布洛頓就爬上了樹。他吃的是“麵包果”,喝的是雨水,有時躲在樹葉下,有時鑽到樹洞裏,還有時藏在樹冠中。通向火箭的道路他怎麼也找不到,他喊,他叫,可沒人應聲。
“我們那時也喊您來着,可您也沒有回答。”
他在森林裏流浪時見過多少怪物,逃過了多少危險哪!
他看見過高聳入雲的森林,而一開始他還把它當成了長着樹木的高山呢。
“每棵樹的高度都有好幾百米。就連樹根旁邊的草都有我們的樹那麼高。草上面張着蜘蛛網,每根絲就跟船桅那麼粗。冒出草叢的蘑菇頭簡直就是大教堂的圓頂。
整座的森林就像是一棵樹,它就這麼密!這個森林有好多層,每層的植物都不一樣,每層有每層的動物世界。
在中間的那幾層風雨不透,陽光也照不進去,別看金星上的風那麼厲害。那兒就像在海洋深處,又黑又靜。只是偶爾能聽到像山崩一樣的轟隆聲,這是一些腐朽的參天老樹倒了。在這‘中層世界’甚至連飛禽走獸都不出聲。
而到了‘上層’就亮一些,也有了生氣,熱鬧一些了。鑽到一朵花里,在花蕊上睡覺挺不錯,可就是那股子好聞的香氣熏得人腦瓜仁兒疼。那些最高的樹上葉子大得能蓋住一棟房子。我沒少到這些綠色的‘屋頂平台上去’散步,欣賞一下四外的景緻。有些葉子上覆蓋著一層絨毛,根根都有一米來長,手指頭粗細。我走在這些絨毛之中,就像走在草原上的針茅叢里一樣。”
“那些飛禽走獸植物昆蟲又是什麼樣呢?”平奇好奇地問道。
“這些東西在森林裏什麼尺碼的都有。假如不是親眼所見,很難相信生命力竟然如此偉大。是的,金星是一顆年輕的星球,它所能產生的‘果實’簡直無窮無盡。它所蘊含的生命汁液如此之多,以至植物就像地下的石油從斷層里噴涌而出一樣,到處破土而出。生生死死的新舊交替就在轉瞬之間。
我自己至今為我能在如此眾多的危險中保命而感到驚詫。
土壤下、草叢中、森林裏,動物多得簡直就像開了鍋。在永不消散的朦朧霧氣之中,巨大的昆蟲和爬蟲蠕動着相互吞食。齶骨在那兒幾乎就沒有閑工夫。這就是絞肉機,就是生死的傳送帶。
在這座森林中你只能把地球上的大小概念忘掉。即使我們的神話里提到的怪蟒也不如這兒的一條小長蟲大。我們的昆蟲對於金星來說就是地地道道的微生物……有一次我不得不逃開螞蟻保命,因為它們的個頭比我還大。還有一次我和一隻蒼蠅進行了一場血戰。真的,我對付地球上最大的鷹鷲都沒有費過那麼大的勁。這裏的蟑螂騎上去就像是地球上最大的海龜。還有鳥!但願你們也能看看它們怎麼打架!就跟兩架驅逐機空戰一般。
我在那兒也遇到了老熟人——那群‘蝙蝠’。它們住在最上頭,佔了有幾千公頃大的地方。
我沒法把我所看見的都講出來,可我看見的僅僅是金星的一角而已,”布洛頓說道。
“那您認為最危險的野獸是什麼呢?”漢斯問。
“六爪獸,”布洛頓答道。“我相當仔細地研究過它們的生活,得出這樣一個結論,那就是它們已經不是什麼動物,而是金星上的‘人類’了。最起碼它們在這個行星上算是進化程度最高的生物。如果說它們會在生存競爭中滅亡,那只有一個唯一的原因,就是那種令人莫名其妙的古怪沉睡。不過在將來的進化中它們完全有可能消滅這一天生的弱點。”
“可就是這個弱點救了我們的命。”
講完自己的經歷之後,布洛頓爬出棚子,耷拉着腿坐在一根樹杈上。埃倫像一隻淺灰色的猴子一樣小心翼翼地沿着氣根爬到了他跟前,好不容易克服了自己的矜持,羞怯地對他說道:
“噢,亨利!我是那麼傷心,那麼替您擔心來着,我一直在等着……”
他比平時更為冷淡地望了她一眼,答道:
“這毫無用處!在地球上是好的,到金星上就未必。您回去吧,埃倫,回去吧,”說完,他發出幾聲乾笑。
白臉兒的小灰猴子沒有弄明白他話中的含義,但非常清楚這種腔調是什麼意思。她差點兒沒掉到太平灣里便宜了金星上的鱷魚或是“變形蟲”。
而這個埃倫的前未婚夫以其在森林裏練就的一身野獸般的靈活,飛快爬過氣根網,跑到了瑪麗洗衣服的水坑旁,他粗野地把斯特羅邁耶往旁邊一推,殘缺的嘴唇上露着笑意,湊到了瑪麗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