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重譯

再論重譯

看到穆木天先生的《論重譯及其他》下篇(2)的末尾,才知道是在釋我的誤會。我卻覺得並無什麼誤會,不同之點,只在倒過了一個輕重,我主張首先要看成績的好壞,而不管譯文是直接或間接,以及譯者是怎樣的動機。

木天先生要譯者“自知”,用自己的長處,譯成“一勞永逸”的書。要不然,還是不動手的好。這就是說,與其來種荊棘,不如留下一片白地,讓別的好園丁來種可以永久觀賞的佳花。但是,“一勞永逸”的話,有是有的,而“一勞永逸”的事卻極少,就文字而論,中國的這方塊字便決非“一勞永逸”的符號。況且白地也決不能永久的保留,既有空地,便會生長荊棘或雀麥。最要緊的是有人來處理,或者培植,或者刪除,使翻譯界略免於蕪雜。這就是批評。

然而我們向來看輕着翻譯,尤其是重譯。對於創作,批評家是總算時時開口的,一到翻譯,則前幾年還偶有專指誤譯的文章,近來就極其少見;對於重譯的更其少。但在工作上,批評翻譯卻比批評創作難,不但看原文須有譯者以上的工力,對作品也須有譯者以上的理解。如木天先生所說,重譯有數種譯本作參考,這在譯者是極為便利的,因為甲譯本可疑時,能夠參看乙譯本。直接譯就不然了,一有不懂的地方,便無法可想,因為世界上是沒有用了不同的文章,來寫兩部意義句句相同的作品的作者的。重譯的書之多,這也許是一種原因,說偷懶也行,但大約也還是語學的力量不足的緣故。遇到這種參酌各本而成的譯本,批評就更為難了,至少也得能看各種原譯本。如陳源譯的《父與子》(3),魯迅譯的《毀滅》(4),就都屬於這一類的。

我以為翻譯的路要放寬,批評的工作要着重。倘只是立論極嚴,想使譯者自己慎重,倒會得到相反的結果,要好的慎重了,亂譯者卻還是亂譯,這時惡譯本就會比稍好的譯本多。

臨末還有幾句不大緊要的話。木天先生因為懷疑重譯,見了德譯本之後,連他自己所譯的《塔什干》,也定為法文原譯是刪節本了。(5)其實是不然的。德譯本雖然厚,但那是兩部小說合訂在一起的,後面的大半,就是綏拉菲摩維支的《鐵流》(6)。所以我們所有的漢譯《塔什干》,也並不是節本。七月三日。

(1)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七月七日《申報·自由談》。(2)穆木天的《論重譯及其它(下)》載一九三四年七月二日《申報·自由談》,其中說:“我們作翻譯時,須有權變的辦法,但是,一勞永逸的辦法,也是不能忽視的。我們在不得已的條件下自然是要容許,甚至要求間接翻譯,但是,我們也要防止那些阻礙真實的直接翻譯本的間接譯出的劣貨。而對作品之了解,是翻譯時的先決條件。作品中的表現方式也是要注意的。能‘一勞永逸’時,最好是想‘一勞永逸’的辦法。無深解的買辦式的翻譯是不得許可的。”又說:“關於翻譯文學可討論的問題甚多,希望忠實的文學者多多發表些意見。看見史賁先生的《論重譯》,使我不得不發表出來以上的意見,以釋其誤會。”

(3)陳源譯的俄國屠格涅夫《父與子》,是根據英文譯本和法文譯本轉譯的,一九三○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

(4)魯迅譯的《毀滅》,根據日文譯本,並參看德、英文譯本。(5)穆木天在一九三四年六月三十日《申報·自由談》發表的《論重譯及其他(上)》一文中說:“我是從法文本譯過涅維洛夫的《塔什干》的,可是去年看見該書的德譯本,比法譯本分量多過幾乎有一倍。”《塔什干》,原名《豐饒的城塔什干》,穆木天的譯本一九三○年由上海北新書局出版。

(6)綏拉菲摩維支(A.C._J^GYJg,1863—1949)蘇聯准搖!短鰲肥*他所著的長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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