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刊出來了!真的刊出來了耶!手捧最新一期的“SUPERGIRL”,卓莉詩喜上眉梢,彷彿已接到了許多傾慕者來信一樣。
也許,明天就會收到信也說不定呢!她吃吃地笑着,挪往家裏的腳步又多了些輕盈雀躍。
可惜,老天爺偏瞧不過咱卓小姐開心——
“小殭屍!”冷不防地,一隻手從她肩頭猛拍了記。
“喝!”卓莉詩被嚇了一跳,手上的雜誌也順勢掉落在柏油路面上。
“你好煩喔你!”她瞠道。
方旻軒仍是老樣子——壓根兒不把她的怒氣放心上,視線往下飄,看見地上那本花花綠綠的女生雜誌。
“哎唷,沒想到你也會看這個!”敢情粗線條的殭屍小姐開竅了不成?方旻軒彎下腰欲撿起書,沒想到竟被卓莉詩搶先了一步。
“不……不行嗎?”她把雜誌揣進懷裏,活像藏什麼寶貝似的。
甭提,她這舉動更引起他的好奇心了。
“沒人說不行,我只是好奇,不過是本無聊的雜誌嘛!你那麼緊張幹什麼?”
有嗎?她有很緊張嗎?卓莉詩看看自己,不知何時退到離他兩大步外的地方,雙手交環在胸前,也不曉得是在護雜誌還是在護什麼。看起來,她的確是滿緊張的。
卓莉詩放下手,清清喉嚨裝出一派自然。
“我才不緊張,就算有——”玉指上揚,正好停在離方旻軒鼻尖一公分處。
“也不干你這個爛窗子的事!”說罷,卓莉詩便大搖大擺的回家去也。
“就算有,也不干我這個爛窗子的事!?”方旻軒學她那調調兒,嘲諷地喃述了一遍。是嗎?他可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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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晚飯後是一家大小共享天倫之樂的好時光,但是,那可不一定包括寵物在內——
潔白的窗帘發出窸窸窣窣的聲音,冷不防地,一個烏黑的小頭鑽出重隔,原來是方旻軒的九官鳥——“老兄”。
房內黑漆漆的,唯一可見的是門縫外透進來的微弱燈光。
老兄站在窗欞上端詳了一會兒,確定房間沒人後,才跳到床旁的書桌上。
“這年頭啊!寵物越來越難當了!”它在書桌上用鳥嘴翻翻找找,尋着方旻軒叫它來拿的雜誌。“主人泡不到馬子,還要我幫忙!”
奇怪!找不到!?書桌就那麼大,又沒暗櫃什麼的。老兄看看沒有,只好轉移陣地,到床上去試試。
床離房門較近,自然比書桌亮些,方踏上軟軟的被褥,它就看見一本泛着油光的雪銅紙雜誌。
有了!老兄跳到書旁邊,張開大嘴咬了便拖。但是雜誌滑滑的,它試了好幾回都沒成功。
“傷腦筋!”老兄啄了雜誌一下,心裏正盤算該怎麼辦。
“嗚——”沒來由的低吼聲從暗處響起。
“別吵!”老兄回頭便是一啄,根本沒看見來者是何方神聖。
後面果然安靜了些,不過沒幾秒,那低吼聲又重新發出恐嚇。
老兄不耐煩,轉了過去:“我說別……”媽媽咪呀!它只見到眼前是排白森森的牙齒,犬類獨有的尖銳幾乎嚇破了它的膽子。
“救、救命呀!”
“汪!嗚汪!汪——”
唷呵!好一出“九官”偷書,狗狗在後呀!
就在它們一鳥一狗戰得正如火如茶時,房間的燈突然大開——
“好了,告訴我,這是怎麼一回事?”
卓莉詩拿起滿是口水齒痕腳印的“SUPERGIRL”雜誌,冷眼掃向眼前兩位囚犯。
阿波羅雖出自好意,但雜誌上的“罪證”皆為它的“傑作”,在自知理虧的情況下,它實在無顏以對養育它的小主人。
“烏鴉,你先說!”玉指驀地指向老兄的長喙。
“我不是烏鴉!跟你說很多次了——九官鳥!”鳥的確是聒噪的群類,只見它闊論滔滔不絕——
“人有名字種族,鳥也一樣,最忌張冠李戴!虧你讀了這麼多書,又和鳥類博士方勛一家鄰居這麼久,連這一點常識都沒有……”
“閉嘴!”但聞砰的一聲,卓莉詩一拍桌子的架勢活脫是武則天再世。
老兄安分噤聲。阿波羅是早習慣了這場面,仍低垂着頭靜待判刑。
“我管你是烏鴉還九官鳥!說,你偷偷跑到我家幹什麼?”
這下慘也!方旻軒未料有此一遭,老兄就更別提了。
“嗯,這……”支支吾吾之餘,也只有任氣氛僵着了。她眯着眼,三歲小孩都看得出那廂的動機不甚光明。“快說呀。”
阿波羅心裏有相同問號,幽黃瞳仁向著它瞧。兩家認識良久,不過其各自的寵物倒是初次見面,它對這隻丑哩巴嘰又會說人語的長舌公可好奇了。
空氣間依然是一片沉默,若非鳥兒沒汗腺,此刻的老兄肯定急得滿身冷汗直流。
“幹嘛啊!?這麼急着把我找來……”就在緊要關頭,方旻軒故意放大音量的嘀咕聲隱約由外面傳來。“嘿!小殭屍,快來開門唷——”
“門沒鎖,你自己進來。”她沒好氣地說。
幕後主謀上場了,老兄總算寬心了些。
客廳的鐵門開起又關上。
“你不是說我是掃把星嗎?怎麼……”踏進玄關沒幾步,方旻軒就被一衝跳上來的生物撲上身。
“汪!汪!汪!”
“別鬧了,阿波羅!好癢耶!”說也奇怪,卓家忠犬偏愛他,見面沒一次不跳不舔的。
“阿波羅——”恐嚇的嗓音揚起,阿波羅才想起自己目前身為犯人甲。
興奮的心情一掃而空,它拖着沉重步伐,回到方才的位子乖乖蹲坐着。
“老兄!?”方旻軒故作驚訝狀。“它怎麼在你這裏?我還以為它又和哪只母鳥約會去了呢!”其實,他方才由窗口見莉詩怒沖沖叫喚他時,心底就料到了九成。
暗地裏,他與老兄的眼神對話如下——
失手了!?
你說呢?
笨呆啊你!這點小事都會出紕漏。
還不都得怪那隻流口水的低等動物!
算了!看我的,多學着點——
卓莉詩環臂,邊踱步邊道:“我還想問你咧!自己養的鳥也不管好,沒事跑到我家來搗蛋,害我的房間亂成一團不說,連阿波羅都受牽連!”
“有什麼東西損傷嗎?”他輕描淡寫地問道。
“有!”卓莉詩果然中計,她自動奉上那本“SUPERGIRL”。“這兩個傢伙弄壞了我新買的雜誌。”
得手啦!鏡片下的眼睛瞬露得意,不留痕迹。
方旻軒看似隨意的翻閱雜誌。衣服、減肥、飾品、彩妝、星座、偶像明星和永遠少不掉的戀愛……嗟!女孩子的雜誌還真無聊,一點建設性的東西部沒有!
翻完彩頁,他被一格格通訊錄般的廣告牽住目光。
征筆友!?這有點意思了!
他順着看下去,忽見一行熟悉的地址:飛象社區三十八號。這,不正是他腳下踩的地方嗎?方旻軒疑惑着。等看完了整格,他豁然開朗——
JOUNLIES,卓莉詩!?難道小殭屍這丫頭……
雖然有點驚訝,但是他懂了。
“噯,你看夠了沒啊?你不是說它很無聊嗎?”
方旻軒鎮定依舊:“我又沒有在看內容,我不過在檢視它破損的程度罷了。”
“好啊!那你打算怎麼辦?是賠我一本新的,還是折現金?”
“賠?”他從雜誌中抬頭。“我為什麼要賠?”
卓莉詩杏眼一瞪,小虎牙又趁獅吼時出來助陣亮相。
“因為它破了、爛了、壞掉了!而且是因為你家那隻爛烏鴉!”
這番話很令老兄感不平:“我說我是九官鳥,而且我不爛!”
“閉嘴!”這回的喝止添了方旻軒的聲音,這是他和卓莉詩難得理念相合的一次。
“大姐,你這樣就很不講理了!你看看,這上面明明都是你家阿波羅的齒痕、爪印、口水滴,證據是如此的確鑿,你怎麼可以嫁禍給老兄呢?”人說凡事講求證據嘛!
“汪!”冤枉啊!它忠誠護家的心怎麼會被扭曲成這樣?真是忠犬難為呀!
“這……”卓莉詩一時為之語塞。“可是,如果老兄不突然出現在我家,阿波羅也不會為了抓它弄破我的雜誌呀!”
“聽起來似乎有道理。”
“本來就是!”
方旻軒又考慮了半晌。“不過嘛……”
卓莉詩沒那個耐心和他瞎耗,玉手猛地抓住他的制服領帶。
“煩噯!你到底是賠還是不賠啊?”
生死一線隔,她掌控了他踏入鬼門關與否的大權,方旻軒哪有說不的膽子?
“好好好……我賠,我賠總行了吧?”
卓莉詩哼了聲,鬆開手:“這還差不多!”
老兄投給阿波羅一個憐憫的目光——跟這種主人生活!?真辛苦你了!
阿波羅搖搖尾巴——早習慣了,小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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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對不起,我要租用個人信箱。”
“你滿十八歲了嗎?”
“是的。”
“在學生?”
“對。”
“請把你的身分證和學生證借我看一下,有帶印章嗎?”
“有。”
“這些表格填一填。”
沙沙……卓莉詩填着表格。
“信箱一年租金和鑰匙押金合計七百元,這是你的鑰匙。”
小小的鑰匙帶點金銅帶點灰綠,靜躺在潑墨般的玄黑大理石檯面,等待新主人將它取走……
從好小好小開始,他就認識了那個“恰北北”的女孩子。他記得她不愛穿裙子,非常喜歡加菲貓,國中以前一直都是一頭亂如小男生的短髮,見了面不是喊他掃把星就是喊他爛窗子,可是又和他有着極好的“兄弟交情”。
矛盾,的確很矛盾。日子似乎總在他們吵吵鬧鬧中偷偷溜逝,轉眼,他高了、壯了,不再是幼稚園時被她弄哭的小鬼;而她那短短的秀髮也在不知不覺中漸長,眼前的,是亭亭玉立的十八歲少女,記憶中依稀的男孩樣兒已成歷史。
他熟悉她,卻不了解她。或許是因性別的阻隔,或許是因為當了十數年的冤家,對彼此的感覺已固定,他始終只能在她心門外徘徊窺伺。
不過,現在可不同羅!
冬陽暖暖的,他把昨天收到的信再次翻出來細讀一遍,忽然覺得自己與她好接近好接近——他是指心靈上的。認識這麼久,他從不曉得她喜歡看日劇,尤其是那些浪漫的愛情故事;他也不曉得她其實很愛哭,很多時候堅強的酷樣是裝出來的;他更不曉得,表面上迷糊脫線的她其實很會記仇,像此信中滿滿兩張他的罪狀就可證明:某年某月他打她——五歲;某月某日演話劇,他踩到她的裙子,害她差點滾下舞台——國小四年級;某月某日他……
看樣子,她是很記掛他沒錯,不過那原因就有點……
方旻軒不知道是該歡喜還是該悲傷。不過,他真的喜歡這薄紙間的交集,分享她的點滴、陪她生氣、陪她傷心、陪她一起研究鈴木保奈美到底適合哪個角色;偶爾也陪她罵罵“自己”——沒錯!那個爛窗子的確很缺德,竟然這樣對待一位“淑女”,如果讓我碰到,我一定把他給@#%斗&……
他微笑。雖然有點虛偽,雖然他只能匿名成個不存在的人物陪她,但這總比他們見面說不到三句就吵開來好得多;方旻軒單求她過得開心快樂,愛這個字,何需明說呢?只是,這小殭屍究竟何時才能開竅啊?
方旻軒拿出信紙,不消多久便寫完了回信,看看賀詞下的一方空白,他的筆尖在空中稍猶豫了會兒,又款款落下:
PS.你嚮往愛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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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大頭呆:
是的,我嚮往。可惜沒對象也沒緣分,你知道我們是女校,一般常見的同學戀人是不可能找到的,我對“同志”可沒興趣,又沒那好運氣邂逅帥哥……對了,說到邂逅,我的好姊妹湘蘊就有夠好運,她現在已經等着進禮堂了呢!男朋友既帥,又文質有禮專一不二,她真是前輩予修來的好福氣。不像我,註定只有孤單的份兒。
Jounlies:
話可別說的太絕,你不是有個青梅竹馬嗎?俗話說近水樓台先得月,如果他不會太糟,為什麼不考慮看看呢?或許他等了你很久也說不定。
TO大頭呆:
這就是你不了解的地方了!我和他是宿世冤家,他從沒把我當個女孩子看,我不否認他是玩伴或好哥兒們,但他百分之兩百不適合我,而我也不適合他,所以免了!省得自己被他煞死。
Jounlies:
你真的那麼討厭他嗎?
你真的那麼討厭他嗎?
淺水藍的海波信紙僅浮着這麼一句話,不知怎麼地,卓莉詩總覺得它讀來落寞失望,而且有一絲絲怒氣責備。可是,這不關他的事啊!是出自男性的同胞愛嗎?為什麼大頭呆要幫方旻軒呢?他是我的筆友又不是他的。卓莉詩百思不解。
拿開眼前的信紙,她從二樓小陽台鳥瞰下去,正好見着方旻軒提着他們家一籠籠的嬌客出來曬太陽,老兄依然伏在他肩頭。突然發現,他的肩膀滿寬的,牛仔襯衫在他身上挺直得一如撐於衣架——卻又少了那份單薄。
他發現了她,出乎意料之外地,他並沒像平常那樣戲譫她是小殭屍,只牽牽嘴角,遞了個鄰舍間的友誼微笑,又回頭忙去。
剎那間,卓莉詩覺得他們之間的距離拉遠了十萬八千里,她忘了生氣、忘了回禮,有的只剩不知所措。
卓莉詩有種莫名的罪惡感,同時也感到有些無辜,她不曉得自己有沒有什麼地方得罪了方旻軒,為什麼他看自己的眼神那麼陌生?
不對啊!卓莉詩,你忘了他是你的冤家天煞嗎?陌生不是很好!?她提醒自己,再看樓下時,大頭呆留的那句話鑽進了腦子——
你真的那麼討厭他嗎?
雖只是捫心自問,但卓莉詩竟發現自己答不上來。口頭上,她常嚷嚷着討厭他、嫌他煩嫌他爛,可是,實際上呢?卓莉詩從沒認真地想過這個問題。
他的存在對她而言是種習慣,和他鬥嘴吵架平凡一如家常便飯,甚至,她不確定方旻軒能不能算是朋友。她熟悉他,卻不了解他。
望着方旻軒的背影,卓莉詩的心裏頭一次出現悸動,思緒飛轉,她猜測着……不知那一片遼闊是否曾有人倚靠過。如果有,那個她會停駐一生一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