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因為我喜歡

所以我願意

和你相偎

邯中業將車子停好在自家的庭院門前,卻意外的看到他的家裏竟然燈火通明!莫非他家遭小偷了?

不!不可能,現在的小偷再怎麼大膽,也不可能這麼放肆,偷東西還開燈哩!

邯中業三步並作兩步的跑回家,一打開門,只見客廳里的電視是開着的,幾盤水果、冷飲零星的擺在桌上。

“你回來了啊?”一個女人穿着他的汗衫、短褲,頭髮隨便的盤在後腦勺,一副很悠閑的模樣。

奇怪?這個女人怎麼有些眼熟?邯中業用力的眨眨眼,想把她看清楚。

“怎麼?你不認得我啦?”女人咧着嘴笑,一副傾城傾國的笑顏。

她朝着他走近,以纖纖玉指不斷的指着自己的鼻頭說:“我呀我啦!你老婆呀!你忘了嗎?”她開始自我介紹。邯中業終於想起來了。

她是於知燕——他那個已經離緣的妻子。

只不過………他們是三年不見了。

“你變了。”她變得比以前更率性,也更野了,他幾乎要認不出她的模樣。

“變老了嗎?”於知燕不怎麼緊張地隨口一問。

他知道她是在開玩笑。

她雖然愛美,但卻不是那種會介意自己變老的女人,如果她介意,她不會日夜顛倒,總是當個畫伏夜出的夜貓子。

她愛玩甚於愛美。

“你是怎麼進來的?”他換了個問題問,不想正面回答她的問題。

於知燕從短褲里掏出一串鑰匙。“你的習慣沒改,我在花圃下找到的。”她把他的鑰匙還給他,還囑咐他要小心一點。“我若是壞人,想要進來你家幹壞事根本就易如反掌。”

他把鑰匙藏在花圃下,是方便了自己,也方便了歹人。

“你再這樣隨意的把鑰匙放在花圃下,那你家的鎖也只能防君子卻不能防小人了。你別這麼看我,我是好意的提醒你,現在世道不好,光天化日之下都有人搶劫,你還如此的不小心,讓歹人有可趁之機。”她跳上沙發椅,盤腿坐在沙發上,昂起臉,突然問起他的家人。“你老婆呢?”

老婆?!

他愣了一下,因為,他先想起的老婆竟然是她!可是她早已下堂求去,不是他的老婆了,他幹嘛還老惦記着她呢?

“我沒再娶,你知道的不是嗎?”他抽掉掛在脖子上的領帶,喚好室內鞋,走進廚房拿水喝。

於知燕跳下沙發,跟在他的後頭走。

“你又知道我知道你沒再娶的事了嗎?”

“你身上穿着我的汗衫跟短褲,足以見得你曾經去過我的卧室,看過我的衣櫥,你不會沒發現我的卧房裏只有我一個人住的事實。”

他的推論還滿合理的,於知燕頻頻點頭,承認自己的確是發現他還沒娶老婆的事實。“順便告訴你一件事,我把我帶來的行李全搬進你家的客房裏了。”他沒有家累,她剛好辦事,因為,這樣就算她理所當然的人侵他家,都沒有人可以管得了她。

“你的行李在我的客房裏!”邯中業的眉頭皺了起來,他着實不怎麼樂意見到她這麼任性的闖進他的生活。

“嗯哼!”她點點頭。

“為什麼?”

“因為我沒地方住,所以只好來投靠你了,你不介意吧?”於知燕的目光中帶着一絲祈求的神色,一副可憐的模樣。

她明知道他向來無法拒絕她的要求,只是他不了解,“為什麼你非得來跟我住不可?”

“我不是說過,我沒住的地方嗎?”

“你可以回老家。”

“我不要回台南。”台南是個古老的城市,而她卻是個不折不扣的都會女郎,如果住在台南,她絕對會悶死的。

“你就收留我一陣子吧!過陣子等我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我就離開,絕對不會防礙到你。”她舉手發誓,臉上沒有半點真誠。

他要是真的相信她的誓言,那他就是個十足的傻子。

邯中業板下臉問:“你怎麼知道你現在硬是闖進我的生活,就不算是防礙了我的日子?”

“什麼意思?”

“意思是,我如果有女朋友呢?你來了,我女朋友要是吃起醋,以為你跟我之間有什麼曖昧,你能負責嗎?”

“你有女朋友嗎?”她不答反問。

他沒回答。

他不答,她就當他是有了。“那你的女朋友為什麼不搬來跟你一起住?我去過你的卧房跟浴室,那裏完全沒有女人的盥洗用具。”所以她才篤定他仍然是單身一個,因此大膽地搬過來。

“我還以為你仍然是孤家寡人一個呢!”她完全沒想到他已經有女朋友了。

如果邯中業夠聰明,他就該順着她的話說謊,讓於知燕真的認為他已經有女朋友了,然後要她拿着她的行李,遠遠的滾離他的生活,但——他沒有。

面對於知燕,他還是實話實說地表明,“我沒有固定交往的對象。”

“所以我可以住下來了對嗎?”於知燕的眼中立刻閃着慧黠的亮光,一副她早就料到的得意表情。

她真的一點都沒有變,總是以很迂迴的手法達到她想要的目的,邯中業不禁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氣餒。

“是的,你可以住下來,直到你找到工作或是新的住處。”對她,邯中業從來做不到狠心的拒絕。

他記得他們兩個當初交往時,就是像現在這個樣子——她霸道、他順從,在他的生命中,彷彿只要她一接近,他便會無條件的接受她所有的要求,不管是有理的還是無理的。

而他們兩個究竟是怎麼會牽連在一起的呢?

這就要從她大三那年說起了——

那時,是她跟她的那群狐朋狗友們打了個賭,而她輸了吧?!

“不會吧!這個拙男!”於知燕瞪着前方那個書獃子,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樣。

“喂喂喂!你們這樣太過分了喲!找這種貨色來讓我勾引,根本就是存心想為難我嘛!”她狠狠的瞪了朋友一眼,擺明了她根本“不呷意”他們找來的男人。

而她那群狐朋狗友甚至不懂什麼叫做最基本的禮義廉恥,看到她的為難之後,還很厚臉皮的撂下一句話,“願賭服輸。”

“怎麼?知燕,你該不會是輸不起吧?”

“或者是你認為你的魅力不足以勾引那個書獃子?”

“不會吧?知燕,你是大夥公認的處男殺手耶!”在T大有個流言,說在於知燕身邊方圓百尺內沒一個是處男,換言之,只要於知燕肯放下身段去勾引一個男人,那麼,那個男人便會乖乖的臣服於她的裙下,至今無一人能倖免。

“激將法對我無效,你們省省口水吧!”於知燕揮揮手,叫他們別再浪費唇舌,她不受那種激將法的影響。

“這種小把戲也想唬弄我於知燕,你們當我是三歲小孩啊!”

“好,不玩激將法的遊戲,就說我們剛剛的賭約吧!是你說的,如果你不依約定行事,那你就要連清着我們幾個吃三個月的午餐,而我們這群死黨男男女女加起來,不多啦!就七個而已。”

七個?!七個還叫而已啊!

於知燕的臉都綠了一半。

這七個吸血鬼各個都是敗家子、敗家女,每天的零用錢都花在吃喝玩樂上,花錢如流水,從來鈔票大把大把的砸,也沒見他們哪個人眨過一下眼睛;而她於知燕倒也不是小氣,偶爾她也會請客,只是——七個?!七個耶!

她竟然要供應他們七個吸血鬼長達三個月的午餐!

開什麼玩笑,他們當她家是開銀行的,還是印鈔票的啊?她愛玩歸愛玩,可玩的可都是她的辛苦錢,她哪來那麼多的閑錢去供應這些富家子弟們吃午餐啊!

“我看我還是去釣那個拙男算了。”

“三個月喔!”依規定,於知燕一旦釣上那個拙男,就必須跟他交往三個月。

“而且這三個月的期間,你不能找我們出來玩。”

“也不可以勾引別的男人。”

“更不能去找牛郎上床。”

“拜託,我哪那麼沒品啊!還花錢找牛郎哩!”於知燕瞪大眼睛抗議起來。

“唉!知燕,那你就太不了解你自己的個性了,平時有一大堆的狂蜂浪蝶圍繞在你身邊,你當然不用花錢去找牛郎尋歡作樂,但是,一旦受限於約定,你不能狂釣男人,更不能跟那些愛慕你的人出去狂歡……”

“那又怎樣?”

“不怎麼樣,我們只是覺得你一定會捺不住寂寞的。”

“我捺不住寂寞就會去找牛郎?啐!你們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於知燕始終相信自己是個有操守的女人。

她愛玩歸愛玩,但還不至於花錢去找男人玩,這樣太貶低自己的身價了,不是她於知燕會做的事。

“你們太杞人憂天了。”

“希望啰!”七個死黨笑得怪詭異的,似乎不怎麼相信於知燕的話。

本來嘛!打從他們大一認識於知燕的那天起,於知燕就像一隻花蝴蝶似的,穿逡於不同的男人之間。

在於知燕的眼中,男人只有對眼跟不對眼之分,什麼年齡、體重、家世背景,她全都可以不加以理會。

為此,她曾跟一個五十幾歲的老教授談過戀愛,原因無他,只因那個老教授是個中美混血兒,而且很顯然的是混美國那邊的血多了一點,因為,那個老教授長得像李察吉爾。

於知燕一進T大,就相中了老教授,那段日子她是媚態使盡,用了所有的方法引起老教授的注意。而依她那狐媚的眼睛。流水般的眼波,才一眨眼,就讓老教授的三魂七魄全被勾引得不知今夕是何夕。

不到三天,那老教授心中所有的道德觀念終於輸給心中的邪念與慾望,於是,老教授義無反顧的展開他的黃昏之戀,尋求他生命中的第二春,且完全無視於學校的壓力與社會的輿論,毅然決然地選擇和她在一起。

而她的名聲就是這樣闖蕩開來的,於知燕成了T大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風雲人物。

而她與老教授的愛情只維持了短短的一個月。一個月後,老教授被學校解聘,兩人分隔兩地,不能長相廝守。

於是,於知燕很快的就花心的找到了另一個新目標。

那是他們學校有名的才子,是個傲脾氣的藝術家,而所謂藝術家的定義就是作品有沒有人欣賞不要緊,重要的是個性要夠怪、脾氣要夠壞。

那位才子雖然是出了名的棺材臉,但論長相、身材都還算可以,更重要的是,那個棺材臉的肚子裏還真的有點墨水,那些幕名而來的女性同胞多得不計其數,然而,每個跟他表白過的女孩,在表白后都帶着一顆破碎的心鍛羽而歸、無功而返。

於知燕足足花了一個禮拜的時間,才讓那個棺材臉成了她的裙下拜臣,可這段驚天動地的愛情故事卻只短短地維持了半個月,她就甩了他,理由是她厭了、倦了

就為了一個厭了、倦了的理由,於知燕莫名其妙的甩掉棺材臉,而這讓慕她名而來追求她的人變得更多了。

在那些人當中多的是看戲的人,但其中不乏有自詡為瀟洒的公子哥們,他們向來花錢大方,認為全天底下沒什麼東西是用錢買不到的,而那當然也包括了愛情。

那些“火坑孝子”只是送送於知燕上下學,以及偶爾與她約約小會,便以為自己已經釣上她,孰不知在她的眼中,她只當他們是“柴可夫司機”罷了。

她只是因為愛玩,才會跟他們出去約會,這其中有的只是利用,全然沒有愛情成分。

升大二那年,全T大的人幾乎都認清了於知燕的個性。

大夥都知道於知燕是坦白的、直率的,但她卻是絕對的沒良心。

然而,於知燕的自私自利卻沒有嚇退那些愛慕者,一些自認為痴情可以打動惡女心的笨男人仍然接踱而至的來向她挑戰。

他們有的在花前、在月下對着她唱情歌;有的在大雨滂論的夜裏苦守在她的宿舍前,只為了一訴衷情;有人甚至清晨四點多就起床,只為了攀一朵初綻放且花瓣上還沾着朝露的花朵送給她……

所有痴情的舉動他們都做盡了,但那個沒心、沒肝、沒眼淚的於知燕照常花心、照常流連花叢,玩得不亦樂乎。

那些痴情男在無功而返后,各個沮喪得不斷檢討自己是不是哪裏做得不夠好,所以才不能留住佳人的心?

但他們錯了,他們錯在太自以為是,錯在他們錯估了浪女的天性。

於知燕是只花蝴蝶,她愛流連花叢、拈花惹草,那是她的天性,除非自己飛累了,想歇腳之外,誰都不能改變她花心的個性。

因為,要征服一個花心的人,靠的不是痴心,而是——運氣。

於知燕的真命天子必須選對了時間出現,才能幸運的得到她的人;不過,照現在她換男朋友的速度看來,她的真命天子可能還得等好長一段時間才會出現,因為,她歷任的男朋友中從來沒有一個人跟她的交往能超過兩個月的。

而眼前這個拙男,則會是於知燕人生中最大的挑戰。

於知燕的死黨們帶着看戲的心情,看着前面正捧着一大堆書的男人朝校門的方向走去。

於知燕順着死黨們的視線看過去,她也看到那個拙男了。

我的媽媽咪呀!

於知燕不忍卒睹的皺了臉、眯上眼。

他竟然跌倒了!

那麼大的人還跌倒,他……也可以算是奇葩一個了,只是這個奇葩即將是她的男朋友——哎喲……

“我可不可以不要啊?”於知燕轉頭向死黨們求饒。

死黨們各個笑得好和善、好客氣,還直點頭說:“可以啊!”

“真的?!”於知燕的眼睛當下亮了起來。

“當然,只要你願意請我們幾個三個月午餐的話……”

“你們去死吧!”教她花那麼大的一筆錢去供養他們七個?作夢!“要我花錢請你們幾個,那我寧可去釣那個拙男。”

“那你就去吧!”死黨們擺明了就是想看一出好戲。

於知燕現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

她拉正一下自己的衣服,深吸一口氣后才往前走,此時,她那不苟言笑的臉孔、嚴肅的表情,活像是正要上戰場打仗的勇士。

這是於知燕活了二十二個年頭第一次笑得這麼難看,因為,這個拙男是她這輩子都不會看上眼的男人,而現在她卻要為了一個賭約犧牲、奉獻自己的三個月時間來跟這個男人維持關係。

於知燕一想到這裏,嘴角就忍不住開始抽搐,但她卻還得勉強自己迎上前去,彎下腰來幫那個走路還會跌倒的男人撿起掉了一地的書本。

上帝啊!救救她吧……

於知燕捧着心臟,痛苦萬分的蹲下去,佯裝好心的幫拙男撿東西。

“於知燕!”

那拙男竟開口了!

嚇!他竟然知道她的名字?!

於知燕小小的驚訝了一下下,隨即又恢復她該有的鎮定,心想,大概是因為她的名氣太大,而這個拙男既然跟她讀同一個校園,會知道她也不算奇怪了。

於知燕昂起臉,給了他一個最美麗的笑容。

邯中業馬上醉倒在於知燕的笑容里。

他打從小四那年起,整個人的目光就只能隨着於知燕的身影打轉。

或許於知燕已經不記得了吧?“我們兩個是國小同學。”邯中業從地上爬起來,拍拍身上的灰塵兼自我介紹。

“國小同學?!”於知燕的眉毛高高的挑起。

看來,她是真的不記得了。

不過,邯中業倒不怎麼介意於知燕忘了他的事,在他黑框眼鏡下閃着的是一張過於燦爛的笑臉。

於知燕甚至覺得他的笑會不會笑得太燦爛了一點,真教人受不了。

“……我是國小四年級轉到橫中國小的,你記得嗎?”

記得才有鬼!

於知燕很想這麼說,不過她並沒說出口,只是很努力的維持臉上的笑意,不讓自己的嘴角僵硬得像是就要抽搐似的。

“……你小時候就是個萬人迷,班上的同學不管男生、女生,老是隨着你打轉——”

這是當然的,於知燕打小就知道她有群眾魅力。

她從小時候就是個小校花,長大后當然是個大美女啰!

“……不過,你最愛跟我在一起玩了。”

“是嗎?”於知燕的臉當下像是被鬼打到般,一臉的不可置信。

不不不!不對,她是要來釣這個男人的,怎麼可以露出一副她很看不起他、他高攀不上她的表情呢?

於知燕的嘴角一咧,又擺出明媚笑容的模樣看着邯中業。

邯中業很肯定的說:“是你忘了,我記得我剛轉學過去的時候,是個小討人厭……”

看得出來,因為,長大后的他也沒什麼長進。

於知燕臉上維持着美美的笑容,內心卻很惡毒的這麼想。

她是個擁有天使面孔、邪噁心腸的女人,於知燕從來不否認這一點。“……我老是被人欺負,可是,你卻像個小天使般降臨在我的面前。”

“是嗎?”於知燕有點沾沾自喜。

瞧吧!她從小就是魅力無邊,而且,縱使她在還是個小惡魔的時候,她在這個拙男的心中,竟然還是個小天使呢!

“嗯!”邯中業重重的點頭,像是要強調自己所說的話有多認真、有多誠懇似的。“因為,你是班上頭一個對我伸出友誼的雙手的人。”

“是嗎?”對這一點,於知燕可是忍不住質疑了,因為——她好像打小時候開始,就亂設人性的不是嗎?

她哪時候那麼善良過,還會伸出友誼的雙手去迎接新同學呢?

“嗯!你那時候說:邯中業,我們當朋友吧!”邯中業回憶起這句話的時候,眼睛都笑眯了。

在他讀國小,有於知燕在他身旁的那段日子,是他這輩子最幸福的時候。

“邯中業?”於知燕皺起眉、皺了臉,很顯然的,她對他的名字感到很陌生。

“那是我的名字。”邯中業連忙解釋。

“你叫邯中業?”於知燕根本忘了在她的生命中曾經有這號人物存在。

“對。”邯中業卻因為於知燕再度提起他的名字而感到雀躍不已。

我哩咧——他怎麼這麼容易滿足啊!她也只不過是叫了一聲他的名字而已不是嗎?

於知燕皺起眉,像是在看外星人似的看着邯中業。

邯中業方正的臉在於知燕的眼中放大開來。

於知燕這才看清了邯中業,他的五官端正、耳大臉方,長得還不難看,但——或許是他留的髮型不對,也或許是那副黑框的眼鏡遮去了他清澄的眼睛,反正要不是那些障礙物的存在,或許他並沒她想像中的難看與笨拙。

於知燕撿起邯中業的書。

邯中業趕緊接過去,不敢讓佳人幫他忙。“我來。”

於知燕也不客氣,把撿到的書本全推回給邯中業,讓他一個人拿得重死算了。

在於知燕的世界裏,她不是沒跟窮人交往過,但那全都是為了浪漫、為了體驗有了愛情可以不要麵包的日子,但是——她從來沒有幫一個男人拿過一件東西、做過一件苦差事。

不管窮人、富人,只要是拜倒在她於知燕的裙下,就只有男人為她賣命、做苦力的份,她於知燕哪會那麼歹命,還得幫男人拿東西——縱使是一本小小的書本也不可以。

“告訴我,我們小時候的事。”於知燕想要知道他當時是怎麼的崇拜她、怎麼的愛慕她。

邯中業笑咧了一口白牙,他推推鏡框,憶起當年他們年紀小的時候,那年他們十歲——

“我剛轉學,因為我的個性內向,所以,一來就受到同學的排擠,班上的同學沒一個願意跟我玩,我每天一到學校,就開始數着時間等待放學;上學對我而言,變成我最大的夢魔,直到那天,你像是天使般的出現在我面前,一向是班上頭頭的你露出雪白的牙齒,笑着對我說:邯中業,我們當朋友吧——”

“我笑得露出牙齒?”於知燕突然打斷邯中業的喋喋不休。

邯中業不知道於知燕為什麼要打斷他的話,但他還是點點頭,“對啊!”

“什麼?我笑的時候竟然還會露出牙齒!”於知燕頓時覺得青天霹靂,上帝似乎已棄她而去。

在她事事追求完美的人生中,她竟然因為一個不小心,把她完美的人生砸在國小四年級的一個笑容里!她竟然會露齒微笑,笑得亂沒氣質的,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竟然還留下了見證人!

於知燕當下好想殺人滅口喔!

她眼露凶光的死瞪着他。

可惜的是,於知燕任何一個不友善的舉動、甚至是目光,在邯中業的眼中都會被美化。因為,十歲的他的世界還很小,可於知燕一個小小的舉動卻在他的心中被無限大的渲染開來。他記得不管她做了什麼,他都是追隨在她神采飛揚的笑容背後。

“有一次,我們去偷地瓜被抓到了……”

“我偷地瓜被抓到?!”於知燕才不相信,在她的印象里,她是有去偷地瓜啦!但是一一拜託,她哪那麼遜,偷地瓜也會被抓到!

“是我被抓到啦!”邯中業趕快自首。

哦!這下子於知燕終於懂了!

“那你是不是把我給供出去了?”她的眼睛頓時眯細了,這輩子她最討厭的人就是“報馬仔”了。

“沒有。”邯中業急急的反駁。

“沒有?”

“真的沒有。”邯中業豎起童軍指發誓道:“我是真的沒有,那一次我被抓到后,地主一狀告到我爸媽那裏,可我連你的名字都不敢提,只是……”

“只是什麼?”她就知道一定是這小子壞事,出了紕漏就把她給抖了出來。

“只是我爸媽向來知道我很崇拜你。”

“那又怎樣?”

“所以他們覺得我會變壞、會去偷人家的東西,一定是受了你的影響。”邯中業一五一十的全說了。

於知燕聽了,差點氣得腦中風,馬上暈死給他看。

我哩咧!他做壞事,而她卻被接了個大惡人的罪名,這世上還有什麼天理存在嗎?於知燕氣得兩個腮幫子都變得圓鼓鼓的。

“我媽還命令我從此以後都不可以跟你玩。”

那最好,於知燕在心裏偷偷的說。

“……不過,我還是崇拜你。”邯中業話鋒一轉,突然又這麼說,害得於知燕當下愣了愣,心裏有種莫名其妙的感動。

“因為我喜歡你。”

又是重重的一擊,直往於知燕心口撞去,她不禁昂起臉,看着背對陽光的邯中業。

陽光的刺眼讓於知燕看不清楚邯中業現在的表情,但是他那讓光圈暈開,以至於模糊的臉看起來卻是如此的聖潔。

突然間,於知燕有種類似於喜歡的感覺湧上心口。

只是……喜歡?

怎麼會是喜歡?!

邯中業根本就不是她喜歡的那一型的男孩啊!他沒才氣、沒才情,人看起來又拙拙的,有的只是一股類似於執着的憨而已,而她最討厭的就是不懂得變通,只曉得從一而終的人了,偏偏他看起來就像是個老頑固,而她對他的感覺有可能是討厭、是不耐、是嫌棄,但——怎麼可能是喜歡!

於知燕瞪着邯中業。

邯中業換了個地方站,不再背對陽光了,所以,他那張過於憨厚的臉清晰的出現在於知燕面前。

於知燕這才稍稍撿回一些理智,斷定自己是絕對不可能喜歡這個抽男的。

或許他說他喜歡她、崇拜她時,她是有那麼一點點的感動吧!但那也僅止於感動,其他的情緒、感情,斷然是不可能有的。

不過——嗯!對於他喜歡她這一點,她倒是可以好好的利用。

“你喜歡我?”於知燕變臉如翻書,馬上笑容可掬的站定在邯中業的前面。

邯中業聽過太多有關於知燕的流言了,如果他夠聰明,他該搖頭,但是——他卻點頭了。

“嗯!”他是喜歡她。

“現在還喜歡嗎?”

“還喜歡。”邯中業坦白的把自己的心情攤在陽光下。

他知道他是癩蛤蟆妄想吃天鵝肉,但是,喜歡她的心情是他最初、最真的情感,他沒有辦法昧着良心,睜眼說瞎話——即使他的一片真心會被唾棄,他也一樣要說。

“太好了。”於知燕笑得比剛剛還燦爛。

“太好了!”邯中業卻像是受到不小的驚嚇,因為,於知燕不但沒有罵他不要臉,沒有說他痴人說夢、異想天開,她還說……太好了!

“太好了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我可以當你的女朋友。”

“你要當我女朋友?!”這一嚇,又是好大的一驚。

“你為什麼要這麼驚訝?嚇!莫非你不想要我當你的女朋友?!”

“不是、不是。”

“不然是哪樣?”於知燕故意戲弄邯中業。

邯中業低下頭,還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樣說:“我只是有點訝異你竟然會答應當我的女朋友。”

是嗎?人家她也很訝異呢!

於知燕笑咪咪的看着他,但心裏卻在暗自叫苦。

三個月!但她真的可以忍到三個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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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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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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