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6)
我在回宿舍的路上忽然想到周舟也許不會再回到我的身邊,我們的關係也許就此結束,她成為一個美麗的身影,在我的眼前出現又消失……這時,我想起另一個人——韓露,我們已有半年沒有聯繫了。
回到宿舍后,我決定給韓露打一個電話。我沒有看電話本,便撥通了那個熟悉的號碼,這個號碼曾經被我撥打過無數次,無需察看鍵位,僅憑藉手指的方位感覺,便可準確無誤地撥通此號碼。
“喂!”是韓露的聲音。
“我是邱飛。”
“哦,是你呀,你在哪?”
“我在學校,你從上海回來了,過得怎麼樣?”
“還行,你怎麼樣,和女朋友還挺好的吧!”
“我們分手了。”
“為什麼?”
“說來話長……”
“我們同是天崖論落人了。”
“相逢而且又相識。”
“咱們同學最近又聚會了嗎?”
“沒有,沒人組織,大家好像都很忙。”
“你和鄭勇、馮凱有聯繫嗎?”
“偶爾打個電話,聯繫不多。”
“咱們同學都在做什麼?”
“不知道,誰也處理不過來自己的那一攤事情。”
“我最近在家也沒什麼事兒,你來找我玩吧!”
“好,我正想找個人聊聊。”
“什麼時候來?”
“明天。”
“幾點?”
“上午10點?”
“好的。”
第二天上午10點鐘,我如約來到韓露家中,在她為我打開門的那一刻,我看到她那張比以前成熟了許多的臉上流動着心清如水的平靜,看來她已將痛苦的往事徹底遺忘。
“坐呀。”韓露把她爸的煙灰缸放在我面前,“你抽自己的煙吧,我不知道我爸把煙放哪兒了”。
我點上煙,想對韓露說些什麼卻又不知如何開口,韓露看出我的窘態,便說:“你暑假裏有什麼打算嗎?”
“沒有,我現在的心情一落千丈,什麼都不想干,你呢?”
“我打算上一個英語四級輔導班,我感覺這次四級考得不好,你能通過嗎?”
“不能,我根本就沒去考試。”
“為什麼,我記得你高中時英語成績不錯。”
“哎,別提過去了。”我深吸了一口煙。
“你好像變了許多。”
“一切事情都是這樣發展的,時間過去了,你被改變了。”
“你好像把一切看得很淡。”
“沒有,我一直在認真對待着一切,可它們卻像愚弄傻子一樣在不停地與我開着殘酷的玩笑。”
“沒你說得那麼嚴重,咱們一起參加四級輔導班吧。”
“還是你報吧,我不想。”
“哪裏的輔導班好?”
“清華、北大、北外的都不錯。”
“那我明天就去北外報名吧。”
第二天,我陪韓露到北外報了名,從此她每天便為上課、學英語而忙碌,無暇顧及他事,我每天跟着樂隊排練提不起精神。
此時,我們在酒吧獲得了一些演出機會,這也給我們帶來不菲的收入,有時候我們一個晚上在兩家酒吧演出,先在第一個酒吧唱六七首歌,然後再趕往下一個酒吧,唱的還是那六七首歌。唱一場樂隊會得到100元左右的報酬,這些錢除了滿足於樂隊開銷外,餘額被平分到每人手中,這種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感覺很好。
演出的機會逐漸增多,我們的排練次數也愈發頻繁,但四個人卻不能全部準時地出現在排練室,總會有某個人因為某種原因延誤排練,而另外三個人卻坐在排練室徒勞地等待,一根接一根地抽煙,所以為了加強彼此間的聯絡和與外界的交往,我們每人配備了一部手機。
:17
一家西餐廳的老闆從我們常去演出的一家酒吧老闆那裏打聽到我們的手機號,打電話通知我們去他的餐廳試一試,於是我們便帶着樂器前往。
我們把那些經常在搖滾酒吧演出的曲目演奏了一遍,老闆走上台來,捂着耳朵說:“哥兒幾個別演了,太鬧,我們這裏是西餐廳,樂隊應該在客人進餐的時候演奏一些柔和的音樂,烘托出浪漫的氣氛,有燭光、有牛排、有紅酒、有柔美的音樂,像你們這麼吵,誰還敢來我們這兒吃飯呀,來了他也吃不下去。”
楊陽彈着結他唱了一首“Rightherewaiting”,老闆聽后說:“對,就是這個意思,要柔一點兒的音樂,回頭給你穿上西服,帶上晚禮帽,打上領結,客人在下面吃,你就在台上唱,你看怎麼樣?”
楊陽說:“你給多少錢呀?”
老闆說:“一個小時50塊錢怎麼樣?”
楊陽收起結他,甩下一句話:“你給多少錢我都不唱!”
18
樂隊排練室的隔壁住着一個年輕女子,那間屋子有十二三平米左右,屋內除擺設有一台電視和一張雙人床外,只有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地面鋪了一層塑料泡沫的地毯,每次進屋前,此女子總要把鞋脫在門外,赤腳走進房間,我們不知道她究竟從事什麼工作,只對她留有一個愛清潔的印象。
一次排練的間歇,我們正坐在椅子上抽煙,屋裏很安靜,誰也沒有說話,就在這時,隔壁傳來一陣床鋪的“吱吱”聲,聲音由小到大、由慢至快,以至最後連成一片並混合著粗重的喘息聲,不絕於耳。上廁所回來的鐘風后說,他看到隔壁房間的門口擺着兩雙鞋,一雙是我們經常看到的那個女子的鞋,另一雙是擦得鋥亮的男式皮鞋。
楊陽說:“她是不是一‘雞’呀?”
齊思新說:“有可能,但不能排除人家兩口子大白天也高興的可能。”
後來,我們又陸續在隔壁房間的門口看到各式各樣的皮鞋、旅遊鞋,而且新舊程度不同,大小不一。但一成不變的是,每當這些鞋依次出現在門口的時候,那雙女鞋總是擺在門口,這使我們更加肯定了隔壁住的女人就是“雞”。
一次,一陣曖昧聲過後,我們聽到一個男子破口大罵道:“哪個孫子這麼缺德,把我的鞋偷走了,我那可是意大利的名牌皮鞋,800多塊呢!誰拿走了趕緊給我交出來,否則我就不客氣了!”
男子嚷嚷了半天,並未見小偷站出來,他的鞋也沒有出現,便將一腔怒火發泄在那個女人身上,他說:“我花錢上你這兒玩來了,你卻讓我把鞋脫在外面,現在我的鞋丟了,你該負主要責任!”
女子說道:“是你自己主動來找的我,我並沒有請你來,而且你來了那麼多回了,又不是不知道我這裏的規矩,誰來都得脫鞋,你穿那麼好的鞋來顯擺給我看呀,誰稀罕,你以為我不知道你是幹什麼的嗎,我看見過你在菜市場賣魚,一身腥味兒,上次你走後,給我床上留下好幾片魚鱗。”
男子說:“你等着,我再也不來了,讓你沒生意做!”
女子說:“你愛來不來,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三條腿的男人有的是,沒有你我照樣活得下去!”
男子見說不過那女子而自已又赤腳在地,便語氣舒緩下來,說:“你先借我一雙鞋穿回去,明天我再把鞋給你送回來。”
女子說:“我這裏的鞋你隨便挑,哪雙適合你你就穿走。”
最後,那個男子趿拉着一雙紅色繡花棉布拖鞋回去了。
幾天後,當我們正如火如荼地排練的時候,傳來敲門的聲音。我們停下手中的樂器,打開門一看,原來是隔壁的女子。
“是不是吵到你了?”我問。
“沒有,我在隔壁感覺你們的音樂挺好聽的,想過來看看。”這還是第一次有人說我們的音樂好聽。
“進來坐吧。”我請她進來。
“你們練你們的,我隨便聽聽。”
一曲演奏完畢后,女子鼓起掌來,說:“挺好聽,你們是幹什麼的?”
“我們是學生,大姐你是做什麼工作的?”齊思新隨口問了一句。
女子很坦誠地說:“我是做小姐的,真羨慕你們學生,可以無憂無慮的生活。”
“我們也有特多煩惱,要不然我們幹嘛用音樂表達。”
“你們在哪個學校上學?”
“北X大。”
“哦,我知道,和我在一個歌廳幹活的女孩就是你們學校的。”
“是不是叫沈麗?”楊陽問道。
“你怎麼知道的?”女子很吃驚地問道。
“丫掙過我的錢!”楊陽說話毫不客氣。
“其實沈麗這個女孩挺不容易的。”女子說。
“她有什麼不容易的,一邊學習文化知識一邊掙着錢,兩不耽誤。”楊陽說。
“你不了解她家裏的情況,她的家庭很困難……”於是,這個女子便給我們講起關於沈麗的故事:“兩年前,我在從老家開往北京的火車上遇到了沈麗,她坐在我的對面,模樣很寒酸,坐了十個多小時的火車,她只吃了一個蘋果,啃了一張大餅,我以為她是來北京打工,可一問才知道,她是來北京上學而且又和我來自同一個縣城,只是不在一個村子。她問我是做什麼的,我說我給朋友幫忙做買賣。
由於我們是一個縣的,我又看她孤苦伶仃的挺不容易,我知道一個人出門在外會有很多困難,便把呼機號留給她,讓她有什麼困難找我。下了火車,我們便各奔東西。
第二天,我的呼機響了,我回了電話,原來是沈麗找我,她約我在你們學校門口見面,說是有要緊事兒,我也不知道她找我究竟會有什麼事情,便風風火火地趕到學校,已經在校門口等候多時的沈麗把我拖到沒人處說:‘蘭姐,’我叫馬曉蘭,所以沈麗叫我‘蘭姐’,她說:‘你能不能借我二千五百塊錢?’我聽后嚇了一大跳,心想,這個女孩的要求也太過分了吧,僅在火車上見過一面就敢提出這樣的要求。我當時已經做了兩年的小姐,能夠拿出這些錢,但這些錢我掙得來之不易,怎麼能輕易借給一個並不熟悉的人呢,於是我便推託說我的錢全進了貨,而貨又壓在手裏,拿不出現金。沈麗險些給我跪下,她哭泣着對我說:‘蘭姐,我求求你了,你無論如何也要借給我錢,我在北京只認識你一個人,你不管我誰管我呀!’我還從來沒見過這樣借錢的人。”
“那你借錢給她了嗎?”楊陽問道。
馬曉蘭看了一眼楊陽,繼續說道:
“我問沈麗借錢幹什麼用,她說是交學費,家裏不能給她拿出這麼多錢來,接着,她給我講述了自已的故事。沈麗的家中有三個孩子,她最小,上面有兩個哥哥,他們因為家境貧窮到現在還沒有結婚,沈麗的爸爸七年前被一輛卡車從腿上壓過去,肇事司機開車跑了,把她爸留在血泊之中,是村裡人把她爸送到縣醫院的,人是救過來了,腿卻沒有了,只能整日癱瘓在床。為了給她爸治好病,家裏欠下一屁股債。沈麗她媽和她哥的意思是讓沈麗念完高中,然後就去縣城找份工作,或下地干農活,掙些錢養家,但沈麗卻背着他們參加了高考,錄取通知書下來的那一天,沈麗的心情特別沉重,她把通知書藏在村頭的樹林裏,一個非常隱蔽的地方,如果通知書讓她哥哥發現的話,一定會被他們撕掉。
沈麗說,她既不比別人丑又不比別人笨,為什麼就沒有上學的權力,她覺得生活對自己不公平,她要靠自己的努力上學。沒有經過家裏的允許,沈麗坐上來北京的火車,車票錢是她在縣城洗了一個月的碗掙到的,她說畢業前她是不會回家的。
沈麗把她的身份證塞到我手裏說:‘蘭姐,你要相信我,我不會借錢不還的,這是我的身份證,你拿着,我以後利用課餘時間打工掙錢還你。’我很欣賞沈麗這個女孩,便到取款機取出3000塊錢借給她。
“所以你為了讓她儘早還錢,就拉她下水了?”楊陽問道。
馬曉蘭沒有在意楊陽的態度,又說道:“我並沒有打算讓沈麗還錢給我,那3000塊錢就算是我資助她的,可是,四個月後的一天,我被朋友介紹到一家歌廳上班的時候,卻意外地在那裏遇見沈麗,她說她來這裏已經一個月了,是按電線杆上面貼的小廣告找到這裏的,她還說,再過一個星期,她就可以把錢還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