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也不曉得為什麼,一要去麥家,方明霆心裏就有些興奮;直到等車開進麥家大門,看見扎著馬尾,一身粉藍休閑服飾的晶琳在狗屋前餵食小狗的清麗、溫柔模樣,他才明白自己“興奮”的原因。

他還是喜歡她。

即使明知她已有個交往多年的男友。

其實他最討厭複雜又麻煩的事了,而要搶別人的女朋友,肯定不會是個“簡單任務”。

這些天他不曉得有幾次想起她,也幾次提醒自己把她當普通朋友就好,偏偏腦袋和心就是不跟理智合作。

那天牽着她的手狂奔在黑夜中,後來的親吻、擁抱,還有她在車內甜睡時的情景仍歷歷在目,他想淡忘都忘不了。

還是想嘗試追求她,不試他是不會甘心的!

不過他已不是十七、八歲的毛躁小夥子,還是得先知道她男友是哪一號人物,兩人的感情有多深,再掂掂自己的勝算有幾分,

如果人家已經到了生死相許的地步,他展開追求不過是自討沒趣;碰一鼻子灰還無所謂,最慘的是被列為“拒絕往來戶”,連朋友都作不成。

他可不想和晶琳變成那樣!

“嗨,小綿羊!”

他走下車,故意以一如往常的玩笑口吻和她打招呼,其實麥晶琳早看到他開車進來、莫名其妙的心慌讓她低垂著頭裝作沒看見,直到他出聲招呼,她才鼓足勇氣抬頭正視他。

這些天,她總是會無緣無故想起他,

走路的時候、吃飯的時候、上課的時候、做夢的時候,甚至連和新華講電話的時候,她都曾經突然想起她。

想起他說話的模樣、微笑的姿態,尤其是兩人一起逃命的那夜,他的所有言行舉止,彷彿像是已經烙印在她腦海,不定時的就會浮現在她眼前,讓她又是一陣臉紅心跳。

她明白,自己喜歡他。

不過她也沒忘記,自己已經有了個論及婚嫁的男友。

她深信自己只是一時的意亂情迷,也必須如此肯定的告訴自己。

因為她憎恨背叛,也不想背叛青梅竹馬的男友,還有疼愛她如親生女兒一般的乾爹、乾媽。

所以再令她心動的男人,也只能作她的普通朋友:

這是那晚他送她回家之後,躺在床上一夜無眠所作的決定。

她可以和他作好朋友,但僅止於此。

只有如此,她才不會傷害到任何人,

“我叫麥晶琳,不叫小綿羊。”她故意輕忽自己見到他時像初戀少女臉紅心跳的“癥狀”,故作輕鬆的面對他,“再給我亂取綽號,小心我放狗咬人喔!”

方明霆抿唇淺笑,他就喜歡她這俏皮味道。

“嘖嘖,好大的火氣!”他在她身邊蹲下,“好吧,那我以後就直接叫你晶琳,你也直接叫我名字——”

他像是突然想到什麼,又慎重其事地說:

“我的意思是直接叫我明霆,不準叫小霆霆,否則小心我在噁心死之前放惡狼咬人喔!”

麥晶琳抿唇輕笑:“好噁心,真的有人這麼叫你嗎?”

“有啊,我老爸。”他擺出一臉無奈,“他每回有求於我的時候就會這麼叫,有夠三八吧?”

她微笑搖頭:“我覺得你爸很可愛,你們父子一定感情很好,”

這點他倒是不否認。

“大概吧。我媽在我十一歲那年就車禍過世,只剩下我和我爸兩個大小男人一起生活,感情是還不。”

他斜偏著頭說:“也不曉得該說是我乖呢,還是我老爸開通?我們好像沒什麼代溝。”

“我媽也是車禍過世的,”

“真的?”

她點點頭,“不過你比我幸運,我媽在我一歲多的時候就過世,我對她連一點記憶都沒有,關於她的一切事都得由旁人告知我才曉得。”

談到這,她的神情有點落寞。

“傻瓜,其實沒有人比你更了解你母親了。”

她不懂。“為什麼?”

“因為你就是她生命的延續啊!”他笑着點點她鼻樑,“你爸爸的鼻子塌塌的,所以你挺直的鼻樑一定是遺傳自你母親;你爸爸是單眼皮、細長眼,你是雙眼皮、水汪汪的大眼,你長得肯定像媽媽比較多。”

“大家的確都說我長得比較像我媽。”

“所以嘍,你想見她的時候就照照鏡子,隨時都能見到她。”他指指天上,“不是也有個老掉牙的傳說,說每個人死後都會變成天上的一顆星,永遠看顧着他心愛的人嗎?只要你相信,每晚抬頭就看得見你媽媽了。”他淘氣地眨眨眼又說:“所以嘍,千萬別搬到城市住,在那裏想看星星的機率比看遊行還低得多,空氣品質太糟糕了!”

她嫣然一笑:“我忽然發現作幼稚園老師還挺適合你的,哄小孩你一定很拿手。”

“舉一反三,那我肯定也會是個好老公、好爸爸嘍。”

“這要等你以後結婚、生子才知道。”她悄皮地咧咧嘴,“不過依你的工作時間看來,你大概得到五十歲以後才有空交女朋友吧?我介紹一個絕世美女讓你認識好了!”

“真的?誰?”該不會是指她自己吧?麥晶琳指指一旁正埋首吃飯,完全不搭理兩個長舌男女的愛犬:

“容我介紹一下,這位是米琪小姐。”她憋著笑繼續說:“我可是把我最好的‘女朋友’介紹給你了,以後有好消息別忘了付我媒人錢喔!”

“好啊,你敢虧我,把我跟母狗配一對,看我怎麼

‘報答’你!”

方明霆說完便要呵她癢,嚇得她立刻轉身繞著院子跑,一邊求饒還一邊笑得上氣不接下氣。

“叭——”驀然傳來的一聲短促喇叭聲讓他們倆暫時“休戰”。

方明霆看向麥家的鏤花鐵門外,一個看來約莫三十歲左右,穿着一身名牌高爾夫球裝的男人,正走下一輛BMW轎車。

“你來啦!”看見男友來,麥晶琳馬上跑去打開鐵門。

“那個男的是誰。”一進門,吳新華便皺起眉向她詢問。

“喔,他啊……”她尷尬微笑:“他叫作方明霆,是我爸大學同學的兒子,有事來找我爸,但是爸大概是有事耽擱,還沒到家。”

他面露狐疑:”看你跟他很熟的樣子,怎麼以前從沒聽你提起過他?”

“嗄?呃……”她轉著腦筋想着該回答什麼。“我跟他才見過幾次而而已,哪有很熟、只是他的個性很孩子氣,像小弟弟那樣,讓人覺得很容易親近罷了。”

為了讓男友安心,她只能說些善意的慌言,其實她從不覺得明霆太孩子氣。

“你就是太容易相信別人了!”吳新華聽她這麼說,臉上的不悅神色才和緩許多。“小心點,現在很多男人都會‘扮豬吃老虎’,沒事別跟其他男人太接近。”

“放心吧,他不是什麼壞人。”她拉着他:“我來介紹你們認識。”既然遇上丁了,她只有大方地介紹兩個男人認識,好顯示自己問心無愧。她把男友帶到明霆而前,有些尷尬地介紹雙方認識:兩個男人握手示好,眼神卻都在打量對方?

“明霆,我爸應該快回來了,你到客廳等他吧,我和新華約好要去打高爾夫球,就不陪你嘍!”

“沒關係,你忙你的,我自己等就行了。”這還是他們倆頭一回這麼客氣而生疏的應答。

“新華,那你等我一會兒,我進去拿一下背包就出來。”

麥晶琳說完便進了客廳,把兩個男人留下來大眼瞪小眼。

“不曉得方先生在哪裏就?”華客氣詢問,

其實是在打探對方是否有成為他棘手輕敵的資格才能。

“我在‘麥氏科技’作程式設計。”方明霆故意不說自己是頗具規模的徵信社小開。

“麥氏?”不經意流露出輕視,“喔,原來你是在麥伯伯手下工作的職員啊。”

這個傢伙真惹人厭!從一見面,方明霆就有這種感覺,此刻感覺更強烈。

不用再多說話,他就已經看透這吳新華肯定是標準的勢利眼,還是那種沒吃過苦頭,一路平步青雲的富家子弟,晶琳到底是看上了他哪點?論長相,他也不見得勝過他;論個性,他肯定比他好相處。方明霆在心裏嘀咕,怎麼也不覺得這吳新華和晶琳會是合適的一對!

“那我們先走了,再見!”在他的怔忡間,麥晶琳已從屋裏出來,和他道別之後便搭上男友的車離開。

“唉,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方明霆對空氣說了一句,忽然覺得腳邊好像有什麼東西在磨蹭,低頭一看,原來是晶琳養的那隻狗正在向他“撒嬌”。

“如果你的女主人也像你一樣‘識貨’就好了!”

“汪、汪!”

拍拍這條彷彿聽得懂他說話的可愛小狗,再想起方才晶琳要介紹小狗當他女友的事,還真是令他哭笑不得,連他自己都可憐起自己來了。

***

進入公司兩個禮拜,方明霆就約略過濾出最可能偷盜公司所設計的新程式,再轉賣給敵手的嫌疑犯了。

先把受晶琳所信任的李姐排除於可疑人選之外,就可以不必再隱瞞她關於他的身份,還多了一個可以幫他加演一齣戲的“演員”。

“你真是厲害!才進公司沒多久就受重用,李副總把‘廣遠’的案子全權交由你負責,可見你的才能多受到她賞識!”

下班后,同一部門的王鵬約了他一起到PUB喝杯小酒。一坐定位就猛拍他馬屁-

王鵬就是他銷定的嫌疑犯、

“還好啦,是大家手頭上部有自各負責的case在忙,副總才會把這案子放手讓我試試。”

方明霆口頭上客氣,其實他就是風聞對手公司對這件案子存有極大興趣,才故意叫李姐將案子交給他,作為”釣餌”

果然,大魚上鉤了!

“不過,這份責任對我這個新手來說是稍嫌重了些,”方明霆假裝埋怨,“只怕我一個人做不來:而且聽說公司不久前才發生沒計被竊的事,副總還特別交代我要小心謹慎,盡量不要把磁片帶回家,減少資料外泄的機會,這下可累了!”

王鵬以友好的態度跟他說:“沒關係,趕不及的活我可以幫忙。”

“這……”

“怎麼,怕我會泄密嗎?”

“怎麼會呢,王大哥你是公司的元老了,我不信你要信誰?真有需要的時候就麻煩你了。”

方明霆順他的意,讓他攀交情、裝友善,這樣他就更容易挖他的底。

和晶琳的一個月之約,他是非贏不可!

***

一早醒來,眼睛才一睜開,麥晶琳就覺得整個天花板都在搖晃。

“好燙……”摸摸額頭,她懷疑自己額頭上的熱度都足以用來煎蛋了!

“莉莉?莉莉!莉——”喊到第三聲…她才猛然想起今天是假日,非但家裏的菲佣早就出門去找朋友玩樂,連爸爸都在昨晚就因為公事搭機出境了。

“糟糕!家裏只剩我一個……”輕咳了幾聲,她勉強起床,扶著牆先去浴室盥洗,想讓自己神智清醒點。沒用,她眼前的世界仍舊在天旋地轉。

“不看醫生大概不行吧?”舉步蹣跚地到樓下的保健箱取出溫度計量量,三十九度的高溫肯定不是睡睡冰枕就退得了燒。更何況她覺得自己已經快昏了!像這種時候,總該可以名正言順的“差遣”男友了吧?

拿起電話,她惟一想到的就是撥電話去找新華求救,可是手機號碼一撥再撥,就是沒人接;再改撥去他家,一樣只有電話鈴聲空響,連乾爹乾媽也不在:更巧的是,巧巧說過今天要回她外婆家,也別奢望她能來了。這個時候,她腦海里閃過一個人影。

“不行!不能打給他,否則我……”她甩甩頭,想抹去自己腦中浮現出的電話號碼,頭卻更暈了-

“鈴——”

麥晶琳正準備上樓查閱自己的通訊簿,找看看還有沒有哪個肯冒着被感染重感冒病毒,又正好閑閑在家的朋友可以來陪她去醫院,電話卻突然響了起來,

“喂?”她暈眩得好像更嚴重了,她先在沙發上坐下再接起電話:

“晶琳嗎?我是明霆,伯父在不在;我有事情要跟他說一下。”也不曉得是不是淚腺太發達,一聽見他的聲音,淚水就湧上了她的眼眶:

“……你怎麼了?”他非但沒得到她的回答,還彷彿聽見了;電話那端傳來細微的啜泣聲。

“晶琳,你是不是在哭?”他可緊張了,“發生什麼事了?”

“我發燒了……”她孩子氣地邊哭邊說:“家裏一個人也沒有,打電活又找不到半個人……”

“我知道了,你等著,我立刻趕過去!”

她話才說到一半就被他焦急的打斷,也不問她病情輕重便已開口說要來看她而立刻掛掉電話。

這就叫“心有靈犀”嗎?剛剛她才想到他,卻不曉得自己該不該找他,沒想到馬上就接到他的來電。把話筒掛回去,擦乾淚,一想到他即將到來,原本彷徨無助的她終於安了心,虛軟的在沙發上躺了下來……

***

搖搖晃晃的,感覺像躺在小船里一樣舒服只是……頭好重,身體好熱!麥晶琳勉強自己睜開眼,沒想到看見的卻是藍藍的晴空

“明霆?”

視線往左上方移,她看見了他略帶憂鬱的俊俏臉龐。

“你醒了?”他微低下頭.對著正抱在懷中的病美人露出溫柔笑靨,“別擔心,我這就送你去醫院。車門已打開,他將她抱入駕駛室旁坐好,繫上安全帶。

“等我一下,我去把門關上。”跑回去將由裡外的所有門全鎖上,他才坐上駕駛座,立刻開車載她去醫院。

“你怎麼進去我家的?”她一臉迷惑,“是莉莉已經回來了嗎?”他搖搖頭:“菲佣還沒回來,多虧我學了一點‘闖空門’的本領,自己開了門進去,否則就得找鎖匠了。”

“看來我家的鎖得換更精密的,還得請保全才行,不然老是我一個人在家多恐怖!”

他點點頭:“我有熟識的鎖匠可以介紹給你,以掌紋辨識的那種還能幫你殺到成本價喔!交我這個朋友還能省錢,不錯吧?”

麥晶琳微微一笑,本想開口說些什麼,卻是一張嘴就咳了起來。

“你還好嗎?”他立刻遞了一瓶礦泉水給他,“就快到醫院了。”

“明霆……”

“嗯?”

“謝謝你。”

她勉強牽扯唇角向他微笑致謝,隨即又昏昏沉沈地閉上眼。

到了醫院,一針大大的退燒針是免不了,而且由於病況較重,她還得留下來吊點滴,再回家已經是四、五個小時以後的事了。

晶琳在車上睡著了,方明霆按了門鈴,菲佣依舊未回,他只好再當一次開鎖大師,才能將車開入庭院:

進了屋,小心翼翼地將懷中熟睡的人兒抱進卧室,讓她安安穩穩的在床上躺平,他才總算鬆了口氣。

“還好,退燒了。”

摸摸她的額頭,確定已經恢復常溫,方明霆才安心地坐在床沿守着她。

也不曉得過了多久,睡了一場好覺的麥晶琳悠悠醒轉,室內已經幾乎要全暗了,看了一下床邊有螢光刻度的鬧鐘,都六點多了,

“明霆?”

她瞧見他握着她的手,頭枕在床邊,累得直接席地而坐,趴着睡著了。

她沒有把手抽回,被他溫柔握住的感覺好窩心,讓人捨不得中止這恬靜的一刻,睡得真香,大概真是把他累壞了吧?也不曉得自己是得了感冒還是愛唾症,害得他去的時候得從屋裏一路抱她上車;回家的時候更慘,還得抱地上樓。

瞧他平常老愛升玩笑,不正經,可是每回遇上緊要關頭,他卻比仟何人都來的細心、體貼,值得信賴。

其實送她到醫院已經仁至義盡,他大可走人,不必陪她吊完點滴又專車送回;送地回家也就算了,她昏沉沈地大睡,他乾脆就直接離開,結果他卻像擔心孩子病情的慈母一般,守候在床邊,累到都不支而席地就睡了。

真傻!她微笑輕嘆一聲,雖然笑他傻氣,心裏卻好感動?

畢竟從她有記憶以來,他還是頭一個因為照顧生了病的她,而累到睡倒在她床邊的人呢!

藉著透進窗內的夕陽餘暉,麥晶琳仔細地瞧着他那張攪亂她心湖的臉。就算他正閉眼睡着,她還是依稀記得他那雙晶亮大眼,澄澈的眸子彷彿能看進她內心深處一般,總在彼此對視時令她心慌。

說真的,他的長相一點也不輸給新華,兩人都是美男子。不過,新華是帶點貴族氣息的陰柔美,明霆則是渾身充滿活力的陽剛美,完全是不同典型、老實說,她比較欣賞明霆這一型的男人,感覺像是身邊隨時有個大大、暖暖的紅太陽可以擁抱。可惜……相見恨晚……閉上眼,她幽幽地又嘆了口氣,要她移情別戀,拋棄從小喜歡她的新華,讓疼愛她的乾爹於媽傷心,這種事她做不到。

“你醒了嗎?”在她嘆氣的同時,方明霆正好也醒了過米,還打了一個不小的呵欠。

麥晶琳淺笑回答:“嗯,剛醒來。”

“真糟糕,要照顧病人的人卻睡著了……”他自嘲地說了一句,起身改坐在床沿,“現在覺得如何?”

“好多了。至少在我眼前的景物不會再轉個不停了。”

“那就好。”他才說完,麥晶琳的肚子突然咕嚕嚕叫了兒聲.害她一張臉全紅透了。

“早上到現在都還沒吃,肚子還真是餓了呢!”方明霆沒糗她,反倒自己先喊餓,“我去翻翻冰箱裏有些什麼,煮些清淡的來吃吧!”

她詫異地問:“你會下廚?”

他露齒一笑:“看不出來吧?人家是‘父兼母職’,我可是‘子兼母職’,從小就是我爸負責買菜、我負責煮飯,廚藝還不賴喔。”

“真厲害!像新華他就完全不下廚煮……”話沒說完,她就自己先住了口這種時候,怎麼想她都不該提起男友的名字。

“他不適合你。”明霆突然冒出這麼一句,讓她聽傻了。房裏忽然完全靜謐下來。

因為不知所措,所以她選扦逃避,把他說的當玩笑話聽。她乾笑說:

“該不會你也被我傳染了感冒,腦筋開始糊塗了吧?胡說八道的。”

“大概吧?”他聳肩淡笑,“我下去弄些吃的,你再休息一下。”方明霆沒有否認她的說法,只輕輕在她額頭留下一吻便離開—在這種時刻,他不想多言惹她心煩,只希望她能安心休養。

他為什麼要對她那麼溫柔、那麼好……撫著頭上彷彿還余留溫度的吻,麥晶琳覺得這下子好像換成自己的心在發燒,而且還燒得迷迷糊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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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好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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