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風塵僕僕回到台灣那天,時間是晚上十點半。
兩天前,姜太太和袁母跟幾個朋友隨團到花東玩,此時家中只袁小悅一人;昨晚通電話時,她說要準備他愛吃的胡椒餅給他當消夜。
許久沒見,電話中空泛的對談早已不足解相思,他迫不及待驅車回家。下飛機后致電報過平安,離家還有二十分鐘車程,手機響了,他微微一笑,理所當然以為是她,是以拿起電話在螢幕上見到意料外的名字,他非常驚訝。
路雪莎?怎麼會是她?那次在國外拍MV,大伙兒交換了電話以備有突髮狀況時能互相照應,但她從沒打給他過,現在是為什麼?
按下通話鍵,他帶點狐疑地說:「喂?」
「姜……姜頌欽嗎?」她的聲音有點模糊。「我……我是路雪莎。」
「有什麼事嗎?」他盡量讓聲音顯得禮貌。
「你……你今天巡迴演唱結束對嗎?」她有點吞吞吐吐,像是不知該說什麼好。「對不起,香港那場我忽然不能出任嘉賓,一定造成你們的困擾……」
他皺一下眉,還是不明白她來電的用意,只能溫和地說:「你不用擔心,好好養病就好,一切都很順利。」
「啊,恭喜。那你很快就能回台灣了吧?」
「我剛下飛機,現在正開車回家。」
「喔,這樣啊……」她沉默很久,久到他以為她掛斷了,才聽她輕輕問道:「其實我一直很想問你,你記不記得……我們以前在美國見過面?」
他一愣,沒想到她會提這個。「不記得,什麼時候?」索性裝傻。
「你果然忘了。」她澀然笑道:「我看你好像對我很陌生,就不敢跟你提,怕有人說我在借故搭訕……我很怕那些記者的筆。」她突然改用英語說話,彷彿那能使她比較自在。「如果……如果你現在沒有其它的事,能不能來我這裏陪我講講話?隨便講些以前在美國的事,什麼都可以,我好想聽。」
什麼?他一頭霧水,搞不懂她到底想幹嘛?「你還好嗎?」
「拜託,別拒絕我……」她聲音顫抖,下一秒變得哽咽。「我……我真的快不行了……我不喜歡台灣,我想回美國,那邊才是我家。在這裏我一個朋友也沒有,大家都在等着看我出糗,公司的人也嫌我煩。可是我已經很努力了啊……為什麼永遠不夠好?我實在沒別人可以說……我想你一定懂的,對不對?」
不妙!怎麼會是這種狀況?終於明白她正在崩潰邊緣,他連忙將車停在路邊,對着話筒試圖安撫她:「你冷靜點。試着深呼吸,什麼都不要想……」
「可是我一個人好怕!我……我很想死……」她泣不成聲。
「你在哪裏?告訴我你的地址。」得到她的地址,他說:「你哪都別去,我現在就去找你。」還能叫她幹嘛?這種時候無論叫她做什麼好像都不對。
他切斷通話,改朝她家駛去,邊急電自己的經紀人,告訴他有緊急事故,要他立刻通知路雪莎的經紀人到她家一趟。
花了十五分鐘到她家,他請樓下的管理員通報,順利入內,在電梯內,他略感寬心,心想她既能回應對講機,至少代表意識清醒。
到她門前按電鈴,五聲之後,內門打開,路雪莎蒼白的臉出現眼前。
見她沒事,他這才放下心來。雖然兩人沒什麼太深交情,至少有工作上的情誼,乍然接到她的求救電話難免擔心。
她默默開門讓他進屋,他問道:「你還好嗎?」話剛出口,就見到鮮紅血滴自她左腕上婉蜒沿掌淌下,沿路地板上點點落紅,他遽然變色。
「你搞什麼鬼?!」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失態大吼。
「我想死,可是一想到我爸媽就割不深……」她眼淚上涌,失控大哭。
他飛奔到浴室先拿毛巾壓在她傷口上替她止血,再找出醫藥箱,察看她的傷勢,幸好受創不深,不至於有生命危險。
期間,她抽抽噎噎地說:「其實我說謊……我是怕痛所以割不下去,我根本一點也不堅強,我也不是什麼玉女……我從八年級就開始交男友,可是我多的是朋友比我還早的,這又沒什麼,為什麼一定要我假裝純情?為什麼?」
因為那是公司的策略。她早就知道,也同意了不是嗎?這句話他當然沒說出口,因為現階段不宜再給她刺激,何況她必也心知肚明,只是在發泄。
替她的傷口做好緊急處理,他拉她起身。「我送你去醫院。」
她沒有抗拒,兩人走到門邊,一打開門,意外見到一個女人站在門前。
認出她是路雪莎的經紀人,他鬆了口氣,感謝她來得正是時候。
她焦急地上前問道:「雪莎,你怎麼了?」
姜頌欽低聲道:「她割腕自殺。」
她倒抽一口氣,失聲道:「割腕自殺?!」
「你不用擔心,幸好傷口不深,我正要送她去醫院。」
想不到她面色大變,連連搖頭。「醫院?不行,不能去醫院!」
「你說什麼?」他驚詫地不覺揚聲,以為自己聽錯了。
她伸臂把他們推回門內,關門落鎖,確定阻絕一切隔牆耳。「這種事傳出去怎麼得了!我看看……已經止血了,幹嘛去醫院?只要小心別留疤就好。」
他強忍怒氣,沉聲道:「出了這種事當然要去醫院!」傷口雖不深,但流了不少血,何況她精神狀況明顯欠佳,怎能不接受診斷?
「不行!雪莎的負面新聞已經很多了,最近因為參加公益活動表現得好,好不容易形象回升,不能功虧一簣。」她轉向路雪莎,說道:「雪莎,想想你這麼辛苦是為了什麼,這種時候怎能出狀況?前天你弟不是還從美國打電話回來恭喜你唱片大賣?而且要是上新聞,你在南部的爸媽也會擔心,對不對?」
路雪莎睜圓哭紅的雙眼,像是被她催眠,又像是這才從夢中醒來,神情慢慢冷卻下來,最後緩緩點頭,語氣堅定地啞聲道:「對。」
她鬆了口氣,露出欣慰的笑容,溫柔地拍拍路雪莎的肩膀。「那你先回房休息,我幫你上藥。放心,一切都會沒事的,天大的事有我頂着。」
姜頌欽站在原地,完全被晾在一旁,沒有插嘴的餘地。
兩個女人回到房內。過了一會兒,路雪莎的經紀人走出來,歉然對他說:「對不起,還讓你跑一趟。她前陣子一直收到恐嚇信,情緒太緊繃,精神不穩定,我才安排她暫時休息幾天。你別擔心,她沒有外表那麼脆弱,沒事的。」
見他默然,她嘆了口氣,很誠懇地說:「也許你覺得我沒人性,但我這是在為她着想。她的路沒你走得順,我最清楚她付出多少犧牲多少,所以我必須儘力幫她預防所有不利的情況,希望你可以體諒。」
所以這是她們之間的默契,他一個外人不該多管,是嗎?
然而當她為了讓他跑一趟而道歉時,有沒有想過路雪莎根本不信任她這個只會柔性施壓的經紀人,才寧願找他這個不相干的人求救?
算了,這麼雞婆幹嘛!連當事人都認可了她的做法,他何必自討沒趣。
「那我先走了。」他說,並由她送到門口。
「今天真是謝謝你了。」她對他一頷首,關上了那個他無權干涉的世界。
下樓回到車上,他趴在方向盤上,盯着漆黑夜幕,久久不動。
近乎噁心的鬱悶在胸口翻騰不息,使他幾欲作嘔。
這樣的情緒以往也曾出現,只是從沒這麼深刻過。
不完全為路雪莎,或許也為自己。踏入這行以後,身體如同被綁上了控線,很多時候都是不由自主的傀儡。這就是待在這圈子裏得有的犧牲,他知道、他明白,然而有時他真的覺得他們這些人不但沒有自由,更沒有尊嚴。那種緊急情況之下,被顧慮的不是生命,而是名聲——多荒謬!明明連三歲小孩都知道該怎麼做,她們卻表現得好像那樣才是對的。究竟是她們太冷靜,還是他不夠麻痹?
要按照劇本演給別人看,逢場作戲,這戲作到後來,取悅了大眾,但會不會從此忘記了自己?電視上,海報上,廣告上,雜誌上,唱片封面上,處處都是自己的身影,有時驀然回首,卻赫然發現每一個竟都陌生。
他只是由一堆觀眾內心投射出的理想碎片所拼湊而成的假象。
這是他自己選擇的方式,他沒有埋怨;只是,此時此刻,他強烈渴望自這片深不見底的冰冷海底探出頭來喘一口氣,他想飛到一個安全的地方,有一個了解他的人,可以給予他所渴望的光明與溫暖。
小悅小悅小悅小悅。反覆在心中呼喚,他有生以來如此強烈思念一個人。
想要她用她溫柔的聲音喊他的名字,想從她口中明白自己是真實存在。
下一秒,他毫不猶豫地發動引擎踩下油門,再次朝家出發,朝她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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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這一番折騰,回到家時,時間已過午夜十二點。
開啟家門,見到屋內一片漆黑,他的心頓時直直下沉。
想必她回家睡覺了吧。空虛和失落比黑暗更陰森,在他胸內流竄。
心情糟得連嘆氣都嘆不出來。他頹然垂下肩,甩掉鞋,關上門,打開大廳的燈,在看清沙發上躺着的熟悉身影時,他整個人瞬間像被定身符定住,無法動彈。
愣站了約一分鐘之久,他關上客廳燈,改為打開玄關的小燈,然後慢慢跨近沙發邊,連呼吸都小心翼翼,深怕這是個稍一用力就會破滅的幻象。
她睡得安穩,手邊放着遙控器,想是看電視看累了就在沙發上入眠。
她在等他。這認知使他的心瞬間被滾燙的感動滿溢,喉頭緊縮發不出聲。
他輕手輕腳爬上沙發,將她輕輕攬入懷中——這就是他此刻唯一想做的事,即使下一秒會天崩地裂世界毀滅也不能攔阻。
她動了一下,迷迷糊糊睜眼,見到他呆了一下。「咦,你回來啦?」
他將臉埋在她發間,「嗯」了一聲。
她打個呵欠,不很清醒,很快腦袋垂下,眼睛又慢慢合上,含糊交代:「胡椒餅在微波爐里,餓的話可以熱來吃。」
他再度以一聲「嗯」作答。
她極自然地環抱住他,更偎緊了他,滿足地嘆了口氣,再度入睡之前,像在夢囈一般咕噥了句:「我好想你。」
——就這麼一句簡單到了極點的話,神奇地在剎那間融化了他的心。
那些鬱結難受,那些着惱不快,那些像銳利碎片一樣扎心的情緒,彷彿都被她細心地、一片一片地挑揀掉,什麼也不剩,只留下她溫柔的痕迹。
什麼都不再重要,只要她在這裏,在自己懷裏。
他想緊緊抱住她,但他只是輕輕吻了她的額頭,無比珍惜地。
閉上眼睛,他在心中留了一句話,沒跟睡夢中的她說。
我也想你……很想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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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悅醒來睜開眼時,見到眼前那張近距離的臉,思緒獃滯了五秒左右。
啊,是他。他怎麼會跟自己一起……睡在沙發上?注視他們緊密靠在一起的睡姿,她渾渾噩噩憶起,昨晚他回來時自己好像有醒來過。
撐起身體,她端詳他的睡臉,見他眼下有淡淡的黑眼圈,想必這次巡迴演唱到處表演一定累壞了,這幾天應該可以稍微放鬆一下了吧?這是他回家的第一天,她決定幫他做一頓豐盛早餐好慰勞他的辛勞。放輕動作爬下沙發,幸好沒驚動熟睡的他,她躡手躡腳走到浴室梳洗過後,到廚房翻冰箱找可供使用的材料。
生菜色拉、培根薯泥加荷包蛋。決定好菜色,她立刻開始準備。色拉最快做好放入冰箱,等待馬鈴薯煮透的同時,她架起平底鍋準備煎培根……一轉身,不意見到一個高大身影站在廚房門口,她吃了一驚,鍋子差點脫手落地。
「赫!」她將鍋子擱在爐台上,拍拍胸口。「你嚇了我一跳。」
見他只是瞪着自己,臉色很臭,為什麼?起床氣嗎?
「呃,我吵醒你了嗎?」她還特地移師較遠的這個廚房作業,照說應該不會啊。
他大踏步上前,二話不說抱住她,不悅地說:「不要隨便離開。」
啊?她愣住。他……是還沒睡醒嗎?不然怎麼會這麼孩子氣。越想越好笑,她嘴上笑個不停,心裏又很甜蜜。「不離開難道要把你一起叫醒?」
「不會陪我多睡一下。」他說得理直氣壯,一點也不覺得自己的話瞹昧。
「可是我想幫你做早餐。」
「……好吧。」他一臉「算你有理」的不甘願。
她忍不住又噗哧笑了。奇怪,他今天好像特別黏人?「啊,水撲出來了!」她連忙上前處理,背對他說:「你先去梳洗一下,早餐還要等一下。」
他耙耙一頭蓬亂的發,走出廚房,待洗完澡回來,桌上已擺滿豐盛食物。
剛在桌邊坐定,她一手抓着鍋鏟,一手拿着牛奶盒,倒滿他面前的空杯,同時不時回望爐台處,急促說道:「等一下喔,還差荷包蛋,馬上就好!」
他沒有自行開動,只拿起牛奶有一口沒一口地慢慢喝,目光對着那在爐台前忙碌的身影,一種名為幸福的感覺隨血液的流動蔓延全身。
多奇怪,人生明明還沒走到一半,竟已覺得此生無憾。
沒過多久,她端來盤子,有點神氣地放在桌上展示成品。「嘿嘿,酷吧。」雖然形狀有點不規則,還是看得出是個愛心。
原來花那麼多工夫為這個?他失笑。她脫下圍裙,他支着下巴凝望,脫口問道:「你覺不覺得我們這樣很像新婚夫妻?」
「為什麼?」她不解。「難道是老夫老妻,妻子就不肯幫丈夫做早餐了嗎?」
見她問得認真,他無言地埋頭吃飯,碰到這情調殺手只能認命。山不轉路轉,他狀似不經意地改問:「那我老了以後,你會不會幫我做早餐?」
「你想吃的話,當然會啊。」她笑道:「你的問題都好怪喔。」
那是她完全沒有多想的答案,最為純真,他因此笑了。
陽光透窗,暖洋洋灑在身上,心儀的女人坐在身邊跟自己一起談笑用餐,心情怎能不愉快?舀一瓢薯泥,他隨口問:「等下要幹嘛?」
今天星期六,她不用上班,家裏沒人,是兩人世界。
「喔,記得我以前跟你說過的相聲工坊嗎?我弄到幾部他們的劇場DVD,我們一起來看吧,我保證你也會喜歡!」她雙眼晶亮。「聽說那工坊的老闆也住我們這棟大廈,不知是哪一層樓……我們這棟大廈好像住了不少知名人物。」
「他很有名?」
她笑着點頭。「有聽相聲的人應該都知道。不過當然沒你有名啦。」
他沒搭話。出名有出名的代價,他不知她是怎麼想的,但對於自己不能毫無顧忌地牽手帶她上街,他總是於心有愧。能給她的已經不多,該給她的偏又辦不到,他或許是個成功的明星,卻註定是個失職的男友。
午後,相聲開播,兩人在沙發上笑得東倒西歪,不知不覺已是傍晚。
她說:「肚子好餓,晚餐吃什麼?」
「叫外賣?」
她想了想。「不要好了,我想吃巷口那家麵攤的刀削麵。」
他聽了嘴饞,立刻說好,見她站起身來,準備出門。
她總是體貼,知他諸多不便,理所當然每次跑腿。
驀然一股氣悶淤積胸中,不上不下難以排解。這一次,他忽然強烈地不想要這樣的理所當然,於是衝動地拉住了她。「等等,一起去吧。」
「咦!」她訝異。「這樣好嗎?」
「為什麼不好?」他口吻輕鬆。「我又不是通緝犯。」
「說的也是喔。」她赧笑,覺得自己似乎有點小題大作了。
「放心,現在天暗,我再戴頂帽子,沒人認得出來。」
她認真提議:「墨鏡要不要?」不過現在這種天色戴墨鏡出門好像有點怪?
他狀似沉思。「乾脆加個口罩,穿黑色風衣,雙手插口袋。」
「好啊好啊!」她哈哈笑,給他鼓掌。
到最後,他當然還是只戴了帽子,免得更引人注目。
出了大廈,他感嘆心想,上次像這樣跟她肩並肩走在大街上,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太難記得,因為每次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都盡量以車代步。
到了麵攤,時間比晚餐時間早些,因此客人並不多。他們故意在一個偏僻角落找位置,她到攤前跟老闆點菜,沒一會兒就端着面碗回來。
燈光有些昏暗,摺疊式的簡陋桌椅坐起來遠沒有家中的舒適,可是像這樣跟她在晚風中享用燙口小吃,竟比高級餐廳的燭光晚餐還令他滿足。
他渴望的就是這麼平凡的幸福,對他而言卻是一種奢侈。
對座的她閑不下來,邊吃面邊自桌上的牙籤筒中抽出幾根牙籤,拼出一顆五芒星,然後拈起它,笑吟吟遞給他瞧。
他伸手接過,卻不小心觸到脆弱的關節處,嘩啦解體散落一桌。
「哎呀。」她搔搔頭。「沒固緊,一下就散了。」
他皺了下眉,不知為何,隱約有種不安情緒在胸口浮動。
回家路上,他主動牽起她的手。
她回望他,街燈下,他的表情隱蔽在帽檐下看不清楚,唯獨他的手握得好緊,好像怕她會跑掉一樣。她低頭微笑,伸手回握他的溫暖。
回家的路不遠,但若能就這樣一直走下去,那也不錯。
她輕輕哼起歌:「天多黑也沒關係,像這樣手牽着手,就不會再迷路……」
他聽了揚笑,因為那是他的歌,出自她口中,令他心怦動。此時此刻,他不想顧忌場合,只想緊緊、緊緊將她握住,絕不讓任何事物拆散。
那是他難得一次揮霍任性,卻沒過多久就嘗到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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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爆發讓人措手不及。
某家以腥膻聞名的知名八卦周刊,最新一期的封面,出現了這樣的鮮艷頭條——「優質王子姜頌欽,驚傳劈腿?!」封面上印有兩張模糊照片,一張是一個男人夜裏自某棟大廈走出,一張是昏暗街頭一男一女手牽手並肩走在一起。
報導先是描述姜頌欽深夜出入緋聞女友路雪莎居處,隔天傍晚竟又跟一女子親密外出,而且據觀察,這名神秘女子似是他的同居密友。
一切並未到此結束,追蹤報導下去,「實情」被逐步揭露。
路雪莎外出時被記者追蹤,有人眼尖發現她左腕上總戴着腕帶,而且還跟拍到腕帶下露出疑似繃帶的白色一角。這張照片立刻被公開,伴隨的標題是:「玉女遭甩,為情割腕」、「三角關係錯綜複雜,雪之戀慘融」。
而最新一期的頭條則是:橫刀奪愛!姜頌欽的另一個她,小他七歲?!
報導內容似有意又似無意強調起二人相差七歲的事實,並暗示姜頌欽的某張個人專輯命名《Lucky7》就出自這原因。另外也洋洋洒洒寫出此女生平,鉅細靡遺得猶如作過貼身專訪,說她是姜頌欽的忠實歌迷,為追隨偶像而千方百計與他搬入同棟大樓,終於如願跟他認識,即使知道他跟路雪莎「關係匪淺」仍痴情不悔苦苦守候,成為他的地下戀人……
「放他媽的屁!」隨着一聲怒吼,一本雜誌啪啦一聲飛到牆上。
姜頌欽坐在床上,瞪着那本軟軟從牆上滑下的雜誌,還覺得不夠,怒火中燒上前撿起它,狠狠撕爛!什麼忠實歌迷!她連他一張唱片都沒買過!什麼千方百計與他搬入同棟大樓!他比她還晚多少年才搬來這!更別提什麼他媽的地下戀人!他氣得發抖,出道至今,從來沒有一次抹黑讓他如此震怒!
經紀人打電話給他,着急跟他商討對策,聽說公司那方也正焦頭爛額。
「事到如今,一定要召開記者會出面說明。」經紀人說。
「說明什麼?」
「說明你跟她們兩個都關係清白。」
哈,男女朋友的關係原來是污濁?「我跟她手牽手走在街上,怎麼清白?」
「照實說,說她住你樓下,是你的鄰居,你媽收她當乾女兒,她小你七歲,你只把她當親妹妹一樣。」對方早已設想周到。
「她確實是我女朋友。」
「頌欽,這關係你的演藝生命。」經紀人苦勸。「這次巡迴演唱空前成功,你事業正在高峰,醜聞是大忌。」
「交女友是醜聞?」
「鬧成現在這樣就是醜聞。」而且他們年紀差了七歲,不能算少,雖然現在社會開放,只怕這樣的差距還是會引起不必要的非議和臆測。
「我跟路雪莎本就清白,是公司故意作假。」他難掩慍意。
「你該明白,當藝人很多時候必須身不由己。」經紀人長長嘆息。「況且你這樣做也是保護她。她一個圈外人,何苦承受這種是非。」
這句話正好戳中他的痛處,心頓時被苦澀灌滿,說不出話來。
是啊,若非因為他,她何需承受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