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我是女生一、初識篇

我,體重六十,身高一八○,從國小到大學,甚至出了社會,身邊都有數不盡的女朋友。

留長發,因為不想讓理容院賺我的錢,乾脆綁個馬尾。以為這樣身邊的女人會少些,結果一點效都沒有。

一些男生常羨慕的說,「我若是有阿雅一半的功力,天下的女人都被我吃光了。」

我只能斜眼看着這些心術不正的傢伙。

「誰讓雅人長得這麼帥呢?對吧?爸爸?」媽媽常會看着我,紅着臉說。

自己的娘,你總不能一拳打過去吧?

「其實雅人也不是娘娘腔,只不過長得中性些。你知道的,現在的中性人很吃香…」

哥哥就不用客氣了。反正他海軍陸戰隊都熬過來了,當然熬得住我兩拳三腳。我也不過就打打跆拳道。

「媽~阿雅又使用暴力了~」男性之恥。被KO居然喊起媽媽來了。

肩膀寬,一堆女朋友常說,「阿雅的肩膀好寬唷~靠在上面好有安全感~」

「阿雅是世界上最好的情人~我一輩子都不要離開阿雅~」

夠了吧…求求你們…

「我是女生!」我吼了回去。

「阿…阿雅~不要提醒我們這個殘酷的現實~」

不像女生這個事實才殘酷阿~

不管我外表看起來多麼像男生…好吧…帥氣的男生…我的骨子裏還是女生。

我也希望穿着可愛或性感的洋裝,在街上亂晃。

但是…去哪找我能穿的size阿~

我也會暗戀男生。但是被我暗戀的男生都比我矮。聽到我的告白,他們只會哈哈大笑。

「阿雅,這是哪個女生對你告白的內容阿?從你嘴裏說出來,實在粉好笑阿~」

:~~

我只能抱着枕頭哭。哥哥還會問我,「被哪個女生甩了?滿街都是女人。」

皮癢!然後你會聽到哥哥的慘叫聲。

曾經懷疑,我是不是爹娘收養的小孩,但是從小到大的照片沒缺過,連在嬰兒房的都有。

我是很想否認那個嬰兒就是我,但是和別的嬰兒比起來,就是高了一大截。

嗚嗚…哥哥只有一七三,爹也只有一七一阿~

「你還嫌棄阿?我想長都長不到呢?」哥哥只會這樣對我冷嘲熱諷。

嗚嗚~要的話,都給你好了~隔壁的表妹才一五六阿~多嬌小可愛…

我很自卑。只好繼續穿我的牛仔褲襯衫T恤,被一大票莫名其妙的女朋友追着跑。

幸好還有網絡,我才重拾了一點點當女人的自信。

我在網絡上的名字叫做方辛。哎,寂寞芳心。自憐久了,開始寫些小說解悶,反正我幻想里的女主角可多了,不管高矮胖瘦,像女人就行了。再加上整卡車的女朋友,想寫得不好也難。

網絡咩,女人少。隔着屏幕又看不到人,一說「我是女生」,簡直是個可怕的魔咒,一群user馬上昏頭昏腦的衝上來搖尾巴,汪汪叫。

剛開頭頗為驚訝,對着也上網的哥哥斜眼對待。憑我對他的了解,他的尾巴絕對搖得特別厲害。

不過久了,倒也滿好玩的。我那寫得爛爛的小說,居然也被盜轉得一踏胡塗。

有趣有趣。

後來格子跟我邀稿了。這倒是讓我受寵若驚。因為格子工廠是辦網絡文藝雜誌的,我自己也訂了,居然我那爛爛的文筆…

當場欣然接受了。但是我可憐的稿子卻被他們的助編退了好幾次,害我當場淚撒屏幕前。

「我不寫啦!」朝着他的ID按下T,跟他一對一的talk。

「因為我退你的稿?別鬧了,方辛,你沒發現越改越好了嗎?」那傢伙叫做阿法,可惡的希臘符號,將來看到「α」這符號一定要對着吐口水。

「我又不靠寫東西吃飯!」

「但是…我喜歡你的東西阿…比起一般的言情小說有省思和反省…

只要一點點小的修正,你可以越寫越好…就算不能吃飯,但是…你後面有許多讀者引領而望…」

居然我被他拐得改了第五次。

但是文章一出去,居然頗得好評。我鼓起勇氣投稿,上了。

從那時候就跟阿法熟了起來。後來…哪天沒跟他talk一下,就不能睡覺,沒有接到他的早安信,就會覺得日子索然無味。

我想,我大約愛上他了。這真是恐怖~我向來譏笑談網戀的笨蛋們,現在得譏笑自己。

連面都沒見過,就愛得死去活來的,神經嘛~

但是我居然發起這種神經。嗚嗚~

阿法對着我示愛那天,我差點摔了手裏的玻璃杯。

「阿?」我只打了這個字。

「我說,我愛上你了。我想跟你見個面,討論一下我們的未來性。」

「計算機好象壞了…自己跑出一些字來…」一定是計算機壞了。

「計算機沒壞,親愛的方辛,我要跟你見面。」

「不。」我乾脆的回絕。

後來十幾天內,他拚命的疲勞轟炸。

聽了太多見光死的恐怖事迹,萬一嚇跑了他呢?我可是霸王龍阿~好幾天寢食難安。

「醜媳婦總是要見公婆的嘛。要不幹脆趕緊見光死,早死也好早超生。」

嗚嗚。我連正式的戀愛都還沒談,就得接受失戀的打擊?太殘忍了啦~

心情低落的去赴約。好吧,我是見到了阿法。雖然一開始,我根本沒認出他。約會的地點,只有個可愛的小女生等在那裏而已。

那個帶着鴨舌帽,穿着棒球外套的「小女生」對我瞧了瞧,說,「你是方辛?」

男孩子的聲音!而且是…阿法的聲音…

難怪他說自己長得很可愛…實在太可愛了…簡直像日本美少女一樣…

哇的一聲,我邊哭邊拔足狂奔…上帝實在太不公平了…

回家抱着面紙盒哭得驚天動地,阿法打電話來,沒好氣的說,「你跑啥跑?跑那麼快,鬼追得上?」

「嗚…阿法…你幾公分?」

「一六五,怎樣?」

嗚嗚…相差十五公分…

「又怎樣?我覺得你的臉還滿可愛的嘛!」真的嘛?我不好意思的笑笑,「當然沒有我可愛啦。」

哇勒~

後來?後來我們交往了。

剛開始真的很凄慘,一直有人叫我先生,喊他小姐。去西門町逛街,不良少年居然騷擾他!

嗚嗚…我可憐的自尊心…

打跑了那群卒仔,我氣哭了。他反而笑了起來。

「走吧。我送妳回家。」

到了巷子口,我還是淚眼滂沱。

「別難過啦,親愛的方辛…『你是女生…帥帥的女生…』」他哼起歌來。

聲音雖然好聽,聽在我耳里就是萬分不爽。

「閉嘴啦,人家不要帥帥!」

「『我是男生~可愛的男生~』,方辛,基於品種改良,我們是天生一對。」

我張着嘴巴。「誰、誰、誰跟你品種改良!」

「將來我們的小孩會很可愛唷~」

「誰、誰、誰跟你『我們』!」我的臉更紅了。

他的眼睛好大好亮,這樣看着我。一下子,像是被攝去了魂魄。

「方辛。」

「嗯?」

「眼睛閉起來。」

溫馴的閉上,他抱着我的脖子,吻了我。

這就是戀愛阿?濕濕的,軟軟的,有點噁心,可是…感覺不錯。

「阿~阿阿阿~阿雅~」還沒從陶醉的情緒醒過來,這串慘叫倒是讓我醒了。

哥哥張大了嘴看着我和阿法。

「媽~不好了~媽~阿雅終於淪陷,變成同性戀了~」

誰…誰變成同性戀…

阿法是男的…

我是女生!是女生!

我是男生一、初識篇

我身高一六五,體重五十六,身材比例不錯,走在路上常常引來愛慕的眼光。

天知道我根本沒穿過短裙在街上亂晃,頭髮也不比別人長。

但是路上總有不長眼的白目跑來搭訕,說,「小姐,我是XX經紀公司的星探,能不能請你拍廣告…」或是電影或是電視或是話劇,不一而足。

我已經練到目不斜視,視若無睹的走過去,讓他尷尬的手繼續伸着名片。

真的被追得煩了,我會回頭說,「我是男生。」

通常那些白目的表情像是被雷打到一樣。

其實,我在合唱團里唱男高音,真要唬唬人當然沒問題,只是…我幹嘛?

「其實可法只是長得可愛點,又不是什麼娘娘腔…」哎,媽媽,這麼說的感覺,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

「就是說阿,真的是太可愛了,連我們教授都問,那個可愛的少女是誰的妹妹?哥哥,拜託你去跟教授吃頓飯,說不定我那科就過了…」

對於自己的弟弟,就可以目露凶光,狠狠地跟他海K一頓。聽着他的慘叫,用不着同情他。他可高我十公分,體重比我重六七公斤。

「你不要仗着練過合氣道,老把我電假的!」老弟被電過後,總是不甘願。

「不服氣?把追女人的時間,拿來練合氣道阿。」

「那怎麼可以!女人是我的命ㄟ~」

身高相差十公分,命運就截然不同。他的女人大把大把的揮霍,我卻從小一開始接男生寫的情書。雖然沒有真的發展成戀情,但卻莫名其妙的多了許多護花使者,弄個不好,還為了誰可以跟我回家打個你死我活。

可憐這群念男校的不幸男生們吧…假女人他們也好。至於媽媽…老逼我穿她年輕時的衣服起來…我們也原諒她一直想要個女兒又生不出來。

說沒有女人追我是不可能的。記得嗎?她們喜歡可愛的東西和人。剛好我是可愛的人。

有回我接受了個女孩子的告白,結果第二天,我就像稀有動物般被她一卡車的親朋好友鑒賞。這麼騷擾了一個禮拜。

真的,我沒有生氣。但是這樣的窺看讓我有點精神衰弱。所以,我很理性溫柔的想跟她分手,結果她慘叫一聲。

「不行不行~我爸媽想看看我美少女般的男朋友呢~」

我想,我的臉上大約出了三五條小丸子線。

之後接近我的女孩子,莫不落荒而逃。其實也沒什麼,看她們害怕成那樣。

「開玩笑,我才不要跟柯南或是金田一那種怪物生活在一起~」她們常常這樣憤慨着。

哪有?

反正她們的生活模式都差不多,又常常忘了自己說過的話。加上多看了幾本偵探小說,要嚇死她們還不容易?

反正她們也只是把我當成珍禽異獸在賞玩而已。

但是…我是男生。這是不變的道理。我總有喜歡的女孩子。不幸的是,我的告白常常失敗。要不就是女生比我高,要不就是女生哈哈大笑。

更慘烈的是大一時的學姊,她搔搔下巴,尷尬的說,「學弟,你什麼都好,甚至比我高。但是你長得太漂亮了,走在路上,我怕人家喊同性戀。」

哪一個慘字了得。

幸好還有網絡,在這裏,身高容貌就不是什麼問題,只要我堅持我是男生,就是男生。

屏幕後面,誰管誰是誰?

在網絡優遊,因為喜歡寫點文章,認識了一群人,後來她們說要辦電子雜誌,也無可無不可的當了助編。

就是在邀稿的過程中,注意到了方辛。

她的故事很有趣。很能吸引讀者急切的問:「後來呢?」故事又屬喜劇居多,讓人對於說故事那個爽利女子感到有興趣。

但是,她也犯了女孩子寫小說慣有的毛病,啰唆。

為了去除她的缺點,跟方辛邀到稿以後,就不停的壓着她改稿。有時線上講得火大,電話拿起來對着她霹哩趴拉,一直到第五次她才發火,真是可愛。

但是改好的稿,真的很受歡迎呢!後來她投稿到報社,註銷來的時候,她興奮的聲音,哈哈…

真是太太太太太可愛了~

第一次,我對女孩子產生了強烈的好感,也做了以前相當鄙夷的事情…

居然為了一個沒見過面的女孩子神魂顛倒。

這真的違反我的原則。失眠了好幾夜后,我決定,一定要把她約出來鑒定看看!

「算了吧,老哥,網絡上的恐龍看不怕呀?」我朝着老弟身上扔書。

「靠~哥~你居然丟辭海~你想謀殺我阿~」

容貌父母生成,萬般不由人。長得好看點有啥屁用?我長得這麼好看,也沒啥好處。

只要投緣就好。

一開始她抗拒得什麼似的,連我告訴她我很可愛,都不能卻除她的恐懼。

「我是霸王龍,所以…不要見光死啦!」她這樣尖叫着。

不管。我可當過陽光基金會的義工,怕啥?

終於硬凹到她出門,我特意的打扮過,頭髮還去剪得短些。

臨出門,我問弟弟,「好看嗎?」

他塞了一嘴的韭菜盒子,「好看,怎不穿水手服?味道差了點…媽~哥哥無緣無故又打我~」

什麼叫無緣無故?

在定點等了又等。

看見她,走過來。臉是很可愛…呃…她真的好高…肩膀好寬…

但是她的眼神像是小鹿一樣,驚惶,卻又清澈善良。

我微笑了起來。東張西望了半天,她又瞧著錶。嘿。

「你是方辛嗎?」對着她友善的微笑。

「阿法…」她突然哇的一聲,狂奔而去,連追都追不到。

太扯了吧!?我長得這麼嚇人?

回到家,沒好氣的打電話給她。她劈頭就問,「你多高?」

「一六五。」身高這種小事我從來不計較的,我的智商和身高一樣。

「我一八○。」她又哭了起來。

拜託。

後來我們還是在一起了。當然,還是有點小麻煩。

像是老有人叫我小姐喊她先生,在西門町被搭訕的人居然是我不是她。但是小混混上來挑釁的時候,她一個人就讓他們落花流水。

但是你看過打贏的人還哭的嗎?呵呵…把她認錯性別了,讓她氣死了。

真是好可愛唷…若不是吻她的時候被她老哥撞見,我還想…

男生愛女生,天經地義阿…

怎麼愛就是我們家的事情了…嘿嘿…

唔…我是男生…長得再可愛也是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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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生我是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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