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因為真的抽不出時間接送信倫,所以俞正新付了一學期的娃娃車車費給學校,只為了請學校負責這兩個星期的接送工作。

洪喬臻知道后,很想打電話去罵這個對孩子不負責任的傢伙,又想用錢打發人!每見到信倫一次,她的心就揪緊一次,有着百般的不舍。

昨天,她在車上問信倫回家后都做些什麼事?

他說--看電視、看書、洗澡、睡覺。

很酷的回答,她卻覺得心酸。

現在,娃娃車上除了坐在前頭的司機外,就剩下她和信倫,她卻不知道要和他說什麼?很怕開口後會不小心傷害到他,所以她選擇沈默。

「我爸喜歡妳。」信倫望着窗外酷酷地說。

因為司機剛好轉彎,所以洪喬臻從椅子上跌落。「什麼?」

「別裝了,妳也喜歡我爸爸對不對?」他早看出他們彼此有意思。

這死小孩,不開口則已,一開口就這麼欠扁,喬臻實在很想扁他。

「先提醒妳,想追我爸爸可別拿我當擋箭牌,也不要為了要追他而特別對我好,那是沒有用的啦!以前有幾個阿姨試過這招,兩次以後就沒出現了。」信倫的語氣彷佛是個小大人般。

遇到俞信倫這樣人小鬼大的小鬼,洪喬臻簡直哭笑不得,原本對他的同情早已全部蕩然無存。

「你別胡說,我和你爸不過見過兩次面而已,而且像你這樣討厭的小鬼,我幹麼討好你啊?你有幾個阿姨要對你好是你家的事,不要把我和她們扯在一起。還有,我和你爸會認識是因為你爸幫別人壓榨我,讓我一毛錢都拿不到,害我現在要靠自己努力工作才行,我幹麼要喜歡你爸?」她一時氣急說著反話,還跟個小孩一樣向信倫嗆聲。

「明明就喜歡還不承認!」信倫還是看着窗外。

其實比起以前那些刻意要討好他而對他虛情假意的阿姨們,他比較喜歡她,至少她是真的關心他,只是他彆扭的不願承認而已。

「你……」這臭小子,她非打扁他不可!這麼老實幹么?

「洪小姐,妳到底要不要帶他下車啊?」前頭的司機回頭問她。

他已經停在俞宅前好一會兒了,是她忙着和小朋友鬥嘴所以沒注意到,他很想趕快下班回家,所以才會開口打斷她。

「呃,對不起、對不起,我馬上回來。」丟臉死啦!幹麼跟個小孩爭得臉紅脖子粗的,還讓司機先生看笑話。

拉開娃娃車門,將信倫牽下車,按下門柱上的對講機。

俞正新請了一個臨時管家,由她負責這幾天信倫下課後的飲食起居,直到俞正新回家后才可以離開。

因為是很匆促找來的歐巴桑,所以俞正新要求不多,只要她待在屋裏陪信倫就好,其他的等保母復職再說。

對講機傳來管家的應答聲,洪喬臻請她開門讓信倫進去。

門被打開,信倫要進去時,俞正新正好開車回來,信倫和洪喬臻皆停下動作盯着車子瞧,他們心中都有着相同的疑惑--這個時間俞正新怎麼可能回家?!

俞正新搖下車窗,將頭探出窗外。「我正打算要去找妳。」

「我?」洪喬臻指着自己的鼻子。

「嗯,是有關洪家的事。」他本來是要直接到幼稚園找她的,後來想說先回家看看,果真遇到她剛好送信倫回家。

「喔。」洪家的事還有什麼好說的。

「找個地方坐下來談吧!」俞正新建議道。

「可是我還要回幼稚園。」司機還在等她。

俞正新用食指輕敲着門邊。「可以請他先回去嗎?如果等妳回去后再出來,又會花不少時間。」其實他是想多些時間可以跟她相處。

洪喬臻考慮一會兒后回答。「好吧!等我一下。」

她回到娃娃車前眼司機解釋,反正通常他們只要將全部的小朋友送回家后就可以下班,所以司機應該不會有太多意見。

司機將車子開走後,她走回俞家門前。「那現在呢?」

「先上車再說。」俞正新還沒想到要去哪?

「喔,那走吧!」她主動邀俞信倫一起走,而俞正新看起來也很樂意見到洪喬臻和信倫處得好。

但是俞信倫卻不領情,他才不想像上次那樣只能坐在一旁玩百獸王,然後他們也因為他在場而扭扭捏捏的不敢盡情聊天。「我要看百獸王。」

「嗄?!哪家店有可以看百獸王的頻道?」洪喬臻傻傻地問。

俞信倫翻翻白眼。「我不要去啦!我要回家看百獸王。」

「一直看電視對眼睛下好,還是一起去比較好啦。」洪喬臻拉一下他的衣服。

「不要,看電視頂多是近視,看你們談情說愛卻會眼睛脫窗。」

這、這、這像是一個五歲的小孩該說的話嗎?!

「哇咧~~」洪喬臻差點脫口開罵,這小子以後可以繼承父業,當個「名嘴」律師。

「掰掰。」俞信倫轉身進屋,還毫不客氣地將大門關上。

洪喬臻瞪着大門生氣,俞正新則忍不住發噱,沒想到信倫這麼小就這麼「懂事」又有幽默感,不愧是他的兒子。

洪喬臻轉頭看到俞正新在笑。「笑?!笑什麼笑?你兒子耶!過分。」

「先上車吧!」

洪喬臻上車,然後很用力地將車門關上,車內隨即傳來俞正新一連串爽朗的笑聲。

「……最後他們決定訂在這個星期六舉行告別式。」俞正新將手中的刀叉放到盤內,擺出一個「X」形狀,示意服務生可以過來收走。

洪喬臻則繼續和盤內的牛肉奮戰,切肉的同時,嘴巴也沒閑着。「好,我會過去。」

終於啊!洪昆堯終於要出殯了,這樣她和洪家就不會再有任何瓜葛,她非常不願意再和洪家扯上關係,只想過自己的生活。

「嗯……他們希望那天……妳能低調一點。」俞正新不自在地挪挪身子。如果是其他人,他可以說得斬釘截鐵還不帶一絲情感,但對象是她,他就無法理直氣壯,也捨不得說重話,就怕傷了她。

「低調?!怎樣個低調法?」要她綁條頭巾在鼻子上打個結,好掩人耳目嗎?

「就是……盡量迴避、不接受任何採訪,儀式一結束就離開。」洪家的人可沒說得這麼客氣,只要一開口,可是一個比一個犀利,一個比一個狠毒。

「哈,乾脆就明講不要我出現不就得了?何必搞那複雜!」她又不是三歲小孩,怎會不知道洪家排斥她排斥得要命。

俞正新只是微微牽動嘴角。「他們只是擔心妳會反悔。」洪家是他的當事人,所以他不能多說什麼,不過也幸好她看得開,否則她不是被爭遺產的問題給煩死,就是被洪家的刻薄給斗掛掉。

「要反悔早反悔了好不好?不吃了!」洪喬臻將刀叉丟到盤內,發出不小的聲響,也引來服務生將她的盤子先收走,以免她一激動遷怒到昂貴的盤子。

「你就告訴他們,那天我一定會參加,但是不會出現在家屬席,這樣總行了吧?」要不是怕自己良心不安的話,她其實也不一定非要去參加告別式不可,尤其洪家又對她這麼刻薄。

「唔。」他其實也覺得這樣比較好,所以不再多說什麼。

服務生這時送上餐后飲料,俞正新則另外向他點了一道甜點給洪喬臻。

甜點很快就送到洪喬臻面前。

「他們的『蒙布朗』很有名,妳試試看。」俞正新瞥瞥她眼前的甜點。

「蒙布朗?!」在南部時她很少吃這種精緻甜點,所以不知道什麼是蒙布朗。

「嗯,用法國的栗子醬融合兩層酒漬櫻桃,搭配香草蛋糕而成,口感不錯。」他詳細介紹。

洪喬臻吐吐舌頭。「第一次遇到男生這麼懂甜點。」除了蛋糕師傅外,一般男人聽到甜點都是皺起眉頭,非得夾死數只蚊子才行。

「不是我懂,這是我前妻告訴我的,她很喜歡這家的甜點,所以常常會來這邊吃飯,順便品嘗甜點。」他的生活忙碌,知道的餐廳有限,絕大部分都是前妻帶他去過的餐廳。

「喔。」洪喬臻表情黯然下來,心中有着小小的不爽,覺得他不該帶她到這裏來緬懷前妻,讓她感覺很不舒服。

「妳不試試?」

「我吃不下。」雖然這樣很幼稚,但潛意識裏她就是不想和他前妻有所交集。

俞正新聳聳肩,他希望她不是因為跟他客氣才不吃。

「我以為飯後妳會想吃點甜的。」女人不是都有兩個胃,一個用來裝正餐,一個則負責消化所有的甜品嗎?據說,裝甜品的胃比裝正餐的大上好幾倍呢!

洪喬臻低頭拿着小湯匙攪動着咖啡,她覺得很奇怪,不明白自己到底在鬧什麼彆扭?以她的食量,剛剛的牛排及眼前的蛋糕,她絕對都可以一掃而空,但她現在卻提不起興趣,只能對着蛋糕發獃。

「要不要談談你的前妻?」這是上次被打斷的話題,因為當時信倫在場,所以不方便聊這個話題,這次應該可以了吧?

俞正新有一刻的停頓。「沒想到妳還記着這件事。」

「我沒有記着,是你剛剛又不經意提起她,我才猜想你一定很愛她,否則怎麼會在離婚這麼多年後還會不經意的提到她?」她的語氣透着酸意,即使離婚了都能被對方惦記着的感覺,是何等的幸福啊!

「妳很細心,不過卻猜錯了。」他從上衣口袋中掏出煙和打火機,以眼神詢問她可不可以。

她搖頭。「沒關係,你抽吧!」

他點燃煙,狠狠吸了一口后才開口。「聽過『最愛的人傷我最深』這首歌嗎?熱戀時覺得這是一首很美的歌,離婚後再聽到這首歌,心竟然抖得厲害,認為再沒有任何歌可以比這首凄涼。」

她聽過這首歌,是張雨生和張惠妹合唱的,她不敢告訴他,她也好喜歡這首歌。

「讀書時,我認為我是全世界最幸運的人;結婚時,我深信我是全宇宙最幸福的人;而離婚後,我認清唯有權和利才是幸福的泉源--我和她是在讓大學時認識的……」他開始據娓道來和前妻的愛恨糾葛。

洪喬臻很認真的聽他說,連動也沒動一下,只是張着誠懇的大眼瞅着他,聽他訴說他也曾美麗動人的愛情故事。

「……所以我並不是因為還愛着她才會提到她。」他對前妻早已沒有愛了,就連想要恨她都覺得懶。

洪喬臻故作俏皮地說:「難怪你可以變成法律界的東方不敗!你應該要感謝她才對。」聽完他的故事,有股酸楚凝聚在她的鼻尖上,刺激着她的淚腺,讓她直想掉淚。

「謝謝妳的安慰,我覺得好多了。」其實已經過了這麼久,他早已經沒有感覺,只是覺得應該要讓她知道。

為何應該要讓她知道?

因為他想追求她!

真正對她印象深刻,是從她蹲在路邊罵他的那一刻才開始的,到後來幾次和她接觸,每碰面一次就越欣賞她一次。

「我哪有給你安慰?我只是說實話。要不是她的話,你可能不會這麼快就有這麼棒的成就,幸好你只花了三年的時間就認清她的真面目,要是等你老了,什麼都不行時才發現,那才是虧大了!」

「不行?!嗯……這真的很嚴重。」他慎重地撫着下巴點頭同意。

他慎重的態度引來洪喬臻清脆的笑聲。「沒想到你聽懂了,不錯喔,還沒被死板的六法全書給完全洗腦。」

「妳滿適合當律師的。」這麼能言善道不當律師實在可惜。

原本有些沈悶感傷的氣氛,一下子又活潑熱絡起來。

俞正新帶洪喬臻到貓空續攤。

洪喬臻已經懶得再問他這裏是不是也有他和前妻的足跡?反正那都已經是過去式了,再提起不過是增加感傷而已。

「這家店的茶葉滿實在的,妳喝喝看。」俞正新將泡好的高山茶遞給她。

洪喬臻拿起杯子小心地輕啜一口。「果然不錯。」

她以前就聽老家的鄰居聊天時說過,這種喝氣氛的茶店都是用次級茶葉,有良心一點的就用少許的好茶混較差的茶,現在她可改觀了。

「妳對茶也有研究?」他有些意外,很少有年輕的女生會喜歡喝這種老人茶的。

洪喬臻放下杯子。「以前在老家時會出去外面和鄰居坐在樹下乘涼聊天,他們都會邊泡茶邊聊天,喝久了,也學着品嘗茶葉的好壞,不過我只懂一點點皮毛,只要入喉順口,對我來說就是好茶。」

「妳比較喜歡哪一種茶?」他的興緻也來了,難得遇到一個可以聊茶的同好。

「都喜歡,青茶或熟茶各有各的特色,若真要認真選擇的話,我比較喜歡金萱,因為它具有特殊的香氣,不論是桂花香或是牛奶香,我都挺喜歡的。」

「嗯,女生通常都比較喜歡金萱,因為不會苦澀,味道也比較清雅,不似烏龍濃郁。我個人比較喜歡鳥龍,不過,最近迷上普洱茶。」

「嗯,普洱很惡耶!喝起來像是在喝發霉的水溝水一樣,光想就會吐!」她在老家時喝過一次,覺得很惡,從此不再碰。

「那是因為妳喝到劣質的茶磚,真正的普洱老茶會有甘醇的味道,以『可以興磚』為最,不過一般人很難喝到。二○○○年時,有一位化工博士以新台幣二十萬元買到四片一九三○年的茶磚,現在已經剩不到二十片。這茶入口後會有種幸福的感覺……」說到茶,他的話匣子全打開了。

洪喬臻皺着眉搖頭,之前喝普洱的經驗實在很糟糕,讓她完全無法體會他說的幸福感。

「改天到家裏來,我泡真正的好茶給妳喝,保證讓妳對普洱茶完全改觀。」他胸有成竹地說。

他珍藏了三片「可以興磚」在家裏,平時連自己都捨不得喝,卻願意與她分享。

「再說吧!你那忙,還有空泡茶啊?」要是真有空的話,他應該多關心兒子才對。

「也對,我已經好久沒坐在客廳的沙發超過三十分鐘了。」離婚後,他可是卯足勁的打拚事業,為了今天的成就,他犧牲了大部分的私人時間。

洪喬臻一點也不羨慕他現在的成就,反而感到同情。「好可憐喔!為了錢,什麼生活品質都沒有。」

其實她比他更沒資格說這種話,因為她在老家時比他更慘,賺沒多少錢,還要擔起所有家計,成天擔心討債公司會上門來抓她去賣,又沒能力多賺些錢,不是到工廠當女工,就是到自助餐店幫忙,所得有限,卻填不了養父所欠下的債務黑洞,幸好她現在算是脫離苦海了。

不管洪家或養父,她哪邊都不想依靠,還是自立自強最可靠,錢只要是花在自己身上,工作再辛苦她都甘願。

「不能這樣說,我並不是為了錢,我是為了替自己爭一口氣。」他不同意她的說法,也不喜歡她這種同情的表情。

「問題是……她知道嗎?何況如果她家是南部有名望的望族,那就算再努力,再豐厚的收入也不可能拚過她家的金礦銀礦吧?恐怕人家隨便一筆祖產的利息收入就是你十年的薪水,你確定你比得過人家的老祖宗嗎?」她知道南部有很多土財主,靠着祖先留下的大批財產或土地,就可以吃香喝辣好幾代。

「我並沒有要和她家比,只是想證明自己的能力而已,至少我現在住的房子、開的車子都是靠我自己的雙手得到的,我承認這讓我有莫大的成就感。」

「不是靠雙手吧?是靠那犀利的一張嘴才對。」所有的律師都是靠嘴吃飯,他當然不會例外。

「妳真很,總是說得這麼坦白。」俞正新將新沏好的茶緩緩注入她的杯子。

「因為我不習慣說謊,也不喜歡逢迎別人,所以常常得罪人。」不管是在南部時,還是現在的喬治亞,她的憨直總會得罪一些人。

俞正新放下茶壺,勾起淺淺的笑紋。「嘿,別跟律師搶飯碗,得罪人可是律師的專利權。」

「說得也對。」洪喬臻拿起杯子,輕啜一口他剛注滿的茶。

「接下來該繼續我們上次另一個未完的話題了。」他抓緊現在不錯的氣氛道。

「什麼未完的話題?」她不知他指的是什麼?

「妳喜不喜歡我?」現在只有他們兩個,應該可以得到答案了吧?

洪喬臻不太自在地搔搔後腦勺,臉頰則染上整片美麗的紅霞。「你說的是這個喔!」她以為他上次是在開玩笑。

他微偏頭。「嗯。」

「那你呢?」她反問。

「這是我先問的問題,妳應該要先回答,然後才能反問我。」

「嗯……」這樣她很難啟齒耶!

「我在等。」今晚一定要聽到她的答案。

「……有點。」表情語氣都含蓄到不行。

「有點?!只有這樣?!我可是非常喜歡妳耶!」他驚呼。

幸好非假日店裏只有他們這桌客人。

「什麼?!」這下換她驚喜交加。

「我是認真的,雖然很擔心把妳嚇跑,可是又怕說遲了會被別人捷足先登,所以就不顧自己已經算是老頭子的身分,大膽的開口啦!」他不但年紀大她一截,還有個兒子,條件不是很好,不,是很差。

「年齡又不是問題。」洪喬臻小聲的嘀咕。

俞正新將她的嘀咕盡收耳內,然後露出大大的笑容。「謝謝!」一直緊揪的心總算可以松下。

「謝什麼謝?我又沒說什麼。」到現在還不願完全鬆口。

「至少我還沒出局啊!」今晚的貓空真美麗。

「神經。」笑着睞他一眼,滿臉的笑意,讓俞正新知道她也「喜歡」他的意思。

洪喬臻不經意瞥一眼手腕上的手錶,原以為自己看錯了,再定睛一看,不得了,已經十二點半嘍!

「嘩~~這麼晚了,明天還要上班耶!走了走了,我的天,六點就要起床,這下死定了!我們還是快點走吧!」她拿起包包直接拉着俞正新就要起身離開,完全沒考慮到這樣的動作有什麼不妥。

俞正新當然心甘情願讓她這樣牽着走,還覺得茶館的走道太短,一下子就走到門口的結帳櫃枱。

他付完帳,迎向已經等在門外的洪喬臻。

「我送妳回去。」這次換他拉着她的手,好像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她試着要掙脫卻被他牢牢抓着,逼得她不得不開口。「我……自己會走。」幸好很暗,不然讓他看到她火燙到快要窒息的紅臉會很丟臉。

「這裏沒有路燈,又都是階梯,一個不小心就會跌倒:我對這裏很熟,還是我牽着妳比較安全。」連他都很瞧不起自己,竟然用這種年輕小夥子才會用的賤招,真是夠了!

「可是……」這樣好像太快了。

「不是要趕着回去嗎?就別計較這麼多了。」他笑得很賊,還好深沈的夜色掩飾了一切。

洪喬臻不再說話,只好任由他牽着走,然後自我安慰,這裏的路況確實不是很好,而且為了避免光害沒設置什麼路燈,加上這家茶店又位在山谷的位置,要爬一堆的階梯才能到停車處,因此真的潛藏着危險。

俞正新悄悄在心底發誓,以後他一定會常常造訪這裏--帶着洪喬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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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愛打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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