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台北市的商業精華路段上,一如往常般的人來人往,每個人都像在趕時間似的,踩着積極的步伐,臉上也清一色地掛着冷淡的表情,感覺很是疏離。

洪喬臻緩慢地在人行步道上走着,和身旁匆匆疾行的路人相比,顯得悠哉許多。

剛到這個都市叢林不久,根本不能適應這裏的快節奏,比起以前大伙兒沒事就聚在樹下乘涼閑聊的南部老家,在台北洪宅暫住的短短三天時間,對她來說簡直就像煉獄!

才待了三天而已,她就覺得自己彷佛少了三十年的壽命一樣,她總算見識到所謂豪門鬥爭的無情。

幸好,這一切終於要結束了……至少她認為是要結束了。

原本她還有些意外,以為像洪家這樣有錢的豪門世家居然這麼有人情味,在她來到洪家的第二天,所有的親朋好友就全部到齊,齊聚洪宅--

大家全都迫不及待地涎着臉把她「請」到客廳「聊天」。

三叔公說:「妳爸年輕時就是愛風流,才會生下妳這個私……唉~~」

私生女是吧?

五表姑媽說:「也不知妳爸在想什麼?又不是沒香火,何必非得把妳給找回來不可?」

四舅媽接著說:「就算阿邦和阿亮沒出息好了,也還有我們家侃侃啊!何必找個小雜……唉~~何必一定要妳回來相認呢?」

洪喬臻知道,她是要說小雜種。

六姨婆搖頭嘆道:「這個堯堯啊,都躺在病床上了,還非得堅持要找到人,也不知到底是不是真的來着?隨便讓人找個野貓野狗的,真是太隨便了!」

這會兒她又成了野貓野狗?!

接下來,每個人都輪流發言一次,說的不外乎就是繞着「小雜種」、「私生女」之類的話題。

她就算再笨,也知道他們說的是她,而且顯然大家都不歡迎她,她當然得識相一點才行。

雖然她有些生氣,畢竟她會在洪宅出現又不是她的意思,憑什麼要她站在客廳接受大家圍剿?

然後搞了半天,洪喬臻才知道大家是怕她想分一杯羹,而他們和她見面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她簽訂什麼放棄繼承切結書。

他們表現得像是洪昆堯馬上就會蒙主寵召的樣子,眼中只有金錢的符號,看不到任何哀凄,只有為了財產分配問題的擔憂,即使是洪昆堯的元配也一樣,看起來既精明又能幹,想必也是個狠角色。

她環顧了現場一眼,心中不免替大家慶幸,幸好洪昆堯的財產夠多,否則哪禁得起這龐大的家族分食啊?

不過不用他們特彆強調,她也不會去和他們爭那些財產。

二十五年前,洪昆堯既然已經放棄她這個女兒,就等於放棄了一切,就算二十五年後再把她找回來,她也不過就是回來為他送終罷了,根本沒想過什麼繼承不繼承的問題,更何況洪家也給了養父不少錢,這樣她怎麼好意思再和人家爭財產?

她又不是演連續劇的,不喜歡灑狗血的劇情,所以她完全不需要考慮就答應他們簽下這紙放棄繼承切結書,只希望趕快離開這種鈎心鬥角的環境。

在她答應簽下切結書後,洪家就行動力超強的馬上聯絡律師,並給她律師事務所的地址,要她隔天就過去簽名。

四舅媽的兒子侃侃甚至還擔心她不知道路,自告奮勇的想送她,但她堅持不要。她又不是被軟禁,做任何事都還要有人監視陪伴。

一邊回想昨天的狀況,一邊問路人要如何搭捷運,好不容易才懂得要轉兩班捷運來到這楝位於精華路段的商業大樓,在大廳牆上找到她要去的樓層后,連喘口氣都沒有就搭電梯上樓。

「鐺!」

步出電梯后,她並沒有直接進到要去的辦公室,而是先轉進辦公室外的公用化妝室。

不管怎樣,都該給人亮麗的印象才行。

洗個手,拿了只用過兩次的口紅出來搽,隨手撥撥頭髮,就算大功告成。

對着鏡子做兩次深呼吸后,將口紅丟入包包內,踩着堅定的步伐朝目的地--「正律律師事務所」前進。

櫃枱的接待小姐領着洪喬臻進入一間獨立的辦公室內,裏頭已經有個男人坐在辦公桌前振筆疾書,想必他就是她要見的律師吧!

俞正新放下筆,抬起頭向她微點了下,伸出手臂示意她坐到辦公桌對面,準備進入今天和她見面的正題--請她簽下放棄洪家財產繼承權的切結書。

省去多餘的寒暄廢話,他直接從抽屜拿出文件進入正題。「洪小姐,妳確認一下這份文件,如果沒問題的話,就麻煩妳在上面簽名蓋章。」俞正新將切結書遞給洪喬臻。

這種小案子根本不需要動用他這個超級大牌律師親自處理,只要交代給事務所內新進的菜鳥律師就行了,偏偏委託人洪家在社會上可是有頭有臉,所以任何雞毛蒜皮的小事,都還是要十足十的面子,連辦這種小事也不例外,即使他的價碼是其他律師的好幾倍,就是指定要由他處理。

別人是以小時計費,他可是業績好到必須以秒計費,才能過瀘掉一些客戶,但是像洪家這種財大氣粗的家族、根本不把錢當錢的暴發戶,可就不吃這一套,不論他的價碼開得有多高,他們都照單全收。

雖然覺得洪家太過吹毛求疵,小案件也要他處理,卻也不好得罪對方,就當是調劑身心好了。

洪喬臻看着眼前帥氣的律師,發現他和她所想的「款式」完全不一樣。

原本她以為律師就算不是年紀一大把,至少也該像電影「永不妥協」里的那些律師一樣,有着高傲的神情與態度,臉上看不出任何情緒,說出來的話也是冷冰冰的才對;但是這位俞律師很亮眼,帥而有型,讓人不容易忽略,相信只要看過他一次就不會忘記,會自動將他存檔在腦海中。

他不但長得帥氣,還擁有不錯的職業,原來老天爺也有偏心的時候,讓他擁有許多過人的優越條件,真是氣死人了。

她當然也知道,會被洪家那些豺狼虎豹聘僱的律師,肯定不會是簡單的小角色,所以千萬不能隨便小覷眼前這位帥氣有型的律師。

但她不知道的是,他不只是職業及外在的條件優越而已,能在「正律」當律師的,年薪百萬以上可是最基本的,如果又是大家爭相聘僱的搶手律師,不但不愁吃穿、開名車、住豪宅,即使用魚翅刷牙,拿燕窩漱口也都還算普通。

「洪小姐?」俞正新再喚她一次。

這女孩是受到太大的打擊了嗎?怎麼傻掉了?

「啊?」洪喬臻將已經渙散失神的視線調回他臉上。

俞正新點點桌上的切結書。「請確認一下,沒問題就麻煩妳在這裏簽字。」

對於她的身世,他已經透過洪家那邊提供的資料有了一些了解,所以他表面雖然保持公事公辦的冷靜,內心卻對洪喬臻感到無比的同情。這就是典型的豪門恩怨,庶出的下場總是特別凄涼。

洪喬臻根本連看都沒看就打算直接簽名蓋章。

本來俞正新應該要為事情如此輕易解決而感到愉快,但他卻出聲制止洪喬臻要簽名的動作。「妳不先看一下?」

他明明想趕快解決這個小案子的啊!怎麼會突然這麼好心的提醒她?對他來說,對方願意閉着眼睛簽下切結書是最好的,省得他還需要解釋一大堆,可是……他就是不希望她這樣草率的簽名。

「妳知道有很多合約都是因為當初立約人沒看仔細而發生糾紛的嗎?妳實在不該這麼草率才對。」順便給她機會教育一下,任何約定都應該要很慎重的確認過才行,尤其像這種根本是一面倒、對她不利的切結書,更是不可以隨便馬虎!

像她這樣連看都不看,問也不問就要簽字,簡直是拿自己的未來開玩笑。

他原本以為她至少應該要意思意思哭鬧一下,畢竟這可是關係到以億為單位的遺產,所以剛開始他是抱着嚴陣以待的心情面對她,等着她隨時出招表明要爭奪財產,想不到他事先做好的「答辯」準備連一個都派不上用場。

現在,他對洪喬臻產生無比的好奇,因為她對洪家到底有多少財產不感興趣,而且她的外表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也太過清純,看起來不像是會耍心機的女人,也難怪她鬥不過洪家那些貪狼餓虎,即使是洪家最小的小孫子,恐怕都可以用一根小手指就輕易地將她扳倒。

把她丟到野獸群中實在是太沒天良,讓人於心不忍。

「不用看吧?我就這麼一個人,根本沒什麼可以拿的,洪家才是要擔心的一方吧!」洪喬臻來台北時只拎着一隻小行李,要離開的時候,也絕不會拿走不屬於她的東西。

「妳不認為洪家應該要給妳什麼嗎?」她該不會是以退為進吧?!

洪喬臻用力地搖頭。「他們給的已經夠多了。」這三天,洪家給她吃好住好,雖然只有短短三天,但她本來就不屬於那裏啊!所以這樣就夠了,何況養父拿的那筆錢也不少。

即使洪家上上下下對她的態度很不友善,但她能理解他們的心態--因為他們很擔心洪昆堯會突然掛掉,讓她能以「女兒」的身分和大家分財產,否則他們也不會利用洪昆堯陷入昏迷、不醒人事的此刻,逼着她簽下這份切結書。

她其實很想大聲要這些人不用擔心,鄉下來的她根本不可能造成任何的威脅,他們該擔心的是洪家家族龐大,要如何公平的滿足每一個人的胃口才對,不該把時間浪費在她身上。

「喔?」他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人,竟然不會想要分財產。

「我可以簽名了嗎?」她不想浪費時間在這裏,她還有好多事要做,要找工作、要找房子……一堆事等着她呢!

養父在送她出門時,就已經暗示過她,人可以不用回去,但是每個月的生活費還是要準時給。

既然都是要工作,與其回去那樣不健康的環境,倒不如留在台北打拚,這樣也許對她和養父都好。

「妳真的不看一下切結書的內容?」他這輩子第一次遇到這麼怪的人,還為了她違反律師不該與對造私下多談的職業道德。

「不用了,我只想趕快脫離這一切。」她要過全新的生活,並且為此感到興奮不已。

她堅定的表情,讓俞正新很想知道她和洪家之間的愛恨糾葛。「妳為什麼會答應簽下這份切結書?」他不自覺地脫口問道。

「嗯?」洪喬臻沒料到他會問這種問題,畢竟她又不是他的當事人。

「我只是關心妳,當然這和切結書無關,妳也可以不要回答。」混帳!他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八卦,竟然問起對造的私事?

「聽說你是很有名的律師?」她真的只是隨便猜的,並不知道只要是在正律上班的律師都很有名,尤其是他,更是炙手可熱的紅牌大律師。

「還好,算小有名氣。」他動動久坐的身子。

「聽說有名的律師收費都很貴,是真的嗎?」她有許多的知識都是從電視上得到的。

「嗯……原則上是的。」這點他承認,再差的律師一小時都還收費兩千元。

「那你會不會跟我收鐘點費?」

搞了半天她擔心的是這個啊!「不會,洪家會負擔全部的費用。」

「吁~~那就好。」

「妳剛剛就只是擔心要負擔律師費嗎?」她的心思未免也太單純了吧?!

「那當然,我聽說律師都是連骨帶肉地啃食我們這些可憐的委託人,啃不下的骨還全部抱去熬湯耶!一點都不浪費。」她說得很認真。

「哈哈哈哈,形容得不錯,很貼切。」這點他不會否認。「妳有看過金凱瑞演的『王牌大騙子』嗎?」

洪喬臻搖頭。

「他在裏頭有一句話道盡律師這個行業的精髓,他說:『嗨,我是個騙子。喔,不!我是個法律人。」是個挺貼切的說法。」他還刻意做出和金凱瑞一樣的誇張表情。

洪喬臻露出進到這間辦公室后的第一個笑容。

「謝謝你用如此幽默的方式提醒我,不過這份切結書的內容就是要我拋棄可以爭取的權益,如果洪家真的想整我,不管我簽不簽這份切結書或有沒有意見,他們絕對都可以輕易地玩死我,他們現在的心思應該是放在卡位戰中,不會在意我這一株小野草的。」她不認為洪家需要這樣大費周章的對付她。

俞正新知道她說的很對,可是看她這樣堅強,胸口卻沒來由地悶了起來。

他應該要維持律師應有的「專業精神」--無情、冷漠、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才對。

他兩手一攤,想藉此拉回專業精神。「我無話可說。」他說的已經夠多了,再說下去可就太明顯。

這次,她真的直接簽字,還拿出洪家幫她新刻好的印章準備蓋章,俞正新也沒再阻止她。

「妳還是不願意告訴我為什麼會同意簽這份切結書?」

洪喬臻聳聳肩。「本來就不屬於我的東西,為什麼一定要硬搶?」她的答案很簡單,也很實際。

俞正新點頭表示了解,只不過沒有多少人能像她這麼看得開。

「如果沒事的話,我先走了。」洪喬臻起身準備離開。

「等等。」俞正新從抽屜拿出一張支票。

這張支票是洪家要他在非常狀況下使用的,也就是說,如果洪喬臻想要求什麼時,他可以拿出這張支票打發她,但也僅限於此,萬一她還貪得無饜的話,洪家可是交代他要「徹底」解決她。

不過,她並沒有提出任何的要求,照理講這張支票是可以省下來的,偏偏突然升起的惻隱之心讓他主動將底牌掀開。

將支票遞給她。「這是洪家給妳的。」

「喔?」洪喬臻轉身驚訝地挑起眼眉。

沒想到洪家還有點人味啊!

不過短短三天,不,應該算是兩天半而已,她就已經在洪家嘗盡冷暖酸苦,突然聽到洪家竟然開了張支票給她,真是讓她受寵若驚!

「看得出來妳對洪家似乎不是很信任。」她那句「喔?」及驚訝的表情已經說明了一切。

「你會信任一個只認識不到三天,又要你簽切結書撇清關係的家族嗎?」洪喬臻反問。

俞正新稍稍揚高眉毛,完全不掩飾對她能迅速反應的激賞。「妳說的沒錯,不過這張支票確實是洪家開的,而且保證可以兌現。」將手往前伸。

洪喬臻接過支票,隨意看了一眼后,吹了聲口哨。「這麼多錢啊!」

「對洪家來說還好吧!」

俞正新相信即使要洪家出個三百萬給洪喬臻都沒問題,比起動輒上億的財產而言,區區幾百萬都只是九牛一毛,更何況只有五十萬!洪家真是欺負人欺負得很徹底啊!

洪喬臻將支票放到桌上推向他。「這張支票麻煩你退回給他們,順便幫我轉告,我不會也不可能和他們爭什麼遺產,所以他們大可不用如此費心的拿這筆錢堵我。再怎麼不濟,基本的人格我還是有的,我現在只想趕緊開始屬於『自己』的新生活,根本不想再和洪家有任何關聯。」哼!隨便拿個五十萬就想打發我?!洪家果然把我看得很扁。

其實洪家不是把她看得很扁,而是根本不把她放在眼裏!要不是俞正新一時動了惻隱之心,她根本連一毛錢都拿不到。

「其實,以妳的『身分』是應該得到更多的,妳真的不考慮爭取嗎?」他這是在幹什麼?竟然罔顧當事人的權益,幫起對造來了?!

洪喬臻面露不耐。「我剛說過了,我只想趕緊開始新的生活,如果洪家是想用這張支票買安心的話,我可以理解,但卻不會收,萬一洪家也不肯收回的話,就當作是你的律師費好了。」

她一點都不想再和洪家有瓜葛,更不想留下任何把柄給洪家,免得到時候他們家族內有人爭不到財產時,還抓她出來當炮灰。

到洪家的第二天,洪家的管家就已給了她一筆不少的「零用金」,聽說是洪昆堯硬撐着虛弱到不行的身子下的命令,為了不讓他難過,所以她當著洪昆堯緊閉着雙眼的面收下。

這樣就夠了,她不想臨走時還讓人有閑話可說,所有關於她的閑言閑語都要隨着洪昆堯進入棺材后,一起被塵封才對……呸呸呸,洪昆堯可還沒翹辮子啊!

俞正新不發一語地盯着她瞧。他第一次遇到這麼冷靜的當事人,通常這種豪門世家最難處理的就是財產分配,但洪喬臻卻輕易地簽下切結書,這律師費--他拿得有些心虛。

「我已經簽名蓋章了,可以走了吧?」洪喬臻才不管他在想什麼,她只想先離開這裏,去找房子、找工作。

幸好她手邊還有管家交給她的錢,不過這些錢也只夠讓她先找間小套房安頓下來而已,她還是得趕快找到工作才行。

俞正新驚覺到從洪喬臻一進門,整件事就彷佛失去了重心,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偏向她,完全忘了洪家才是他的當事人,一心只想幫她多爭取些什麼,甚至還有股衝動想當著她的面將切結書撕掉,然後對她說--我幫妳向洪家爭取吧!

他催眠自己,這是因為她是如此的年輕,又如此的單純,這樣的一個弱女子豈是洪家的對手?!所以,他一定是因為同情她才會如此反常。

對,是同情,一定是同情。

「這支票妳還是收下吧!」將支票再推向她。

從洪家給他的資料看來,她的養父並不是很可靠,如果她回到養父身邊,恐怕日子也不會太好過。

「不了,就當作你的律師費吧!」她有她的堅持。

這次洪喬臻立刻起身,她知道自己是在假裝瀟洒--對洪家的支票,也對眼前這個具有強大吸引力的男人。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我被愛打敗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我被愛打敗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