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張芳笛十四歲生日的時候,奶奶問她要什麼禮物,她說要一部很帥的腳踏車。

結果她就騎著那部很帥的腳踏車--離家出走。

她想要去台北找媽媽。

張芳笛的媽媽在芳笛十歲時離婚,現在是個頗有名氣的廣播主持人。

每天晚上芳笛一定準時打開收音機,然後聽著媽媽優美柔軟的聲音進入夢鄉。

但芳笛這樣子的行為卻引起全家勃然大怒,首先是爸爸。

“為什麼你老是媽媽長媽媽短的,那麼現在這個個媽媽算什麼?她是混蛋、是白痴羅,養你、愛你、真正照顧你的人都是混蛋白痴了?

芳笛的爸爸離婚後,很快又跟鎮上的女孩子結婚,對方是個溫柔嫻淑的美麗女子,還替芳笛添了個小弟弟,這使得芳笛更認為她像另一個女人生的孩子。

奶奶也說話了。

“鄉下人最好跟鄉下人在一起,像你媽那種都市人,我們養不起……”

芳笛實在受不了,受不了同一個家分成兩種人,受不了兩個孩子分成兩個媽媽生,受不了鄉下人和都市人之分,而她最受不了的是,生活在這種與世隔絕的小地方。

她當下做了決定,如果她是媽媽生的,她就有半都市人的血統,既然他們這麼區分,她決定要展翅高飛。

台北的媽媽,就像高掛天空的一顆閃亮星星,她想飛到媽媽的懷抱。

而且她篤定認為只有遙遠的天邊,才有年輕人的夢想。

其實,她想離開這裏並不突然,早在五年前父母親協議離婚時,芳笛就有一點認同感,她不會為媽媽感到傷心,反而為她獲得自由而感到高興。她慶幸媽媽終於可以離開這裏,不會再被關在鴿子籠里。事實也證明,離開后的媽媽,才能繼續發展她的事業,同時擁有現在傲人的成就。

所以她認為媽媽是幸福的,她認為能做自己喜歡事情的人最幸福,認為媽媽不必為了爸爸或她而剪斷自已高飛的翅膀。

因為如此,芳笛從不在意她五年之中從未回來看過自己。

媽媽找到人生的方向,媽媽尋到了夢想,不必在意別人的想法,不必再接受爸爸或奶奶的冷嘲熱諷,更不必在乎周圍的人異樣的眼光。她是正確的,若換作自己,也絕不會再回到這種小地方!

五歲的少女也許不懂人間冷暖,但她看得出爸爸或奶奶眼中的敵意-對芳笛或媽媽都一樣,他們認為她們心中存有某種邪惡分子,總有一天會棄他們離去。

現在芳笛終於也要離開了。

至於離開后她想做什麼,她一點都不知道,暫時沒有理想,沒有目標,就是想走,無論如何現在一定要離開。

也許我到了媽媽,她就會告訴她怎麼做、怎麼活,她會找到一條最適合自已的路。

所以一切都打算好了,等到過完十四歲的生日,連交通工具都也準備妥當了,她就離開這個家了。

彷拂計劃已久的事情終於付出行動,芳笛顯得異常冷靜。

她照常穿上制服,背上書包,跟父親、繼母、奶奶說聲再見,然後騎上新買的腳踏車,踏上她人生的另一條路。

她當然沒有到學校,直接上書店買了一份地圖,繞到加油站的廁所里換掉身上制服,然後穿上準備好的黃色長袖T恤,一條黑色牛仔褲,還有格子棉布外套跟一雙白色球鞋,就這樣開始她二十八小時長程之旅。

此時已到人秋季節,早晚溫差大,尤其白天,溫度夾著夏季餘威,暖烘烘纏住芳笛不放。

她用力踩着腳踏車,不管頭頂熱度曬得多烈,不論汗水如何浸濕皮膚,芳笛絲毫沒有歇腳的打算,她一心一意只想儘快脫離這個鬼地方。

當腳踏車遠遠拋開熟悉環境,逐漸踏人另一種風景時,芳笛才真實體會出自由的輕鬆味道。

她盡情呼吸曠野的空氣,大力踩着前進的腳板,就算天邊再遙遠,但她也絕不會忘記第一次嘗試飛翔的樂趣。

然而,令她想不到的,非常意外的,這不是一次寂寞的旅程……她已經感覺到背後人緊緊跟着她,而且好一段旅程了,從後視鏡里她看到一個男生,她認識他。

一前一後,他們默默騎著,直到令芳笛相當不耐煩。

她認識這個男生,他叫賴書文,他們兩家住的很近,大概是隔一條街的距離。

賴書文有一道又粗又長的眉毛,眼睛細細長長的很性格,鼻子也夠高,嘴巴很寬也很薄,雖然芳笛看過的男生不多,但她知道這種長相的男孩子很有女孩子緣,只是身體根瘦,瘦得像一根竹竿。

大概還在發育吧,她想,鄉下孩子總是晚熟一點,所以這傢伙已經高二了還瘦成這樣。

半年前,芳笛就發現賴書文一直盯着她看。

有同學注意到後跟她講,她才注意到這個男孩子。

在鄉下十幾歲的女孩子被盯上,幾乎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很多人國中畢業就結婚了,甚至一上國中就被父母內定為結婚對象。

只是芳笛想不通,看起來乖乖的賴書文,怎麼也會跟着玩起這種兒媳婦的遊戲?她知道他家是有錢人,以為他的格調會高一點。

其實芳笛不知道,她之所以會引起賴書文的注意,理由只有一個,她是他看過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個。

芳笛天生就是一個美人胚子。

她雖然只有十四歲,但已經隱約可見成熟女人柔軟的體態。

芳笛的臉型跟美有一張古典而標準的瓜子臉,她的皮膚根白,緊緊粉粉地透著少女的暈紅。她的眼睛很亮,雙眼皮根深,顏色很黑,由其上面覆蓋的那排了毛又長又黑,宛若水墨畫中栩栩如生的長羽毛。

最吸引賴書文的,莫過於她一雙嬌嗔又欲言又止的粉紅色唇瓣了,他老是覺得她想說什麼,結果又不說了。

就這樣彼此心照不宣了半年。

書文是個純樸的鄉下孩子,雖然家境不錯!他家可說是地方上有財有勢的人家,光是士地收租就夠一家人吃喝不盡,但是書文從小到大沒離開過這個地方,可想見其土性之堅強。

從小在鄉下長大的書文也有這點好處,就是少了富家子弟驕奢俗氣的調子。

書文外表給人家根斯文,根穩重,也很保守的感覺,看得出他很認真地在讀書,因為芳笛看他的書包總是沉甸甸地。

反正,只要芳笛早一點出門,就會看見賴書文很故意地一邊牽著腳踏車,一邊不忘看書的樣子。

在這種鄉下小地方,人還沒長大,工作就被分配好了,大部分都會被留在家裏幫忙或繼承家業,念書反而成為最沒出路的一件事,所以芳笛很佩服那些握有長期飯票卻還念得下書的人,書文就是那種人。

不論基於哪種原因,緣分已將兩人牽在一起。

她並沒有排拒他無理的跟蹤。

當然對異性抱着好奇心理也有,因為她已經十四歲了,這個非常敏感的年齡,男女之間只隔了一層薄紗。

況且芳笛班上絕大多數的同學都有了對象,因為每個人的家住得很近,使得許多親事都在雙方家人喝酒聊天中談成。

不過讓芳笛在意的是,既然賴書文對她有意思,為什麼遲遲不敢採取行動。

他一定是個膽小鬼!

不然不會這樣.每天像個跟屁蟲一樣跟在身後,不然就是故意躲在巷子口等她出門,甚至在校門口等她下課,但是始終只敢跟在後面不敢行動。

最後,既然他不行動,自己也不討厭被跟,久而久之變成一種自然定律,芳笛也就懶得在他身上尋找答案了。

但……他也不是全然靜默。

記得有一次,芳笛因為校慶恬動忙到快午夜,然後幾個女生結伴一起回家,但一走出校門就看到賴書文躲在暗處等候,當時她好生氣。

“喂,你到底想幹什麼,別以為我不說話,你就以為我默認了,你這樣子會讓我覺得很困擾!”

的確很困擾,她幾個同學已經聚集在一起竊笑。

逼不得已的狀況下,賴書文總算踏出第步。他膽怯卻執著的眼神不容忽視,並且一鼓作氣面對芳笛的質詢。

“你真的覺得很困擾?”他對芳笛說,只看着她一人。

“我……”

一時間,芳笛竟然無法反駁他的話……不知怎麼,她感到一股壓迫感,來自他深黑色的眼眸。

她覺得他好真,好誠摯,彷彿能從他眼中讀出一股奇妙而強烈的熱情,不容損毀的真情,剎那間,她搞不清楚什麼是真話,什麼是謊言了了。

但是,更強烈的意圖告訴她,她一點都不會覺得困擾。

沉默一陣,剩下兩對明亮有神的眼光對話,身邊同學知趣地先行告退,故意留下她和他。

“你想追我?”芳笛直接又明了地問他。

“你是說追求嗎?我想明白你的意思……”

書文顯得很靦腆,但又不得不問清楚。

“廢話嘛,”芳笛嗤之以鼻“我當然就是說男生追女生羅,難道我要你跑着追我嗎?”

說到這裏,她竟然也有點靦腆起來,到底是個鄉下女孩子。

“我想跟你做朋友。”

他想半天,選擇一個不傷他人,也不會被傷的最貼切理由。

既然他裝胡塗,芳笛也跟着故意胡塗一下。

“我們學校里人這麼多,你幹嘛非跟我做朋友不可!”她罵道。

“我知道,但是我只想跟你做朋友。”賴書文更為難了。

芳笛繼續逼他,她想要撕下他的假面具。

“做朋友可以,但你要說個讓我相信的理由。”她高高抬起下巴。

沒想到是另一種好看的樣子。

“你很可愛。”賴書文衷心讚美。

“就這樣?”

她好像還不滿足。

“嗯。”他猛點頭。

芳笛火大了。

她才不想跟他玩說話的藝術,她只想快點證實她的想法!

“你幹嘛不說喜歡我,這樣說不定我會更快答應你。”

想不到……他竟笑起來,膽子一下爬到最高點。

“你很有自信。”他說。

他這樣一說,害芳笛一陣臉紅消不去,她故意以高姿態掩飾心情。

“被你跟蹤了半年,如果我還沒這點警覺性,我豈不成了廢人。”

“有道理。”他說。

芳笛氣死了。

“喂喂,你別老是兩三個字結束我的問題好嗎?我在問你是不是因為喜歡我才想跟我做朋友。”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他告訴她。

芳笛覺得頭昏,覺得他簡直跟木頭沒兩樣。

“好吧,你就慢慢想好了,等你想到了再跟我講。”芳笛甩頭就走。

沒想到一想又過了兩個月,他還是不敢對她怎麼樣,還是只敢做一個畏畏縮縮、討厭的跟屁蟲。

但是他真的令她討厭嗎?

時間久了,芳笛對他的敵意也跟着淡退。

有時候心情好一些,她會慢下腳勁讓他跟上。

“我跟你講,你跟着我沒用,因為我很快就要離開這裏。”

微風吹開了他的外套,露出卡基布衣里一根根肋骨,唯一讓她感到有力的,是他從沒疲倦的腳力。

“你想去哪裏?”他臉色黑黑的問她。

她心裏不由得竊笑,她說中他害怕的事。

“難道你也要跟?”

他不說話,拚命擦著臉上的汗。

她看他一眼,然後猛然加快腳步。

他急忙跟上。

“我要去台北找我媽。”她說了。

說完之後她很興奮,好像終於找到一個跟她一起分享秘密的人,她從沒把這件事告訴過別人,就連最好的同學都不曾說,因為她不相信鄉下人的大嘴巴。

“我媽叫舒晴,你有沒有聽過她的名字,她是很有名的廣播主持人。”她興奮地說。

賴書文立刻露出了令芳笛更加興奮的表情。

“我聽過她的節目……”

“很棒吧!”她沒讓他有說話的機會,只想將興奮一吐為快“我媽沒結婚以前就很有名了,如果沒嫁給我爸,現在的名氣一定更不得了!”

“那為什麼又要嫁給你爸?”他問了一個問題。

她撇下嘴,那是個不會令人感到怏樂的問題。

“白痴嘛,女人都嘛會一時想不開。”她像小孩子說著大人的口吻。

“那為什麼又要離婚?”他問。

“喂,你怎麼知道他們離婚?原來你打聽我家的事!”她生氣了。

陽光照着他很黑的皮膚,她看不出他真正的表情。

“我爸認識你爸。”

她皺起眉頭……她記得賴書文的老爸賴伯祥是這地方的大地主,除了利益往來,根本不會跟窮酸家庭打交道。

利益往來?鄉下人哪有什麼利益好往來的,除非就是賠女兒賺媳婦了。

想到這裏,她立刻產生可怖的念頭。

“你爸根本不可能認識我爸!”

他故意逃避她的目光。

“我告訴我爸的。”他小聲說。

芳笛猛然閉上眼睛,這個混蛋傢伙……當她又睜開眼時,才覺得這個世界既現實又可怕。

她大概了解事情經過了……也就是小鎮上父母最愛玩的遊戲,一定是賴書文跟賴伯祥說了什麼,以致他開始為兒子點燈鋪路,而爸爸也一定非常樂意攀這門親戚。

在芳笛毫不知情的狀況下,雙方家長已經為他們決定了未來。

她覺得很可怕,甚至完全不了解賴書文是個什麼樣的人,而這個人卻可能變成她的丈夫。

總之,對未來夢想還是一片空白的她,很快就要進人人生第二階段。

她覺得賴書文很恐怖,賴伯祥也很恐怖,爸爸很恐怖,這個地方好恐怖,這裏?每一個人的思想都很恐怖……最恐怖的事,她將會無自覺地長大,毫無警惕的與賴書文交朋友,毫無抵抗能?力地成全大家的想法,一步步走進結婚禮堂里。

最最恐怖的是,她不討厭賴書文這個人……說不出原因,也沒什麼道理.芳笛沒辦法討厭這個人,對十四歲少女而言是一種奇妙的吸引力,然而已稍具殺傷力了。

可以確定的是--十四歲的少女痛恨壓力來源。

她想,這個地方大小了,小的只能容下賴書文一個人,如果她也留下來,註定要被命運擺佈,於是更加強她想離開這裏的動機。?

〞你想離開這個地方嗎?〞

她騎慢一點,回給他一個挑戰的眼神。

他則回給她一個,她認為極有個性的眼神。

〞我覺得……我還沒大到可以選擇我的未來。〞他說。□她暗中喪氣,原來剛才是一個錯覺。

〞那你比我慢了許多。〞

他瞥她一眼,看見一個非常自信卻不屑的表情。

〞我要離開這個地方。〞她對他大聲說。□

〞馬上。〞芳笛抬起她窄小而驕傲的下巴。

但他卻沒她有預期的錯愕表情。□

令芳笛相當失望……□□□芳笛認為他應該很有個性才對。

〞你敢再跟我嗎?說不定這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了。〞她再激他一次。?

書文很久不說話,視線放得既遙又遠。

“我不敢,也不想。”他說。

她踩住煞車,突然真的生氣起來。

看她停住,書文他也趕緊踩住煞車,兩人相隔數尺互相對望。

“你這麼有把握我會再回來?或者只是隨便說說?你就這麼有把握我會留在這個鬼地方,等著跟你結婚,等著為你生一大堆孩子?”

他覺得好笑,她自信的樣子很可愛,也很沒道理,但不知怎麼著就是被她吸引。

他趴在把手上冷靜看她,想着她如果真的離開了,這個地方會變得根寂寞……在他凝視之後,她突然感到羞赧,無論再怎麼裝,氣話說出去就收不回來了。

“你可別以為我在喜歡你,我只是我不到發泄脾氣的對象罷了。”她瞪一下眼說。

“你可以盡量對我發脾氣,但請不要影響我的決定。”他在那方大聲對她說。

是不是因為他是高中生的緣故,芳笛老覺得他說話很有深度,深到令她聽不懂。

不知哪兒來的勇氣,他牽著車朝她走過來,第一次這麼近跟她面對面說話。

她覺得他好高,高得令人有點害怕。

“等我上了大學,我會去找你。”他發了狠說。

她看着他的身高,想着他的話,全搭不上線。

“你又不知道我住哪裏……”她覺得自己胡說八道,一定是被太陽曬得有點軟弱。

“你媽媽不是在台北嗎?”

“是啊……”

好像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卻被她的頭腦複雜化了。可是他就這麼相信她?還是他的頭腦太簡單?

她亂了。

“我覺得你很會岔開我的問題……算了,反正我要做的事情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是你可別告密喔,不然我會恨你一輩子。”

那時候的芳笛讓賴書文產坐一種奇妙的念頭,他認為不管被這個女孩子愛或恨,一輩子都不會寂寞了。

結果,她離家出走被他跟來了……但是,絕不是賴書文也有離家出走的打算,他一樣帶書包穿着學校制服,沒有攜帶多餘的東西。

芳笛竟有一丁點兒失望……或許,芳笛賭氣地想,他不過是想勸她回頭,不然就說一些威脅恐嚇的話要她打消念頭,而他突然出現,無疑就是代表危機出現了。

還是……他想多留戀一下她離去的腳步?

總之,她不想馬上知道答案,她想……就讓他多陪一段路吧。

快到中午,他們停下來歇腳。

綠色山脈,綠油油稻田,綠色的羊腸小徑,世界被綠得相當壯觀。

她舉起礦泉水就喝了半罐,然後遞給他。

他居然擦都不擦就引頸干盡,害她有點難為情……“喂,你到底要跟到什麼時候,不怕被老師記曠課啊!”每次她心裏害躁,就會拿兇惡來擋。

“跟你到合北。”他擦著嘴說,袖口一片水漬,不光是水,還有一堆流都流不幹的熱汗。

“你知道這裏到台北要多久嗎?說不定到明天中午還到不了,你別神經了,現在回去還可以上一堂課。”她瞪着他說。

“我已經跟學校請了兩天假。”他說。

她瞪圓了眼睛。

“嘿,你讓我覺得很恐怖哩,你好像是我肚子裏的蛔蟲,難道我做什麼事你都?知道?

“因為我看到你到書局買地圖,大概就明白你想怎麼做,所以先跟學校請了假。”

她噓一口氣,認為他完全不明撩狀況。

“那不就更可怕了,凡事都要經過緦考慮才敢去做……”她問他:“難道你不怕我只是突然發個神經到處逛逛,而你已經請好兩天假?”

他難堪地苦笑,或許真以為她發神經了。

“放心,銷假比請假容易多了。”

被他這麼一說,聰明的人反面變成傻瓜了。

“喂,你是不是都可以這麼輕鬆地說出人家緊張的事情?”她生氣地問。

“你覺得緊張?”他反問之。□

芳笛火了,道理已經說得這麼明白,他還要明知故問。

“是的,我不但覺得緊張,更覺得你腦袋秀逗!”

他仰頭看天,幽幽嘆氣。

“我現在很緊張……”□□□

她仰起眉,很想看他緊張的樣子。

一點都不緊張,反而更平靜……□□

“大概是很怕你的因素,所以說話特別小心謹慎,這樣你還會覺得我很奇怪嗎?”

“覺得很奇怪!”她瞪他一下說:“你幹嘛這麼在意我的感覺,我又不是你的”什麼人。”

“但我很想讓你變成我的什麼人。”

她驚一下。

“什麼人?”

“朋友。”他說。

她急忙喘過氣。

這傢伙--

“永遠的朋友。”他再補強一次。

“不管我變得有錢或沒錢,跟誰結婚或生孩子,你都不在乎?”

“也許吧!但未來的事誰也不知道,我只敢說出現在的願望。”

“我覺得你還沒長大就先老了。”

“未老先衰?”

她笑出來。

“嗯,未老先衰。謝謝你教我這句成語。”她極為嘲諷地說。

他有點難為情。

總算讓她看到賴書文膽小鬼以外的表情,他還真有趣呢……因為先笑的人是她,所以她也很難再擺出撲克牌瞼,一下子兩人之間陌生的氣氛蕩然無存,她顯然接受了這位不速之客。

“你有帶錢嗎?”

“有!”他大聲說。

“喂喂,別那麼大聲說出來好嗎?你至少要稍微擔心害怕,說不定我會拐你的錢。”

“你錯了,我考慮好久才敢這麼做。”他認真地說。

她吐一吐舌。

“我覺得我快不能跟你說話了,跟你說話好像在玩猜謎遊戲。”

“很難嗎?”

這次他明顯的很緊張,令她失望。

“不難不難,習慣就好了。”她告訴他。

休息夠了,他們繼續漫長的路程。

不過,不再是一場沉默之旅,好像懂得遊戲內容之後,他們就能夠交談了。

“你會不會覺得我很瘋狂,想要做什麼就做了,一點都沒有考慮後果。”她超前一點,往後對他咆哮。

“不會!”他也對她吼過去“你會這麼說,表示你已經考慮過後果。”

“又來了,別說我聽不懂的話,我要聽你的真心話。”

“瘋狂?”

“對,瘋狂!”

然後兩個人”起朝天際狂喊。

“張芳笛是個瘋狂的女人!”

他們哈哈大笑起來。

黑幕落了下來。

“對,瘋狂!”

然後兩個人”起朝天際狂喊。

“張芳笛是個瘋狂的女人!”

他們哈哈大笑起來。

黑幕落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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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見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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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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