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你不知道有種東西叫飛機嗎?」西裝筆挺,目光湛然,顧人傑慢步入室,不忘打量室內的擺設以及神色不善的女人。
「怎麼,不高興見到我?」他好整以暇地迎視她充滿防備的臉,笑得很是故意。
「見到鬼會高興得起來嗎?」方幸樂瞪着他,口氣很差,「你來幹嘛?沒必要為了惹我不高興,特地跑回台灣顯靈吧?」
會不會太巧了,她才剛夢到年少時期那場惡夢,他就從夢裏走出來了?
事隔十年,他又突然冒出來做什麼?嚇人也不是這樣。
「我沒有一回台灣就來見你。」顧人傑笑着,像是在笑她的自作多情,自抬身價,笑得讓對面的女人心火直冒。
「我回來一個月了。」像是證明自己所言不假,他雲淡風輕地聲明。
「我管你回來多久了!」重點是他怎麼會突然在自己面前「顯靈」!「台灣就算再小,你也不會迷路逛到我家來吧?你到底來幹嘛的?」
「好久不見,你就拿這種態度來迎接我?」
「你想要換個形式重逢?」她很樂意用雙手雙腳「配合」,給他難忘又熱情的一頓!
顧人傑沒有回應方幸樂的挑釁,只是偏首打量這間個人風格相當濃厚的工作室,看得出來有她的影子在其中。「真沒想到你會走室內設計的路。」這倒是相當出乎他的意料,本以為她會繼續發揮她的強項,在運動場上闖出名號;或者,在幫派份子中殺出條血路。
「你都能當個奸詐狡猾冷血吸金的律師了,為什麼我就不能變優雅知性氣質嫻靜的室內設計師?」沒好氣地瞪着他,方幸樂一屁股往沙發上坐下,省得自己忍不住腳癢踹向他。
「你對我的事很了解嘛!」顧人傑輕笑,也跟着坐下。分開十年,她並沒有忘了他,而且對他的反應依然這麼「熱情」,這令他很滿意,笑容不斷。
「了解個鬼!」這番話讓方幸樂極度不爽。「是你每年都寄卡片回來跟我炫耀,不然我理你那麼多!」
每年的二月他都寄來一張列表似的卡片,裏頭摘要了他所有的生活記事,活像年度計畫表,她想不清楚也難。
「而無禮的你卻只回我一句『無聊』?」是他修養太好了才不跟她計較。而且他心裏明白,如果她真的不想知道他的消息,大可收到就揉掉,何必拆開,更不用說還大費周章地回信了。
也是如此,她每年的那句「無聊」,都讓他很開心,也很安心。
她沒變,沒忘了他,這樣就好。
「你自找的,有回就不錯了!」白眼瞟去,方幸樂猛灌汽水,怕自己一個忍不住會把杯子往他身上倒。
「說真的,你到底是來幹嘛的?我跟你沒有什麼交情好敘舊的,你回台灣也不干我的事,用不着來報到。」她正值休假期間,什麼人也不想見,更不用說是這尊瘟神。
「我來找你談生意。」顧人傑很熟稔地撥下她在桌面上抖動的腳。
白他一眼,方幸樂滿面不馴地再度將腳擺上桌,一副「你奈我何」的模樣,嘴裏不忘涼涼回應。「我不缺律師,就算缺也不會找你這種黑心又敗德的奸詐吸金鬼。」
「我才不想有你這種客戶。」她絕對是「澳」洲籍人士,說不定還會在法庭上倒戈和對方一起聯手要他好看。
聰明如他,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而且,我哪裏黑心敗德奸詐又吸金了?」他怎麼不知道自己的名號有這麼長、這麼響亮?
「光看你一身金光閃閃的模樣,也知道你混得不錯。」極度不屑的目光瞄向他身上昂貴的手工西裝,還有名牌設計的手錶、領夾,方幸樂的話根本是由鼻子噴出來的。
「你還滿有眼光的嘛!」他冷笑稱讚。「不過『混得不錯』這四個字,也是需要一點努力的。」
「我懶得跟你抬杠了。」想到剛才還在夢裏的人現在活生生站在她面前,方幸樂一陣彆扭,決定速速趕人才是上策。
「我沒話跟你說,你可以走了。」想行即行,也不管眼前男人是怎樣的狠角色,她擺擺手,像揮只蒼蠅似地打發他。
「陳意歡沒跟你提嗎?」顧人傑不動如山,也沒對她那囂張的態度做出以往該有的指正行為,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故意轉開頭不看向他的她。
沒想到,十年不見,她倒是有點成熟女性的韻味了。
想當初,任誰看到她都要懷疑她是不是性別錯置的美少年呢!現在是沒這個困擾了,她十足十是女人沒錯。
「關她什麼事……」話說到一半,方幸樂才想起昨天那個跑來撂話的損友。她微睜眼,沒好氣地質問:「你就是她說的那個大律師?」
「不敢當。」他相當謙遜。
「見鬼的,我說了我不接,你少在我面前亂……」方幸樂跳起來,突地想到一件事。「你回台灣了?」
「難不成這裏是阿拉伯嗎?」顧人傑好笑地反問,笑她的遲頓。他人都站在她面前了,還懷疑啊?
「不要跟我嘻皮笑臉的,你這大老奸。」十年不見,他倒變了不少,以前那個硬邦邦活像身上印了校規的人是哪去了?「你不是在美國待得好好的,做什麼跑回台灣開業?」
原來陳意歡昨天跑來叫她接下的辦公室case就是這個男人的!可是他們兩個是怎麼扯上關係的?他們扯上關係不打緊,幹嘛連她也拖下水?她最不想見到的人就是他,陳意歡這女人分明是在討皮痛!
「待膩了不行嗎?」他隨口敷衍她,看了看錶。「走吧,你一定還沒吃中餐,我請你吃飯。」
方幸樂瞪大眼,想也不用想就回答:「誰要跟你吃飯?你給我滾出去!你的案子我不接。」一門氣說完,她再度下了逐客令。
「你要跟我吃飯,我會用走的出去,我的案子你一定要接。」兩人交手多次,顧人傑早已明白,要這個惡質女聽話,絕對不能使用文明人的方式,最好的辦法就是高壓逼迫,不管她的意見。
「見鬼了!」這人怎麼還是那麼跋扈啊?他以為他是誰!「我幹嘛要聽你的?你現在就給我出去!」
「沒問題,走吧!」顧人傑也不和她爭論,大掌一伸就把她半癱的身子拉起,「挾持」出門去覓食。
「至於案子的詳細內容,我們邊吃邊談。」現代人要懂得善用時間,他向來奉行。
「顧人傑!」方幸樂狠瞪他,雙手雙腳齊動打算給他一點「好看」,卻被知她甚深的他一一避過。
「十年不見,你的反應變遲頓了。」他用力環住她的肩,制止住她的掙扎。「看來你這幾年行為收斂了些。」
說著,他點點頭,像是在稱讚一名懸崖勒馬的頑劣孩童。
「你才反應遲頓!」上身被扣,腳又忙着走路,方幸樂最後只能以手指偷掐成功。「我本來就是良民!哪像你這樣目無王法地光天化日之下強擄人走,你知不知道我能告你啊?」
「告我?」他像是聽見大笑話般笑得開懷。「你覺得你告得贏我嗎?」
方幸樂低咒了聲。她早該知道這個男人投身司法界絕不是件好事!「早知道我也去念法律系!」跟他拚個你死我活。
「別傻了,你不適合的。」她那個性,大概會先被判藐視法庭,然後發火人鬧,再來就什麼也不用做了。
「你都做得到,為什麼我不行?」她不服氣。
「我都做到了,你又何必浪費時間?」他輕笑。「有我這個大律師給你靠不就好了?」
「你給我……」方幸樂不幸被口水嗆到,咳得無法把話說完。
這個人在說什麼東西啊,給她靠?
「對,給你靠。」他笑得很是莫測高深,卻沒有進一步解釋的打算,只是繼續拖着她住外走。「想吃什麼?我想吃『立文』校門口那家快餐店,好久沒吃到了。」
方幸樂臉皮抽動,這個專制的男人在搞什麼?他這算是詢問她的意見嗎?看來這幾年他在美國過得太美好了,才會被慣成不懂得尊重女人的沙豬一隻!
「放手啦!為什麼我一定得跟你去吃飯?」她在沙發上窩得好好的,一點也不想出門。「而且『立文』很遠耶!要去你自己去。」
「反正開車,又不是叫你走路,意見真多。」顧人傑沒鬆手,把她捉上車,不忘搖頭。「十年不見,你變了。」
一隻球鞋,成功地印上他筆挺的灰色西裝褲。
「你都不會聽人說話的嗎?」球鞋的主人極度不爽目前的情況。「你莫名其妙突然跑到我面前,然後捉我上車說要去吃飯,怎麼,我跟你很熟嗎?還是你跟我約好了?」
印象里,他們兩個的關係應該定位在「死對頭」上吧?
當然,她絕不會承認兩人曾經有過那麼一點點曖昧跟親密。
「哦?分開十年,你開始學會文明人的做法了?知道要做什麼事前要先徵詢對方的意見啊?」拉開猶粘在自己腳邊的球鞋,他挑了挑眉。「以前你不也是這樣,說風就是雨,問也不問別人的意見就先做了再說?我這是在配合你的習慣。」
方幸樂嗤笑一聲。「你少來了,每次都只會說場面話,你心裏最好是這麼想。」使勁抽回腳,他卻轉而捉住她的雙手,不讓她轉身。
「你又想幹嘛了?」
「我在想,你難道真的一點也不想再見到我?」先前的笑容消失無蹤,他深沉的眼認真地凝望着她,不放過一絲表情。
又是這種表情!才剛「回憶」過的方幸樂,心咚地沉了一下。
「十年了,我以為你一見到我,應該會很高興才是。」
「我幹嘛要高興?」反駁的話下意識地脫口而出,卻在對上他目光的同時,氣弱地降低了音調。
不管!打死她也不承認再次見到他、聽見他回來台灣的消息,她真的很高興!不行,絕對不能讓他知道,要不然一定會讓他拿出來取笑!
「幸樂。」兩人認識這麼久以來,他那低沉溫醇的嗓音第一次直喚她的名字,同時也嚇傻了她。
他以前明明都是連名帶姓地叫她。
「你……」她想要惡狠狠地瞪他,卻被他那認真而冷沉的目光給嚇得噤口,更不用說那飽含情感的低喚。
見鬼了,他們兩個之間哪有什麼情咸?就算有也是孽緣一段,她恨不得砍得一乾二淨,省得讓惡夢纏身,哪有什麼感情?
她可沒忘了當初他連要出國這種大事,連提都沒跟她提!
「你有什麼事快說啦!」這樣「含情脈脈」的,盯得她很毛耶!
「我這次回來,不是為了跟你吵架的。」
「那還真是個新聞。」她冷哼,擺明了不信。
「說清楚也好。」他下了如此決定。「我是回來追你的。」
方幸樂的下巴掉了下來。追她?怎麼追?幹嘛追啊?
「如果你是想嚇我的話,恭喜你成功了。」方幸樂合上嘴,抖落滿身的雞皮疙瘩。
「我沒那麼無聊。」這下換他冷哼了。這女人,過了十年依然沒有半分的長進,對感情的事一樣是這麼低能。
氣氛一下子變得詭異,方幸樂瞪着顧人傑,不懂他究竟在打什麼主意?
「你記性不太好。」任由她看了半晌,最後顧人傑只能這麼說。他放開她的手,發動汽車。「吃飯去吧!」
吃飯?方幸樂的腦筋一下子轉不過來,怎麼話題一下子又跳到這來?
直到車子開上路,她也有了結論
這男人……絕對是在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