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芙菱房內的小桌上,魔鬼巧克力蛋糕如爛泥般癱着,觸目驚心。

看着精心烘製的蛋糕如今慘不忍睹地爛成一堆,芙菱着實心疼不已。

“你說這是你做的?”沈徹攬着芙菱問道,她看起來像是快哭了。

“看起來好噁心,我看還是別吃了。”她預備收起蛋糕。

“既然是你起大早做的,我就冒着生命危險吃吃看。”沈徹挖了一大塊給“麥可”,自己也裝了一盤。

芙菱緊張地坐在床沿,看着正大口大口吃蛋糕的沈徹,忍不住問道:“怎麼樣?能吃嗎?”

“外觀是不怎麼樣,不過味道還真是不錯。”沈徹又塞了一大口。

難得被沈徹誇獎,芙菱揉着雙手,有些不好意思。“其實,這蛋糕大部分都是大哥做的……我只是在旁邊幫忙而已……不過下一次,我一定……”

“哎喲!”沈徹整個人突然跳上床鋪,壓着她抱着肚子大叫。

“怎……怎麼了?”芙菱大驚失色,連忙湊上前。

“肚……肚子有點疼。”沈徹碩高的身子捲曲在芙菱的單人床上。“麥可”則一臉疑惑地看着他。

“肚子痛?”芙菱倉皇失措,推開他沉重的身軀。“一定是吃了蛋糕的關係……”老天,她是不是錯放了什麼東西在蛋糕里?

“蛋糕是你做的,你會不會對我負責……”沈徹虛弱道,大冷天的,他的額上竟然開始冒冷汗了。

“我當……當然會負責。”芙菱直點頭道,事實上她根本不了解沈徹要她負什麼責。“你忍耐一下,我去客廳叫大哥他們……”她起身要衝出門討救兵時,卻被沈徹強壯的手臂橫腰攔住。

“不用叫了,只要你願意負責就好了。”

“可是……”芙菱轉過身,卻見到沈徹炯炯有神的黑眸里閃動着捉弄的光彩。

“你……你騙我?”她撞他的肩膀,遲鈍地指出顯而易見的事實。

“很高興你終於發現了。”沈徹微笑道,翻身將她壓在床上,床鋪立刻發出一陣嘎吱的聲音。

芙菱感到心跳加速,儘管他已吻過她好幾次了,但這種親昵感她還是第一次體驗。

“大哥和伯父不知道在談些什麼,這麼久。”她趕緊轉移話題。

“別管他們。”他模糊道,臉埋在她的頭間,開始磨蹭着她的脖子。“你好香……”他沿着她脖子親上她的臉頰,最後找到了她的唇。他的手穿過她的運動休閑服,撫上她柔滑的肌膚,故意挑逗她……

“沈徹……”她低喃道,他壓得地快喘不過氣了。

趁她開口說話,他便逮到機會侵入她的嘴中,更加地恣意愛憐;他的吻激情而火熱,她覺得自己好象融化的巧克力,甜膩膩地任他品嘗……她完全忘了原來要說的話,只能沉浸在他甜蜜的親吻之中,盡情地回吻他。

沈徹溫暖的大掌在她身上游移,並沿着她的纖腰慢慢往下……

“不行……”芙菱像被雷打到般,突然清醒過來,她停住親吻,粗喘着氣說道:

“大……大哥……他們在外面……”

“有什麼關係,反正他們現在一定正在計劃把你賣給我。”沈徹對她不正經的眨眨眼。

“少……少胡說了,大哥才不會這麼早就把我嫁掉。”

“是嗎?那我們何不來做一些加速他把你嫁掉的事情?”他移動了下身體,又偷親她的臉頰。

“什……什麼事情?”她鼓起勇氣問道。

“就是……”他附在她耳邊悄聲說道。

“麥可”緩緩抬眼看着扭躺在床上的兩人,睡眼惺忪的兩眼,終於露出難得一見的朝氣,它搖搖尾巴,慢慢地想爬上床。

“你少作夢了,大哥會先宰了你。”芙菱面紅耳赤地推開他。他們兩人實在都長得十分高大,床鋪隨即又發出抗議的嘎吱聲。“你快下去,太重了,我的床很小,會支撐不住的。”她推推他的肩膀,這會兒連“麥可”都爬上床一起湊熱鬧了。

“你支撐得了就好。”沈徹曖昧道。

“我是說真的……啊!”她的話還未及說完,只聞“砰——轟——”巨響,她的單人床立即因負荷不了他們的重量而折斷了腳,巨大的響聲充滿了整個房間。

“麥可”反射性跳下已半癱瘓的單人床,吐着舌頭望向仍倒在災難現場的兩個人。

“發生了什麼事?”藍仲勛率先衝進房裏,看着抱在一起,姿勢又曖昧的兩人,激動道:“你……你們兩個剛才在做什麼?為……為什麼床會垮掉?”

芙菱紅着臉推開壓在身上的沈徹,努力想從殘破的床上爬起身來。

“抱歉,我們剛才太激動了。”沈徹賊笑着,拉着芙菱站起來。

隨後進來的沈逸彬大笑着,以手肘頂了頂藍仲勛。“如何,我剛才跟你提的事情,你是不是要重新考慮一下?”

“什麼事?”芙菱問道。

“我本來想,有關你結婚的事情,至少也應該等到你畢業之後再談,可是看你們這個情形,我是應該要重新考慮一下了。”藍仲勛跨進房內,一把揪住比他高出五公分的沈徹。“還有,你不是答應過我,在結婚前絕對不會做出侵犯小妹人身安全的事情。”

“我們根本什麼都沒做。”沈徹笑道,一臉無辜狀。

“等你們做了還得了,難道你要芙菱挺着大肚子結婚嗎?”

“大哥!”老天,大哥實在保守得可以,而且把事情看得太嚴重了。“為什麼你們要背着我約定這種事情?真是無聊!”她氣憤地叫道。“而且我也從沒說過要嫁給沈徹。”

“為什麼?難道你不喜歡我家兒子?”沈逸彬問。

“不是。”

“還是你嫌他的廚藝不好?”沈逸彬又問,這可是個很重要的問題,當初他可是靠着這一點才娶到曾雪媚的。

“也不是。”

“那麼,就是他做了一些令你非常在意的事情。”

“……”

果然!

“既然如此—那我們也不方便勉強你”沈逸彬嘆口氣,惋惜道。“不過,如果你能說出三個不能嫁給我們家沈徹的理由,並且能夠說服我,那麼我就會絕對禁止沈徹娶你,如何?”他氣定神閑地觀察芙菱的反應。

“三個理由?”她比着手指頭,探問道。

“三個理由!”沈逸彬點頭。

“爸!”沈徹皺眉,不曉得老爸心裹在打什麼主意,但他可不願別人拿他的終身大事開玩笑,和芙菱的事情,他自有打算。

沈逸彬擺擺手,完全不理會兒子的抗議,逕自挑了書桌前的椅子坐下。“如何,想到了嗎?”

“我還沒畢業,不想結婚。”雖然覺得沈伯父提的這個問題有點怪,但芙菱還是認真地提出了第一個理由。

“我又沒有要你現在立刻嫁給我。”沈徹搶先回答芙菱。

沈逸彬點點頭。“這件事很容易商量,而且我們並沒有強迫你現在就嫁人。”

芙菱思索了一會兒,又道:“我根本不會煮飯做家事,要怎麼嫁人持家?對不對?大哥。”她看向藍仲勛。

觀念中,總認為女孩子應該就要具備這項基本條件才行,因為沒有男人願意娶一位需要別人照顧的女孩回家當老婆,公婆們也不會喜歡一位笨手笨腳的媳婦至少電視劇里都是這樣演的。

“這算什麼理由!”沈徹舉手敲敲她的腦袋。“我有嫌棄過你這點嗎?”

“可是你常笑我愛睡懶覺。”芙菱嘟嘴道。

“這根本就是兩碼子事,傻瓜。”他又敲了一記,難道她連玩笑話都聽不出來嗎?

“如果是這件事,你根本不必擔心。”沈逸彬笑道。“當年阿徹的媽嫁給我時,根本連米都不會洗。”

“而且她還以為‘髮菜’是用人的頭髮下去煮的一道菜。”沈徹補充道,這已是家裏最常拿來取笑老媽的一個笑話了。

“難……難道不是嗎?”芙菱睜着疑惑的大眼詢問藍仲勛。

沈徹和沈逸彬面面相覷,同時沉默半秒,然後不約而同地大笑出聲。

“老天,你老媽找到對手了。”沈逸彬拍着沈徹的肩,笑得不亦樂乎。藍仲勛則為自己沒有認真灌輸小妹一些“基本常識”而感到後悔。

“你讓不會也以為紅燒獅子頭是用獅子的頭煮的吧?”沈徹捏捏她的鼻子。

“我當然知道不是。”芙菱氣呼道,她也只不過是不知道髮菜為何物而已,就被這樣取笑,她好歹也念到大學快畢業了,竟如此小看她。

“既然前兩個理由都不是問題,那麼第三個理由呢?”沈逸彬笑問着。

望着幾乎已快笑出眼淚的三個男人,芙菱重重地拋下一句:“有沒有第三個理由已經不重要了,反正沈徹的目標又不止一個,而我是絕對不會嫁給一個不專情的人。”

“不專情?你說我不專情?”沈徹收住笑容挑眉道,顯然對她的話非常在意。

“你跟何美麗……”

“你喜歡何美麗?”沈逸彬和藍仲勛異口同聲道,以一種怪異的眼神看他。

“我根本不喜歡何美麗,要說幾次你才懂。”沈徹重重嘆口氣,他真想把她魯鈍的腦袋扭下來檢查一下。

“我想阿徹也不可能喜歡那類型的女孩。”沈逸彬拉起芙菱的手,安慰道。

“這點你絕對可以相信我,兒子的眼光應該不會和老爸差太遠才是。”

芙菱猶疑着,她也知道沈徹應該是不喜歡何美麗才對,可是不曉得為什麼她就是非常在意,可能是因為何美麗認識沈徹在先,才會讓她這麼沒有安全感……“可是……沈徹還有其它的對象……”

“誰啊?為什麼連我自己都不曉得我有其它的對象?”沈徹真是有點啼笑皆非了。

“就是那位你已經認識很久,聲音很好聽;並且喚你‘小徹’的人……”

“她又是誰?”藍仲勛嚴厲的目光掃向沈徹。

“小……徹?”沈逸彬摸着下巴,聽芙菱的形容倒像是……

“老天,你到現在還沒發現嗎?”沈徹彎着腰,不斷拍着大腿,笑到下巴差點沒掉下來。

“我們是不是錯過了什麼?”藍仲達靠在房門邊,他才和沈伯母出去買個東西,家裏似乎就發生了頗精採的事情。

“你們為什麼全在房裏?不嫌擠嗎?”曾雪媚也從門邊探進半個身子。“嘎?小徹,為什麼笑成這樣?”

一聽到“小徹”兩個字,連沈逸彬和藍仲勛都忍不住大笑起來。

“到底什麼事這麼好笑?”曾雪媚擠進房內,坐在沈逸彬的腿上,對沈徹說道:“小徹,你快告訴我。”

沈徹大笑着摟住芙菱。“有人吃醋吃到未來婆婆身上了。”

芙菱看看沈徹,再看看曾雪媚。慢半拍地,她才恍然大悟,老天,她到底鬧了什麼樣的笑話!

※※※

芙菱無聊地拿着遙控器東按西轉。

“為什麼都沒好看的電視節目呢?”芙菱大嘆一聲,關掉電視,懷摟抱枕,對着一旁呼呼大睡的“麥可”說道。以前她隨時隨地說睡就睡,可是現在,她竟然連最愛的午覺也睡不着。

她打量着正在睡覺兼打鼾的“麥可”。

說也奇怪,她跟“麥可”剛開始可以說是同“性”相斥—意指同樣性情懶惰到看對方不順眼。但不知為何,“麥可”現在老是喜歡跟着她,雖然有時它遲緩的動作並沒有改進多少,但至少它不會再對她的話聽而不聞。所以每次沈徹外出打球時,“麥可”就會來住她這裏。

“懶狗,你覺得那個何美麗還會不會再做那種難吃的巧克力蛋糕給沈徹吃呢?”她摸摸“麥可”的脖子,故意吵醒它。

“麥可”以十秒鐘的速度張開了眼睛,投給她一眼“你這個問題很無聊”的眼神后,依然只花了半秒鐘的時間,就重新合上眼睛。

不錯,至少它抬眼的速度已經比她第一次見到它時快了五十秒。

“好無聊哦!”她喃喃自語。“也許我也應該跟大哥學學做菜才對。”光學做蛋糕實在是不夠的。

“麥可”不贊同地低嗚一聲,一頭往沙發的抱枕里鑽,它才不想當第一個試驗品。

芙菱掀開抱枕,惡作劇地抓着“麥可”的耳朵,鄭重說道:“雖然沈徹很會做菜,但他如果看到我親手做出一桌的料理,他應該會很訝異吧﹗你覺得呢?”

這個女人真是閑瘋了!才會如此無聊地對待一隻無辜的狗﹗真可憐了“麥可”,必須在沈徹不在的日子裏,跟她朝夕相處?

“你在跟誰說話?”藍仲勛從書房裏走出來。

“還會有誰,當然是‘麥可’。”家裏也只有他們在而已。

“阿徹有說什麼時候回來嗎?”

“晚上會到。”這就是她為什麼會這麼無聊的原因了,因為沈徹又南下打球了,這回他堅持不帶她同行。

“伯父伯母今天怎麼都沒來?”藍仲勛問。

儘管沈徹不在,可是沈氏夫婦還是天天來藍家報到,尤其是曾雪媚,更是越加喜歡芙菱,因為從她身上,她彷佛看到當年的自己,當然啦!她們兩人胡塗遲鈍的程度是有些不相上下的。

“他們去拜訪一些老朋友了。”芙菱答道。這些天,曾雪媚在藍家迷上了打電動玩具,每天都和芙菱打得不亦樂乎,今天她沒來,說真的,芙菱還感到有些不習慣。

“如果你真覺得無聊,可以帶着‘麥可’去公園裏散散步,你們兩個也該動一動了,沈徹一不在,你們就窩在家裏。”藍仲勛走進廚房,替自己沖了杯咖啡。

“也好。”她難得爽快地跳下沙發。“麥可”驚覺事態不妙,連忙將頭又鑽進抱枕堆里。“走吧!懶狗,躲也沒用。”她死命拉它,強迫性地將它帶到門口。

她坐在門邊穿鞋時,電話鈴響。

藍仲勛接聽后,將話筒轉給她。“找你的。”

芙菱興高采烈地折回屋內。“喂,沈徹嗎?”沉默半晌。“哦……”她失望地低應一聲。“有什麼事嗎……好吧……反正我剛好要出去……”道了再見,她掛掉電話。

“誰?”

“學弟約我見面。”她走回大門邊,繼續穿着鞋子。

“那個錢大培?”藍仲勛問。

“嗯,說是有話對我說,反正他剛好也約我在公園。”她點點頭,起身開門。

“我晚餐前就會回來。”

藍仲勛點點頭,在陽台上目送她和“麥可”步出公寓后才再走回書房。

約莫十分鐘后,大門又傳來開啟的聲音。

藍仲勛從書房探出頭來,心裏正奇怪芙菱怎麼又回來了。但一看到進門的是沈徹和藍仲達,不禁有些訝異。“你們為何會一起回來?”

“剛在巷口遇到的。”藍仲達倒了杯水,整個人癱進沙發里。

藍仲勛看向沈徹,問道:“你怎麼這麼早就到了?”

“當然是追不及待要見咱家小妹嘍!”藍仲達調侃道。

“芙菱呢?她不在嗎?”沈徹左右張望了一下,他還特地帶了她愛吃的太陽餅回來。

“錢大培約她出去了。”

“什麼?”他們兩人同時大叫。“什麼時候出去的?約在什麼地方?”沈徹急問道。

“約在公園,她才剛出去而已,你們可能在巷口錯過了。”

“你為什麼不阻止她去?”藍仲達問道,同時也是沈徹想問的。

“她原本就是要帶‘麥可’去散步,只是順便而已。”藍仲勛推推眼鏡。“你們為何這樣緊張?錢大培又不是什麼壞人,他好歹也是我的學生。”

藍仲達從沙發站起來。“就是因為他是你的學生,我才……”

“你還在調查他?”藍仲勛問道。

藍仲達聳聳肩,默認。其實他一直沒放棄調查家裏遭竊賊闖入的事情,他當然也鎖定了其它的幾個人,不僅是調查錢大培一個人而已,只是目前為止他的各項“巧合”比較多……

“我總覺得他的可能性不高。”藍仲勛推測道,他當然也不希望這件事是他任課的學生所為。

“不管他是不是,芙菱都不應該跟他單獨見面。”沈徹結論道,由於“賠大錢”曾經有追求芙菱的“不良紀錄”,所以他就是不喜歡他們兩人在一起。況且他才不關心“賠大錢”是不是那個闖賊,他比較懷疑的是他和芙菱被關進儲藏室的事有關。“我去找她回來。”

同樣地,他走到大門時,電話聲突然響起。

由於藍仲勛接聽電話時的表情有些凝重,讓沈徹不由地停下腳步看着他。

在兩人的注視下掛回電話,藍仲勛才緩緩地吐出三個字。“抓到了。”

“什麼?”沈徹問。

“那個闖賊。”

“是錢大培嗎?”

“不是。”藍仲勛看向兩人。“聽說是一位學生因為被當掉的科目太多,可能面臨退學,所以潛入學校教務處想偷改計算機里的成績,被當場抓到。而且他已經承認先前曾潛入我們家中,所以現在他們希望芙菱和阿徹前去指認。”

“那我們還等什麼!”沈徹轉頭又往門口走去。

“我看你是不想讓芙菱和錢大培單獨相處大久吧!”藍仲達又取笑他。

“我也一起去。”藍仲勛搭上外套。

三個男人就此匆匆地趕着出門——一個是純粹為了趕去處理闖賊的事,一個則是急於帶回遲鈍的胡塗蛋,另一個——當然啰!只是為了趕去看熱鬧而已。

※※※

“嘿,大培——你怎麼也來這裏?”一聲熟悉的嗲聲開場白又出現了。何美麗看見等在公園門口的錢大培,立即扭腰擺臀地走向他。“怎麼?還這麼努力?”

一見到何美麗,錢大培似乎顯得全身不自在,連忙從石椅子上站起。

“不是跟你說條件取消,你不必再追藍芙菱了嗎?”何美麗高傲地揮動她的纖纖玉指。“反正你就算追到她,我還是不可能跟你交往的。”

當初她為了擺脫錢大培的追求,順便替自己減少阻力,才會隨口開出這項條件。

只要他能夠先追到那個老是礙在沈徹面前的藍芙菱,她才會考慮跟他交往。

可是現在已經沒有這項必要了,因為她已經放棄沈徹,轉移“目標”;而這個“目標”當然就是藍芙菱的二哥——藍仲達。所以相對的,她根本不需再和藍芙菱為敵,反而還需要大力地討好她才對。

“唉,說真的,我覺得你還真是滿丟臉的,竟然連藍芙菱都追不到,不過也難怪,如果你的對手是沈徹,那麼你根本連千萬分之一的機會都沒有。”她嘲諷道。

看着何美麗對自己的冷嘲熱諷,錢大培總算是真正認清了何美麗的本性。

之前,他為了追求何美麗,對她開出來的條件都會儘力去做到,當時他根本沒想到何美麗會存心和芙菱過不去,只以為她是為了考驗他的誠心,直到他親眼看見何美麗把芙菱關進儲藏室……當時,他對何美麗的行為感到不解,還猶豫了好久才決定自行把芙菱先放出來再說。

後來,他一直覺得良心不安,所以今天才會決定約芙菱出來,想將事情的真相向她說明,並且道歉。

“我終於了解為什麼沈徹會選擇芙菱了……”錢大培看着何美麗說道,不禁懷疑自己當初怎麼會因她的美貌而去追求她呢?

“你這話什麼意思?”原本得意洋洋的何美麗,一聽見他的話后,整個表情瞬間凍結起來。

“沒什麼意思。”錢大培重新坐回石椅上。“只是想建議你不必費心去追求芙菱的二哥了,你會得到像追求沈徹時同樣的結果。”因為他相信沈徹看到的是芙菱的心,而不是她的外貌。

“哼,你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何美麗高高揚起下巴。

“我現在發現我根本就不喜歡吃葡萄。”錢大培反諷道,第一次佩服自己有這樣的口才。

何美麗臭着臉,漂亮的臉上頓時失去光彩,她轉過身,不想再理他。正想往藍家方向走去的時候……

“啊!”她反射性叫了一聲。

錢大培順着她的目光望去,也驚訝地從石椅上站了起來。“芙……芙菱,你什麼時候站在那裏的?”

芙菱沒有答話,只是逕自走到何美麗面前,問道:“你喜歡我二哥?”

突如其來的問題,讓向來臉皮頗厚的何美麗也頓時啞了口。

芙菱當然是聽到了他們之間的對話。她並不怪任何人,只是覺得學弟有些可憐,無端被利用了。

另外,她覺得比較擔心的一點是,如果何美麗真的將目標轉向二哥,那麼,必定意味着短時間內她還無法擺脫掉何美麗的糾纏,而她可憐的二哥,可能得步上沈徹的後塵,收到一堆蛋糕甜點。但這次,她是絕對不會幫二哥吃的。

※※※

好不容易打發掉何美麗,又聽錢大培道了歉,藍芙菱才真正將事情的始末了解清楚。

她帶着“麥可”在公園裏漫無目的散步着,考慮要不要將這件事告訴沈徹。

突然,透過紅色欄杆,她瞥見在公園外的行人路上,停了一輛紅色機車,十分眼熟——雖然髒了許多,但很像是她被偷走的那輛。

她一時興起,趨上前隔着欄杆觀看,發現機車牌照已被拆卸下來,為了確定,她更是努力地向前張望,想看看踏腳板上是否有她的簽名,那是她剛買機車時所留的記號。

芙菱推推眼鏡,整個人幾乎是掛在鐵欄杆上,乍看之下,別人恐怕還以為她才是準備要偷車的人呢!

好半天,才終於讓她找到當初的簽名。好個偷車賊,偷她的車竟還膽敢大搖大擺騎出來。

芙菱跳下欄杆,拉着“麥可”繞到門口出公園。她才一踏上行人路,就看見對街便利商店走出一名青少年男孩,正發動那輛紅色機車準備離去。芙菱見狀,不由地大吃一驚,如果她不立刻採取行動,她就要眼睜睜看着那個偷車賊騎她的機車揚長而去了。

“喂——”她走上前叫住他。

男孩看了她一眼,不但沒停下來搭理,反而快速掉轉車頭催油離去。

“嘿,那是我的車”芙菱大喊一聲,連忙上前追趕。而“麥可”一看到芙菱跑去追一輛機車,也大叫着跟在她後面跑。

正來到公園門口的沈徹和藍家兄弟,一眼看到芙菱追着一輛機車而去,深覺情況不妙,便連忙跟在“麥可”後頭衝上前去。

芙菱追了五十公尺后,見偷車賊越騎越快,她的怒氣也就越來越大。那是她的車!他別想在她面前騎走它。

可能是平常太懶,所以累積大量的能量,抑或是她二十二年來沈睡的運動細胞突然覺醒所致,總之,芙菱使盡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讓她抓到了偷車賊的衣服。

由於芙菱的“神來一手”,讓偷車賊頓時失了重心,整個人向後摔離車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機車則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時,由后追趕上來的沈徹,一把扶起她,氣急敗壞地大吼:“你又在搞什麼鬼啊?”

“他是偷車賊!快抓住他!”芙菱喊道,連忙從地上爬起來。

藍仲勛一個跨步向前,輕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車賊。“我沒有偷車!”男孩扭着身子欲掙脫藍仲勛的箝制,眼前出現的三個男人實在高得駭人。

“騙人,這車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還有我的簽名記號。”芙菱喘着氣,走過去牽起機車。

沈徹本來該為她這莽撞的行為生氣的,但現在他卻忍不住大笑出聲,因為他剛剛看到了一個“奇觀”—他這輩子從沒見“麥可”跑得如此勤奮,當然更沒見她跑得這麼快過。

瞧她剛才追機車的那股勁,實在很難想像她平常都是癱在沙發上動都不動的。

也許她有未發揮的運動潛能!

“我想你可能不適合打籃球,反而適合跑百米。”他揶揄道。“你跑起來快得驚人。”

“廢話。”芙菱根本沒發現他在調侃她,兀自激動道:“這是我犧牲寶貴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賺來的機車。”騎沒幾天便被偷了,如今難得能再被她碰上,豈有不追討回來的道理。

“也不需要這麼賣命吧!萬一受傷了怎麼辦?我還等着你來對我負責。”他敲她的頭,她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不會再出這一堆奇怪的狀況?

“負什麼責?”

“阿徹,我看你還是明說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麼可能會聽得懂。”藍仲達煞有介事地說道,上前替芙菱牽起機車,並且跟在藍仲勛的後頭,預備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這是什麼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說得好象她很笨的樣子。

“瞧,她果然聽不懂。”藍仲達大笑。

“二哥!”

“好吧,其實我也應該對你負責的。”沈徹故意嘆了口氣,眼角露出難掩的笑意。

“為什麼?”這下她更不懂了。

“還記得你五歲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嗎?”

芙菱偏着頭想了一會兒,感覺好象有點印象。“是……你打的?”

沈徹點點頭。

“原來我生日受傷的紀錄,有兩次被球打傷都是你的傑作。”芙菱突然想到。

“那時你並沒有被球打傷……”藍仲達接道,嘴角已開始隱忍大笑的衝動。“事實上,你是差點被噎死。”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象生吞雞蛋。

“因為球打中你的時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藍仲達嘴角抽動着。

“你知道的,就發生悲劇了。”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剛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說,我是不是該對你負責?”沈徹補充道,笑着對她眨眨眼。

“你只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時候受傷就可以了,不需要負什麼責。”芙菱遲鈍道,完全聽不出沈徹的弦外之音。

“你只要讓我負責,我保證這種事絕對不會再發生了。”沈徹舉掌保證。

“你到底要負什麼責啊……”

就這樣,他們牽着機車、押着騎贓車的年輕人一路爭執到了警察局……

※※※

然後呢?故事結束了嗎?

童話故事裏的公主和王子該過着快樂的生活吧!

小說劇情里男主角對女主角求婚的戲都該是唯美浪漫的吧?

藍芙菱以前雖然從沒談過戀愛,但她起碼是個女孩子,也一定會或多或少地有過種種關於自己未來的愛情憧憬。

但在她的眾多幻想中,卻從未出現這麼一幕—他們的婚事,就在他們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說定!

她從沒想過她會這麼快就決定了自己的終身大事,但沈徹一直像繞口令似的說著什麼負責之類的論調,講得似是而非,令她頭昏腦脹的,胡裏胡塗地就答應先訂了婚……

可她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啊!

不過,更令人跌破眼鏡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學畢業典禮的當天,也同時舉行了她的結婚典禮。

她——嫁給了沈徹——成了名副其實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學除了芷嫣之外,每個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為大家都常笑稱她和芷嫣同樣都是“溫室里的花朵”,只是芷嫣是水仙花,而芙菱卻是喇叭花,言下之意,無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種看起來極不起眼,也最沒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會嫁不掉的那種人。

可卻沒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對象竟然還是職籃明星球員沈徹。

無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會冷嘲熱諷地說句:“上天是公平的。”丑的女孩,往往都會挑到很帥的老公。

真是這樣嗎?美與丑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異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徹和藍芙菱的婚禮如預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體記者前來,在這些記者眼中,他們看到的是職籃明星沈徹,至於他的新娘,只不過是個比較幸運的平凡女大學畢業生罷了。

然而,在沈徹眼中,藍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顧的寶。她懶,卻也很真;她雖然不會煮飯,但她卻很會吃,懂得欣賞他的廚藝——

照顧她,他甘之如飴。

幸福的種類有很多,這,也算是一種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徹。

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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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親小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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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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