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後記

我覺得,寫小說最困難的一關就是故事的起頭了。

或許不是每個人都這樣,但是以我來說,有了靈感之後,到開始設定故事大綱、落筆寫下第一句話,短則一個禮拜,長則半個月、一個月的,總是操死我不少腦細胞。

不過,我有個朋友能夠不用找靈感、不寫大綱,只要一支筆拿起來就能振筆疾書,最高紀錄只花了八、九天就完成了一本十萬字的小說,簡直不是人──是神哪!

像那種「快手」,當然天生就是吃這行飯的料,至於像我這種「龜速型」的慢手,還敢全職在家寫東西養活自己,肯定是天生有「自虐傾向」的傻蛋一個吧?

嗯……好像有點Blue喔?大概是因為天氣太冷了,冷得平果的十根手指頭都快不像是自己的,好像夾着十根冰棍在打鍵盤一樣,加上兩排牙齒抖得喀喀直打架,益發覺得夏天沒冷氣、冬天也沒暖氣房可待的自己還真是慘兮今呢!

更慘的是,我肯定是凍瘋了,竟然誇下海口要寫出一個五本的系列,大點艾家五兄弟的鴛鴦譜。

搞系列嘛,裏頭的主角都得來個「連連看」,這可是要考記憶力的。兩本OK、三本還好、四本自找麻煩、五本以上──呃,應該算是神經失常吧?

唉,平果可是出了名的少根筋的傻大姊,會做這種搬石頭砸自己腳的蠢事算家常便飯啦,只可憐我的腦細胞又不曉得要被自己整死多少,搞不好會越來越白痴──

「嘻,不用擔心啦,-本來就已經白痴到一個極致,沒辦法再白痴下去啦~~」

……

好了,耍白痴告一段落,因為剛剛我某個可愛的家人冒出的某句話,現在平果得去處理一下「家務事」,下回見嘍!

「我說過不要再說我白痴,你欠K呀!白痴也是有自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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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看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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