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雁歸和孔崢

第三章 雁歸和孔崢

因為雁歸是當地出了名的好孩子,而被打成重傷的是混混,她的證詞被百分百採納了,孔崢家裏收刮所有賠了一點錢,事情不了了之。

這事過了以後,雁歸與孔崢的關係依然故我,兩個人分開了座位,說話的機會很少,孔崢被記了個處分,在學校里還是一副讓人討厭的拽樣子,也不太搭理人,他甚至沒有鄭重地對雁歸說謝謝。

里仁巷的人們越發討厭孔崢,都說他是個不知道知恩圖報的傢伙,連畜生都不如,但是大家也都只敢私下裏說說,這次的鬥毆事件,讓大家確定這個父不詳的孩子是個天生的壞種,不但壞而且好勇鬥狠,長大肯定是個亡命之徒。

“沒準他父親就是個流氓,這種人不要輕易得罪。”大家悄悄傳遞着這樣的信息。

雁歸對大家的報不平並沒什麼感覺,她固然不喜歡孔崢但是更不喜歡那個小混混,小混混在里仁巷裏橫行霸道,她雖然沒什麼天生的正義感,但是那個小混混竟然還敲詐過弟弟雁萊的零花錢,這就讓她不能忍受了。

她是那種對自己所屬物品保護欲很強的人,欺負她可以,但是欺負她的家人?絕不允許!所以她覺得自己幫孔崢一把是在替天行道。

而且她也知道其實事情真相併不是大家所想的這那樣,她住的那個院子自來水沒接進去,所有人都要到街道上的公共水喉排隊接水,一桶水5分錢,從她在警察局作證之後每天早上都能在門口看到兩桶滿滿的清水。

她知道是誰幫助了她,她也知道有個男孩用那雙冷冰冰的烏黑眼睛在角落裏悄悄注視她、審視她,但是那個人並不希望別人知道,那麼她也就不說,有些人的驕傲是無與倫比的,她不欽佩他的為人,但是她欽佩他的驕傲。

考慮了一陣后,她會在頭一天晚上往桶里放下一角錢,做為孔崢的水資,第二天依然有清水出現在家門口,錢不見了,他們兩個人突然的有了一種奇異的默契。

這樣的情形持續了有二個月,二個月以後里仁巷發生了件轟動的大事,某天巷口突然停了一輛漂亮的黑色豪華轎車,因為巷子太窄,車子沒辦法進去,所以只好將就地停在巷口。

車上下來一個很氣派的中年男人,他停下腳步看了看周圍的環境,皺了皺眉頭,然後筆直地走進了孔崢的家門口。

過了幾天裏仁巷就有消息傳出來,那個體面的中年男人原來是本市一位大人物的秘書,據說還經常在電視上露面,他來到里仁巷這種地方會有什麼事情?他去孔家又是什麼原因?真是件令人好奇的事情。

里仁巷的居民們對八卦消息有着比外界人更加敏銳的觸角,不久就又有了兩個版本傳出來。

童話版本是:孔崢的母親在年輕時與本市某位大人物一見鍾情,海誓山盟,但因為地位懸殊,終究未能結成連理。

但是她不顧世俗的眼光,毅然生下了孔崢,含辛茹苦將他撫養成人,上天終究垂憐,多年以後,大人物的原配夫人去世,此時也再沒有人能夠約束他,他對舊愛多年來始終不能忘情,終於來尋找初戀情人,終成眷屬。

現實版本是另一種說法:多年以前,本市某大人物(那時候還只是個小人物)與孔崢的母親一見鍾情,但是為了飛黃騰達,他毅然拋棄了懷孕的初戀情人,與本市當權者的女兒結合,終於功成名就。

多年以後,原配夫人去世,竟然始終未能給他留下一子半女,而他也被醫生告知這輩子沒辦法再能擁有一個孩子,這時候他猛然記起自己在一條骯髒的小巷裏還有個兒子,為了不讓自己無邊的財富、權力、事業後繼無人,他終於回頭了。

這兩種版本分別流傳在女人與男人中,女人選擇相信A,男人都認為是B。

但不管是哪種版本,大家都認為孔家的苦日子是熬到頭了,孔媽媽簡直就是現代的王寶釧,不過她的運氣比較好,代戰公主竟然死在前頭,孔崢也順理成章地成了新版《苦兒流浪記》裏的小小主人公。

“女人啊,就是得守,能守得住,就有好日子過。”大家說,其中不乏當年想咔油的男人們。

又過了不久,孔家母子風風光光地坐上漂亮的黑色轎車搬出了里仁巷。

他們搬家的前一天,雁歸班上所有同學為孔崢開了個歡送會,不管他受歡迎與否,離開學校開歡送會都是慣例。

孔崢既然搬出里仁巷,自然也不用再這種三流小學讀下去了,他要轉去城南的育仁小學——就是鄭老師原來所在的那所學校。

鄭老師覺得一切都是諷刺,她在那所學校勤勤懇懇工作十幾年年,奈何說話太直得罪新上任的年輕校長,被貶至里仁巷小學,最瞧不上眼的學生卻堂而皇之地進了她先前的地盤,簡直像是有個人一巴掌直扇到她臉上去。

孔崢小小年紀已經表現出超強的個性,他在歡送會上一句話也不說,一臉酷酷的拽樣子,既不熱淚盈眶也不感激涕零,他走的時候甚至連大夥湊錢送的禮物都忘記拿——也或許根本不是忘記,而是不屑於拿,大家都覺得沒意思得很。

雁歸對那天記得很深,那天天氣非常悶熱,一絲風都沒有,C市的天氣是出了名的惡名昭彰,冬天濕冷夏天燥熱,6月就已經可以使人發狂。

雁歸帶着被孔崢遺忘的禮物踏進了孔家簡陋的大門,隔着門扉,她聽到孔家母子的對話。

“東西都清好了么?”

“沒什麼好清的,都不要了,這裏這些東西我都不想要了。”

母親遲疑一下:“也是,那邊都有新的。”

“都談好了么?那個男人是不是正式讓我們過去?他會不會娶你?”

“當然,不然我不會把你給他。”

“恩!”少年的聲音清清冷冷:“可是這麼多年,就為了等他,值得么?”

“別人說什麼不重要,你自己覺得重要那便是重要。”

雁歸很訝異,她從沒見過這樣的母子,他們像朋友多過母子,如果她這樣與母親講話早已被扇耳光。

“可是你付出這麼多,所有人都看不起我們。”

“孔崢,你要記住,想要得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要忍別人所不能忍,等別人所不能等!能忍並不見得就是笨的表示,忍了以後如果得到你想要的,那就是一種智慧!”雁歸聽到這裏渾身一震,她輕輕把禮物往地上放下,轉身走出那低矮的小院子。

天氣熱得讓她透不過氣,背上的汗涔涔浸濕了衣服,她靠在路邊的牆壁上歇了會,腦子裏一直回味着孔母的話,然後夢遊似的回了家,這席話在雁歸日後的生活里成為了她的座右銘,讓她受益良多。

隔天孔崢一家搬走了,上車的時候正逢上雁歸和大偉放學回來,他們倆個子小,只能擠在角落裏張望。

令人吃驚的是,幫他們搬東西竟然有不少是平日裏不屑的鄰居,雁歸聽到有人說:“我就說孔崢和平常人不一樣,原來出身那麼驚人,你看他打那小混混,嘩~除暴安良!”

雁歸不由得噗哧一聲笑出來,這個世界多現實,只因為多了個身世顯赫的爸爸,北極和赤道都可以調換位置,柳大偉默然地看着這個場面,突然冷哼一聲,掉頭就走,雁歸連忙跟了上去。

“雁歸!”身後突然傳來一聲輕輕的呼喊,是一把少年的聲音,帶一點點惶恐急切,雁歸腳步一滯,慢慢轉身。

孔崢站在她面前,用雪白牙齒咬着下嘴唇:“我要走了。”

“我知道。”看他沒有離開的意思,雁歸也不好意思馬上轉身就走,想了想,只好又說:“原來我們已經這麼多年的同學鄰居了,想想還真是讓人覺得捨不得。”

“是!我們做足了整整十二年的鄰居,從生下來到現在!我比別人更加了解你,所以你不必同我講謊話,我知道你沒有半分捨不得我!”

雁歸有些尷尬,她想既然你知道又何必說得這麼透,她覺得自己是個不擅言辭的人,告別的話更是不知道怎麼講才得體,對白越說下去只會越荒涼,所以乾脆不去辯駁了。

少年的眼睛裏跳動出火焰,輕聲而堅決地說:“不過沒關係,你……等我,我會來接你,接你離開這裏。”

雁歸偏着頭看了看他:“不用了,這個地方,我會自己走出去。

而且你也不要再來這裏,來這的人讓人看不起。”

她向他擺擺手,算做是告別,然後毫不猶豫地轉身離開,留下那個英俊的少年站在原地。

是的,從明天起不會再有人幫她打水,也不會有人用星星一樣明亮的眼睛偷偷注視她,可這有什麼關係?她認定的人在前面,並不在身後,十二歲的雁歸或許還不完全明白什麼是愛情,可她已經會選擇,而且她執着地相信自己的選擇。

她沒有回頭,哪怕後面孔崢眼裏炙熱的火花幾乎要融化她的身體。

雁歸一路小跑才追上大步往前走的大偉,她輕輕拉一拉他的衣角,大偉停下腳步,看看雁歸,忽然恨恨往牆壁上踢了一腳:“以後我要坐更漂亮的車離開這鬼地方!”牆壁上頓時簌簌地落下滿地石灰。

雁歸微微一笑:“是,我們要開自己的車離開,才不像他還要坐別人的車。”她刻意忽略大偉說的是“我”,所以加重了“我們”兩個字。

大偉並沒有發現這個小小的語氣變化,雁歸的話安慰了他,他這時最需要的就是這種鼓勵,於是伸手往好朋友的頭上摸了摸,兩人相視而笑。

時間過得很快,孔崢搬走不久就迎來了畢業考,柳大偉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績考進省內最好的中學,雁歸本來成績只算中上,但是她運氣不錯再加上大偉的補習,也跌跌撞撞的進了那所學校。

讓他們吃驚的是,成績一向極差的孔崢竟然再次和他們成為了同學,知道內情的人都會心一笑,有那樣的無敵父親什麼樣的學校進不了?

“我瞧不起他!”大偉在和雁歸結伴回家的路上對她說:“他不過靠着他那憑空冒出來的老爸,有什麼了不起。

平常那麼拽,真有骨氣的話,他別認那個爸爸好了。”

“他不用有骨氣,有目的就好了。”雁歸能敏銳地察覺到大偉語氣里的不屑和嫉妒,於是一邊推着自行車,一邊回答,她並不是要幫孔崢講話,只不過大偉不能理解孔崢,但是她卻能夠。

他們三個分成了三個班,每天雁歸放學后都會等着和大偉一起回家。

進了中學后經常發生詭異的事情,大偉的破舊二八自行車每天不是被拔掉氣門嘴,就是被戳破車胎,雁歸少了和大偉一起結伴騎車的樂趣,但她不肯放棄,每天陪着大偉走到很遠的修理鋪,等他修好車再慢慢一起騎回家。

氣門嘴加上打氣要花五毛錢,補一次胎是一塊,大偉每天的花銷幾乎全用到上面,他咬牙切齒地對雁歸說:“到底是誰和我過不去?抓住了一定要揍一頓!”

雁歸連忙說:“彆氣彆氣,我每天有兩塊錢零花,分你一半好了。”

她裝作沒事似的勸慰大偉,但是大偉沒留意到她的面容開始沉鬱下來。

這天雁歸提前下課,她不聲不響地把身子縮成小小一團,躲在單車棚里,過一會就看見一個男孩大搖大擺進來,他輕車熟駕找到大偉的車子,蹲了下去。

“孔崢,我就知道是你。”雁歸站起來,冷冷對着那背影說。

孔崢蹲着的身子微微一震,然後站起來:“不錯,就是我,怎麼樣?”

這一年裏,孔崢長高不少,輪廓也越發俊秀挺拔起來,哪怕穿着千篇一律的灰褲子白襯衫校服也顯得比其他孩子英挺,雁歸看着他有些不耐煩:“你到底想幹什麼?天天這樣,都不厭煩么?”

孔崢咬咬下唇:“誰叫你天天和他膩在一起,上學放學,我和你說個話你就愛理不理,你不煩我煩什麼?”

“那是我的事,和你有什麼關係?”雁歸一點也不臉紅,白皙的面孔上一片平靜:“我警告你,別再欺負他,我會保護他!”

孔崢的呼吸一下急促起來,眼睛烏黑得像夜空裏的星星,亮得幾乎能滴出水來。

他一把狠狠攥住雁歸的手腕,憤怒說道:“那天……你連頭都不回,看也不看我一眼!我就知道你喜歡那小子,他有什麼好?心眼那麼小,還愛裝腔作勢,那種人,眼裏只有自己!雁歸,你別指望他會看到你的好,只要能出里仁巷,他一轉身就會忘記你!別人不知道,你明明知道,他就是個白眼狼,他根本不了解你的好,這世上只有我才會對你好!”

雁歸重重把孔崢的手甩開:“我知道他是什麼人,用不着你提醒!”

“我不會讓你如願的!”

雁歸轉身就走:“你要向我宣戰么?那我們就等着看好了!”

第二天,孔崢照舊來到單車棚,這次他發了狠,帶上工具準備把大偉的車鎖撬開搬走,剛準備動手,卻被巡邏的老師捉了個正着。

那段時間剛好學校失竊得厲害,老師得到匿名情報,據說有個專門盜竊學生自行車的團伙看中了這裏,孔崢幾乎是頂風做案,這回連他的無敵老爸都幫不了他。

孔崢沒有辯解,過了幾天,被安排轉了學。

他走的那天,面無表情地站在教學樓下面仰望雁歸班級窗前許久,班上的女生知道全校最英俊的男孩要離開的消息,心像打爛的水晶玻璃,碎了一地,她們紛紛趴到窗前張望,猜測他最後的凝視是為了誰,雁歸不為所動,繼續看書,連頭都不抬一下。

大偉覺得很奇怪,他對雁歸說:“那個傢伙騎着最眩的賽車,幹嗎對我的破單車下手?”

雁歸笑一笑:“誰知道呢。”

大偉繼續奇怪:“也不知道是誰通風報信,我總覺得孔崢不是會偷東西的人。

現在他家那麼有錢,他參加盜竊團伙幹嗎啊?”

雁歸頓了一下,還是淡淡一笑:“誰知道呢。”

大偉想一想,點點頭:“也是,他那種有錢人跟我們本來就不對盤。”

於是大家不再提及孔崢這個人,他徹底從雁歸的世界消失,從此杳無音訊,她幾乎馬上就忘了他,不在同一個世界的人本就會忘記得特別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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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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