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阿迷仔一鞠躬,謝謝大家看完這本吵吵鬧鬧的小說。(迷樣的旁白:-哪本書不是吵吵鬧鬧的啊?)
偷偷告訴諸位讀者大德,這本書,其實,是我十八歲那年的斷頭稿。(這句話一定要過稿之後才能講出來,否則絕對被編輯砍……)
還有,那個「人財兩得」,其實也是同一時期的稿子。想當年阿迷仔還是粉鮮粉嫩的十八一枝花,為了賺錢貼補家用,毅然決然下海賣字,於是野心勃勃地開了word文件,就這樣在鍵盤上敲敲打打起來。
事隔多年(到底是幾年,請各位就不要太認真去揣測),阿迷仔根本就已經將這件事情忘光光,某天整理塞了一堆小遊戲跟奇怪圖片的硬盤時,這才發現有兩個寫到一半的故事,就靜靜地躺在我的數據夾里,看看那日期……唉唷!歲月如梭啊我的天!
當初到底為什麼沒繼續將小說寫完,已經不得而知(想必是考上大學之後,縱情聲色、夜夜笙歌而忘記還沒寫完的作品)。但,在事隔多年的今天,既然命運引導我點到這個數據夾,想必這就是天意,要我完成十八歲那年未竟的夢想--(迷仔雙手握拳、眼中閃爍着亮晶晶的光芒)
於是,阿迷仔開始着手補玻網,將有頭無尾的小說撿起來績寫下去。
「人財兩得」的運氣還不錯,在阿迷仔嘔心瀝血的修補跟延續后,安全過關!
「極惡劣關係」比較可憐,被退了一次,在大修特修之後,這才噙着眼淚領來一紙合約書。至於為什麼被退,實在是因為迷仔當年的構思太過無厘頭,瘋狂到了莫名其妙的地步(果然是功課壓力太大?),令編輯掩面搖頭不忍卒睹。最後阿迷仔只好砍啊砍地殺掉一堆搞笑鏡頭,以免整本書變成笑話大全。
結論是:原來迷仔早在十八歲那年,就已經是個思想不正常的少女了(哭)。
嗯啊,這回的後記就寫到這裏(實在是不知道要掰啥了)。請各位期待迷仔下一本書,阿迷仔會竭盡所能娛樂大家滴--這是一定要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