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拉克倫,你還活着嗎?”

拉克倫躺在草地上,鮮血汩汩流淌。他現在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傷口疼痛難忍,讓他覺得還不如死了乾脆。他覺得自己的驕傲和自尊受到了致命的打擊:堂堂的克蘭·麥格列高的莊園主被逼淪為強盜已經夠糟的了,而他居然還在這次行動中受了傷,更是蠢透了。

“拉克倫!”他的同夥一直不停地在喊。

“我想……要是我沒死……那就還有口氣。不用勞你雷納德的大駕……找車把我的屍體……拉回家埋了……”

他身旁傳來了一陣哈哈大笑:“雷納德,我不是說過了嘛,你儘管放心。”這是古萊爾南·麥格列高的聲音。“要想射倒這麼魁梧的身軀,除非英格蘭人的手槍里有比鉛球還大的子彈!”

拉克倫哼哼了一聲,原先一直為他的生命擔心的雷納德也鬆了口氣。“嗨,我心裏有數。”那聲音帶着某種自詡與釋然。“但讓他像我這樣騎馬回去,我看是夠懸的。要是他自己騎不了馬,那就得死在這兒了。就算咱倆使盡吃奶的力氣,也拉不動他啊。”

“哦,我倒不覺得這會有多大問題。記得前些年我跟他開過一次玩笑,在他腳旁點着了火,想不到他塊頭那麼大,反應卻非常敏捷,居然一下子就跳開了……”

拉克倫低聲抗議起來。那件事對他來說記憶太深刻了。吉萊爾南又哈哈大笑了,雷納德咂咂舌頭,一本正經地說:“不過,這次我們不能再點火了,要是那些愚蠢的英格蘭人還在找我們,火會告訴他們我們在哪兒的。”

“是啊,要是‘頭兒’能熬着到家再從那該死的馬上掉下來,那點火自然是沒必要了。可問題是他現在就英雄落馬了,這可怎麼辦?”

“我倒有個主意。”拉克倫不耐煩地說。“我先擰斷你們的脖子,然後我們三個一起死在這兒。”

那兩人清楚地知道必須充分考慮拉克倫那六英尺七英寸*高的大個子。這麼魁梧的身軀靠他倆是無論如何搬不動的。他們現在故意講話激怒他,就是想用激將法將他氣得七竅生煙,讓他憤而自己站起來。不過,他們可不希望他一怒之下要了自己的小命。

雷納德又說:“拉克倫,對你來說反正都是死,可我不願意在英格蘭邊境喪命。當然,如果現在是在蘇格蘭高地那也就算了,可在這兒——蘇格蘭低地,哦,我可不願死在這個鬼地方!”

“你們兩個給我閉嘴!讓我安靜一會兒!要是待會兒我能自己騎上馬,也算放你們一碼了。否則,你們就準備善後吧。”

那邊果然安靜下來了。看來他們也想讓他養精蓄銳一會兒。但現在的問題是無論體不休息,拉克倫都沒有一點力氣作任何嘗試了。他越來越虛弱,而且完全能感覺到自己的體力正隨着血液慢慢流走。這該死的傷口!他甚至都說不出它具體在胸前的哪個部位。中彈后,他前胸先是感到一陣麻木,接着從馬上摔了下來。那堅實的地面將他摔得呲牙咧嘴的——那麼高大沉重的身軀一旦落馬,摔得怎麼可能不重呢?

幾分鐘過去了,他還是沒能移動半步,“我敢打賭,他當時是在胡思亂想,才會被子彈射中的。”吉萊爾南又開始說話了。

“一年來他神情恍惚,一直在想着那個被英格蘭人搶走的紅髮美人兒,做事老是走神兒。”

拉克倫知道他們是在想方設法地激怒他,好讓他自己站起來,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他想乾脆耍賴皮,不上他們的鬼當。但是,他受傷的原因倒還真讓吉萊爾南給說中了。他中彈時腦子裏的確正想着迷人的梅根,想着她那火一樣的紅髮和深藍色的大眼睛,哦,他從沒見過那麼美的美人兒。每次他們來到英格蘭邊境,他都會想起她——他正是在那兒遇到了她,但也是在那兒失去了她——當然他平時也在想她。不過,那是他自己的事,只能由他一人去品味,拿出來公開談笑可是不行的。

“是我從那個英格蘭人那兒把她搶來的,”他哺哺自語着,“英格蘭人只不過是又把她奪回去罷了。”

“說得倒是簡單!‘只不過’?!‘只不過又奪回去’,卻搞得你那麼魂不守舍!”

欠揍的傢伙!已虛弱無力的拉克倫終於忍無可忍,他硬撐着身子狠揍了吉萊爾南一拳。儘管吉萊爾南一直期望着他的激將法起作用,可當拉克倫這一拳真的砸來時,他還是大吃一驚,仰面朝天地倒下了。

一旁的雷納德哈哈大笑起來:“太好啦,拉克倫!要是你拿出剛才的能耐自己騎上馬,那我們就可以一起回家了。這樣尼莎就可以又有機會來照顧你了。”

拉克倫生氣地哼了一聲。吉萊爾南衝著雷納德大聲地說:“你可真是個傻冒!像尼莎那種喜歡大驚小怪的女人,哼,要是讓她來照顧我,我寧肯逃走!她的好心會嚇着人,她見到我們這副樣子肯定會大哭一場,搞得大家都心神不寧。哦,簡直是太痛苦了!”

雷納德揚起眉:“你認為她會嚇着‘頭兒’嗎?”

“我想她會。”拉克倫自言自語着。“我這完全是自討苦吃。”他解嘲似地說。

他翻了個身,用手和膝蓋強撐着身體跪在地上。天色已經昏暗,他的眼前也已是一片昏花。不行,不能就這麼倒下!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這是一個月黑風高之夜,照理應該是個打家劫舍的大好時機。然而打劫的刺激和花前月下的浪漫卻不能二者得兼:前者充滿了暴力,後者卻悠閑溫馨,情調宜人。要是他這次能逃過此劫,他倒要好好想想今後到底該怎樣生活了。

“把我的馬牽來。”拉克倫對同夥說。

他們牽來了馬,努力地想攙扶他站起來,但他們的幫忙倒更像是在添亂。拉克倫生氣地將他們甩開了。他終於自己爬上了馬背。

回家的路程漫長而又累人,為了護理拉克倫的傷口,半路上他們不得不幾次停下來。對於這一切,他已經昏昏沉沉,記不清了。但不管怎麼說,他的兩個同夥——也是他的堂兄弟——總算將他帶回了家,讓尼莎來看護他。

尼莎不僅護理着他的傷勢,還指手劃腳地管着他,不許他干這,不許他做那,這種照料對拉克倫來說簡直是苦不堪言。可他又能怎樣呢?只好耐着性子熬了三個星期。等他終於一天天地好起來,他告訴尼莎他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了,不需她再勞神了。

但尼莎卻不願放棄這樣一個與拉克倫親近的好機會。因為她一直在愛着她。儘管他從沒向她表示過什麼,但尼莎一直一廂情願地認為他們總有一天會喜結良緣。難道不是嗎?拉克倫從來沒有正兒八經地追求過別人,尼莎把這看作是對自己的當然鼓勵。不過話又說回來,他哪有時間去追求姑娘呢?年紀輕輕就得擔起整個家族的重任,也真夠難為他的了。

尼莎和部族中許多人一樣,住在拉克倫的莊園中。小的時候,她是拉克倫的玩伴,等拉克倫到了懷春的年齡,開始對女孩子感興趣了,卻覺得尼莎一點也不討人喜歡。她簡直就是個假小子,整天瘋瘋顛顛,他從來沒對她動過心。拉克倫今年二十六歲,尼莎比他小五歲,但脾氣可比他大多了,發作起來簡直像個魔鬼。拉克倫父親去世后,他繼母捲走了所有能帶走的財物,逼他過上了以盜為生的日子,從那時起,尼莎就一直幫他照管着這個家。

他曾經告訴梅根小美人,說他家裏遭搶了,其實那不是真話。他們這個家族在過去的幾百年裏一直很富有,讓別人都瞧着眼饞。他們家資產的一部分是皇室贈品,一部分是一位前輩賭博時運氣好贏來的,還有一些則是投資的收益。不過,今非昔比,家道前些年就開始衰落了。他們每年都得支付大筆開銷用來修復他們的家——克瑞格勒城堡,還要舉辦無數的婚禮,以及保證所有的族人不為吃穿發愁。

他們種的作物季節性很強,養的牛羊只能勉強供給整個部族食用。原本他們還有一項一直能從中獲取收益的投資,但現在也不太景氣了。不過,要不是拉克倫的繼母溫尼弗雷德釜底抽薪,捲走所有財產,他們的生活也還能夠維持下去。

一想到繼母給整個家族帶來的災難,拉克倫的心情就壞極了。溫尼弗雷德與拉克倫的父親共同生活了十二年,她來克瑞格勒城堡時,拉克倫還未成年,但多年來她從沒關心過他。她只是呆在那兒,算是一道風景,偶爾也對人露露笑臉。她不喜歡孩子,一旦孩子打攪了她,她馬上顯得心緒不寧,煩躁不安。反正,她只是關心她自己,還有她的丈夫。

沒有任何人想到她會是個賊,可她的的確確做了小偷。丈夫死後還不到一個星期,她便裹攜全部財物消失了,其中包括屬於拉克倫的那份遺產。拉克倫他們找了她一年多,但始終沒任何線索,這次洗劫活動像是早就計劃好的一樣,每一個細節都設計得天衣無縫。

如今,三年過去了,克瑞格勒城堡已日漸沒落。雖說有拉克倫在邊境靠搶劫英格蘭人的財物維持着,可這遠遠不夠支付整個家族的巨大開支。況且,拉克倫也不願一次搶得太多,他不想讓那些被劫者生活陷入困頓。繼母攜全部財產逃跑,他自己已經深受其害,他不願別人因為他的不是而走投無路,儘管他們都是些英格蘭人。

拉克倫承擔起了家庭的重擔。為了養活那些他認為有責任贍養的人,他真是絞盡了腦汁。為此,他的婚事一拖再拖,可是一些原先住在城堡或靠種麥格列高家土地為生的族人還是搬出了蘇格蘭高地。

對家族的責任感已深深根植於拉克倫心中,但他從沒想過僅有的財產在頃刻間化為烏有。當時二十三歲的他對這事顯然沒有很好的思想準備,到了二十六歲,他發現情況更糟了,已沒有什麼有效的辦法來扭轉局面了,他已向幾位有錢的遠房親戚借了不少的債,古堡中所有值錢的東西都已賣光了。他似乎只剩下搶劫這一條路了。

境況實在不妙。還沒有等養好傷,拉克倫就迫不及待地叫來兩位最親近的同夥——吉萊爾南和雷納德共同商量此事。

吉萊爾南是拉克倫的二堂兄,比拉克倫大幾歲;雷納德是三堂弟,比拉克倫小一歲。他們兩人在附近都有房子,沒有住在克瑞格勒城堡。他們常來陪伴他。十一月的前夕,正是狂風大作、寒意蕭瑟的季節,兩人此時正與拉克倫共進晚餐。

一直等到三人悶悶地把這頓粗茶淡飯吃完了,拉克倫才說了一句:“我們實在沒什麼辦法了。”

吉萊爾南和雷納德早已知道今天要談的內容,他們這時也沒讓他作進一步說明。彼此都心照不宣。雷納德說:“應該說在你受傷之前,一切都很好啊,”

“我受傷與這事沒有太大的聯繫。你四處看看,雷納德,這裏家徒四壁。”

其實沒必要專門去看,只要一抬眼便可看見曾一度掛着油畫的護壁板上已千瘡百孔。中國風格的衣櫃裏空無一物,桌子上再也見不着精美的水晶與銀質餐具在閃閃發光。大家甚至已經忘了拉克倫父親在世時,餐廳里的那份氣派。

“你是說以後不再去搶劫了?”吉萊爾南問。

“我們這麼做到底有什麼用?即便搶到一筆錢,也只能短時間內緩解一下窘迫,可為此我們每月要做六、七次長途勞頓,而且也不見得有多大收效。”

“嗯,我也不喜歡這麼勞累,尤其在一年的這個時候。”吉萊爾南表示贊同。“可問題是我們又沒認真對待過這事。我們搶別人就像是鬧着玩一樣。”

的確,在拉克倫負傷之前,他們是認為搶着玩總比一無所有好。他們似乎還從中得到了不少的樂趣。

“但是吉爾*,得承認一個事實,我們只不過是賊而已。”拉克倫說。

吉萊爾南揚了揚眉:“那又怎麼樣?

“嗬,”雷納德也不屑地哼了一聲:“我倒不覺得從英格蘭賊人那兒拿東西有什麼不妥。”

拉克倫苦笑了:這大概就是他們覺得搶人好玩的原因吧。蘇格蘭人與英格蘭人表面上似乎相處還可以,但內心深處卻充滿了敵意,至少住在高地和邊境的蘇格蘭人是這麼認為的,他們長年靠劫掠英格蘭人的財物為生。在兩地交界處,人們肝火旺盛,爭吵不休,敵意早已根深蒂固地化為了世仇。

“要是情況還不那麼窘迫,我們也許可以繼續行劫,像玩兒似的。”拉克倫指出,“可我們已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我們必須想辦法從根本上挽救克瑞格勒。”

“你是不是有什麼主意了?”吉萊爾南問。

“沒有。”拉克倫嘆了口氣,“不過我想聽聽你們的意見。”

吉萊爾南不停地轉動着手裏的錫杯,裏面裝着廉價的葡萄酒。雷納德把一條腿“啪”地翹到了椅子扶手上。拉克倫雙手枕在腦後,似乎準備廣納良策。

“我聽說有人在加利福尼亞地區發現了金子”,雷納德說,“那兒遍地都是金塊,就等着你去撿。”

拉克倫揚起了眉。他還沒來得及開口,吉萊爾南就說:“是啊,我也聽說過這事,不過,拉克倫不能遠涉重洋去冒這種風險,我們可不能聽信傳言,把賭注押在這種事情上面。要知道,收到一封那兒來的信都要好幾個月呢。不過,我們可以派幾個人去探探情況。聽說阿諾德想出去,他弟弟也想跟他一起走。”

拉克倫沒有說話。他也沒有更妙的招兒,只有點頭表示贊同。他為自己無法親自前往那神秘的地方深感遺憾。可轉念一想,吉萊爾南是對的,一族之長是該坐鎮家中,穩定人心的。

“我同意,”雷納德說,“我們可以去問問阿諾德,看他願不願意去淘金。不過,我還想起了另一個辦法,就要看拉克倫願不願意了。”

“什麼辦法?”

“娶個老婆,呃,一個有錢的老婆。”

拉克倫翻了翻眼珠,根本沒把這當回事。吉萊爾南卻向前坐了坐,激動地叫起來:“是啊,雷納德,我們有足夠的時間為麥格列高家找一個闊小姐!”

“在這鬼地方哪去找闊小姐啊?”拉克倫對此一點也不感興趣。

“在這兒當然找不到了,即使有也名花有主了,可在南方……”

拉克倫打斷了他的話頭:“在蘇格蘭低地也不見得有多少。”

“說得對,但英格蘭有,而且到那兒騎馬也只用幾天,用不着穿洋過海。”

“看樣子他們不會輕易放棄這個‘妙法’。”拉克倫心裏嘀咕着。“一個英格蘭老婆?”他哺哺自語着。

“你叔叔安格斯當時不也是這樣的嗎?”雷納德提醒他。

“安格斯叔叔?上帝保佑他,他當時是真的愛上了那個姑娘。”拉克倫答道。“但這樣的事情並不是總能碰上。”

“也不見得。”吉萊爾南說。“梅根小姐你喜歡吧?要是我沒記錯,她就是地道的英格蘭人。”

拉克倫臉紅了,因為吉萊爾南說的是實話。那是一個他才遇到幾分鐘便要向她求婚的女人,為了得到她,他曾帶着她策馬狂奔。他給了梅很充分的時間考慮他的求婚,但她最終還是拒絕了他,拉克倫覺得要不是她的未婚夫很快跟蹤而至,又將她奪回去的話,自己很有可能會動搖她。梅根的確與眾不同,他想他以後不可能再碰到那麼讓人心儀的美人兒了。

而現在,他們在這兒談論的是為他找一個老婆,一個他後半輩子要一直廝守的女人。本來作為領主,為了族人的利益他該作出一些犧牲,但這一次他們似乎太過分了。他應該娶一位自己喜歡的女人,而不是為了滿足族人的需要去娶什麼富婆。

拉克倫牢騷滿腹,語氣中明顯透着不滿:“你們無非就是想讓我犧牲自己的愛情,去隨便娶一位什麼富婆,只要她有錢就行,是嗎?”

“不,絕不是那麼回事,”吉萊爾南趕緊聲明:“你想娶蘇格蘭姑娘,但這些人中有錢人少得可憐。所以,下決心娶個英格蘭女人吧,那兒有錢人那麼多,選擇餘地很大,你完全可以找到一個你最愛的姑娘。”

“愛”這個詞讓拉克倫又想到了梅根。她是否已經嫁給了她的英格蘭未婚夫?像她那樣曾逃到格吉特納·格林*的人並非最終都能舉行婚禮,有些人會在最後一刻醒悟過來,不願再跟情人私奔。但事隔一年之久,就算梅根沒有嫁給那個她專門與之私奔到格吉特納·格林的男人,也很可能與別人結婚了。但是,要是她還沒結婚呢?要是她還待字閨中呢?單憑這一點,也完全值得他到英格蘭去一趟。

不過,拉克倫又有點不自信地說了一句:“你們可別忽略了一個事實:我又不是姑娘們結婚的首選對象。”

雷納德馬上反駁:“你可不比哪個小夥子差!會有很多姑娘為你着迷的。”

的確,拉克倫看上去很有魅力:深赭色的頭髮匯着一層紅光,淡綠色的眼睛總帶着笑意。他的五官組合在一起很有味道——至少很多姑娘會為他的外貌着迷。

“我想他在擔心他的魁梧身軀,雷納德。”吉萊爾南小聲說。“對一個嬌小的美人來說,有時的確會被這嚇着。”

拉克倫那強健的身體,特別魁梧的身軀都是從他父親那兒遺傳來的,這一直是他的一件煩惱事。但眼下,拉克倫擔憂的不是這件事。“我是說我現在一文不名!這難道不是事實嗎?”他氣惱地說。

兩人笑了起來。吉萊爾南不以為然地說:“你是麥格列高部族之長,你現在要做的是靠魅力而不是金錢去迷住一位姑娘!”

拉克倫嘆了口氣。以前,他接受同族的建議加入了強盜行列,結果一事無成;這次他不會再因為他們的主意而草草結婚了。當然,這事也不是完全不值得考慮。可能的話,他會去努力的。他對家中的窘境已無計可施了。

“要是真能那樣的話,倒也不錯,但得要有人幫我,我可不願一個人去英格蘭。我會先寫信給那兒的嬸嬸,看她能不能幫我介紹幾位姑娘。既然我得去面對那些英格蘭人,你們兩個該死的傢伙也得去,讓你們也去受受罪!這也是麥格列高家族需要你們這麼做。”

換句話說,這是命令,不得拒絕。

☆☆☆

“我的孩子,你一個星期內就得動身。”塞梭·理查德,現任亞勃羅夫的伯爵,以一種不容商量的口氣對他女兒說:“公爵和夫人希望在謝靈·克羅斯見到你,他們會盛情款待你。聽我的話,孩子,在上層社會找個丈夫並不難。”

金白利·理查德面無表情地望着他。當她父親衝到客廳說出這番令人吃驚的話時,她正在做針線。塞梭已五十多歲,身體微胖,面色紅潤,看上去很健康,可那棕色頭髮和灰色眼睛就不敢恭維了。金白利長相和脾氣都沒受到她父親的影響,為此她常暗自慶幸。

過去的一年裏,金白利沉浸在母親去世的無比悲痛中。她回絕了所有的應酬,唯一參加的社交活動就是星期天的教堂禮拜。由於她一整年都素服悼母,未婚夫不願再把婚期延遲六個月,她就這樣失去了他。

如今,雖然哀悼母親的日子剛過,但她並沒有對父親這番話表示出太大的吃驚。她知道這是遲早的事。這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了。前幾年寡婦馬斯特來到亞勃羅夫,塞梭想娶她已是眾所周知的事情。那寡婦是不會願意和金白利住在一起的。

金白利早些出嫁,塞梭就能早點再娶。他對亡妻的哀悼還不到一年,便迫不及待地另尋新歡了。很顯然,一年的哀悼期對他來說太長了,他巴不得馬上結婚。

金白利對她父親的話沒作反應,只是隨口問道:“你是怎麼得到羅恩斯頓公爵夫婦的幫助的?”

“他們以前欠了我的人情,一個大大的人情。”塞梭嘟噥着。“但我沒想到用這麼一件小事情就抵銷了。”

“小事情!”金白利心裏哼了一聲,她深知這事對他是多麼重要,但她沒挑明,她不想跟他發生爭執,尤其是現在,她想離開這個家的時候。自從母親離她而去,這兒已不再是家了,這裏沉悶、凄涼,讓她度日如年。

“不要花幾個月時間才作出你的決定!”塞梭板著臉說。“公爵也是這個意思。記住,別在我不贊成的那類男人身上浪費時間。”

他的語氣里透着一種威脅:要是她不按他的吩咐去做,那就斷絕父女關係。金白利對這種語氣太熟悉了。六個月前,她拒絕在服喪期間結婚時,塞梭就威脅過她。雖說他後來作了讓步,可這陰影已抹不掉了。其實金白利已二十一歲,完全有權為自己的事情作主。在她看來與這位塞梭·理查德脫離關係並非就是壞事,起碼她在經濟上不會受到損失。對塞校現在的變化,金白利的母親早就預料到了,她早為金白利留下了一筆遺產。只是為了不讓別人議論,才沒公開這事。

金白利一想到婚姻成了交易,就不寒而慄。她小時候曾與父親的好友,托馬斯的兒子摩里斯·多昂訂過終身。他們相差三歲,平時關係還算可以,但談不上親密無間。他們門當戶對,就那麼回事。

等她到了婚嫁年齡,他們還沒有來得及擇一佳日舉行儀式,摩里斯就要外出深造學習了,連她父親都認為摩里斯不該只為了結婚而錯過這次學習的機會,她也心根情願地等一年。可摩里斯這一去就是兩年,他可不願放棄這到處遊逛的大好時機。

沒有人問過金白利是否願意再等一年。她只是被告知摩里斯的行程將延長,他們的婚事要往後拖。

等摩里斯從國外回來,金白利已經二十歲了。終於婚事訂了下來,對方來求婚了。可就在這時,她母親去世了,她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她很愛自己的母親,她不願因為婚期曾拖延了兩年而縮短傳統的一年服喪期。她曾等了摩里斯兩年,現在扯平了。他應該沒有絲毫問題地等她一年,讓她為家中唯-一位親近的人服喪。

然而事與願違。由於摩里斯延長旅程,加上賭博欠下了大量債務,他急需一筆錢財,而這隻有靠結婚才能辦到。

對於庫里斯即將成為她丈夫這件事,金白利是把它看作早已安排好的結局而默默接受的。對摩里斯,她從來沒有體驗到心跳的感覺。不過,她一度曾堅信摩里斯與她結婚不是為了她的財產。直到六個月前他財政陷入困境,而她為了服喪拒絕馬上結婚,摩里斯才暴露面目,匆匆斷了婚約。這一切實在太出乎她的預料了。

對摩里斯的所作所為,塞梭只是嘮叨了幾句,對金白利卻大發雷霆。不過話又說回來,塞梭又能說摩里斯什麼呢?他倆的事本來就是父母定的,而今摩里斯的父親已命喪九泉,他成了一個自由人。他已成年,加上在這樣的年代,他已沒有什麼義務來接受上輩人訂下的婚約。不過為了表現他仁至義盡,他也曾提出願意與金白利結婚,但必須馬上,而不是等六個月後的服喪期滿。

當金白利氣乎乎地說摩里斯顯然是衝著她的錢來時,塞梭不但一點不同情,反而還說:“這有什麼?其實本來就是這麼回事。你以為我愛你母親嗎?我唯一愛過的女人早已被可惡的北蘇格蘭人殺死了。你母親有錢,她成了我的第二個選擇。你看,我們過得也不錯嘛。”

是這麼回事嗎?金白利永遠也忘不了他一提高嗓門,母親就痛苦而瑟縮的樣子。母親溫柔、沉靜,他們倆根本就不相稱。母親應該找一個溫存而善解人意的丈夫,確切地說,她需要一位愛她的丈夫。她在塞梭·理查德身上絲毫沒有享受到愛的溫存。

雖說在忍耐方面金白利與母親很相像,但她不會像母親那樣逆來順受,忍無可忍時她也會爆發。但對現在的情形,發脾氣似乎沒多大意義。她也認為自己該找個丈夫,而且要儘快。她希望早日離開父親,早日擺脫他的控制。可自從與摩里斯的那段經歷后,她非常疑惑:怎麼才能知道男人娶她是因為愛她,而不是圖謀她的財產呢?

以前,她從未考慮過這個問題。倒不是像她父親說的愛不愛無關緊要,而是過去她聽從命運的安排,等着摩里斯娶她為妻,根本沒機會考慮這類問題。她從未想過自己有可能過得更好。而今她已與摩里斯解除了婚約,她沒理由不認真找一位可心的人好好過日子。

要找到那麼個人並不容易。金白利算不上絕代佳人,不能讓男人對她一見鍾情。她母親,以前總說她的微笑迷人,會給她帶來幸福,但事實上每位母親都會對自己的女兒這麼說。金白利不覺得自己的微笑有什麼特別之處,她站在鏡前看着自己平平的相貌,實在難以發出源自內心的喜悅。

她有點才氣,唱歌還算悅耳,彈鋼琴也略通一二,做針線活針腳不錯,還能井井有條地管理一個大家庭。她最近還發現自己擅長計算。理財,但這一天賦並不會受到未來丈夫的欣賞,因為理財似乎是男人的專利。

她身段苗條,當然就她的身高而言,她顯得偏瘦。時下雖然淡黃色頭髮更顯時髦,但她的深黃捲髮也還瞧着可以。她的下巴有點方,顯出她的固執,但整個面部組合不會給人留下太壞的印象。偶爾也會有人讚美她的深綠色眼睛,說它純情、秀美,但他們這麼說也許只是為了讓她聽着舒服吧。

現在,金白利把手中的針線放到一邊,站起身來俯視着父親。她的身高遺傳了母親家族的特色,五英尺八英寸,*比她父親還高一英寸。自她長到這個高度,她父親便對此惱怒不已。每當這時,身高總給她一種愉悅感,是激怒父親的最好武器。而在平時,她站在女人堆中,高出一頭的身高還讓她覺得有些尷尬。

“父親,我不想浪費時間,但你也別指望立竿見影,我可不打算隨便接受公爵夫婦介紹的第一個人。與他過後半輩子的是我而不是你。如果我不能肯定那人適合我,我是不會輕易作出決定的。”她還沒有說完,塞梭已氣得滿臉通紅,他特別痛恨她為捍衛自己權利而向他提出條件的樣子。

“你膽敢罵我,還賴着不走……”

金白利打斷了他的話:“你怎麼知道我想賴着不走?你沒看出我早就不想住這兒了嗎?”

塞梭馬上不說話了。平時有求於她時,他才與她說話,否則便故意不理她。現在,他也怕她一針見血,弄得自己自討沒趣。

他嘟噥了一句說:“那好,你就早作決定,儘快動身吧。”然後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客廳。

金白利嘆口氣,坐了下來,她沒有再拿起針線。想到將要面對的一切,一種無助湧上心頭。她從未單獨離開過家,如今她要離開多年來熟悉的環境只身前往公爵府邸,去面對各式各樣的陌生人。她得自己去找一個她與父親都認可的人為夫。這事實在太難了,而且別人也幫不了她多少忙。能讓她選擇的男人,在她看來不會多,也許,不,很可能就那麼一、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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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英尺七英寸,約合2.04米。

*吉爾是吉萊爾南的簡稱

*格吉特納·格林,緊靠英格蘭邊境的蘇格蘭南部的一個小鎮。過去在蘇格蘭結婚可不經父母同意,所以英格蘭的私奔情侶多去該地匆匆結婚。

*五英尺八英寸,約合1.77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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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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