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走出冷氣超猛的機場,毒辣的烈陽直逼而來,一前一後的極大溫差,使得肌膚一時調適不過來。
童采寧搓了搓臂膀,撫平方才浸淫在強力冷氣中所冒出的雞皮疙瘩。
她微眯起眼,伸手擋去撲面的陽光。
像她這種長年坐辦公桌的人,面對太陽的熱情招待,一身細皮嫩肉還真有些吃不消呢!
“媽媽——”一聲細細的叫喚傳來。
她低下頭去,回應輕扯着她衣角的男孩。“小旭,熱不熱?”
虧自己的兒子,名字還是取自於朝陽旭日之意,她卻連這一點陽光就叫個不停,比兒子還沒出息。
童朝旭皺皺眉。“有一點。”
“媽媽幫你把外套脫掉好不好?”她蹲下身去,伸出了手。
“謝謝媽媽,但是小旭長大了,會照顧自己。”明明才七歲稚齡,說出來的話,卻是那麼的懂事乖巧。
童采寧欣慰地看著兒子將外套脫下,遞到她手中。
“媽媽拿這個就好,包包給我。”他先衡量自己的能力,然後接過母親拎在手中的背包,減輕她的負擔。
“謝謝小旭。”
童朝旭沒說話,只將小臉湊向她。
她瞭然的微笑,照慣例在兒子嫩呼呼的頰上親了一記。
“邵叔叔會來接我們嗎?”童朝旭仰首問。
“是啊!”
童朝旭偏着頭,烏溜溜的黑眼珠轉呀轉的,瞅着母親直瞧。
“童先生。”她叫得很柔、很客氣。
“是!”
“我能不能請教你一個問題?”
“歡迎,Miss童。”他回應得好紳士。
“請解釋一下你那一臉要笑不笑的表情是什麼意思,好嗎?”
“當然,我很樂意為女士服務——”他微一頷首,牛頭不對馬嘴地道。
冷不防地,一根纖指往他頭上戳去。“說重點,少在一個幫你換尿布換到大的女人面前耍紳士。”
“媽媽。”他喊了聲,用朽木不可雕也的口氣道:“一名有氣質的淑女,是不會隨便戮男孩子的頭的,還有,我記得我鄭重聲明過了,讓你看到我換尿布的一面,我也好無奈,但這並不代表你可以抹殺我良好的紳士風範。”
童采寧翻了個白眼。
乳臭未乾的小子,也敢和她談風度?
“童、朝、旭!你到底說不說重點!”
“好啦,好啦!”跳開一步,確定不在女魔頭的摧殘範圍內,才抿了抿嘴回答。
“我是在想,邵叔叔對你很好哦!”
童采寧秀眉一挑。“他對你也不賴呀!”
“托媽媽的福。”
“什麼意思?”
“媽媽終於有人要了。”
童采寧有些訝異,沒想到兒子的心思這麼敏銳,連成人世界的感情紛擾,他都有所覺……等等!
“終——於?!”興師問罪的口吻慢慢擠出聲音,她對這兩個字相當、相當的不滿!
“那——換成‘總算’好了……”
“總算?!”她揚高了音量。“童先生,你很瞧不起你媽哦!”
“本來就是嘛!你自己看看,這幾年以來,除了毅力堅定的邵叔叔,你還有其他追求者嗎?”
“那是因為——因為——”好嘔哦!乏人問津實在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沒想到連兒子都看她笑話。
“我知道,是你自己故意把人家嚇跑的。”
“咦?”她眨眨眼,被發現啦?
“你怕我受委屈,怕他們不夠疼我,都是因為你太重視我了,他們才會嫌棄你……”聲音愈來愈低,悶悶地繞在嘴裏,有些模糊。
直到這一刻,童采寧才真正有了深切的體認,領悟到她是真的生了個智商一八○的天才兒童。
小旭對事情的敏感度,簡直強得不可思議!
“別這麼說,小旭。媽媽從來就不後悔生了你,我才不管別人怎麼想,這麼聰明又漂亮的小帥哥,可不是人人都生得出來的。”童采寧摟抱着他,滿心都是與有榮焉的驕傲。
隻身來到異鄉的這些年,要不是有小旭為伴,填補了心靈的惆悵與悲傷,否則,她真的不曉得該怎麼熬過來。
“最重要的原因是,你心裏還在想念爸爸……”
聲音很輕、很低,揉入她懷內,但她還是聽了個一清二楚。
她輕輕一震,閉上了眼,默不作聲地摟緊了她的小寶貝。
“媽媽——”童朝旭又喊了聲。
“嗯?”
“如果你有喜歡的人,不要顧慮我,好嗎?”
童采寧稍稍鬆手。“你是指邵叔叔?”
“他可以給你幸福。”
童采寧揉了揉他的頭。“兒子,你想太多了,邵叔叔是個好上司,很照顧底下的員工,就這樣而已,沒有你想的那麼複雜。”
“邵叔叔才不是這樣想的。”他喃喃咕噥,媽媽什麼都好,就是愛當鴕鳥這點,實在很差勁。
“你說什麼?”童采寧眯起眼。
“沒沒什麼。”童朝旭掩飾地搖着小手,跳開一步,轉頭見着了熟悉的身影,連忙喊道:“邵叔叔,我們在這裏!”
男子聞聲瞥去,腳跟一轉,朝他們走來。
“母子感情很好哦,聊到忘了我的存在,我已經晃了一圈,準備尋找失蹤人口了呢!”
童采寧站起身,攏了攏長發,端莊地回應。“總經理說笑了。”
邵偉凡不明顯地蹙了下眉。“我不是說過,上班時間以外,直接喊我的名字就好了嗎?”
“嘻,媽媽害羞。”小鬼頭敲着邊鼓,扯着他那“害羞媽媽”的衣角猛暗示。
“是嗎?”邵偉凡顯然不信。
他那聰慧不凡、優雅沉着的企劃經理也會害羞?!說給他任何一個客戶聽,都沒人會信的。
“是啊,我、害、羞!”童采寧咬着牙,瞪向她那多事的兒子,無聲地以眼神警告着他:再敢搗亂,你就死定了!
童朝旭吐吐舌,安分地縮回母親身後,不敢再亂來。
邵偉凡自認參不透這對母子在打什麼啞謎,遂聳聳肩,一笑置之。“走吧!我先帶你們到住處去看看。”
他從沒見過這麼融洽的母子,感情簡直好得不可思議,好到讓一票追求者吃味的地步。
一開始,他也曾有過異想天開的念頭,想取代小旭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後來,漸漸的,他才領悟到,兒子對她的重要性是無人能及的。
有的時候,他免不了會想,她對小旭重視若此,忍着單親媽媽的苦楚和辛酸,就是堅持要生下小旭,撫育他成人,是不是心中多多少少,仍對昔日戀人余情未了,殘存的依戀感作祟呢?
正因如此,才會令大部分的追求者望之卻步,有個七歲大的兒子反倒不是問題了。
多次測探,就是無法由那應對得宜、不溫不火的態度中挖出什麼結論,她一向都那麼沉穩端莊,笑容溫溫淺淺,無波無瀾,對任何人都是!
一次又一次的挫敗,他難免心灰,但是感情放得深了,不是說收就收得回。於是,他開始調整自己的心態,不再去想和誰一較高下,而是以更耐心、更體貼、更包容的溫柔守候,期許能打動佳人芳心。
試着接納小旭后,他發現,這其實不難辦到,小旭是個善解人意的孩子,疼愛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對。
要到什麼時候,她才能打開心房,正視他的存在?
遙遙無期的等待,讓他失去了自信,愈來愈多的不肯定,使他開始自我質疑了起來,會不會到最後,她心繫的,仍是那名她始終絕口不提的初戀情人?
她的心,太難捉摸……
???
不曾出過遠門,本以為,小旭得花好些時候才能調整兩地時差,沒想到他這麼快就生龍活虎的到處晃,害她這個當媽的,只能感傷地發現,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輕人”精力充沛。
“媽媽,你不是說要去Shopping嗎?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臉,我去做早餐,不能賴床哦!”
一連串話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門扉的另一端,童采寧只能揉着惺忪睡眼,認命地謹遵兒子“教誨”,起床梳洗去了。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說不定還會分不清誰是媽媽、誰是兒子呢!
她這小寶貝呀,從小就很獨立,總說他要快快長大,然後就可以照顧媽媽。
整理好儀容出來后,他已經做好簡單的早餐在等她了,雖然火腿有點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麼美觀,但吃進嘴裏又看不到;小黃瓜切得厚度不一,不過技術不是問題,進廚房的小君子還是值得嘉許的。
吃完兒子的愛心早餐,母子倆相偕逛街去了。
從坐上計程車開始,童朝旭就趴在車窗邊,看着窗外往後飛掠的景物,好奇地問道:“媽媽,這就是你從小長大的地方嗎?”
“是啊!”童采事順手將兒子摟在胸前,凝望着久違了的台北街頭。
以為自己夠堅強,可以鎮定地面對昔日舊物,但是自從踏上這片太過熟悉的土地之後,心緒就一直處於迷惘狀態,太濃的酸楚衝擊心扉,她才驚覺,這七年來,她從來沒有一刻放下過這裏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鄉圓,水是故鄉甜啊,這裏,有着她太深、太濃的依戀——
吸了口氣,將潮水般湧來的過往回憶再度壓回心靈深處,眨去眼底薄霧,低頭問:“我們有好長的時間,都要住這裏嘍,喜不喜歡呢?”
童朝旭皺了皺鼻。“媽媽喜歡就好。”
他並沒有什麼的感覺,但是他知道,媽媽一直都想回來,卻沒勇氣。
後來,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台灣市場,需要一個人負責,而且要留在台灣好久。那些亂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這讓媽媽有了回來的借口,然後就自告奮勇,擔下來了。
媽媽說,既可陞官為總經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為什麼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這樣。因為爸爸在這裏,這才是事實。
如果不是怕媽媽難過,他真的好想問:媽媽明明還很喜歡爸爸,為什麼要和他分開呢?
結果,她只能自己偷偷傷心,而他也不知道父親到底長什麼樣子。
???
西門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議,母子倆一不小心,竟被萬頭鑽動的人群給衝散了!
當童采寧發覺時,簡直急得快瘋掉,馬上循着原路往回找。
這兒可不比英國,若在他打小生長的英國,聰明的兒子還有能力應對,她倒比較不擔心,可現在是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現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時的童朝旭,在發現自己成了“失蹤兒童”后,倒是不若母親的慌亂,反而還有興緻沿路走馬看花一番,愜意得不得了。
顯然的,童采寧是太小看她兒子了!
只能說,這種事發生太多次,他已經習慣了,反正他身上有錢,家裏的地址也記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車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隻要一急,腦袋就會成漿糊的媽媽,鐵定不會想到這一點,唉,媽媽是朽木,怎麼教都教不會——
晃呀晃的,行經一間雅緻的精品店,他停住腳步,想了想,一路逛了進去。
這裏頭擺了好多好多的布娃娃哦!各式各樣都有,他忽然想起媽媽的生日快到了!
別看他媽媽一副很成熟女強人的模樣,其實她有個很好笑的小習慣,就是長這麼大了,睡覺還要抱布娃娃,不然就會睡不着;因為覺得太丟臉,所以除了他,根本沒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這件事,不曉得是會笑到昏倒,還是驚訝到昏倒?然後再來後悔做盡浪漫的行為,卻遠不如送一個布娃娃來得貼心。
媽媽房裏,有好幾個布娃娃,一直都像寶貝一樣珍惜着,每晚摟着睡覺,她說是爸爸送的,這次回台灣,她行李沒帶多少,但就是堅持將布娃娃帶在身邊。
有時候他覺得媽媽好奇怪,嘴裏說要忘記爸爸,卻一直做着死摟住過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難理解。
想着想着,他讓木架上一隻趴趴熊給吸引住了。
伸出手,卻發現高度不夠。
眼珠子轉了轉,他露出甜笑,仰首看着身旁的男子。“叔叔——”
那名男子,正失神地輕撫手中的泰迪熊,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些什麼。
“叔叔!”他又喊了聲,連帶扯了下對方褲管。
“呃?”紀沛陽回過神來,將視線往下挪。“你——叫我?!”
“對。”他又露出足以收買人心的乖巧笑容。“我想請叔叔幫個忙,替我將那個娃娃拿下來,可以嗎?”
有禮貌的小孩,是很討人喜歡的。紀沛陽順着他指示的方向,拿起架上掛着兩顆黑眼圈的布偶。“這個嗎?”
他飛快點頭。“謝謝叔叔。”
不知哪來的好感,紀沛陽蹲下身,隨口問:“送小女朋友啊?”
“叔叔呢?送大女朋友啊?”他偏着頭反問。
紀沛陽輕笑,笑中有絲難察的落寞。“曾經是。”
“噢。”童朝旭不太懂,也沒敢問。
紀沛陽正視他,這才真正注意到,眼前的男孩,真是漂亮俊美得過火,難怪這麼小就有泡馬子的本錢。
“小子,別仗着自己長得好看,就到處去欺騙純情的小女生哦!”醜話得先說在前頭,要不然,他也間接成了“幫凶”!
童朝旭有些不屑地輕哼。“那是大人在玩的,我也不曉得愛來愛去到底有什麼好玩的。”
紀沛陽一愕,說不出話來。
不能怪他“以貌取人”,這小子看起來就像天生的多情種,很具備當“花花公子”的條件。
“那叔叔呢?你也長得很好看,但是不可以亂騙大女生,害別人傷心哦!”童朝旭反過頭來給他諄諄教誨。
“我沒有!”
他這輩子,就只愛過一個女孩,雖然,他確實傷了她的心……
但,他沒騙她,她應該知道的!
童朝旭盯着他的表情,冒出一句:“叔叔已經有好喜歡好喜歡的女生了嗎?”
“嗯。”他低應。“她的生日快到了……”
多久了呢?太過漫長的歲月,他不敢回顧,只清楚知道,有關她的點點滴滴,他沒一刻或忘。
“我媽媽的生日也快到了哦!”
“媽媽?”紀沛陽微愕。“你是說……小子!你送錯禮物了,這隻適合送妹妹。”
“才不,爸爸也有送給媽媽,而且媽媽都好喜歡,因為那是她最喜歡的人送的,那我也是媽媽最喜歡的人,我送了,媽媽也會很高興的。”
原來小傢伙是不想讓父親專美於前。
“所以你就一個人偷偷跑來選禮物?”
“也不對。是媽媽走失了。”
“不對吧?應該是你走失了才對。”如果是這樣,這孩子的家人現在一定很着急,他開始考慮是不是該送這小子回家……
“我才不會走丟,走丟的是媽媽,常常都是我把她找回來的。真的哦,媽媽每次都這樣,上一次還牽錯別人小孩的手,走了半天路才發現,後來那個小孩的媽媽還以為她想綁架,解釋了好久呢!”童朝旭一臉受不了的表情。
紀沛陽微張着嘴,一時不曉得該說什麼。
好好奇怪的一對母子。
“還有哦!大家都以為我媽媽很厲害,偷偷告訴你,其實我媽媽是大事精明、小事迷糊,工作的時候很棒,但是生活上的小細節都要我照顧她,像是剛睡醒的時候,她腦子會像漿糊一樣,你說要把她賣了,她也會說好,當你不讓她賴床的時候,她會嘟着嘴,像是受到嚴重的虐待。不過這個說出去也沒人會相信啦,因為她看起來就像是很有氣質的淑女,天塌下來都不會緊張,其實啊,她是神經大條,根本不曉得要緊張!”
紀沛陽勾起淺淺的微笑,一時之間有些閃神。
“聽起來和她好像……”
“咦?這世上還有和我媽媽一樣的人類啊?”就是端着一張氣質美女的臉孔欺騙社會大眾的那種人類。
“是啊!一開始,我也被她莊重典雅的模樣給唬住了,沒想到,她骨子裏卻有純真嬌憨的一面……”
“對對對!尤其肚子餓或睡不飽的時候最明顯。”小男孩出賣母親出賣得不亦樂乎。
“然後她會用盡各種耍賴的方式來達成目的。”紀沛陽接口。
“所以我們是最命苦的男生。”小小男孩下了結論。
紀沛陽笑了,七年來,首度笑得這麼輕鬆。
積壓在心靈深處已久的心事,頭一回有人分享,意外的是,對方只是個半大不小的孩童,偏偏卻難以解釋的讓他有了一見如故的親切感,而本該最親密的枕邊人,卻反而……
這是多麼諷刺啊!
“叔叔有小孩了嗎?”童朝旭突然有此一問。
“有啊,一個五歲的女兒。”
“有沒有很可愛?”
“當然。臉頰粉嫩嫩的,笑起來的時候,兩個小酒窩好甜美。”
“唔,那真是太好了。”
紀沛陽失笑。“你好什麼?”
不會是預備誘拐他年幼無知的女兒吧?
“我一直想要有個妹妹呀,但是媽媽又生不出來,所以我只好靠自己嘍!叔叔請相信我,我會當個好哥哥,我很會照顧人的。”
生不出來?!
紀沛陽差點就要問:難道是你爸爸偷懶,不夠努力?
這句話,硬生生的吞了回去,沒去污染小朋友的純真心靈。
看來,這孩子的父母該檢討了。
他自己本身也是獨子,相當明白獨生子的孤單,以及想有弟妹陪伴嬉耍的渴求,難怪這小傢伙會自動自發的出門“拉客”……呃,通常這種情形,應該叫“推銷”比較貼切,只不過他推銷的是自己。
想了想,他道:“這樣吧!我們來賭賭緣分,如果我們還能再見面,我就答應你。”
“一言為定!”小指頭伸了出來,湊向他。
已為人父的紀沛陽,對這童稚的言行並不陌生,很乾脆地與他勾了手指。
他與這孩子如此投緣,相信他們之間的緣分,不會僅止於此的,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