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又到了後記時分。
坦白說,這篇後記實在難以下筆,深怕一路寫來,會變成懺悔錄或批鬥會…
首先呢,曾有不少看過我的書的人說,晴姑娘應該是個憂鬱的古典佳人,這句話讓本人不小心笑掉了幾顆牙。
於是,我在某本書(別問我哪一本,嗚嗚!我真的忘了)中說過,最能展現作者真性情的地方在前序後記,也許就因為這句話,使讀者們對我的序與跋多了幾分關注,近來,不少人來信問起:“晴姐姐,你最近是怎麼了?後記寫得好感性,也好沉重,都不像以前的你了耶…”
現在回想起來,好像每本書悲情完之後,我總是在後記中不遺餘力的搞笑要白爛,努力揮灑“真性情”…(好像努力過頭了^^||||)
然後大家就以為晴某人天性白目,但,嗚嗚…上天明監,人家也是有感性的時候啊,為什麼我一定要被規定心情不好,被規定失戀分手,被規定發生什麼天災人禍,然後性情丕變…(你們會不會想像力太豐富了?)
哭笑不得之餘,那一封封迫不及待安慰我、勸我放寬心的信件,着實也教晴姑娘滿懷窩心,原來,大家都這麼關心我,真好。
OK,言歸正傳。
為什麼這篇序開宗明義,說會成了批鬥會呢?(呃,用詞太聳動了,我是個吃飽睡好,沒什麼天災人禍的人,所以還是改成“檢討回顧錄”會溫和些。)
自從《愛情的海洋》出版以來,收到正反兩極的聲浪,讓晴姑娘整個心情像洗了場三溫暖…唉,冷暖交集,悲喜難分呢!
但是我說過,當初既然敢嘗試,就是做好了一切可能發生的心理準備,以下,就匯總幾個最常看到的問題,予以探討。
01.既然知道吃力不討好,為什還要寫《愛情的海洋》呢?
晴:因為本人天性反骨,欠人罵…(哇!誰丟臭襪子?)
不能怪人家耍白爛啊,我明明在序裏頭就說得很清楚了,還給人家問這個問題,真是的!
你們覺得,晴姑娘是那種知道你們會罵,然後就不寫的乖小孩嗎?
說是叛逆,也不盡然。我知道第一人稱難寫,也知道功力不夠,寫了擺明是自找死路,但我想磨練自己的寫作功力,如果不寫,我永遠不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哪裏,這是一種自我挑戰。
02.滿懷疑予默和海寧的“那個』真的不是第一次嗎?像那種純情男,連可薇都不是他女朋友了,那誰還有本事跟他“做”?
晴:…無言。(這位“據說”還是國中生的冠熒,現在的小孩都在想什麼啊?)
03.不可否認,是太多的陰錯陽差造成海寧和予默的誤會,但是如果海寧第一次寫的情書他接受了,也就不會有之後的分離了,不懂他為什麼不接受,一大敗筆哦!
(加註火爆版本:程大才子了下起哦?寫個情書都要糾正人家,企死人了…)
晴:…持續無言,外加爆汗^^||||…(因為那也是陰錯陽差…)
04.人家粉認真的研讀晴姐的書,發現有個小錯誤。第84頁提及那是海寧第一次沒連名帶姓叫程子默,那第169頁倒數第三行就是第二次啦!第170頁的最後一
行應該是第三次,而不是像晴姐第171頁所說的“第二次”。ㄏㄡ?~晴姐姐算術不好哦,二和三都會搞混…
晴…無言、爆汗之外,再加上代溝。
是是是!我現在相信你們有很專心看我的書了。(來人啊,把這個踢館的傢伙拖出去砍了!)
本以為是小問題,可是當有人接二連三同情晴姑娘的算術之後,我就有必要解釋了。
我記得原文是:“這是你第二回沒有連名帶姓的喊我。”
他還記得?我以為,他早忘了我那年少輕狂的純純愛戀。
任你們再怎麼仔細看我的書,總還是少看了一個字,我說的是第二“回”,而不是第二“次”哦!兩者是有差的,同一晚她就算喊一百次,我都把它當一回。
所以說呢,我並沒忘記海寧十八歲的那次,不然也不會有後來那句“我以為他早忘了我那年少輕狂的純純愛戀”,這樣的解釋各位還滿意嗎?
05.你覺得自己凈挑些冷門的體裁,怕被罵到臭頭,但是《愛情的海洋》故事並不冷門啊,還是有其它作者寫類似的吧?
晴:…(代溝成了鴻溝。)
我所謂的“冷門”,指的不是故事本身,這類異父異母的兄妹戀,多到數不完,青梅竹馬更是得花三天三夜去統計…怎麼愈說愈覺得老套?嗚嗚…(垂淚啊!誰逼我承認的?)
我指的“冷門”,是寫法。第一人稱是言情小說中的地雷區,少有人會去踩的,除非想不開。(咦?那結論下就是我早就活膩了?)
06.海寧誤會了程予默,而他居然一句也不解釋,而且他又那麼愛她,就這樣分了,實在不合理吧?
晴:嗯,這個就不能再裝死了,得打起精神好好回答。
一件事情,每個人看的角度都不同,由你們所看去的角度是言情小說的一貫模式,解開誤會就可以happyending了。
而我由男主角的視角所看去的是,他不在乎誤不誤會,從頭到尾,他要的就只是海寧的真心,如果她並不是真心愛他,就算解開誤會又怎樣呢?得到的也只是她的歉疚罷了。
所以他說:“你從一開始,就不是真心要和我在一起。”
在認定她只是為了報復,並無真愛的情況下,早就心灰意冷的人,還有解釋的必要嗎?
當你們無法理解男主角為何轉身要走,而不留下與女主角相守時,以現實觀點考量,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在各位身上,面對着一個玩弄你的感情、把你傷得很重的人,會因為她突來的一句“我等你”,就馬上開心地擁抱她,完全不會有任何芥蒂嗎?
別說情人了,就算是好朋友吵架,在和好前總也有一段尷尬期吧?
所以我下行,程予默也下行,因為傷痕已經存在了,尤其那道傷是最愛的人親手劃下的,血淋淋地痛過一次后,就算傷愈了,也會記得那疼到骨子裏去的感覺。
這解釋了,為何會有績篇中,這個彆扭的程子默,想愛又不敢愛。
07.《愛情的海洋》會出續集嗎?
晴:這個已成定局了,不須再回答,或者改成“該”出續集嗎?這樣會貼切些。
坦白說,在出與不出之間,晴姑娘幾度猶豫,尤其在看了網路上的探討、以及讀者的來信后。
晴姑娘並不諱言,這兩本書是接連着完成的。
當初在擬這個故事時,完整的架構便是如此,當時並不預期寫成上、下篇(開玩笑,一本就夠找死了,兩本簡直就是嫌死法不夠壯烈)。
但,請別忘了晴姑娘的慣用名言是: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而這本書的意外,那就是字數脫出掌控,不小心把五章該完成的機場分離片段給寫成了十章,一本寫成了兩本。
如果我說,我完全沒有寫上下集的自覺,你們會不會想扁我?
事實就是如此,在五章變六章:不章變七章,屢次控制卻不得成效后,窩囊作者已經自暴自棄,完全任他放牛吃車了,完成後才傻眼的發現,居然剛好十章?
那…這後半段男主角的部分還寫不寫啊?
當初的打算,就是一半以女主角的角度去探討,另一半以男主角,合成一個完整的圓,現在這樣,總覺得只寫一半的故事並不完整,很對不起看這本書的讀者。
掙扎了兩天,最終還是決定完成它。
有人認為,前一本書的結局充滿了不確定性,男主角會不會回來?就算回來了,他們之間還有個痴心的宋可薇,當初說要訂婚的人是他,總不可能棄她於不顧吧?這段三角戀太撲朔迷離,有寫續集的空間。
也有人認為,男主角會在最後一刻感應到女主角的心碎而回頭,表示他們的心還在一起,相信男主角最後一定會回來的,不想再有續集了,因為心疼他們,不願看他們再受波折。
這兩段話,都說進我心坎里去了。當初的預設,確實有這麼一段三角戀的衝擊…呃,加個趙嘉穎,四個可憐的痴情男女,在剪不斷、理還亂的四角戀情中飽受煎熬。
但後來,為什麼沒這麼寫呢?
唉!關於這點,晴姑娘又得再次承認,我真的是個失敗透頂的作者了。
誠如第二段所言,男女主角已經受了夠多波折了,也或許是頭一回寫第一人稱,比往常更投入的去深究刻劃每個角色的悲喜,一路寫來,情緒陷得太深,竟也心疼起這對悲情男女,不捨得再讓他們遭受更多的折磨,所以…嗚嗚!我是個沒用的作者。
起碼,我得到了一個教訓,身為執筆人,不能摻入自己的私人情緒,在大家都為他們層層疊疊的誤會與錯過而急得跳腳時,作者更要把持住“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原則,否則…唉,就會變成你們看到的這個樣子。
既然狗血灑不下去,那…好吧,就只能認命的走溫情路線了。
這本書寫完,晴姑娘也快被這對悶騒男女給磨去半條命,要養精蓄銳去了,有任何指教,盡避放信過來吧!
PS.本書中開頭那篇短詩,由讀者杏葳所提供,藉後記說上一聲:小葳子,謝啦!
對了,再讓我PS一次,如果沒有什麼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下回應該會是大家千呼萬喚的《立冬情正融》,很抱歉讓大家久等了,請與晴姑娘一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