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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金旭暉自美國回港之後,立即與我開始爭奪金耀暉的監護權。
對此,我毫不畏懼。
強烈的要強、要贏、要打倒對方、要捍衛自己的念頭只持續了幾天,就面臨挑戰。
羅本堂律師把我叫到他的面前去,很慎重地對我說:
“有關你與金旭暉爭奪金耀暉監護人一案,有了新的發展”
這新的發展,不言而喻。
我很直率地答:
“金旭暉與金耀暉並不是同母所生”
“可是,香港法律到目前為止是承認妾侍的地位的,金旭暉之母是合法的金耀暉家長,這一點你不可不知道”
“我這場官司贏不了?”
“勝訴的機會並不高”
“為什麼?”
我衝動地咆哮,“耀暉本人一定願意跟着我生活”
“金太太,請鎮靜一點,否則,我給你的勸告,就不能有效地幫助你分析事理”
我只好大口地喘氣,然後慢慢鎮靜下來。
羅本堂律師才繼續說:
“金太太,你先答覆我幾個問題”
“好”
我連連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