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金鑽石歌廳

陳舊的營業場所掩在琳琅滿目的店鋪之中,幾張半舊不新的海報,沿着人口的斑駁牆面貼了滿。

推門而入,首先映入視線的是一個小小的T型舞台,供歌手走台表演,四周的座位上,坐着幾名老人。有的老人在看報,有的老人在聊天、玩撲克牌,歌廳中的古老旋律伴隨着他們排遣寂寞的時光。

這就是紅包場歌廳。

天生擁有一副好歌喉,讓黑玫瑰在急需一份兼差工作時派上用場。

每周二、四、五、六的晚上,她都在這裏兼差。

雖是兼差性質,但她十分敬業,也十分重視這收入,上班準時從不遲到,因為拿全勤不但有獎金,還能被排在客人較多的好時段演出。

被安排在好時段唱歌,可以領到的紅包自然比一般時候豐厚些。又因為年輕女子來紅包場唱歌比較稀奇,所以她在這裏的待遇十分優渥,客人們打賞紅包也往往比較大方。

輪到她上場,老闆親自為她拉開舞台上的簾幕,在水銀燈的照耀下,她嬌笑地在那卡西的伴奏聲中,款款走了出來——

幾名老人家眼睛一亮,十分捧場地熱烈鼓掌。

“啊!今天又輪到小鳳仙唱歌啦!”他們喊着。

哎唷!有夠“聳”!小鳳仙——這是黑玫瑰的藝名。

那美好的身段,不似一般歌手穿着袒胸露背的禮服,但濃妝艷抹與那身花色俗氣的旗袍,讓她的年齡看起來起碼老了十歲。

原本白皙的膚色,在一層層厚重的粉底下顯得不自然,似是刻意要讓濃妝掩飾原本清秀的面目,瓜子臉上塗著各種鮮艷的色彩,眼眉畫得十分俗艷,兩片小小的唇瓣也描繪得比平日誇張。

沐浴在絢爛的光環之下,深邃的瞳眸綻放單純的光芒,她在掌聲中緩緩舉起麥克風——

“南風吻臉輕輕,飄過來花香濃……”古老的旋律伴着她的歌聲,透過喇叭低沉飄逸在四周。

這裏,有自成一格的特殊文化,演唱的歌曲清一色以老歌為主。而且,因為消費額不高,三亞茶、一碟瓜子,幾百元就可以打發掉一天,因此成為退休的公務員與退伍的老兵,圖個熱鬧、消磨時間的好地方。

“謝謝怪叔叔、謝謝羅伯伯。”

姿態優雅地獻唱走台,黑玫瑰一一接下客人賞的紅包,也十分體貼地當場報出客人的名字致謝,一副職業化的專業形象。

“晚風起,夕陽低,柳搖曳,徘徊在花蔭柳堤,有誰兩相依……晴空萬里,北雁向南飛,穿過了畫摟西……”

一曲唱畢又一曲,她下班后的夜晚,就在這些旋律中飛逝般度過。

“啊……啊……哈啊……誰知道,能不能留住你……”

美好的嗓音演唱起來韻味十足,贏個滿堂彩輕而易舉;幾個鐘頭唱畢,荷包也已經滿滿。

她雖然很敬業,也貼心地幾乎記住了每位客人的姓氏稱謂,但下了場,她並不會像同在這裏唱歌的姐姐、阿姨們一樣,到客人的桌邊寒暄幾句,她通常一下場就立刻走人。

一方面,這是兼職工作,白天她仍要上班,休息時間已經十分有限。

另一方面,要避免無謂的困擾。

雖然現在紅包場的色情交易已經非常少了,但散場后客人要帶歌手出場的事情仍偶爾會發生;即使嚴格來說,她們也算得上是另類的藝術工作者,可是畢竟一般人對這樣的場所,還是會有煽情的聯想。

躺在浴缸里卸除一層層濃重的艷妝,籠罩在熱水的蒸氣中,卸去那些五顏六色的素凈臉蛋顯得紅潤,鑲在清秀臉蛋上的眼眸晶亮璀璨。

呼!終於從小鳳仙變回黑玫瑰了!

黑玫瑰——完全與她的外貌搭不上邊的名字。

她的外型清瘦秀麗,平日的打扮簡單素雅。

很俗艷的名字嗎?也還好,只是添了幾分神秘,這樣的名字在風月場所打滾或許適切,在日常生活中卻顯得怪異。

拉開浴缸旁的百葉窗一角,她坐擁着大台北市繁華的星辰夜景,疲累空洞的眼神俯瞰着九樓以下的城市霓虹。

華屋、按摩浴缸,看似優質的生活,卻幾乎要掏空她所賺的錢,來支撐這些浪漫的表相。

像是在隙縫中生存的小雜草一樣,她得用盡精神體力與時間,才能謀得生存。

“呼——效率、效率!”她回過神,自言自語催促着自己。

要付諸那麼多時間去賺錢,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十分珍貴。

身下按摩池的水流在運轉着,緩和她一身的疲憊。

頭頂上包着毛巾,包覆著正在護髮的一頭煩惱絲;她稍微擦拭了濡濕的臉龐之後,擠出一些凝膠塗抹在臉上,趁着去角質的凝膠未乾的小空檔,擠了牙膏開始刷牙。

咬着牙刷當下,又去按了牆面的開關,讓音樂的聲音透過浴室門口的喇叭傳入室內。

專家說,音樂能解壓,這是她短暫休憩時刻的精神食糧。

抹開臉上的角質凝膠,咕嚕咕嚕閉嘴漱口,手在臉上忙着搓搓揉揉,呸一口,吐掉口腔裏頭的漱口水,隨手擠了洗面乳洗凈一張臉,再取來面膜,利落地敷在臉上。

隨後站起身來離開浴缸,將那些擱在浴缸邊的瓶瓶罐罐一一收好,走進淋浴間沖洗掉頭上的護髮霜,再簡單沖淋了下冷水,走出浴室。

十五分鐘,完成所有的沐浴與保養工作,套上乾爽的浴袍,擦拭濕發,她伐着臉上的面膜開了冰箱拿出礦泉水,移步到電腦桌前。

“嘖!又是一百多封信。”耳邊轟轟響着吹風機的噪音,她隨手撥着頭髮,簡單梳了梳。

取下面膜后稍稍沖洗,再塗了些保濕乳液,回到桌前。

“嘶——”拿來小鏡子,對着自己僵硬地址嘴微笑片刻。每天微笑幾分鐘,才不會得憂鬱症。

“我是活力充沛、宇宙無敵大美人!呀呼——”再加上自我催眠的念力咒語,幫助她自信度過每一天。

收完e-mail,再花幾分鐘挑了幾封較重要的郵件閱畢后回復,看看時間……

“嗚……又只剩下四個小時可以睡了,快睡覺去!”

極乾脆地關了電腦,她跳上床去,連貫動作分別將音響及空調走時、鬧鐘設定完成,在悠揚的音樂旋律中進入夢鄉……

翌日清晨——

黑玫瑰很不甘願地自被窩中鑽出來,呵欠連連地頂着雞窩頭去刷牙洗臉,然後放着廚房的鍋子裏頭小火煎着火腿跟雞蛋,空檔中她已經換好衣服。

隨意吃了早餐,頭髮梳梳、套上鞋子,她便拎起皮包步出家門。

砰——關門上鎖。

杉木椅在角落散發著孤寂的氣息,窗邊的香水百合獨自飄香,早晨的陽光透過白色紗簾,灑在一屋子雅緻的傢具上……

人去樓空,優雅的陳設畫面,又陷入孤芳自賞的冷清中。

為這一室美麗而賣命的黑玫瑰,開着她的小白車,擠身在車潮中,紅燈當下,她已經簡單塗了口紅,化妝完成。

時間拿理得十分準確,她在上班時間踏入辦公室。

位於高樓內的辦公室十分遼闊,裝清明亮利落,色系十分鮮艷搶眼,這是一家廣告公司,工作環境有他們自成一格的獨特氣氛。

“大家早!”黑玫瑰精神抖擻地大聲與同事問好。

“肉絲美女早!”同事們笑喊着她的綽號。

“Rose,今天華納那家客戶要送企劃過去……”

“嗯。”

“環球要簽約……”

“嗯。”

高跟鞋喀噠、喀噠,踩着匆忙的腳步,耳邊是嗡嗡人聲與繁忙事務。

不過是擔任小小的業務企劃,她卻永遠有忙不完的事情,因為她上頭的總監老是神龍見首不見尾,底下的事情她就要獨攬一身啦!

其實她在這一行也算是老鳥了,上班時間十分自由,只要case進度做得出來,通常老闆也不理員工什麼時候上班,加不加班也由員工自行決定,十分美式的管理作風。

不過,黑玫瑰還是十分重視那微薄的兩千元全勤獎金,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與新人無異。

聯絡了幾個客戶,準備好今天的工作進度,屁股都還沒在椅子上坐熱,她便又踏出辦公室。

這就是她的生活。

近中午,與客戶相約在某飯店一樓的咖啡廳,花了番口舌說服客戶採用她公司的廣告策略,她送走客戶後起身結賬,然後慢慢步出咖啡廳。

這時,皮包內的行動電話響起——

推開旋轉門,一身淺藍的她,側身低頭翻找着皮包內的手機,與一抹灰色身影擦肩而過。

旋轉門順時鐘轉了圈,送出了藍色身影,迎進了灰色身影。

“喂,你好……”她細聲接聽。

灰色身影進入飯店的同時,視線從手上的PDA抬起,伸手接聽剛好響起的行動電話。

“喂?”醇厚低沉的嗓音被掩在旋轉門后。

兩人一內一外背對着站定。

“吳春嬌?”黑玫瑰喜悅地喊了聲。春嬌——她的同窗。

“陳志明?”俞世緯在驚喜中開口問候着電話彼端。“同學,好久不見!你怎麼會有我的電話?”室內室外,拿着電話的兩人,同時邁開步伐背道而行。

移動的步履在前進,俞世緯卻下意識地在談話中回眸,淡瞥的視線投往背後的方向……

方才擦身而過那淡雅、吸引人的拜占庭香水氣息,還殘留在流動的空氣中,似曾相識的那抹身影卻已不見。低下頭去,他彎身拾起踩在皮鞋下的一顆鈕扣,一面聽電話,一面把玩着。

“同學會啊?”黑玫瑰在紅燈下的街角站定,等待綠燈,也同時與電話裏頭的同學討論着。

“嗯,志明負責聯絡男同學,我聯絡女同學,大致上都沒問題了,現在只剩下你和俞世緯,我老公正跟他在線上聊着呢!怎麼樣?你會來吧?”

志明和春嬌以前讀書時就是班上的班對,感情好得很,後來也沒有意外地結了婚。

“俞世緯……他……會去嗎?”玫瑰吞吐后問出口。

另一對班對黑玫瑰與俞世緯。這一對,也沒有意外地分手。

他們的個性不合,是眾所皆知的。

“怎麼?你介意?”春嬌笑着問道。

“我……當然不會!”玫瑰反駁,她才不是那麼小家子氣的人呢!

雖說初戀情人碰頭,格外引人想像揣測,但面子上可是要維持她的好風度。

“這可是你說的喔!到時候不要爽約哪!不然我跟所有同學散播語言,說你就是怕見到俞世緯,所以不敢來唷!”春嬌要挾道。

“好啦!知道了!三八春嬌!”玫瑰沒好氣地回應埋怨。

“南京東路上有一家餐廳,‘吃撐了歐式自助餐’,你知道吧?”

“嗯,我知道那家。”嘖嘖!真是吃撐了才辦啥同學會!

“那就下周日中午見!”

“好。”玫瑰回答得乾脆,但心裏卻是遲疑的……

收了線,將電話放進皮包內,她愣愣地站在原地發起呆來。

“我要去嗎?”瑰色唇瓣喃喃自語着。

雙手抱胸、眯着眼仰望着天空,一朵朵宛如懸浮着的白色雲朵,悠閑地掛在天際。

她優雅修長的身形、一襲天空藍的洋裝,如一抹孤獨的城市精靈,融化在盛夏的陽光下。

微風勾起了駐足身影的裙擺,她的思緒也掉進那段天真而單純的過往。

車水馬龍彷彿都隔絕在她思潮的世界之外……

那年他們十七歲。

在為賦新詞強說愁的青澀年紀里相戀。

自小家中環境富裕的她,是父母寵溺的掌上明珠,生性龜毛加上身為獨生女,集父母溺愛於一身,養成她極為刁蠻的個性。

他——是個出類拔萃,十分優秀的男孩子,無論外貌、個性,或是學業上、生活上,都表現得相當出色。

在那個年代,大家都還在關心着下課後去哪玩、哪個明星有多迷人,他已經表現得成熟穩重,出社會打工賺錢。

門不當、戶不對,迥異的身世背景,造成吸引,也造成種種矛盾衝突。

最後分手,不過是為了無聊至極的小事。

而今,她的身世不再高不可攀、生活不再奢華……

短短几年間,父母親經商失敗,相繼過世,她也猶如從天堂被打入地獄般,凡事都要自己一肩挑起。

也許個性依舊頑固,但已退去那層刁蠻與任性。

生活,是忙碌辛苦的,回憶,是甜美窩心的。她……從沒有忘記過他。

這些年來,身邊完全沒有人陪伴,因此,他的身影常常在午夜夢回時,浮現腦海,他頎長的身形、剛毅的臉龐……

他的眉眼,英氣十足、炯炯有神,記憶猶新般地還牢牢刻在她的腦海中。

他厚薄適中、好看又有型的嘴唇……說話時掀掀合合的樣子、吻她時的滋味與觸感,讓她難以忘懷。

為什麼他最後要放棄?原本他是那麼的包容哪!

因為她的個性跋扈?因為她怪癖一堆、龜毛成性?她想這些原因應該都有吧?!反正,不管他放棄的理由是什麼,她明白——他就是不要她。

這深深打擊她高傲的自尊,所以她也放任自己時時沉浸在過去的回憶中,卻倔強地從不願去打探關於他的一切。

從遊離的思緒中回神,玫瑰嘲鄙一笑,低頭望望自己的手掌……

曲折的感情線難道,她的情路坎坷,真如掌中命運?

快十年了……她一定改變很多吧?!

俞世緯掛了電話之後,陷入一陣沉思。一段輕輕的旋律,觸電般勾起他懷念的心情——

我只想唱這一首老情歌,讓回憶再湧入心頭,當時光飛逝,已不知秋冬,這是我惟一的線索……咖啡廳里傳來熟悉的旋律,呂方的那首《老情歌》。

過往的記憶從腦海里掀起——

曾經,他與她在下課的閑暇時光里,同乘一部單車,悠遊在校園內外,拿着隨身聽,一人戴着一個耳機,反覆聽着這首歌……

她驕傲而優雅,她慧黠且可人,但她武斷、她驕縱,他們在無數衝突中漸行漸遠。

相戀的過程到最末,他已經不知道那是征服還是愛戀。

但他很清楚知道,最後分手並不是因為他不在乎,而是家中生活重擔都在他身上,他不得不面對那些責任,明白……再繼續下去,也不會有結果。所以,在她任性地提出不知道第幾次的分手之際,他放棄了。

他生來一副傲骨,但他也自卑,當時,南轅北轍的生活背景,他明白自己沒有把握為她的未來帶來幸福。

這些年來,他全神貫注在事業上,很辛苦、也很順利地,總算小有成就,家境轉貧為富,如今,他已經是一個企業集團的負責人。

他常常想起她,有時也偶有衝動,想打聽她的消息,最後都在繁忙的生活步調中作罷。

人說情歌總是老的好,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我說情人卻是老的好,曾經滄海桑田忘不了……

歌曲如此感性地回蕩在四周,回憶讓他眸里浮上一層薄薄的霧氣。

同學會……

眯起了眼,他炯亮的眸中不自覺燃起一抹光采。

雖然人事已非,而他身邊也已經有了另一名女人的陪伴,但對於見到她……他還是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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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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