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這一切不像是真的!
她怎麼會那麼能言善道,英文還那麼流利?她之前一點準備都沒有,就這樣硬着頭皮上了!想不到她的表現竟然這麼棒,一定是因為太緊張的關係,腎上腺素激增,才會有這麼出人意表的表現。
「做得好,語茉。」緊急從SETV攝影組調派來三位攝影師和兩名燈光師,在記者會結束后就着簡單的場地開始了尼可的專訪。當然事前已經清場,並且檢查過室內有無任何錄音設備,以免專訪的內容外流。
原本只是尼可一個人的心情故事,到了後來其它團員也紛紛加入,語茉營造出感性的氣氛,一一打破他們的心防,道出了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
當然最大的頭條,在於尼可一開始專訪時說的那一句。
「恭喜我吧,我要當爸爸了!」年輕的臉龐上有着喜悅和驕傲,尼可毫不保留的說出他即將要當爸爸的事實。
語茉嚇了一跳,但很快的恢復冷靜,對他說恭喜。
尼可結婚了嗎?怎麼都沒有聽說呢?如果他結婚,婚禮的場面應該會比照荷里活那些大明星們的豪華排場,可是卻一點風聲都沒有。
尼可有個女友,兩年前還因為恐嚇信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她是一個十分冷艷的台灣女孩,也是他的私人助理。可是語茉一直覺得,那個女孩的氣質不像一個小助理而已,是她吧!懷有尼可孩子的女人。
「你覺得自己很幸運。」
「是的。」尼可微笑。「我覺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運的男人。」
以這句話為開場,語茉進入了四個大人的內心世界,聽他們談音樂、感情,還有一路走來的歷程。
越深入了解,語茉漸漸明白為什麼他們會這麼受歡迎的原因,而且媒體都喜愛他們。
隨和,沒有大牌的驕氣,連休息的時候工作人員從外面買魷魚羹回來當點心,也見他們吃得津津有味,一點也不嫌棄。
而他們也忘了時間,就這麼聊着,像和朋友聊天一樣,等到專訪結束,已經是晚上十二點了。
他們竟然聊了快十個小時!
和BlackBoys的團員告別後,語茉沒能馬上回到家裏,她還得先回公司一趟,把今天的專訪內容交出去。讓她意外的,時芬--和她同時進入SETV,擔任業務助理的董事長千金,竟然在公司等她,在這快凌晨兩點的時候。
「妳終於回來了!語茉,我等妳好久噢。」時芬嬌聲埋怨。
「妳為什麼還沒回家啊?很晚了耶。」語茉皺着眉頭道。
「我在等妳啊,簽名簽名,有沒有幫我要到?」她興奮的追問。
語茉懂了。「時大小姐,妳就為了一個小小的簽名,半夜還留在公司里等,妳不怕回去的時候發生危險嗎?已經很晚了耶。」
「可是我今天沒有拿到簽名,我會睡不着嘛。」她任性的道。
因為年紀相當,又是同時進入公司的關係,語茉和時芬有點小交情,但也只是會一起吃頓飯的同事情誼,和她的身分一點關係也沒有。
語茉滿喜歡這個性隨和的女孩,沒有一點千金小姐會有的架子,像個小女孩一樣很喜歡撒嬌。
她有時候真不敢相信,這麼一個愛撒嬌的女孩子,怎麼能在業務部那種地方工作呢?
電視台最大的收益來自於廣告,而業務部就是專門處理廣告的,時芬一個嬌滴滴的女孩子,要跟那些廣告商周旋、談價碼?
雖然這是事實,但語茉還是不敢相信,時芬會是一個業務高手。
「怕了妳,拿去吧!」她從皮包里拿出一張用立可拍相機拍出來的照片,上頭有BlackBoys四個成員,還附上簽名。
「哇!語茉,我好愛妳哦。」時芬興奮的抱住她,獻上香吻一記。「改天一定要請妳吃飯,妳是我的恩人。」
「一張簽名照就可以讓妳把自己賣掉啦?」
「不一樣,那是BlackBoys的簽名耶!尼可好帥!」標準的偶像情結。
「哦,說到尼可,今天專訪有很多大內幕呢!」語茉嘆口氣。
「真的嗎、真的嗎?我要聽。」時芬巴着她不放,晶亮的眼睛完全不顯疲累。
「剪接的時候妳去看就知道了嘛。我好累,我要回去休息了。」收拾完自己的東西,她準備打卡下班。
「語茉妳好小器哦,透露一點給我知道嘛。」時芬纏着她不放。
「我很累了,而且還沒有吃晚餐,只有八點的時候喝了一碗魷魚羹。我現在只想洗個澡,吃點熱的東西,然後倒在床上大睡。有問題,我明天再告訴妳。」語茉的眼睛都快閉上了,一副體力不支的模樣。
「哦……那好吧!」看她累成那樣,時芬也不忍心再纏着她問東問西。雖然她真的很想知道今天專訪的內容。「語茉,妳明天可以中午再進公司,這是總經理特別給妳的假期。」
「真的嗎?太好了,小芬,要不要我送妳回去?」語茉感動死了。太好了,明天可以睡個飽。
「我家司機在外面等我。」
「那就先這樣嘍,拜。」語茉匆匆忙忙的離開公司。
開着心愛的車車,她在路上買了滷味和一些吃的,接着,撥電話回家,話筒傳來她自己的聲音,那是她為了安全起見,特地買的電話錄音機。
「時傑,是我,你睡了嗎?」
電話很快的被接起。
「沒有。」火氣很大的語調。
語茉不禁失笑。「你餓了對不對?」
相處了一段時間,她已經大概摸清楚他的脾氣。
看起來凶,很像要打人的樣子,一副流氓樣,但是卻很紳士,從來沒有對她不軌過。
脾氣不好,還禁不起餓,一餓心情就會不好,而且會睡不着覺,非要吃得飽飽的,才肯閉上眼睡覺。
「對。」媽的,他餓死了。
廚房裏有泡麵和一些材料,是她之前特地去採買的,但是他不會弄,且連一片吐司都會烤焦,是個標準的料理白痴。他下午餓過頭,啃了一片自己烤的烤焦吐司,那口感之差勁,讓他邊吃邊咒罵。
「我工作晚了,抱歉,我買了滷味,你有沒有想吃的東西?」
「臭豆腐!」他現在突然很想吃。「加辣,泡菜多點,還要一份大腸麵線。」
「好,我馬上就回去了。」語茉的心情和他相反,他餓得想咬人,她卻是高興得一直笑。
天吶!她完成了一個專訪耶,以一個菜鳥記者來說,這真是天上掉下來的大好機會,她好幸運。
一切都是因為時傑的關係,要不是他說了那些話,她也不會想那麼多,她一定要好好答謝他。
當語茉拎着兩手食物回到家裏,還來不及拿鑰匙,門就被打開了。
「妳真慢。」時傑兩道粗粗的眉毛擰起,粗魯的搶過她手上拎着的晚餐外加宵夜。
「我很累耶!」他有話抱怨她也有。「十二點才結束了專訪,又回公司去交帶子,被董事長千金纏了二十分鐘才脫困。」
董事長千金!她說的是小芬。
吃着臭豆腐的時傑動作稍微一頓,故作隨意的問:「她纏着妳幹麼?」
「她要我幫她拿BlackBoys的簽名照,說好了明天到公司再拿給她,結果她等不及,快兩點了還待在公司等我。」語茉皺了皺眉。「真是太瘋狂了,這麼晚了,她如果回家的路上出了事要怎麼辦?」
那小丫頭就是這點讓人傷腦筋,唉!怎麼都二十幾歲了,還那麼長不大呢?
下回看到小芬得好好訓訓她。時傑在心裏暗想着。
「時傑,我要跟你說謝謝。」語茉坐在地毯上,秀氣的吃着滷味。「謝謝你昨天晚上跟我聊那麼多,我今天才能得到這個專訪的機會。」
「我並沒有幫什麼忙。」
「別推辭了,明天晚上我早點回來,我們去外面吃飯好不好?你很久沒有出門了對吧!」語茉提議。
「出門?!」出門等於曝光,他不會正巧被梁老大找上吧!
「是啊,出去吃個飯,否則每天煮,我很累耶,好不好?我們去吃燒烤。」她立了大功,公司會給她一筆獎金,她拿一部份出來犒賞自己,這一點也不為過。
或許是該出門探探風聲的時候了。「好啊,明天等妳回來,我們再出門。」說完,他又埋頭吃他的臭豆腐和麵線,還偷吃她的滷味。
「有時候我很懷疑耶!」語茉遲疑半晌,才敢開口。「我覺得你不太像一個黑社會大哥。」
他本來就不是,怎麼會像呢!
好吧,他承認,他差一點就是了。
「你只有肚子餓的時候才會罵髒話,平常也頂多是無賴點而已。」
「無賴?!妳這是在誇獎我,還是在挖苦我?」竟然說他無賴。時傑感到又好氣又好笑。
「當然啊,你好手好腳,卻窩在一個陌生女子家裏將近一個月不出門,你知道嗎?你這樣很像小白臉耶。」要是一個月以前,語茉才不敢這麼對他說,但現在她了解他不會對她怎樣,才敢放膽子念他。
「小白臉!意思是指……我是被妳包養的?」他沒生氣,只是覺得好笑。
「吃我喝我住我的,難道不是被我包養。」最奇怪的是,她竟然沒趕他出去。
「好吧,我懂了。」他沉痛的點點頭。「當小白臉要有當小白臉的自覺,從今天起,妳想蹂躪我,請便,我在哪裏都可以上。」
「你在說什麼?!」語茉小臉爆紅。「誰、誰要蹂躪你啊!神經病。」
「我以為妳有這意思呢!」時傑嘿嘿笑逗她。
「我、我幹麼要對你有意思?我只是覺得,你為什麼不回去?為什麼要待在這裏?你明明隨時可以離開的。」
她雖然說他吃她的、用她的、住她的,但事實上,她能給的也只有這些,只有溫飽,如果他想要奢侈的生活,她恐怕給不起。
她能給的只有這樣,如果他真的要當小白臉,當一個被女人包養的男人,那麼他大可以找比她更有錢的女人。
她只是一名小記者,薪水微薄啊!
而且有時候,她會覺得他在幫她,在她對工作茫然時,他會適時的拉她一把。
時傑,他到底是誰?
他絕對不是黑社會老大,不可能!如果他真的是,早就被一干小弟們找出藏身的地點,哪可能這麼悠閑的坐在她的沙發上吃臭豆腐,還一邊吃她的豆腐。
沒錯,這傢伙老愛在口頭上吃她豆腐。
「妳覺得我很煩?」時傑認真的問。
如果他造成她的困擾,那麼他勢必得離開了,他並不想讓她討厭。
其實她說的沒錯,他有點無賴……好吧!他承認,他很無賴。當初她開車其實並沒有撞傷他,當時她開很慢,只是輕碰到他一下而已。只是她衝出車子的樣子實在太認真了,他一時惡作劇心起,才演了那一齣戲。
想不到他演技精湛,把她騙過去了,她還真的以為他被撞得頭破血流,哈!
當時他全身都是血,沒錯,不是他的血,也不是別人的血,而是雞血。
他從幫派的斬雞頭結拜儀式中逃出來,不小心打翻了盛裝雞血的盆子,所以才會弄得整身都是血,不過他誤導她,那是他砍人砍出來的血,當場把她嚇得六神無主。
「不,我怎麼會覺得你煩呢?」獨居久了,加上工作辛苦,回到家裏有個人等門,那種感覺真的很溫暖,她也喜歡這種感覺,只是這樣下去,太說不過去了。
他們孤男寡女住在一個屋檐下,卻什麼都沒有發生,什麼也不是,不是親人,更不是情人,頂多只能算是朋友。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不回到你自己的家,但我想,你有你的苦衷,既然是這樣,如果你不嫌棄我這裏什麼都沒有,那你就繼續住下來吧!」語茉大方的道。
「不會造成妳的困擾?」
「我覺得你在這裏,反倒是幫了我很大的忙,我對工作其實還不是很熟悉,可是奇怪的,只要跟你談過,我的工作就會變得很順利。」
那當然,經過高人指點之後,自然會增進一甲子功力。
時傑微笑。「謝謝妳。」她還挺聰明的嘛,知道他在幫她。
「只不過還是要委屈你睡沙發。」語茉同情的看着他。
高頭大馬的他睡在沙發上一定很不舒服,但是沒辦法,總不能叫他和她一起睡她的床吧!那太超過了,他們又不是那種關係。
「妳確定我住在這裏不會給妳添麻煩?」他要再確定一次。
「不會。」
「妳男朋友知道不好吧!」他假仙的問。
「你都住了快一個月才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會不會問得太晚了一點?」她忍不住翻白眼。
「哈哈,也對。」這一個月以來,他也沒看過有男人來找她。
「只要我爸和我哥打電話來的時候,你不要接,那就是幫我大忙了。」
「怎麼,妳很怕他們?」
「當然,要是讓他們知道我在台北藏了一個男人,他們會上來把我捉回去,不准我再當記者。」想起家裏的兩個男人,語茉只能搖頭嘆息。
「這麼嚴?!」也就是她不準亂交男朋友嘍!可惜,他想追她耶。
什麼?追她?!
這個想法衝上時傑腦門,連他自己都嚇了一跳。天,原來他是這樣想的啊,太驚人了,原來他想追她!
難怪他會對她特別,原來是他喜歡她。
原先只是覺得逗她很好玩,可是沒想到,他最後會喜歡上她。
「因為家裏只有我一個女孩子。」語茉幽幽的道。「我媽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我是我哥帶大的。」長她七歲的哥哥就像個小爸爸一樣照顧她,所以她常常覺得有兩個爸爸。
不准她太晚回家,不准她隨便跟男同學出去,不準讓別的男人送回家……
總之,她的爸爸和哥哥,對她的愛護和疼愛到了病態的地步。
要是他們知道,一向乖乖聽話的她,在台北的住處和一個男人同居--雖不是男、女朋友的同居,但也相去不遠。
他們一定會衝上來台北,把她捉回去的!
「我念大學的時候和哥哥起了爭執,哥哥不希望我離家太遠,要我念南部的大學,但是我想念新聞,所以不顧他的反對,填了台北的學校,他好生氣,說不准我來念。」
「但妳還是念了。」而且是高分畢業。
時傑在這幾天摸透了這間十坪大的小套房,找到她大學的畢業證書和成績單,還有許多傑出的社團表彰。
她只是膽子小了點,其實她挺有才華的嘛!一點點雞血就把她嚇得花容失色,如果她膽子大一點,恐怕很快就衝上一線記者的行列了。
「因為我為了要到台北來念大學,絕食抗議一個星期。」語茉大爆內幕。「把我哥和我爸都嚇壞了。」
「妳!這麼激烈的手段?」才覺得她膽子小而已,時傑馬上被她的話給嚇得差點掉下巴。
絕食抗議?!
「我想做的事情一定要做,不然我會受不了的。因為我真的很想很想當記者,我小時候最大的願望就是當一個女主播,我怎麼可以這樣就退縮了?當然要為自己的夢想據理力爭。」她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我知道我哥只是心疼,他捨不得我一個人到那麼遠的外地念書,他怕我吃不好、穿不暖,無法照顧自己,我知道他只是疼我、擔心我,但是,這樣我永遠長不大,我都那麼大了,也該學着獨立。」
「所以妳一個人在台北待了快五年?」
「對啊,一個人是很辛苦的,但是我過得很充實,我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念喜歡的書,學自己喜歡的東西,只是有時候會想到我哥拿手的宮保雞丁……」想到這裏,她長長一嘆。
她雖能自己獨立了,但還是會想家。
「哦哦,原來妳哥也是廚藝高手。」時傑腦子裏想的只有吃而已。
「原來我沒告訴你,我們家在南投開餐廳,我爸爸和哥哥都煮了一手好菜。」
「妳的廚藝好,就是因為家學淵源的關係。」他懂了,難怪她煮的東西那麼好吃,不輸給外面的餐廳,原來是從小耳濡目染啊。
「才不呢,我的手藝不能跟我爸比,更不能跟我哥比,我哥又帥又會煮菜,可惜他把時間都放在食譜上,不然早就結婚了。」語茉表情生動的描述她的家人,而且一副引以為傲的模樣,讓時傑專註的看着,唇邊也掛着笑。
聽她說話是一件很輕鬆的事,她總能眉飛色舞的說著工作上或和朋友之間相處的趣事,他喜歡聽她說、看着她講,也許就是因為他常常看她說話的樣子,久而久之,被她說話的樣子吸引住了也說不定。
這一晚,他們聊到天快亮了才各自睡下,語茉累得連洗澡的力氣也沒有,就這樣和着在外奔波了一天的套裝,倒在床上大睡,決定中午醒來再梳洗。
反而是時傑,他瞪大着眼睛,無眠。
原本帶笑的表情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深沉的思索,他英俊的臉龐沭浴在晨曦間,宛如一尊完美的雕像。
可惜語茉沒看到這一面的他,不然她會立刻被時傑的男色引誘,瘋狂愛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