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銀狐叫飯店送了一些溫熱易消化的流質食物,讓李維長期未進食的腸胃能儘快適應。

「謝謝你,銀狐。」

「叫我的名字。」

「什麼?」

「我說,叫我的名字,乃仲華。」

「呃?」李維不解。

「會念嗎?」銀狐拿起桌上的紙筆,在紙上寫下三個中國字,「方、仲、華。」他一字一字念着。

「這是中國字?你是中國人?」李維好奇地問。

「算是吧!」方仲華繼續在紙上畫著,「方,是我的姓;仲華,是我的名字。」

「種花……」李維生澀地念着。

「什麼種花?是仲華!」他開始想扁人了。

「仲華……」反覆念了十來次,李維的發音總算比較標準了。

不錯,還滿順耳的。銀狐露出一絲得意,他喜歡李維聽話的感覺。

「仲華,你是殺手,是嗎?」李維小心翼異問着。

方仲華全身上下立刻罩上一層警戒,「你還知道些什麼?」

李維實在太聰明了!他是第一個看穿他的人,從來沒有人被救出后,會問出如此精確的問題。通常,人們會將他當成警察或特務。

「我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李維笑了一下,相當溫暖的感覺。

方仲華在床邊坐下,將臉貼近他,不顧眼前是個帶着槍傷的病人,朝他臉上吐了一口迷濛白煙,「夠多了!你……是這世上唯一知道我名字的人。」

除了死去的父母親之外,還不曾有其它人如此叫過他——仲華。

他的母親是個金髮碧眼的法國人,父親是個中國特務。

而他,出生在寒冷的中國東北,在他很小的時候,他記得母親總喜歡牽着他的手,在下着大雪的夜晚、在寒冷無人的火車站月台,等候着父親的歸來。

每一次見面,雙親就像是恍如隔世重逢,緊緊將彼此擁在懷中。

不知道是遺傳還是優秀的先天特質,在他連筷子都還拿不穩的時候,他己經學會了開槍射擊。雖然只是以玩具槍似的改裝空包彈射擊,但他對槍枝、距離及標的物移動的敏銳度,常常讓父親露出讚許的表情。

拿槍,是父親對他的要求,父親要他有能力保護自己。

八歲那年,他隨着父母親踏上了巴黎,那個讓他的生命從此步上破碎的城市。

在這兒,他有了另一個名字,牢牢嵌在護照上的名字——雷克斯.歐列斯特。

這是母親幫他取的,在西方國度,取個洋名比較不會引人矚目。

如果說,他這一生中,真有什麼讓他感到自己曾經是個人的自覺,那大概就是童年那段在父母親羽翼下度過的日子。

但這樣的日子並不長久,在他即將滿十歲之前,他的父親突然不再回來了。

出事了!母親明確地知曉,在法國情報部帶隊搜索前,母親將他混在人群中,送上了火車。

「媽媽!妳為什麼不上車?」他朝着站在月台上目送他的母親大喊。

母親凄涼地、無奈地一笑,「我必須去救他。仲華,你要記住,不管遇到什麼事,不管多麼辛苦,千萬要活下去,堅強地活下去!」這是母親最後對他說的話。

他清楚地記得,臨上火車前母親緊擁着他的溫暖與悲哀,透過她臉上潸然流下的冷涼淚水,那記憶中的臉,成了他這一生中永遠無法抹滅的恨。

他恨自己、恨國家、恨上蒼,恨造化弄人的乖舛命運。

對於一個失手被捕的中國特務而言,通常,中國政府是不會積極營救的。不像西方國家對生命的尊重,身為一個中國特務,隨時要有為國捐軀的決心。

幸運的,被判個幾年,遣送出境。但通常許多人都等不到那一刻,獄中私刑、老死囚籠,是許多菁英份子的下場。

失去了倚靠、失去了溫暖的呵護,方仲華遵照母親的指示,投靠了位在法國南方的波修瓦神父。

但不到一個月,這個地方也被法國情報部盯上了。

神父機警地將方仲華的小臉塗黑,並讓他穿上吉普賽服裝,配上他天生遺傳自父親的黑髮,混在一堆小孩中,將他送上前往意大利的火車。

「孩子,請恕我無能為力,我能做的就這麼多了。往後的日子,我會為你祈禱的,願主保佑你!」這是臨行前,神父對他說的話。

方仲華似乎一點也不難過,甚至沒有任何想哭的衝動。這樣的場景、這樣的離別,己無法再令他感到悲傷,他冰冷得猶如一座雕像,沒有落淚、沒有回頭,默默地離開了法國,離開那個讓他靈魂支離破碎的國度。

在意大利的日子,他成天隨着吉普賽人到處流浪,偷搶拐騙無所不做。

要活下去,就必須不停地傷害別人。他有了新的生命哲學。

十二歲那年,他第一次舉槍殺人,對象是個平日與他作對的街頭小混混。

第一次的殘酷嗜血,不僅沒有讓他鋃鐺入獄,反而為他帶來了人生旅途上的大轉折。

他被黑手黨看上了,並且收編加入組織中。

這件事,讓他更加確信,若要出人頭地,非得踩着別人的鮮血往上爬不可。

進入組織后,他早熟的個性、神準的槍法,歷經風霜的沉穩與善於察言觀色的天性,讓他一躍成為組織中極力栽培的明日之星。

他開始接受中斷已久的正規教育,除了學習英文、法文、意大利文,伽還要求學習中文,雖然那個國家曾經拋棄了他,但他這一生中,最美麗、最美好的歲月卻是在那個國家的領土上度過的。雖然,那段歲月、那段回憶,已經太過久遠、也太過遙不可及。

***

「仲華、仲華!」見他怔怔出神,李維連喚了他兩次。

「呃?」驚覺到手上的煙灰己燙到手指,方仲華倏地燃熄了手上僅存的煙頭。

「想事情嗎?」李維問道。

泛起一股自嘲的冷笑,方仲華不語。

有多久了?多長一段日子,不曾想起前塵往事?多少年來,他不曾打開記憶的封盒,任由傷心往事在他思緒中奔流。

為什麼會在此刻,無端端地想起這些事?因為李維嗎?因為他一直叫喚着他的名字?

溫暖的嗓音,潔凈的心靈,像是來自天堂,父母親的召喚。

「仲華!」李維發現他又失神了。「你沒事吧?」

「沒事。」銀狐望向李維關心的眼神,他漂亮藍眸中有着令人安心的感覺。

好奇特的男孩,方仲華在心中想着。

***

「我想打電話回家報平安。」吃過午飯,李維對方仲華說。

「還不是時候,你父親的電話被警方監聽,打電話會暴露我們的行蹤。」方仲華拒絕了李維的要求。

「我們現在的處境仍然危險嗎?」

「當然,在我無法確定敵人不存在之前,隨時都有危險。」他企圖讓李維打消念頭,正確地說,是不想放他走。

「那我什麼時候能回家?」這是李維最關心的事

「過幾天,等你傷好了之後。」方仲華露出難得的溫柔表情,像哄小孩般,委婉地對他說道。

李維,多美麗的孩子啊!若能永遠將他圈在身邊該是一件多美好的事!

***

這實在是一件非常奇怪,也非常不合邏輯的事。

方仲華明明說,他們現在是處在「非常危險」的環境中。

但是,他卻每天開着車,帶他到外面兜風。

說是不想讓他太悶,天曉得,這樣每天拋頭露面、豈不是將他倆暴露在危險中嗎?

李維不是獃子,他知道方仲華不想讓他離開,為什麼?

他是個殺手,應該遵守交易規則的。他在圖什麼?謀什麼?

難道,他的委託人不是父親嗎?這個想法,讓李維心裏震了一下。

不,不會的!方仲華應該不會加害自己,他看得出來,他眸中的溫柔,是認真的。

***

一早,側耳傾聽着浴室傳來的淅瀝瀝水聲,確定方仲華已經開始沐浴后,李維立刻拿起床邊茶几上的電話。

撥了一個熟悉的電話號碼,隨即,他小聲興奮地喊着:「喂!爸爸,是我!」

艾維斯聽見愛子的聲音,激動地幾乎落下淚來,(李維!你在哪兒?你沒事吧!)自從三天前黑手黨傳來報平安的訊息之後,就再也沒有下文,究竟李維何時歸來,沒有人知道,焦慮的等待,讓他幾乎白了滿頭髮。

「我沒事,爸。」李維安慰着。

(你在哪兒?為什麼不立刻回來?)艾維斯激動地問道。

「我……」李維住了口,他不知該如何解釋。

(告訴我,你在哪兒?我馬上去接你!)艾維斯急急說道。

「不……不用了,爸爸,你放心吧!」李維平靜地對父親說道:「從小到大,我什麼時候讓您操過心了?」

的確,李維是個從小就不需要讓人擔心的孩子。

「過兩天,我自然會回家,記得叫瑪蘭準備我愛吃的巧克力香蕉派,回家后,我要好好享受一下。」李維開心地說著,彷佛他只是外出度個小假罷了。

聽到兒子溫婉篤定的高語,艾維斯的心終於稍稍放下,(好,我會叫瑪蘭準備你愛吃的食物,不管是巧克力派、白酒通心麵,還是原味牛排,我都會幫你備着,你……可要趕緊回來。)

「嗯,我答應你。」李維回給父親一個讓他安心的答案。

掛上電話,身後一道冰冷殘酷、冷酷得近乎可殺人的視線從他身後射來。

「仲華?」他回過頭,對上的是一對冰藍酷厲的眼眸。

他何時站在這兒的?剛才的對話他都聽到了嗎?

是的,他一定聽到了,否則不會用這樣的眼神看他。

「仲……」

李維的話尚未出口,方仲華狂暴的身子己將他壓倒在床上,單手掐住他的脖子,「說!為什麼要背叛我?」

李維奮力掙扎,他的力氣對付一般人是綽綽有餘,但是用來對付方仲華,似乎稍嫌不足了些。「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不過是打電話報平安罷了!」

「報平安?你說了嗎?說出你所在的位置?」方仲華眸中閃着兇狠紅光。隨着他的激動,掐住李維脖子的手也愈來愈緊。

「唔……沒有……」李維幾乎說不出話來。

「沒有?」他狐疑了地看着他,略鬆了手,「為什麼?」

真奇怪,說了他老大不高興,不說,他又問為什麼。

李維有些無奈,「沒有必要。」

什麼意思?方仲華愣了一下。

「你說過,我父親的電話被警方監聽着,若是讓警方知道你在這兒,對你而言可能是一件麻煩,是嗎?」

李維仍是為他着想的。

即使在他將他軟禁的情況下,即使在他歸心似箭,恨不能馬上飛回佛羅倫斯的情況下,他仍然設身處地為他着想。

見他不搭腔,李維續道:「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一直將我強留在身邊,不過,我知道你對我並沒有惡意,遲早你會送我回家的,對嗎?」

「你這麼篤定?」方仲華勾起一抹冷笑,看着眼前這個極聰明的男孩。

「不是篤定,是你告訴我的。」

「我告訴你?」他什麼時候說過這樣的話了?

「你沒有說出來,不過你的眼神告訴我,你不會傷害我的,是嗎?」李維抬眼,正面迎上他的目光。

好傢夥!他就是喜歡他這股無畏動人的坦率。

方仲華忽地一笑,低俯下身,在李維尚來不及反應的時候,猛地奪去了他的雙唇。

這……這是做什麼?任憑李維再聰明、再冷靜,也無法理解方仲華此刻的舉動,他究竟在幹什麼?

他……竟然吻他!他竟然吻個同樣身為男人的他!

「唔……放……」李維奮力抗拒着,縱使不明不白地被人奪去了吻,卻不代表他必須默默承受。

「放手……」李維模模糊糊從唇齒間吐出幾個字,卻無法阻止方仲華對他的掠奪。

強而有力的壓迫、攝人心魂的霸氣,讓李維沒有半點退讓的空間

方仲華深深地、深深地吸吮李維口中的甜蜜。良久,終於從他身上退開。

「為什麼?」強忍紊亂氣息,李維問出了第一句話。

「這是懲罰,對不聽話小孩的懲罰。」冷瞪着他,唇齒間送出冰寒的話,方仲華展露出深沉的原始獸性,「下次如果再犯,我就剝光你的衣服,把你當個女人一樣侵犯!」

「你……」李維怒目射向他,卻在迎上那雙冰冷藍眸時,看見怒火下那抹歷經千瘡百孔的孤傲靈魂。

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啊?

李維的怒火在瞬間被覆上一層冰霜。

像初次見到那抹冰藍眼中滿載的憤怒與仇恨時帶給他的震撼,似海水般深藍的眸中,有着深深的孤獨與悲哀。剛強、自負、殘忍,那只是他的武裝,不想讓任何人看穿,拒絕迎接任何人踏入心靈禁地的一項宣誓。

驚懼、猜疑、無法相信任何人給予的溫柔,像穿着一件厚重的盔甲,行走於滄涼人世間,他的美麗與良知被深鎖在深深的仇恨中。

李維知道,在銀狐冷酷嗜血的外表下,必定有着不為人知的傷痛,有着令人鼻酸的過去。同樣的,此刻失去理性的他,定也有着無法言喻的痛苦與無奈!

為什麼?難道他的生命里除了黑暗之外,不曾見過陽光嗎?

「明天一早,我會送你回佛羅倫斯。」丟下冰冷的話語,乃仲華拿起大衣,逕自出了門。

李維坐在床上,被吻得紅透的唇,仍然火熱。

混亂的思緒里,則泛起了一股沒來由的心痛。

***

原以為方仲華很快就會回來,但是,一直到午飯時刻,他仍然沒有出現。

李維只好獨自外出用餐。

這清雅幽靜的小城,就是赫赫有名的蘇連多。記得小時候,他曾跟着父親與兄長來過幾次。

他迎着海風,漫無目的地走着。忽地,他的目光被商店櫥窗內的一隻音樂盒吸引,駐足凝望。

象牙白色的平式綱琴上,鐫刻着精細的雕花,掀起琴蓋,手工精緻的輪軸帶出風鈴似的悠揚樂聲。

是「蘇連多民謠」,在意大利,這是一首家喻戶曉的民謠。

李維靜靜聽着樂聲,想着歌詞中的涵義——

美麓的蘇達多,碧波清盪的河岸……我親愛的朋友啊!今朝你我分別海上,從此之後,我將獨自凄涼,你的身影歷歷在目,期待你……早日歸來。

真是奇怪,以前一點也不覺得這首曲子有什麼特別之處,怎麼今天聽起來似乎特別感傷呢?李維苦笑,這是不是就是所謂的有感而發、觸景傷情?

他捧起這隻音樂盒,請老闆以絲絨布,小心翼翼包起。

然後,他在傍晚時分回到了飯店。

推開門,方仲華已經坐在床上。

「上哪兒去了?」他問着,聲調平穩,不若早上的冰冷駭人。

「沒上哪兒,隨便逛逛。」李維誠實以告。

「李維。」他喚了聲。

「嗯?」

「去洗把臉,我帶你出門。」

「出門?上哪兒?」李維微感訝異。

方仲華笑笑,「去了就知道。」

***

李維有些不敢相信,方仲華竟然租下了一艘豪華遊艇。

十二月的蘇連多,海風甚大,是不太可能在夜間出海的。

方仲華讓遊艇泊在岸邊,豪華的四層樓遊艇上,只有他們兩個客人。

船上,燭光搖曳、美酒飄香,廚師為兩人準備了豐富精緻的晚餐,樂師則在一旁拉奏着樂器。

這……算是賠禮嗎?李維不知道該不該問,這樣的氣氛下似乎不該講些殺風景的話。

當然,方仲華對早上的事,也是隻字不提,彷佛兩人壓根兒沒發生過任何不愉對桌而坐,舉杯共飲,燭光美酒,月光海風。蘇連多的海岸,似乎有一股醉人的魔力。

晚飯過後,帶着微微醉意,李維整個人躺在甲板上,清亮的月光灑在他的身上,落滿他年輕自信的臉龐。

「晚上風大,別著涼了。」方忡華扔了條毛毯給他。

李維笑着,沒想到方仲華也有體貼的一面,「放心吧!我沒那麼弱不禁風。」

點了根煙,方仲華在他身側躺下,望着滿天星斗,他發現自己很久沒有這麼放鬆了。

「仲華。」李維喚了聲。

「嗯?」

「為什麼外面的人都管你叫銀狐?你的頭髮又黑又亮,一點也不像啊!」李維笑着,像個稚氣的孩童。

似乎感染了他的純真,方仲華臉上的表情也明顯變得柔和,「以前,我喜歡染頭髮。」

「哦?染成銀色嗎?」李維好奇地問。

「嗯,淡淡的金色,太陽光強的時候,看起來很像銀白色……」悠悠的語意,有些縹緲。

「你喜歡這樣的顏色?」李維側過臉看着他。

「不,只是懷念。」

「懷念?」

「那顏色,很像我母親的發色……」方仲華緩緩吐出一口白煙,掩去了他的面容,讓李維看不清他的表情。

微爬向他,李維的臉近貼在他面前,彼此呼吸清晰可聞,「告訴我關於你母親的事,好嗎?」不知是否因為喝了酒的緣故,今晚的李維,似乎有着比白天更加旺盛的好奇心,酡紅的臉上,帶着一份醉人的奇特艷麗。

「仲華。」見他不語,李維又叫了一聲。

「那是個很長很長的故事,你真的想聽嗎?」方仲華抬眼,凝視着眼前這張令他意亂情迷的臉孔。

李維點點頭。

方仲華笑了笑,伸手輕擁住他,開始述說他這一生中,原以為會永遠放在心中的悲涼往事……

***

原本,李維與方仲華是打算一早開車回佛羅倫斯的。

但是,昨天晚上,兩人躺在甲板上,竟沒完沒了地聊了一整夜。

直到清晨,方仲華才拖着眼皮己沉重如鉛卻強硬死撐的李維上床睡覺。

當然,這一睡,就睡到中午過後才起床。

心理學家常說,習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此刻,這句話套在李維身上,真是再恰當不過。

原本一直習慣獨睡的李維,自從被方仲華夜夜擁着同寢而眠后,似乎己開始對這樣的舉動感到理所當然。

白凈的床單、午後溫暖的海風、遊艇上肢體交纏的兩人,織就成一幅美麗靜謐的畫面。

「幾點了?」李維問着,整個人仍蜷在方仲華懷中。

「兩點半。」方仲華拿起擱在茶几上的手錶看了一眼。

「嗯……這麼晚了。」李維懶懶爬起。

不想讓身旁溫暖的體熱離去,方仲華伸臂一抱,李維又重重落回他懷中。

「你做什麼?」李維嚇了一跳,眼中凈是不解。

「別動,只要一下子就好。」低沉的嗓音,有着不容人拒絕的強勢。

方仲華將他擁在懷中,低頭輕觸着李維金亮微卷的髮絲,清爽淡然的味道飄落,讓他有一種說不出的滿足感,那是自從他的雙手染滿血腥之後,就再也不曾有過的感覺。

李維靜靜不動,任由方仲華抱着,男人強健臂膀上傳來的強烈索求與渴望,讓他泛起一種異樣情愫,一種被愛、被需要、被緊緊纏繞的溫暖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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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手黨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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