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頭好痛……
辜至美困難的睜開眼睛,立即感到一陣暈眩,只好再度閉上雙眼。
“你醒啦?你還好吧?你沒事吧?”
一道恍如大地母親的聲音在他耳畔殷殷關切地詢問着。
好陌生的聲音,這是誰在說話?
“媽,要問也等他睜開眼睛再問,他搞不好又昏過去了。”火妮雙臂環胸地站在床邊研判着陌生人。
阿田伯他們也真好笑,看見他光着身子昏迷在樹林裏,居然連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屍體”。
說也奇怪,他怎麼會渾身光溜溜的昏迷在屬於苗家的樹林裏呢?
阿田伯他們說,他身上的衣物和財物一定都被流浪漢給剝光了,所以他才會連條內褲都沒有穿。
回想起看到他、確定他還活着的那一剎那,她整個給他臉紅,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裸體耶,有夠不好意思的。
“我的頭……好痛……”辜至美擰着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終於睜開了雙眸。
“啊,醒了、醒了,這回是真的醒了。”梅淑珠歡天喜地的喊,然後像個母親般慈愛地安慰着他。“當然會痛嘍,會痛是應該的,你全身有不少擦傷,不過幸好傷勢不重,應該謝天謝地了。”
他看着眼前福泰的陌生婦女。“你是誰?”
梅淑珠呵呵笑。“我是火妮的母親,你叫我苗大嬸就可以了。”
火妮?苗大嬸?好陌生。“我認識你嗎?”
火妮往前一步,直截了當地回道:“你不認識這裏所有的人,我們也不認識你,你昏迷在我們家的樹林裏,是我們把你給救回來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點面熟。
“我認識你嗎?”他好像看過她,但她叫什麼名字,他一點也想不起來。
“不,你不認識我,因為我也不認識你。”火妮明快地說:“把你家人的電話告訴我,我通知他們來接你回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腦中一片空白。
“對啊,你總有家人吧?”她頓了頓。“呃——你是孤兒?”
他緊擰着眉心,不發一語。
火妮潤了潤唇,試探地問:“那麼,你總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電話告訴我,我叫你朋友來接你。”
他還是不說話。
“呃——你連朋友都沒有?”
這個人還真悲哀,長這麼大,居然連個朋友都沒有?
也難怪啦,瞧他,俊美無儔的臉龐,文明又帶點冷漠的氣質,渾身上下看不到一絲柔和,他可能是那種超級難相處的人。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火妮問道,並且認為這個問題總該回答得出來了吧?
“我——”他終於開口了。“我不知道我叫什麼名字……我想不起來。”
“什麼?”火妮母女愕然地瞠瞪着他。
“你是說——你不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火妮眨着眼。“你失憶了,是這個意思嗎?”
“我不知道……”他的頭好痛,只要他試圖去想什麼,他的頭就會撕裂般的痛。
“怎麼辦啊?他可能傷到腦袋了。”梅淑珠憂心忡忡地看着他。“要是他一輩子都想不起來自己是誰怎麼辦?這樣很可憐耶。”
“我看還是報警吧,把他交給警方。”農莊的事已經夠多了,她一點也不想把麻煩往自己身上攬。
驀地,一顆頭鬼鬼祟祟地探進房裏來,苗大順對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過來一下。”
“有事嗎,小叔叔?”
“當然是有事才會找你,小孩子不要問那麼多,快點過來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門口,立刻被苗大順不由分說的拉出去,一古腦的拉到他的房間裏,還馬上把房間門鎖上,看得她一頭霧水。
“到底什麼事小叔叔?為什麼要鎖門?”
苗大順搓着手,不安地說:“那個——事實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誰?”狀況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頓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說:“就……就是客房裏的那個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麼?”火妮眼珠子差點滾下來去跟地板親吻。
看到火妮的反應,苗大順更不安了。“那個——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開了車要回家,經過樹林時,沒想到他突然衝出來,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確定嗎?”火妮眉心一皺,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當時喝醉了,怎麼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離十啦,我看到一團黑影衝過來,我撞上去,聽到砰的一聲,我酒當場嚇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車看,連忙開了車就跑。”
她沒好氣的瞪着苗大順。“厚~小叔叔!你怎麼可以肇事還逃逸啦?萬一他被你撞死怎麼辦?”
他知不知道自己闖了多大的禍?沒有駕照,還酒駕把人撞成失憶,現在怎麼辦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對,你就不要再罵我了。”苗大順一臉苦瓜的向火妮求饒。“剛剛聽到他什麼都想不起來,我都快緊張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來怎麼辦?這樣不就永遠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就好!”火妮蹙着眉。“現在唯一的辦法就只有報警了,讓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為什麼不行?”
“萬一報警,追查起來,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個……我……我沒駕照,還喝酒,還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負責怎麼辦?”
火妮蹙着眉,很不認同。“不報警,他現在什麼都想不起來,難道讓他一直住下來?”
“搞不好……過幾天他就想起來了,那個——誰誰誰,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樣嗎?被機車撞到,一、兩個月什麼都想不起來,然後有一天就突然什麼都想起來了,我想他……他應該也是這樣吧。”
她惡狠狠的瞪視着他,“最好是有這麼簡單!”
知道火妮不高興,苗大順鬆手了。“好吧,你去報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幾歲了還去坐牢,你就去報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來最有正義感,我不該叫你做這種泯滅天良的事,是我太超過了……”
看他那副可憐兮兮、垂頭喪氣的模樣,火妮心軟了。
回想起她十二歲那年,家裏發生火災,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進火場裏把睡夢中的她背出來,現在根本不會有她這個人存在。
那一場火,小叔叔毀了半邊容貌,從此沒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這個原因,他都五十多歲了,至今仍是個單身漢。
她常感到很內疚,如果不是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會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會單身至今,但他卻從沒對她說過一句抱怨的話,樂天的他,總是笑嘻嘻地面對每個人。
她不能讓他去坐牢,她情願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讓小叔叔一把年紀了還去受那種罪……
“我不報警就是了。”她下了個困難的決定。
唉,這樣實在有違她做人的原則,現在也只能祈望那個人快點恢復記憶。
“至美……嗚嗚……你到底在哪裏……你到底在哪裏?”
兩天來,梁芷柔哭紅了雙眼,肝腸寸斷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進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訊。
“你多少吃一點,不要再哭了,這樣很傷身體的。”安彤安慰着她,見她那麼傷心,實在不像跟小美才見過三次面而已啊。
至帥說,小美連終身伴侶都用計算的,兩人之間毫無感情基礎,只因為對象符合他對完美的要求就決定了婚事。
在她看來,未必那樣,或許他們一見鍾情,真的都對彼此很有感覺,很來電啊,不然芷柔現在也不會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說完,梁芷柔又開始啜泣起來。“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麼不測怎麼辦?人家會不會說,是我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們這樣說的。”再吸吸鼻子。“她們說,如果至美死了,別人一定會說我克夫,到時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沒有男人會再對我有興趣,他一定要平安無事才可以。”
安彤有夠給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哭的?”
小頭顱點了點。“我壓力好大,這兩天都睡不着,我媽為了我,今天一大早飛到泰國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歸來,不然我年紀輕輕就會變成——變成寡婦——嗚嗚嗚……”
說完,又啜泣起來。
安彤愣愣地看着她那悲切的樣子,確定她老公說的沒錯,她跟小美之間,真的沒有感情基礎。
而且她突然發現,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認知的那麼完美,看她哭得連鼻涕都流下來了,如果小美看到她這副鬼樣子,還會認為她很完美,還會想娶她嗎?
嗯,很懷疑!
“來、來,坐坐,不要客氣,當自己家一樣,多吃點。”當天晚餐時,梅淑珠熱情的招呼着「客人”。
“對啊!你坐啊,別凈站着。”因為心虛,苗大順對辜至美特別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熱鬧的餐桌旁,讓他坐在自己旁邊。
火妮受不了的搖搖頭,小叔叔這樣,遲早會露出馬腳啦!
瞧,他不低調一點,還在那裏熱情的向人家介紹家族成員,真是有夠瞎的,不過,這也正是她叔叔可愛之處呀!
“我來向你介紹。”苗大順一一指着餐桌上的人,大聲地說:“這是火妮的爺爺、奶奶,火妮的媽你已經見過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順叔就可以了,這是仲芳、仲凱,他們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們的父母過世之後,他們就住在這裏了,這是阿泰叔、阿泰嬸,他們在我們農莊裏做事,也住在這裏,以後你也要住在這裏,跟大家打聲招呼吧!”
辜至美緊抿着唇,看着滿滿一桌子的人,這種感覺好陌生,感覺上,他好像沒和這麼多人一起吃飯過。
“這孩子怎麼都不說話咧?”身材跟媳婦一樣豐潤,滿頭銀髮的苗家奶奶問。
阿泰嬸掩着嘴直笑,“帥哥害羞啦!害羞啦!”
“來!小子!跟大家打聲招呼啊!”苗大順忽地往他後背用力給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嗆到了。
“啊啊——歹勢、歹勢!太用力了。”苗大順連忙拍着他的背,替他順順氣。
“唉,這孩子身體虛啊,明天得殺只老母雞燉中藥給他補一補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語地叨念着。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樣子,很滑稽耶。
仲凱的身材比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現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對他而言顯然太大,連袖子都要折兩折,褲管也是,跟他的氣質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麼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爺爺笑咪咪地問。
火妮驀然怔忡起來。
對厚,他失憶了耶,現在連自己名字都想不起來,不知道自己是誰,這種感覺……一定很難受吧?
“爸,這孩子失憶了啦。”梅淑珠告訴公公,“他忘記自己的名字了啦。”
“沒有名字?這怎麼行!”苗爺爺沉吟了一下。“這樣好了,你就叫光宗吧,這名字好,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聽極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聽着他們替他亂取名字。
光宗?
這名字跟他一點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們養的那隻米格魯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爺爺取的,這麼一來,他不就跟一隻狗同輩了?
想到這裏,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頭啊,你在笑什麼?也說出來給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愛地對孫女說。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滿滿的笑意,她笑着搖手。“哦,奶奶,沒什麼、沒什麼啦,大家快吃飯吧!”
席間,她不時偷瞄着「光宗」,想從他的言行舉止發現一點關於他身份的蛛絲馬跡。
看他端坐的姿態和拿碗筷的手勢,他的教養一定很好,看見每個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盤裏夾菜時,他的眉心都皺了起來,顯然很不習慣這種吃飯方式。
“來,這隻鴨腿給你。”苗大順驀地把一隻大鴨腿夾起來,直接擱在辜至美的碗裏。“我嫂子說的,你太虛了,要補一補才行。”
他很擔心是自己把他給撞虛了,一個長得這麼好的年輕人被他撞得失去記憶,他內心實在很過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麼,只能在他還沒恢復記憶之前,在生活上盡量照顧他了。
“是啊,多吃點,來,吃點魚,這道紅燒魚可是火妮她媽的拿手好菜喲!”阿泰嬸用自己的筷子夾了滿筷的魚肉往他碗裏擱。
那一瞬間,火妮確信自己看到他整張俊臉變得很難看,臉上彷彿寫着三個大字——不、衛、生!
嘖嘖嘖,看起來,他真的是很不好相處耶。
“我沒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擱下碗筷,走了。
“咦?怎麼回事啊?”
“怎麼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眾人一頭霧水。
噁心!
那些人怎麼那麼不衛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還用自己的筷子夾東西到別人碗裏,他們到底懂不懂禮貌啊?
再說,他最討厭吃魚了,他不喜歡腥味,他的菜單里,絕對不會出現魚類……
他最討厭吃魚?
討厭吃魚?
這麼說,他恢復記憶了?
可是為什麼,他還是什麼都想不起來?
叩叩叩——
“進來。”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鄉下人再來煩他,他需要獨處,他不想跟他們講話,一點都不想。
“嗨——”火妮推門而入,她輕快地露齒而笑,揚揚手上的一袋麵包。“你肚子餓了吧?這是麵包,保證沒有別人碰過,你快吃吧。”
麵包?難道——
他不確定地看着她。“你特別出去買的?”
“當然嘍。”她揚揚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麵包店有多遠嗎?整整十公里的車程耶,我來回開了快四十分鐘的車出去買的,你快吃吧,可別辜負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做,只是可憐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種奇怪的潔癖,所以她才會不辭辛勞的開車去買麵包給他吃。
肚子確實也餓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過麵包,取出一個賣相頗佳的圓麵包,一片一片撕着吃。
火妮好氣又好笑的盯着他。“喂,你這個人怎麼這樣?連聲謝謝都不會說嗎?”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買的。”
她雙手叉着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夠顧人怨的答法,他人緣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雞婆好了,但你說一句謝謝會怎麼樣嗎?你會少塊肉,還是缺條腿?”她咄咄逼人地問。
“難吃。”俊美男人忽然嫌棄地把麵包擱下,不再吃了。
“你說什麼?”火妮簡直想掐死他了,這難伺候的傢伙以前是吃魚翅鮑魚長大的不成?
“我說,這東西很難吃。”他面無表情的說。
她深呼吸幾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說,你寧願餓肚子,也不願意吃這麼難吃的東西?”
“可以這麼說。”
她咬牙切齒地瞪着他。
欠扁的傢伙,餓死你好了!她真後悔沒事幹么出去買麵包給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報警了嗎?”他忽地問道,冷傲的黑眸望着她。
心臟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個哈哈。“報——報了啊,當然報了,這還用問?”
哎,從來不說謊話的她,說這個謊使她耳根子整片紅。
小叔叔說他頂多一、兩個月就會恢復記憶,真的嗎?如果到時他仍沒有恢復記憶怎麼辦,他的家人豈不是急死了?
沒有將他提報失蹤人口,隱身在這不起眼的小農莊中,誰會知道他在這裏?
想到自己的自私,對他的不滿似乎減少了一咪咪,畢竟,如她小叔叔所說的,是他們對不起他啊!
“幫我換間房間,我不習慣沒有窗戶的房間。”他要求道。
火妮攢了攢眉。
這傲慢的傢伙——他當這裏是什麼地方啊?飯店嗎?
剛剛對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飛走了,誰叫他說的話和他的態度都那麼機車!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時住在這裏的食宿費我會付給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辦的語氣說。
“不必!”火妮怒氣沖沖地說:“我們這裏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輩子沒辦法恢復記憶,我們也會一直讓你住下去!懂、了、沒?傲慢鬼!要換有窗戶的房間,等你要永遠住下來的時候,本姑娘自然會幫你換!”
說完,姑娘她給他當面用力甩上門走了!
她確定了一件事——失憶的人,只是喪失了過去的記憶,但本性是不會改變的!
所以,基於這點,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現在,都絕對、一定、肯定是個宇宙霹靂無敵超級難以相處的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