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他噘着嘴,思索她的問題。「我知道怎麼闖過去,但不夠格稱為專家。端看實際的系統才能決定。但是,我的確認識一些可以指導須知事項的高手。」他停頓一下。「你要做的是違法的事嗎?」

「是的。」

「喔,天啊!我馬上興緻高昂起來。」

如果他的興緻再高昂一點,她想着,她可能必須殺了他,以免自己精神錯亂。

他轉個彎,張望四周,帶點沉思地說:「你知道我們該死地在哪裏嗎?」

黎璃轉向一邊,雙腿盤到座位上,阻撓他搶槍的可能,隨後才敢快速瞥看周遭。「我知道。下一個紅綠燈右轉,再開大約一哩后左轉。到時我再告訴你。」

「我們會開到哪裏?」

「火車站。你在那邊讓我下車。」

「噢,別這樣嘛!我們處得那麼融洽,別這麼快就拋棄我。我還滿懷期待,希望我們可以搭檔。」

「我不用先調查你?」她不可置信地問。

「不先調查好象有點愚蠢。」

「別開玩笑了。」和個美國人在一起才十分鐘,慣用語自然地脫口而出,好象回到家換上舒適的拖鞋一樣。「你住在哪裏?我打電話給你。」

「布里斯托酒店。」他依她的指示右轉。「712號房。」

她抬高眉毛。「你租了輛積架,又住在巴黎最貴的旅館。你的正職薪水一定很高。」

「我每份工作的報酬都很好,而且我必須有停車位放這輛積架。該死的。現在我必須再租一輛車,而且不能先還這一輛,否則損害清單出來,我就破產了。」

她往後看看破裂的車窗,冷風從窗口灌進來。「把其它的車窗也打碎,告訴租車公司,是一些無賴漢用球棒敲碎的。」

「這方法好象行得通,除非剛才有人記下我的車牌號碼。」

「憑你剛才搖尾開車的樣子?」

「說得也是。但何必冒險呢?在法國,除非你能證明自己無罪,否則都被假設有罪。我會儘可能遠離法國警察的追緝,謝謝你。」

「你自己決定,」她事不關己地說。「必須付兩輛租車錢的人是你。」

「別說得這麼同情,我會開始以為你在乎。」

那句諷刺令她不由自主地發笑。他一副弔兒郎當的樣子;她不知道那應算是優點還是缺點,但他確實逗人開心。當她絞盡腦汁想找人幫忙時,他出現的時機這麼巧,只差沒從天而降落在她的腿上,除非傻瓜才會立刻拒絕。她會先調查他,若有一點點可能是中情局或靠不住的人,她就不再聯絡。他的表現不像被僱用來殺她:她開始覺得寬心。至於他是不是高手,或值不值得信賴,仍有待觀察。她無法透過中情局的正常管道調查他,但她認識幾個法外人士可以幫忙。

抵達火車站前還有一點時間,她乘機仔細端詳他。她有些訝異地發現,其實他滿好看的:當他說話時,她只留意他說話的內容,而不是他的臉。他身高約六呎一,高挑瘦長。雙手強壯有力,修長的手指,沒戴任何戒指,青筋條條鮮明,指甲修得簡短乾淨。一頭棕色短髮,鬢角旁有些泛白;藍色的眼睛,顏色比她深。嘴唇薄了點,但唇形很好看。堅毅的下巴方正,貴族的鼻子,鼻樑又細又高。除了些許白髮,他看起來比她猜測的年紀更年輕。她估計他的年紀應該與她相仿,近四十或者四十齣頭。

他的穿着和幾百萬歐陸的男人一樣,沒有任何地方讓他顯得突兀,或是告訴每個人「我是美國人」,沒有李維牛仔褲或耐吉,也沒有寬鬆T恤,上頭還浮印最喜歡的職業足球隊名。他穿褐灰色長褲、藍色襯衫,還有一件質料很好的黑色皮外套。她嫉妒他那件外套。意大利軟皮便鞋,乾淨且亮晶晶的。

若他真的才離開南美,他相當快就融入本地的穿衣風格。

「下一個路口左轉。」接近路口時,她說。

他也相當快就學會巴黎的開車模式:膽量、氣魄,外加橫衝直闖的架勢。若有車子想把他擠開,她看他也很快就比出一些當地人常用的手勢。當他插到其它車子前頭時,不僅微笑着,眼中還閃現光芒,顯示他對高挑戰的巴黎交通怡然自得。此人肯定是個瘋子。

「你來巴黎多久了?」她問。

「三天,怎樣?」

「在這裏停車。」她指着火車站前的行人路。「你開車的樣子已經像個本地人。」

「和一群鯊魚游泳時,你必須露出牙齒,讓他們知道你是認真的。」他在行人路旁停車。「真榮幸認識你,怎麼稱呼?」

她沒有回答。將手槍插回短靴內的皮套,隨即打開車門滑出車外,傾身探入車內看着他。「我會打電話給你。」語畢,關上車門大步邁開。

由於不是停在停車位上,他無法等下去,看她坐上哪一輛火車;他必須駛離,再回頭看時,金黃色的頭髮已經消失在視線中。他不認為這種情況下,她會從手提袋內拿出假髮急速戴上,他猜想她是刻意躲在高大乘客的後面,不讓自己被看到。

他也可以更積極一點,將車子留在原地跟蹤她,但本能告訴他,現在就這麼堅持並不聰明。一旦他尾隨着她,她就會逃跑。還是讓她自己主動來找他。

她會調查他的背景。該死的!他拿出手機打一通到美國的緊急電話,讓一些計算機玩家有薪水可賺,確保除了大幅改編及杜撰的細節,沒人知道石洛克的真實身分。

妥善處理這件事後,洛克操心如何解決另一個比較不緊迫的問題:這輛積架車。將車交回租車公司前,車窗要先換過,他真的不想讓法國警察知道他。這件事不是好的政治關係,他也必須假設像賴氏這樣的組織,在任何重要地方都會部署線民,法國警方當然在內。

他喜歡這輛積架,但必須放棄它。這車太該死的招搖。也許換輛奔馳——不好,仍太醒目。也許挑輛法國車。雷諾或同類型的;但講真的,其實他偏好意大利跑車。只是他必須優先考慮工作,該死的,如果他開輛光鮮艷麗的車,黎璃也許不願跟着他四處晃。

天啊!看見她悠閑走進公園時,他差點被咖啡嗆到,她的模樣一點也不像被通緝而跑遍歐洲的人。他向來是個幸運的混蛋,看來這運氣仍持續着。什麼神奇的計算機分析,什麼邏輯推理等狗屁東西——他只需坐在小公園的長椅上。不到十五分鐘她就現身。好吧!邏輯推理幫他篩選出她最可能出現的地方就是實驗室附近;即使如此,他還是個幸運的傢伙。

他同時也該死的幸運,沒被子彈打中。可惜積架車無法幸免於難。溫法蘭會說他又耍特技了,且付出這麼高的代價。但他就是喜歡生命中有些小刺激。溫法蘭也一定會質問他,到底在想什麼?把事情搞成這樣,而不是單純地執行他被派來完成的任務。但,他不只是一個幸運的人,同時也是一個好奇的人。他想知道黎璃的計劃,了解實驗室里究竟有什麼有趣的東西。更何況他也不能做什麼,因為黎璃剛才佔盡武力優勢。

奇怪的是,他並不擔心。孟黎璃是個職業殺手,不能只因為她受雇於好人,就低估她的危險性。但她不願看見公園裏的老人受傷,也沒像那兩個玩足球的男人那樣,全然不顧旁觀者受傷的可能,胡亂開槍。單為這些原因,即使她不是獵物,他也會出手幫她。

他還不想告訴溫法蘭任何事,因為法蘭可能無法理解,他為何會在如何再次找到黎璃都毫無頭緒的情況下,還縱虎歸山。

基於信任人性,他認為約莫一天之內她就會主動聯絡。他曾經伸出援手幫她,令她開懷大笑,況且也沒做任何其威脅性的事。他甚至自願進一步協助她,也給出他的身分資料。她之所以不願放下那該死的槍,是因為她以為他會用手槍對付她,即使他沒做任何可疑的事,她還是認為他有嫌疑。

她夠厲害也很危險,如果輕舉妄動,結局一定是身上多了幾個通風口,毀掉他幸運兒的稱號。如果打電話之事變成誤判,走回尋人的無聊之路:運用計算機及邏輯推理就是了。

運用那天剩餘的時間,他找人換掉積架的車窗,又另外租輛車子。他從最普通的雷諾小車着手,卻在最後一秒改變心意,決定挑選梅甘娜雷諾跑車,它內裝現正炙手可熱的六速傳動小型渦輪增壓器。這完全不是平凡的車種,但他認為借重車子的速度及控力的機會很大,他可不想因為少了幾匹馬力而被逮個正着。他的視線粘在租車公司里那輛紅色的車款,但終於選擇了銀色。畢竟沒道理搖着紅旗吶喊:「看這邊,我在這裏。」

直到天色全暗了,他才辦完事返回布里斯托酒店。肚子雖餓卻沒心情在人群中用餐,所以他直接上樓,打電話叫點餐服務。等着食物送來的同時,他脫掉鞋子、外套,砰然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他習慣看着天花板想些難以解決的事情——現在他想的是孟黎璃。

看過檔案內的彩色照片后,今天她一現身他立即認出來。儘管如此,照片卻無法傳遞她舉手投足間所流露出來的活力與張力。他喜歡她的臉,有點瘦但輪廓很深,高起的顴骨,傲慢的鼻子。全能的主呀!還有那張嘴。光望着她的嘴,他的下面就硬了起來。她的雙眼恍若藍色的冰,但嘴唇卻如此柔軟、脆弱、性感,以及眾多無法言喻的感覺。

當他表示希望她能投懷送抱時,並非開玩笑。只要她開口,他會以破紀錄的速度將她載回布里斯托酒店。

他清晰記得她的長相及穿着:深灰色長褲、黑色短靴,藍色牛津布襯衫、深藍色的厚呢短大衣。他應該牢記着,每當她穿上那款靴子時,就代表她攜帶手槍。髮型簡單利落,剛好及肩,長長的發束恰好框住她的臉。雖然厚呢大衣遮掩住大部分的身材,但從雙腿的長度及形態判斷,應該屬於瘦削型。她的身體似乎有些虛弱,眼眶下方有黑眼圈,好象剛病了一場或是缺乏足夠的睡眠。

渴望她,增加了工作上的難度:事實上,對這件勢在必行的事,他感覺些許噁心。他能調整或巧飾規則,但不能打破。好吧!至少不能悖離太多。他會依照自己的時間表完成任務,但若迂迴且繞點路,就順其自然吧。挖掘出賈氏夫婦被謀殺的真相,知道誰是僱主及其動機,對他來說也無妨。賴氏組織全是社會渣滓,讓他們嘗嘗正義的重懲也不錯。

如此一來,也能爭取到和黎璃相處的時間。可惜到頭來,他仍須背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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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中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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