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又三年。
宴會辦得好不熱鬧,林旭懷的「父親」六十五壽宴,參加的賓客至少百人。以「何家」在商場的地位,這樣的參加人數,算是經過一番過濾了,沒太大交情的,收不到請帖。
林旭懷向來不太參加這類宴會,但礙於是自己甚少開口叫聲「爸」的父親的壽宴,他不來就不夠意思了。雖然這宴會多他一個少他一個,是無所謂的,他還是禮貌性地出席了。
整個何家,就他一個不姓何,雖說他身體裏有一半流的是何仲亮的血,但他總覺得自己跟何家是掛不上關係的,他不過是何仲亮不小心在外頭遺落的種子。若不是看在所有何家人對他都好的份上,他才不勉強自己參加這宴會。
「林啊,什麼時候帶個女人回來讓爸瞧瞧?」剛切完蛋糕的何仲亮,親自端來一塊大蛋糕給林旭懷。這是他另外兩個兒女都沒有的榮幸。
「我今天帶來的難道不是女人?你別告訴我你沒看到她,我們剛到的時候,一起去跟你請過安的。」林旭懷拿了蛋糕,用叉子切下一塊,吃了。
「那個不是我想看的女人。」那個袒胸露背,正對其他男人笑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他才沒興趣看。
「可不可以請大人明示,你想看哪類女人?我會留意看看,看到的話,一定把她帶回來讓你瞧瞧。」他斜倚在牆上,皮皮地說著。
「你想氣死我啊!」
「並不想。」他三五口解決了蛋糕,「不要因為旭尉、旭薇婚頭了,就把腦筋動到我身上,你的兩兒一女中,已經有一兒一女結婚,該知足了吧?到目前為止,我還沒婚頭的打算。」
「好、好……我不逼你。既然你想單身,那可不可以回來住?我好無聊喔!你搬出去五年了,不想搬回來嗎?」
「無聊?一個孫子還不夠虐待你啊?我知道了,等會兒我去跟旭尉說,要他跟棻棻再接再厲,多生幾個蘿蔔頭陪你。」
「你……我都不曉得怎麼說你了。」何仲亮嘆氣。也許五年前,他就不該答應讓他搬出去的。
也不知道怎麼回事,一直在家裏住得好好的林,五年前的某天回來,突然就說他買了房子,要搬出去住。
當時,他以為他可能是交了女朋友,不想待在家,誰知道,搬出去五年了,女朋友勒?哼!連個影兒也沒。早知如此,就不給他搬出去了。
以前在家,都覺得這孩子跟這個家有隔閡了,現在他表現得更像是跟這個家無關似的。唉!何仲亮憂心地想着,他對這個兒子的虧欠,能彌補得了嗎?
「那就別說了。」林旭懷毫不客氣將空的蛋糕碟子,還給了何仲亮,說:「剛剛旭尉、旭薇告訴我,他們必須提早離開,我也想提早離開。」
「不行!你是唯一沒家累的,你留下來陪我!」
「你忘了我今天帶了女人?春宵一刻值千金,何況我花了不只千金,才讓Sandy答應陪我一個晚上,我可不想浪費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不行!我開支票給你好了,就算補償你的損失,你留下來!你們都走了,我一個人對着這一屋子人,不無聊到死才怪。」何仲亮拉住林旭懷的手,死也不放的樣子。
何仲亮隱約覺得,這三年來兒子變了很多,卻不曉得是什麼原因讓他改變了。他實在不喜歡現在這個遊戲人間的兒子,以前的他絕不會花錢買女人!
林旭懷猶豫地皺了皺眉頭,看一眼遠處的Sandy,她是當紅的廣告明星,拍過的廣告片不下二十部,以一個二十齣頭、出道不滿兩年的模特兒,她的成績是極突出亮眼的。
「……支票不用開了,我留下來。」
瞧她甜美的招牌笑容、彷佛吹彈可破的嫩白肌膚,她確實值得男人花上百萬價碼,只不過……他突然失去了興趣。
雖然他不說,但在他心裏,父親比起一刻春宵要來得重要,且值錢多了,而且在他父親這麼緊的拉扯下,他根本走不開。
「這才是我的好兒子!來來來,今天跟你介紹一位世伯,說不定他對你的事業有幫助喔。那位白伯伯老家在雲林,做的是木材進出口生意,你們做傢具最需要木材的,對吧?兒子啊,你留下陪老爸,老爸一定不會讓你吃虧的!」
林旭懷受不了地翻動眼皮,被動地任由老人家拉着,去見那位世伯。
他留下來陪他,又不是為了不讓自己吃虧!
這老頭子腦袋到底裝什麼?當真看不出來,他留下來的原因是為了聊表孝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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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第十一杯琴酒了,林旭懷仍是一口飲盡,將空的杯子排在吧枱上,感覺好不熱鬧。
他打算這個晚上,至少在這間酒吧的吧枱上排上十二個酒杯。
為什麼一定要十二個呢?
「12」這個數字,對他來說有某種特別意義,某種他在清醒時不願意承認的特殊意義。所以現在的林旭懷,不是非常清醒。
他記得遇見白瑞綺那天,是一月二號。
幸虧,他們不是在十二月三十一號認識的,要不他就得喝上一千兩百三十一杯了……他望着那整齊排成一列的空酒杯,訕笑!
那個世伯,跟白瑞綺有同樣的姓。
是移情作用嗎?他怎麼覺得,那位世伯笑起來眼角彎曲的弧度,跟白瑞綺好象呢?
白瑞綺離開他,有三年了吧?
忘記一個人,三年的時間應該夠了。可是他怎麼老是在不經意的時候想起她呢?
他忘不掉白瑞綺用開朗的聲音在他耳邊說--
「老闆,你真是個好人……」
他真的是個好人嗎?
一個好人會答應女人用那種方式分手嗎?
他根本不是個好人,他是個爛男人!
不曉得白瑞綺過得好不好?不曉得現在的她,在哪個國家旅行?不曉得她身上的錢夠不夠用?三年來,他不時會想這些問題……
她走了之後,他才發現自己的某個部分,好象也跟着她離開了。
三年前那個晚上,他究竟發了什麼瘋呢?居然真狠得下心。
不過白瑞綺也挺洒脫的,說走就走,說不糾纏他,就真的再不聯絡。
三年了,沒給過他一通電話!
他的電話號碼,不管是工作室、住處、手機的號碼全沒更換過!他也還是住在原來的地方,就連陽台上、大門前那些花草,全都好端端的活在它們該在的地方。
偶爾,他會讓迷迭香的氣息吸引,在陽台一流連就是一整個晚上。
陽台的棚架,是他跟白瑞綺兩個人一塊兒DIY的。
白瑞綺說,有了棚架,下雨的時候,雨水就能在棚架上跳舞,「家」就會變得很熱鬧……
罷了!他究竟在想些什麼?!
喝掉了第十二杯酒,他搖搖晃晃地起身買單,都怪今天晚上那位白伯伯,要不他很久沒想起白瑞綺了,至少有四天沒想起她了!
而且,他很久沒像這樣連喝十二杯酒了,起碼也三個多月了。
等會兒坐車回去后,他想……把陽台、大門前的那堆花草,全部拔光!
嗯!他決定了,今天晚上他一定要--拔、光、它、們!
該死的!他幹嘛放Sandy回去呢……雖然喝成這樣,也難辦得成什麼「好事」,但至少有個女人可以抱。
他想念……好想念白瑞綺的柔軟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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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秋十一月的傍晚,風清清涼涼的,偌大的花園裏,有個木製棚架,棚架上覆著濃密的攀藤類植物,柵架底下是一套大理石制桌椅,坐着一對母子。
女人坐在大理石椅上耐心地舀着水果泥,喂着不久前滿兩歲的兒子。小男孩坐在不規則狀的大理石桌上,不吵不鬧,一邊拆解手裏的模型玩具,一邊乖乖吃着女人喂來的果泥。
小男孩每吃一口,女人就露出一朵美麗的笑花,孩子也露着天使般的笑容,一大一小,安安靜靜的。
空氣里,有淡淡的草香,園子裏的開花植物幾乎謝盡,暮秋是植物最蕭索的季節,整座千坪大花園裏,只有四季觀葉植物,還能熱鬧招搖着。
滿園子的綠、一大一小的母子,恬靜的氛圍,幾乎是人間最美的活動畫,可惜突然闖進一道不識趣的男人嗓音,破壞了甜美的氣氛。
「我去妳何伯伯家,看到人了。」
這話,讓女人瞬問僵硬了,石桌上玩要的孩子,看見說話的人,扔下玩具,伸手討擁抱,小嘴咿咿呀呀地說:
「公,抱抱。」
「好好,外公抱。崴崴乖不乖?」
「乖--」孩子撒嬌的語音,拖得甜甜長長。
石椅上僵硬掉的人,動了動,無意識翻動了碗裏殘存一口的果泥。這一口,是要浪費了。
「確定是他嗎?」
「難不成何家還有第二個林旭懷?」
「沒……」她起身,將碗擱在石桌上,目光清澄地望向抱着孩子的人,問……
「爸,你是不是不甘願養自己的孫子?」
「我哪有!我很甘願啊。」
「你答應過,讓我過我想過的生活。三年前我就說過,我不想找孩子的爸負責,我也說……」
「我記得妳說什麼,妳說我要是笨到找他負責,妳就逃家!我記得,我哪裏敢忘記呢?可是女兒啊,妳除了威脅我這個心臟不夠強壯的老爸,能不能做些更有意義的事呢?」
「譬如什麼?」
「譬如……」他忽然沉默。老實講,這兩年他女兒比起她剛畢業那幾年四處旅行,活得負責任多了,做的事也已經夠有意義了。
一時之間,他可真想不出什麼更有意義的事,要叫女兒做的。除了把孩子的爸找來這件事,他真的想不出來。可惜,他沒辦法直接叫女兒做這件事。
他是真的怕女兒逃了,她一個人逃走也就罷了,問題是她若要走,鐵定是連他的寶貝外孫一塊兒帶走。他才不想冒險!
於是,他不甘願地講完話--
「……等爸想到再說。我先說明,我是去參加妳何伯伯的壽宴,不是特別去找他負什麼責的。你們母子倆,有爸爸我負責就夠了。我只是隨便跟妳聊聊,告訴妳我在妳何伯伯壽宴上碰巧看到他。他跟小時候的模樣,差挺多的。」
「爸,你一定有其它的話要告訴我吧,不然你幹嘛跟我提他,如果你只是『碰巧』看到他,你大可連提都不要提的。你到底想說什麼?」
「哎呀!女兒啊,妳變得好犀利,這樣女人味會越來越少,不太好喔。」
「爸!請你講重點。」
「重點啊……哪有什麼重點!只是妳何伯伯特地把他拉到我面前,說什麼他現在公司開得挺大的,他設計的傢具外銷全世界,不曉得是不是誇大啦!反正,意思就是,他需要木材,我們家做的又是木材進出口貿易,所以……
「所以,你就很乾脆把我賣了?」她瞇起眼,語氣威脅。
「我哪有賣妳?我只是--同意跟他談生意而已。」
「爸!你明知道現在家裏的生意全是我在談!」
「哎呀!女兒……妳現在這種死樣子,他認不出來的啦。」
「我哪裏死樣子了?!你說!」
哪裏死樣子?還要他說嗎?
向來崇尚自然的她,現在不化妝不出門;從前一頭短髮俏麗,現在長發飄逸:以前身上只有花草香,現在不用香奈兒十九號不行;以前衣着講究寬鬆舒適,現在衣服非一流名牌不穿,從襯衫、窄裙到套裝全是名牌貨。
不是他這個做爸爸的供不起,就算她要把整個名牌專櫃買下來,做爸爸的也不會吭一聲,反正女兒就一個,不寶貝她還能寶貝誰。
問題是他明白,崇尚名牌、愛裝扮,壓根不是她的真箇性。
白應然一直不曉得是什麼原因改變了女兒,直到那天看見林旭懷帶了個八面玲瓏的女星,是女星吧?電視廣告常看見那張漂亮臉蛋。
總之,那天他才隱約明白,女兒把自己變成「道地」的千金小姐、變成精緻的「溫室蘭花」,八成是下意識在「迎合」某人的喜好。
這樣沒有自我地愛一個人,她不苦嗎?他這個爸爸,看了都覺得苦。
「沒啦沒啦,爸說錯話了。我看他現在春風滿面,八成記不得妳的樣子了。那天他帶了一個很漂亮的明星出席壽宴。
根據妳何伯伯的說法,這幾年他交的女朋友不計其數,一個比一個漂亮……
哎呀!我在說什麼啊?我意思是,之前妳用那種不修邊幅的自然模樣跟他交往,經過三年,妳現在這精緻美麗的『死樣子』,他認不出來啦。」
「你說精緻美麗是死樣子?」
「不然是活的嗎?所有人工刻意鑿着出來的美麗,都是死的。在爸爸眼裏,只有自然、發自內心的美,才是活的。像妳媽媽、像妳三年前的那種美,才是活生生的美。
我抱崴崴進屋了,妳考慮一下,如果不想跟他談生意,這次爸爸來談。」
「爸……你不喜歡我現在的樣子嗎?」
「我不喜歡,但不要緊。問題是妳喜歡嗎?」
「我……也不喜歡,可是--」
「可是,妳覺得他會喜歡?妳不是不想挽回他?他喜不喜歡,很重要嗎?」
「……」
她沉默了好久,久到白應然想把孫子抱進屋子了,她才又開口:
「爸,他……結婚了嗎?」
「沒有。他要是結婚了,跟那個漂亮的女明星公開亮相,他老婆饒得了他啊?就算他老婆饒得了他,妳何伯伯恐怕也饒不了他。再說,我也沒那麼笨,要是他結婚了,我才不會答應跟他『談生意』勒。」
「唉……」她輕輕嘆了氣,繼而喃喃低語:「……我以為他結婚了。」
白瑞綺恍恍惚惚地,只聽見父親說的「沒有」,其它的下文,全進不了她的耳。
「綺綺--」白應然原想再說什麼,但也不是沒看見女兒的恍惚,他索性什麼都不多說了。
反正都做到這種程度了,林旭懷原本只想讓佳藝傢具的採購部主任出面談生意的。那天可是他「好說歹說」,才讓林旭懷答應來雲林「親自洽談」。總之,能做的,他都做了。接下來,隨他們年輕人了。
「妳一個人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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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總,這筆生意就這樣說定了。」
「好,今天下午我會讓人把合約送過去。」她用肩膀抵着電話筒,手翻找着桌上疊成小山的文件,終於抽出她找了好一會兒的合約書。
她振筆在合約上快速修改,心想等會兒要秘書趕緊再重新打一份。
「跟妳談生意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哪裏,你誇獎了。」
「這樣吧,白總,中午用餐時間快到了。我們一起吃個中餐,妳順便把合約帶來,如何?」
她遲疑,評估兩秒,想起老闆說過的話--「盡量滿足顧客,生意才能做得長久」。
然後,她輕快說:「這樣也好,人都是要吃飯的,我拒絕就太說不過去了。但是請方總一定要讓我作東,否則我不好意思去的。」
「不讓妳作東,妳就不來嗎?」
「方總給了我這麼大一筆生意,理當讓我作東。方總不會連這點面子,都不願賞我吧?」她聲音軟軟地,任誰聽了都只能點頭。
「白總都說成這樣了,我拒絕就太說不過去了。」他模仿她剛才的語氣,淺笑一陣,「下回記得賞我光,讓我請妳就是。中午我讓司機去接妳,餐廳我訂好了。」
「好。請司機十二點十分過來,可以嗎?合約還得修改,需要一些時間。」
「沒問題,二十分鐘而已。我等。等會兒見。」
「等會兒見。」
招來秘書交代合約修改細項。她曉得最慢十分鐘,新合約就會送進來了。她的秘書,效率極佳,電子檔案叫出來,冗長滿滿五頁的合約,她的秘書只要十分鐘修改時間。而她,可以在十分鐘裏,喘口氣。
白瑞綺坐在旋轉辦公椅上旋轉着,轉了十多圈,感覺頭昏昏地。但無妨,她喜歡這種短暫昏眩的感覺,就像……像讓林旭懷緊緊擁抱的感覺。
林旭懷的懷抱緊實,常讓她有透不上完整一口氣的感覺,缺氧的人總會產生昏眩。所以在林旭懷的擁抱里,她總是昏昏地,她喜歡那種昏昏的感覺,像是整個世界都在旋轉。
每回想他的時候,她就會坐在旋轉椅子上,讓自己旋轉個十來圈,讓自己暈眩、讓自己產生彷佛又被他緊抱的錯覺……
下回記得賞我光……餐廳我訂好了……
方皓郢約她,不是第一次了。方皓郢必然是料准她這回鐵定不會拒絕,才先訂了餐廳。
答應了今天這頓中餐,是不是該把話說清了?
其實他事業有成、溫文有禮,可惜她的心,不再屬於自己,否則方皓郢是個很好的對象。
桌上的水晶球紫得透亮,不曉得是什麼原因,自從三年前離開林旭懷之後,水晶球再也沒出現過他的臉,也許是他們真的沒有緣分了。
白瑞綺嘆氣,出神地想着,如果她能像她父母那般幸運,那該有多好……
愛怎會如此難以捉摸?
她愛了他二十個年頭,整整二十年啊!變成他想要的模樣,卻還是得不到他!要不要再試一次呢?
人長大了,夢想會改變。林旭懷不會一直是二十年前的林旭懷,林旭懷不會一直嚮往自由、渴望浪跡天涯……也許一開始,她就選錯了方式出場。
要再試一次嗎?畢竟,他沒跟三年前認識的那位「千金小姐」在一起。
她……還算有機會吧?
秘書將新合約送進來了,提醒她已經十二點。
白瑞綺收拾了一下,起身走進私人盥洗室補妝。
他真會認不出她?望着鏡子裏,連她都覺陌生的面孔……心裏忽然間有了再確定不過的答案--
那筆生意,她談定了。
她霎時有些期待,再見面,林旭懷會是什麼反應?
鍾情
「哥哥,你長大后想跟什麼女生結婚呢?」
「結婚?妳幾歲?問這種問題?」
少年低頭看那個甚至不到自己胸膛的洋娃娃,她皮膚白哲,頭髮自然微卷,眼瞳大且亮,穿着粉紅色蕾絲洋裝,頭上夾了對粉色蕾絲髮飾。
若是把她擺進櫥窗,要地不移動、不眨眼,看起來就是個洋娃娃,絕對沒人會質疑。
今天兩人第一次見面,無所謂喜歡或不喜歡她,她父親到家裏拜訪,他則暫時權充「保母」。她跟了他一下午,不哭不鬧,偶爾會問些奇怪的問題。
「我七歲。哥哥不想回答我的問題嗎?」
她扯着蕾絲蓬蓬裙,討厭被人穿成這樣,卻沒法有其它選擇。爸爸跟媽媽的喜惡差好多,她還是喜歡媽媽幫她做的裝扮多一些。
「不是不想,是怕妳聽不懂。妳還小。」
「哥哥說看看啊,我也許聽得懂。」
「我不一定要結婚的,長大后我想過自由自在的生活,想到哪裏就到哪裏,像吉普賽人那樣浪跡天涯。」
「哥哥,那我嫁給你好不好?我媽媽……」
「嫁給我?不行!」
「為什麼不行?我媽媽……」
「妳媽媽不會答應,妳太小了。妳才七歲,我已經十三歲了。而且我們今天才第一次見面,結婚這種事要慎重考慮。」
「可是哥哥,我可以像吉普賽人那樣,跟你一起去流浪。我媽媽她……」
「妳媽媽不會答應妳跟着我吃苦的,流浪很辛苦的,不適合妳這個洋娃娃。妳太小了,我不會娶妳。」
「媽媽說那不叫流浪,那是I種旅行,在地球上旅行,旅行不會辛苦,如果喜歡,就不辛苦。而且我會長天啊,長大就可以嫁給你。」
她說話的模樣,不太像七歲的孩子,少年開始覺得有些好玩。
「小妹妹,為什麼才第一次見面,妳就想要嫁給我?」
「你有好長好長的睫毛,像洋娃娃那樣長,眨眼睛的時候,好可愛。」
少年先是一愣,繼而大笑,笑得快喘不過氣。
「哈哈哈……哈哈……」
然後,他伸手揉了揉那小洋娃娃的頭,好不容易順過氣,才說:
「妳果然還是個孩子!」
「我將來會長大,我說過了!」洋娃娃這會兒有些生氣了,嘟着嘴。
「我知道妳會長大,等妳長大妳就會明白,沒有人會因為對方睫毛長就決定結婚的。結婚需要別的理由。」
「什麼理由?」
「像是喜歡啊、愛啊之類的理由。」
「哥哥,我喜歡你。」
「哈哈哈……我知道,因為我睫毛長。」少年蹲下身,一把抱起用洋娃娃般的大眼堅定地看着他的小女生。
他十三歲,但已經有一六八的身高了,抱起一個洋娃娃還不算吃力。
「小妹妹,哥哥明天就要去英國了,要好幾年才會回來,到時候恐怕妳已經找到更好看的洋娃娃了。」
「不會,哥哥是最好看的。」
少年笑笑,這回沒再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