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雞肉可以吃了吧?”

阿暉嘴饞地伸手想去抓烤架上的雞,被方宸“啪”一下用煽火的紙扇打下來。“我說可以吃才可以吃,還沒烤好你沒看見?”

空氣中泛着春末的微涼,繁星灑滿一地,夜原是幽靜的,但輕輕的蟲聲化成了背景,襯着他們嘻笑的聲音,歡樂的聲音──響徹整個不尋常的夜。

綠屋前的空地,用石塊疊起三個火爐,一個架上鐵網烤蔬菜,一個架高烤魚,另一個架得更高,樹枝穿過全雞架在上面,旋轉着均勻焙烤。

全雞不經過任何料理,只抹了檸檬汁和鹽,焙烤過程中不時刷刷白酒。然而架下起火的材料,卻是名副其實的松枝!劈劈啪啪起火后的松枝香味順着煙熏進雞肉之中。

迎薔從來不知道方宸烤個雞還這麼講究的,讓她這個美食主義者也看呆了。

“來,嘗嘗看,”方宸切下一隻雞腿遞給迎薔,迎薔怕燙,小心翼翼地撕下一條雞肉放進嘴裏,才只嘗味道,立刻眼睛就張大了。

“哇!”迎薔迫不及待地又撕下另一塊,真是美味!“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烤雞!你怎麼這麼厲害?”

方宸得意洋洋。“我這個人就是標準的表面上看起來一事無成。其實卻會做很多事的那種。”

“是啊,”晶晶笑。“會的都是不正經的那種。”

“啊!魚都快烤焦了!”德稚驚呼。“阿宸你怎麼不顧?”

“離我那麼遠我怎麼顧?”方宸回答得理直氣壯。“不是在迎薔面前?應該她顧。”

“咦?我不是客人,負責吃就好了嗎?”迎薔難得也調皮起來。

如此愉悅的氣氛,大家一起玩、鬧、瘋、笑。迎薔不是沒當過主角開過歡迎會,從小到大,母親替她辦的生日、畢業各種名義的宴會數都數不清,可是在她記憶中,從來沒有一次像這回這麼愉悅、這麼自在、這麼真真實實地感覺到“快樂”!

這些人,善良、真摯、執着、直爽。是他們的生活方式、待人處事的方式。讓迎薔明了世上原來不只有萱芙那樣攀權附貴的人,不像景康汲汲於名利,不像母親只有狹隘的一種價值觀……從他們身上,迎薔看見了生命的本質。

一直到歡樂的烤肉晚會結束,各人又各自分工合作,有人收拾烤架,有人清理垃圾,迎薔跟阿暉在廚房裏清洗碗盤的時候,仍然想着這些。

她始終很埋怨自己莫名其妙的生了那場病,如果不是那場大病,也許家人還不會如此嚴重地以關愛的枷鎖銬着她;可是如果不因為這場病,她又怎會瞎蒙瞎撞地來到這山上,被困在這,然後認識這些有趣的人?

緣分的巧妙,現實無法解釋。迎薔把盤子放在水龍頭下沖,不由得又想起了那個人──儲方宸。她沒找着他,卻是讓她來到這山上的原因。她隨口問阿暉:“你知不知道這山上有一條霞雲路?”

阿暉不只討厭煮飯,也討厭洗碗,更討厭擦盤子!他拿着干布拭盤子的姿勢驚險萬分,任何人──包括他自己,都相信那盤子隨時有可能掉到地上去!在這種情況之下,阿暉很難一心二用回答她的問題。

“霞雲路?那條產業道路半年多前就廢掉了,裏面的住戶都搬出來,沒人住了。”

迎薔不只問錯了時機,當然更問錯了人。阿暉是神經最大條的一個,壓根不會去追問她問這些幹什麼,他腦里想的只是──不要再摔破盤子、不要再摔破,否則晶晶要罵人……。

於是迎薔只好懷抱着這個答案落寞地當作結果。那條路沒人住了?不曉得那人搬去了哪裏……。

隱隱約約,一陣清越優揚的樂音傳進迎薔耳中,迎薔關起水龍頭,好奇地側耳傾聽,竟像是某出歌劇!出現在這種地方實在不太搭。她困惑地轉頭看阿暉,他兀自跟碗盤搏鬥,對那音樂卻像是習慣得恍若未聞。

“怎麼會有音樂?”迎薔只好開口問。

“阿宸。”阿暉回答得夠快。“他的私人音樂時間,我們都不去吵他的。”

迎薔楞楞地扭頭往音樂飄來的方向看,更加驚訝了。方宸令人意外的事太多,每多認識他一分,就發掘出他玩世不恭外表下深藏的另一面,像個謎題,誘惑着她去解,卻也像是永遠也解不完。

她擦乾了弄濕的手,腳步帶她往熟悉的樂音走。那調子愈來愈清晰,是蝴蝶夫人在唱“美好的一天”。她喜歡普契尼,她記得母親帶她去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看這齣戲時的情景,那種奇妙的感動。她不知道宸是否跟她有着同樣的感覺?

“我們都不去吵他……。”阿暉剛剛說過的話。方宸想必希望有他私人的空間。

迎薔偷偷把眼睛湊到窗戶邊去,看見屋內簡單的陳設,是方宸的卧房。他舒服地坐在一張沙發上,手指上夾着的煙燃着氤氳,那種安靜的感覺,是迎薔從來沒在他身上發現過的成熟,這樣的他有股獨特的吸引力。那閉合的眼眸、那男性化的眉梢,那陽剛的唇線……。

迎薔眨了眨酸澀的眼,不準自己再偷瞄,不準自己去打擾他,但卻也不想離開。

貼着牆坐在他房間外面,一道牆隔開了兩人,卻隔不住樂音的傳遞、隔不住樂音給人的感受。痴情的蝴蝶充滿了信心與希望,等着迎接情郎,她又如何得知。這情郎有朝一日會辜負她的情?人的際遇,可不可能合理一些、美好一些?

樂曲結束了,音樂的氣氛一轉,接着敘述故事的發展。迎薔閉上眼專註聆聽樂音,未曾察覺的是,她身後的窗已不知在何時被打開,方宸正好整以暇地趴在窗上,頗興味地俯看着她。

“我說,你是想向我求婚嗎?”

突如其來的一句,讓迎薔驚嚇地跳了起來,猛抬頭,跌進一雙似笑似謔的眼,像做賊被逮到,她的臉紅了起來,不開心地:

“你亂講什麼?”

方宸大笑起來,極故意地:

“不是來跟我求婚,幹嘛偷偷躲在我房間外面?再不然。至少你也暗戀我吧?”

迎薔的臉更紅了,剛才是羞紅,現在則是氣得冒火!她氣得腦中昏昏,這死男人,什麼話都說得出來!她迸出一句惡話:

“我暗戀你?你作夢早早醒吧!”

“哎,生氣了?”他笑容斂住,很冤枉的表情。“開玩笑而已。而且這種玩笑還可能泄露我心裏的秘密,很危險的。我之所以會這麼說,也許在我的潛意識中就極度希望你暗戀我……唉。”

迎薔被弄糊塗了。不是在占她便宜?怎麼一下子又成了他的某種表白?算是……表白嗎?她仰頭看他,而他那足以穿透人心的凝視又讓她立刻垂下了眼眸;她的心跳加速,呼吸靜止,全身的震蕩彷彿永遠都不會停。神思眩惑中,她卻又聽到了他的聲音,很柔和,像在哄人:

“好啦,不生氣了,進來我放音樂給你聽。”

“我不要聽了。”迎薔嘟起了嘴。

“也對也對,我的屋裏都是煙味。”他替自己找台階下。

“你還抽煙?害死自己也就算了,還讓動物吸你的二手煙?”迎薔嫌惡的。

“又不是故意的。”方宸悶悶的。“以前養成的習慣,一下子改不掉。我已經很慘了,平常都不抽,只敢躲在房間裏薰自己。”

一副很委屈的樣子,那無辜模樣讓迎薔忍不住嗤地笑出聲來。她真的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每次下定決心要跟他生氣,都維持不到五分鐘。

“這樣吧,不聽音樂,去上工。”方宸似乎永遠不會閑着。

迎薔訝異:“這麼晚了還工作?”

“跟着我就知道了。”方宸吹着口哨出房門,走向餐廳旁邊的房間。那裏,大概是全綠屋最現代化、最科技的地方,有電腦,有大螢幕,有些儀器,還有獸醫看診台那樣的東西。

坐在電腦前面的是德稚,他對着進門來的方宸笑道:

“今天不是你輪班吧?還是好心要來代我的班?”

“帶人來參觀。”方宸的口吻像迎薔是白痴觀光客。

螢幕上,是個簡單的地圖,很多綠點點,分佈在各處,方宸解釋:

“麝香貓是夜行動物,所以晚上才觀察得到它們的活動。這些綠點,是我們放陷阱的地方……。”

“陷阱?”迎薔驚嚇地打斷他的話:“你們不是在保育動物嗎?幹什麼捕捉它們?”

“別擔心好不好?”方宸皺眉。“陷阱只是籠子,不會害動物受傷。我們把動物帶回來,套上追蹤器再放它們回山上。這樣我們才能做紀錄研究是不是?”

原來是這樣!迎薔懂了。

“咦?那會動的小紅點是什麼?”她指着螢幕。

“那就是裝了追蹤器的麝香貓。今天只看見一隻,其他的呢……。”方宸眼神嚴肅起來,緊盯着螢幕思索。

“到目前為止,只有三隻麝香貓裝上追蹤器。”換成德稚解說。“它們向來單獨行動,而且聰明,再加上我們的設備古老。只能用最傳統的方式,所以保育的效果並不好。”

“你們真的好辛苦。”迎薔由衷地說。

德稚笑了笑。“世界上就是這樣,再辛苦的事也有人做……。”話說到一半,就被方宸打斷,真的是“打”,因為方宸猛捶他的肩:

“喂喂,快看!三號陷阱的警報器在動!”

迎薔也湊過去看,果然某個綠點點旁邊有個藍點在閃。

“我們窮得很,所以沒辦法每個陷阱都放警報器。”方宸笑得無奈。“不過反正每天早上還是要用最古老、最沒效率的方法──全部陷阱去巡一遍,檢查誘餌。”

“現在去看呢?還是明天早上再去巡?”德稚徵求方宸的意見。

方宸看看德稚,下意識再看看迎薔。

“我去好了。你去跟晶晶借雙好走路的鞋子。”

“我……也要去?”迎薔訝異地指着自己的鼻子。

方宸再看看她,眼神變得極認真。

“麝香貓已經快絕種了,搞不好以後就只剩下書上的圖片,再不然也是人工繁殖。你這一生有多少機會,能在野地里看到野生的麝香貓?”

迎薔一怔,被方宸的話堵得回不了口,她震懾於他語氣中的認真,再不猶豫地去向晶晶借了雙球鞋。

方宸在餐廳翻着裝備的大背包。

“奇怪,對講機呢?”

“帶我的行動電話好了。”

迎薔的大哥大就擺在電話旁邊,她這幾天都關機,怕母親打來,現在隨手開了機。

“啊,找到了!在這裏!”方宸把個黑色的大對講機拿得高高的。

“不必帶你的行動電話,還要通話費,多浪費錢!”

好心沒好報!迎薔悻悻然地又放下了電話。

走出綠屋的門,方宸忽然又想起什麼似的:

“啊,對了,我得先聲明,陷阱不一定抓到的是麝香貓,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動物誤跑進去……。”

既然這樣,剛才還說得那麼正氣凜然?迎薔真是拿這臭男人一點辦法也沒有!而方宸還滿不在乎地吹着口哨,不要臉地走到迎薔的名車前:

“喂,開你的車好不好?我怕德稚的爛技術還沒把我們的車修好,等會又拋錨在路邊。”

迎薔深吸一口氣,明白跟方宸生氣簡直就是浪費時間。她打開車鎖,把自己拋進車裏。

“三號陷阱離這裏不遠,離馬路也不遠。”

這是方宸說的。可是迎薔向來不知道方宸所謂的“不遠”是多長的距離。上回他說“不遠”,結果迎薔足足開了半個多小時才幫他把車拖回去,這回他說不遠,迎薔的BMW也跑了十來分鐘,然後跟他下了車,在草叢小徑中轉轉轉──

“到了沒?”

迎薔平日的運動是零,生病前最常被拖去的運動是打高爾夫球,那種高貴的運動,場地整理得像張大地毯似的綠色草皮,哪像這裏,雜草叢生,荒郊野外!

“到了到了。哎呀!”方宸發出一聲驚嘆,不知是高興還是失望,迎薔急急湊過去看,方宸打開籠門,放出了一隻──野狗。

迎薔的失望全寫在臉上,她這麼大老遠地跑來,看一隻──野狗?

“這隻狗不是第一次跑進來了,每次都是它。貪圖籠子裏有食物,我們又不拿它怎樣,還放它走。”方宸又幽默地對動物說起話來:“自食其力好不好?不要每次都這麼懶,還害我們半夜跑出來放你出籠子。”說著說著,看到迎薔沒好氣的眼神,他的聲音放小,有點尷尬,很多無辜──

“好啦好啦,別擺一張難看的臉,我哪裏曉得會是這隻狗。補償你嘛!我帶你去一個好地方。”

迎薔瞪着一雙美目。

“還要去哪裏?”

“走啦走啦!很快就到了。”

他不由分說地往回走,算準這漆黑叢林迎薔要不跟着他也無處可去。迎薔怨怨地抬起腳步,當上了賊船,重新回車上,往前開。這回車在一棟廢棄了的磚屋旁往上開,停在一片小山坡上。

離開樹林的小山坡,景緻簡單得難以置信──深綠如苔的草地上,只有幾塊立着的大石,那樣沉鬱古樸,一片未染的天真,星光無阻隔地肆意灑向大地,果然一片好山好景。

迎薔怔住了,真體會了什麼叫懾人心魄的好景緻。

她不由自主地在一塊大石上坐下,環覽四周,心情變得溫柔。

“這是什麼地方?”

“一個老教授的墓。”方宸笑笑。

“你說什麼?”

“真的,你就坐在教授的墓碑上。”

迎薔嚇得立刻從大石塊上跳起來!本能地低下頭去看石塊。不像墓碑啊!別說形狀不像,甚至沒有半個字!

“你少嚇唬我!”迎薔冒火了。

“我幹嘛嚇你?教授吩咐我們不準在墓碑上刻字。”

方宸定定站在那,那樣子一點都不像是在開玩笑。

迎薔頓時心裏寒了起來!放眼望去,整片草地上沒有明顯的墓區界線,也沒有一點點凸出的墳冢,霎時,迎薔連站都不曉得該站在哪才好,是不是……自己正踩在人家的頭上?

“別擔心,”方宸笑着硬把迎薔拖到一塊石頭上坐下。“教授生前是個好人,死後肯定也是個好鬼,不必怕他。”

不管方宸怎麼說,迎薔的心裏還是毛毛的,手臂上爬滿了雞皮疙瘩,可是讓她更覺得突兀的是,看方宸從背包里拿出什麼?一瓶白酒?

他扭開軟木塞,隨手灑了大半瓶在地上。

“教授生前最喜歡白酒。所以每次我到這附近,都會給他帶瓶白酒來。”他哈哈自嘲着:“否則你說我們晚上怎麼可能拿白酒來烤雞?我們窮得要死,有米酒就不錯了。”

依舊是輕鬆的語調,但迎薔卻可以從中輕易找到一種難捨的尊敬與懷念,她的口吻變得輕幽:

“你們一定都很想念他吧?”

“咦?你都知道了嘛!”方宸像小孩那樣的失望。“不好玩,他們都跟你說過了?不留一點故事給我講。”

迎薔笑了起來,口氣竟也像在哄小孩:

“他們其實沒說什麼,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的故事。說真的,你為什麼在台北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後,又決定回到這裏來?”

他笑笑,背倚着迎薔坐的石頭,半躺在草地上。

“教授是個很孤僻的人,離婚之後,也等於沒有了家人。最早的時候,這裏只有他一個人在工作,就住在我們剛才經過的那棟紅磚房子。不知道為什麼,他看我特別順眼,所以我是第一個到這山上鬼混的,德稚他們都是我的學弟學妹,被我拐騙上山來。”

他的眼光似乎迷濛了起來。

“那是一段很快樂的日子。我們大家都年輕,也很有抱負,充滿了希望……可是第一個半途而廢、把他們拋棄在這裏的,也是我。”

“你為什麼要走?”迎薔經聲問。

“家人。”他摘下一片草葉,放在嘴邊嚼。“把時間花在這,我家人認為這簡直是浪費生命。所以當我畢業、當完兵,就被迫像任何一個社會新鮮人一樣,把自己投入追逐金錢、職位的大熔爐。而說真的,我這個人也還滿夠賤的。居然還給我賺了不少錢,當然也忘了山上的這些人。然後,有一天我突然接到晶晶的電話,教授住院了。”

他的聲音愈來愈沉,也愈來愈低。

“我趕到醫院時,教授已經不能講話了,他似乎也不想講話,只是看着我,然後很放心地笑了笑。你不知道我看到他在受盡了疾病的痛苦之後,突然之間看見他衝著我笑的那種古怪感覺……他笑得甚至有點詭,根本不是因為要我不要擔心他,而是他自己安心了。你懂嗎?”

方宸問迎薔,但其實他也不需要聽迎薔的答案。不過迎薔有那麼點明白了,教授是在最後把自己的擔子交到了方宸手上。

“從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回台北后非辭職不可了。我在山上的工作做了一半,還沒完成就落跑,還把德稚他們拐來之後,再不負責任的丟開。當然,對台北的工作來說,我也很不負責任,可是兩邊都做了一半……我總得至少完成其中一項。”

“你家人呢?諒解你了?”迎薔不由得從石上滑了下來,坐到他身邊,問他。

“怎麼可能?鬧革命呢!”她笑了。

迎薔怔忡着。這種事,她是絕對無法體會的,她從來連想都沒想過。鬧革命?她想像着:如果她跟母親鬧革命,會是怎樣的可怕情形?

“我這個人,腦子很死,不大會去想太複雜的事,”方宸笑笑,把腐爛的草扔了。“其實我也不覺得在這裏從事這個工作有多偉大、多有意義,我只知道,只要我決定了一件事,覺得這樣做很好,我就會去做,不會猶豫。”

決定了就去做,不會猶豫……迎薔咀嚼着這句話,很簡單的兩句,卻像有着萬鈞的力量,令人欽羨。她多希望自己也能有這樣的力量,朝着自己的目標走,不要顧慮周遭,家人……

“你真的可以不顧家人?你不怕他們傷心、失望?”迎薔仰着頭,迫切地等待他的答案。

“說不管,那是騙人的。不過慢慢來吧。”他看得很開,聳聳肩。“至少我爸就已經差不多放棄罵我了,只有我媽,老是叫我趕快娶老婆。”

迎薔微笑着側過臉去看他。方宸其實是很能吸引女人的類型。幽默、耐看、細心、體貼、直率……當然,還有他專註於一件事時那種認真的樣子,那才真是迷人,讓人忍不住要心動。在這深山裏還真糟蹋他了。

突然之間,她的笑意停在唇邊,問題變得有點酸:

“你,不會沒有女朋友吧?”

“現在景氣不行了,”他開起玩笑來。“我現在的身價,就像股票狂跌一樣沒人要。以前的女朋友都覺得我愛動物甚過愛她們,所以就走了;現在我既沒時間交女朋友,也不想再去找女朋友,畢竟有哪個女人願意暗我在這裏當傻瓜?”

“也許很傻,但傻得讓人尊敬。”迎薔喃喃說。

“你說什麼?”方宸沒聽清楚。

迎薔笑笑,換了別的:“晶晶呢?她總是女的,也待在山上。”

“晶晶?”方宸很惡毒地:“你說她是女的?她的手臂快跟我一樣粗了!我真覺得她跟德稚的身材應該反過來,難得德稚還要她當女朋友。”

原來晶晶是德稚的女朋友!迎薔明白了。

“你這樣貶晶晶太過分了吧?”

“沒辦法,我跟她什麼玩笑都開,反正她不會生氣,太熟了嘛。”方宸口無遮攔地一連串講下去:“如果不很熟,我當然不敢亂開玩笑。比如我如果說你臉色蒼白得像殭屍,你一定不高興對不對?”

說著說著,方宸自動住了嘴,臉色很尷尬。

“呃……說太快了,不是故意的。”

那張臉龐讓迎薔根本發不起脾氣,她緊抿的唇其實噙着笑意。方宸補救地趕緊又變換話題:

“來來來!我們也喝點白酒好了,我的背包里有紙杯。”

不知是刻意帶的,還是巧合,他從背包里翻了幾個紙杯出來,倒了半杯在兩個杯子裏,遞給迎薔。

他舉杯一碰她的,紙杯沒有清脆的聲音,他幽默地:

“敬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而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迎薔忍不住要笑,半晌,才說:

“你錯了,我一點也不美。”

“誰說的?”他十足正經。“你有一種優雅的味道,淡淡的,很特別,可是你的眼睛又很叛逆,不管怎樣,你至少是個中上美女。”

淡淡的優雅、叛逆的眼睛?迎薔頭一回聽見這種形容詞,她眯着眼揪他:

“只是中上程度的美女而已?”

方宸像獎勵她似的:“如果你不要看起來恍恍惚惚,多點精神活力,分數會更高。”

迎薔默然了。她不是頭一次聽方宸這麼自信而確切地表達它的感覺。她想:方宸一定很清楚的認識自己,明確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才能用最具體、很自信的言詞說話吧?

這讓她不僅羨慕,甚至有些嫉妒。因為她──完全做不到。

她長嘆一聲。

“我也希望自己能有活力一點,可是好像很難。”

“為什麼?每天早上去跑步就好了。”方宸亂開玩笑,喝光了杯里的酒,又倒了一杯。

“我父母在我小學時就離婚了。我父親覺得他愛的不是我母親,而是另一個女人,於是就毅然決然走了。我歸我母親養。”

不知怎地,迎薔忽然很有心情訴說自己。

“也許因為我母親覺得她只剩下我,又加上我家真的滿有錢,所以從小我就像個標準有錢人家的小孩,什麼事也不用做,只要學好綱琴、念好書。你知道,”迎薔的眼裏出現了難得的狡黠。“在你們這裏,我生平第一次洗碗。”

“老天!”方宸表情誇張。“我們那些破碗一個才十幾塊──早知道拿鑽石做的給你洗!”

一句話把說的跟聽的人都惹笑了。迎薔繼續說:

“我母親不只不讓我做事,對我的保護甚至令人嘆為觀止。我在我家就算被蚊子咬了,我媽也會叫傭人來罵,罵她們為什麼不點電蚊香。”

“嘎?”方宸做了個被嚇到的鬼臉。

“我就這樣子,被當成保育動物一樣地長大,一直到我念了大學,才對自己的未來有了些主見。我有很多理想、很多希望,也計畫了很多。我計畫出國,遠離我母親的保護,可以自主地做一些事,做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可是就在我快畢業的時候,我生了重病。那種病叫做──。”

“欸……。”方宸陡地打斷了她,神秘兮兮的:“別把病名說出來。聽過一個西方的古老傳說沒有?如果大聲說病名,上帝會聽見。然後就把病傳給別人。你不希望把重病傳給別人吧?”

信這些?看來方宸是喝多了。迎薔微微一笑。

“好,就不說,反正那是很嚴重的病,血液無法製造足量有效的血球,我幾乎快死了。後來進步的現代醫學救活了我,我病了半年多,身體狀況當然不可能好,於是我母親理所當然的更不准我做事,甚至在我休養了半年多之後,醫生都認為我已經差不多恢復到常人的狀況了,我母親還是執意安排我的生活。然後──”

迎薔隨手撿起一顆小石子,奮力往前一扔,卻扔不遠。

“我想我就有點死心了。反正什麼事都不讓我做,也沒有什麼事好做,漸漸的,我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沒用的人,什麼都不會。”她頓了頓。“說真的,看到你在這裏照顧動物,我真的好羨慕,可是我知道我自己沒這個能力。”

“誰說的?你真沒自信。”方宸皺起了眉頭。“喂小動物吃奶有什麼難的?你當然也可以做得到。再說,你還是母的。”

迎薔亦笑亦嗔地瞪他,他卻十分正色:

“說真的,你留在山上好了,可以喂動物,還可以喂我們。這裏除了我自己煮的菜,其他人弄的我還真吃不下去。”

後面這個原因,才是重點吧?迎薔笑了起來。

“我以前從來不碰小動物的,我媽也不讓我碰。”

“為什麼?”方宸腿起眼睛。

“我媽嫌臟。動物又不天天洗澡。”她笑道。

“你不曉得。”他慢條斯理地說著:“動物是最單純的,如果不去欺負它,她根本不會來侵犯你。人雖然會天天洗澡,卻不可能像動物這麼善良。”

迎薔怔了怔,再度臣服在他腦子裏的那些歪理。說是歪理,倒也挺說得過去,他思想的成熟實在超過他外表的玩世不恭。抬起頭來,他那對漾着琥珀色彩的瞳眸在她心湖激蕩着,再一次,她深深為他所迷眩。為了掩飾自己酡紅的臉,她站了起來,散步似的,逃開了他。

“咦?酒喝光了?”

方宸耍寶地把酒瓶倒過來倒了倒,似乎沒注意到迎薔臉上的變化,然而其實他的視線沒一刻離開過她。他喜歡看她,更喜歡看她臉紅,他喜歡在她羞怯中所發現的那份純潔──足以令他投降的溫柔。

望着她清瘦的背影,竟令他的胸口憐惜地抽疼。她是個明理、聰明、善良的女人,像一塊最珍貴的美玉,只可惜失去了光澤;更糟糕的是連她的主人都用錯了方法照顧她,未曾將她打亮刨光……

方宸發現自己止不住想呵護她的心,想讓她快樂,想在她臉上看見笑容、看見自信、看見生命力……。

這真是件太糟糕的事!他才認識她幾天?他更無法確定自己能否留住她,或者該不該留住她,就已經先有了捨不得她的心……。

方宸的頭痛了,也暈了。是酒喝多了?他的酒量很差的。

於是等迎薔踱完了步子走回方宸身邊,她驚奇地發現,方宸居然躺在地上睡著了!

迎薔用兩隻指頭捏起酒瓶,全空了。她只喝了小半杯,其它都在方宸肚子裏了?可是這酒沒什麼烈度,而且灑過草地之後也剩不到一半,這樣方宸就醉了?

迎薔忍不住偷笑。很少看見酒量這麼淺的男人。她開玩笑地晃晃他:

“喂,你今天晚上要睡這啊?”

原本是玩笑,可是方宸搖不醒,迎薔這下緊張了。回去的路她不認得,就算認得也沒辦法把方宸拖上車去,他幾乎有她的兩倍重。

“喂喂!醒來好不好?別鬧……!”迎薔又推又拉,恨不得給他一巴掌。

方宸不鬧,因為他已經睡得不省人事。

“喂!”迎薔賭氣地又扯扯他,他仍文風不動,甚至還打起呼來,迎薔哭笑不得,抬起頭來,還好她的車就停在旁邊。

所幸還可以睡車上,否則叫她跟他一般睡草地?!沒好氣地走回車上,抱枕拉開拉煉就是一床薄被,她昨天晚上蓋的。打平坐椅擁着被。迎薔想起下午花了那麼多力氣打掃了的房間──結果她今晚還是得睡車上。

迎薔不得不把牢騷發在方宸身上。都是他害的,她噘着嘴把臉貼在車窗上,外面黑漆漆的……不曉得冷不冷?方宸該死的把她丟在這荒郊野外自己睡着,而她竟該死地還在這擔心他睡在草地上冷不冷?

她遲疑了一會,咬了咬唇,終於推開車門把被毯帶了出去。她躲在車裏還有車殼遮風蔽露,他露宿草地什麼都沒有,一條薄毯也許起不了什麼作用,至少多層溫暖。

輕輕替他蓋上被毯,迎薔忍不住笑了起來。打呼聲震天價響,像在跟四周的蟲聲唱和。方宸連睡着都不肯安靜,生命對他來說是五彩繽紛的,他認真的生活,認真的工作,活得擲地有聲,在他身上,她看見了生命的活力,甚至是生存的某種意義。

她到山上是要來找一個叫儲方宸的人,她不知道她已經找到了他。然而阿宸卻讓她忘了原來的目的,忘了她所要找的儲方宸這個人。

迎薔的心裏忽然充滿了莫名的溫柔。她的眼光柔得像水,從他覆著眼睫的眸,拂過他陽剛的鼻樑,薄薄的、男性化的唇……。

一個突如其來的衝動,迎薔俯下頭去,飛快地拂吻過那兩片迷人的唇,她的臉也迅速泛上一層桃紅,濃濃的紅潮彷彿一輩子都散不掉,會永遠留在她心中似的。

迎薔太訝異於自己大膽的舉動,更羞於那種異樣的想望,遭雷殛似地,她速速跳起來,逃回車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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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屋愛情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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