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回 譚官人報恩雪恥 慕介容招隱埋名

第十六回 譚官人報恩雪恥 慕介容招隱埋名

卻說將監犯提出,楚玉問道:“聖旨已下,叫本道不消獻俘,待拿着叛臣與你一同梟斬。如今那叛臣已拿到了,本該一同正法,只是一件,我才問他,他說不是真正叛臣,乃冒名出來,替你做事情的,情有可原,罪不至死。我心上要釋放他,所以提你出來,問個明白。這冒名之事,可是真的么?”監犯道:“真便是真的,只是此人險惡非常,小的恨他不過。要殺同殺,求老爺不要放他!”石公道:“我與你是同事之人,為甚麼這等恨我?”監犯道:“你未曾出山的時節,得我千金聘禮,後來假裝兵道,在陣上投降。我把你帶在軍中,凡得來的金帛,都托你掌管,你就該生死不離,患難相共才是。你見風聲不好,就把財帛卷在身邊,飄然而去。難道我做了一場大賊,單單替你囗【原文缺】事不成?要死同死,決不放你一個!”楚玉道:“天下人盡多,那一個假裝不得,為甚麼單會聘他?”監犯道:“只因他的面龐與慕容兵道一模一樣,所以把千金聘禮,去聘他出來。”楚玉大笑道:“原來如此!這等說起來,他不是你的仇人,你的仇人還不曾拿到,待拿到的時節,與你一同正法便了。”監犯道:“明明是他,怎麼說個不是?”楚玉道:“這是慕容兵道的原身。他解任之後,並不曾出山。你若不信,走近身去,細認一認就是了!”監犯看道:“果然不是,這等不要屈他。當初是我該死,不該把假冒的事,壞了你的名聲,得罪得罪!”楚玉親自下來,扶起石公道:“下官多有得罪,還求見諒!且請衙內去,換了衣服。”

說話未完,只見有一衙役稟道:“假兵備拿到了,求老爺發放!”楚玉道:“帶進來!”遂將假兵備帶迸。楚玉將此人一看,果然與石公分毫不錯。楚玉道:“是何人獲住的?”其中一人跪道:“是小的拿住的!”楚玉道:“你姓甚名誰,家住那裏,如何知他是個叛賊?從實說來!”那人道:“小的姓王,名叫大元,離城五十里,三角山茅屋庄居住,耕種為業。只因那日,忽然來了一個,要在小的莊上住。當日就拿金子一千,買了房子,並無家眷,小的就知來路不明。及至過了幾日,小的進城賣布,見城門上掛的一個影子,與他一樣,方知他是叛賊!小的所以同着地方拿來的。”楚玉道:“有何見證呢?”王大元說:“現有金銀一箱,腰刀一把,是小的從他家裏翻出來的。”楚玉道:“抬金銀過來。”地方遂將箱子抬上。楚玉道:“王大元獲賊有功,賞金子一百兩,地方也賞銀子百兩,俱各去罷。”叫:“將冒犯與我用夾棍夾起來!”冒犯道:“不用夾,小的招來就是了。小的好好住在山裏,一日山大王着人抬了一千兩金子,來到說我如此如此。我想世上要做官,必定要拿銀子出來;如今又得做官,又得金子,那裏有這等好事!所以小的就應承了他了。誰知有這等事呢?求爺爺活命罷!”楚玉道:“如今賊頭已獲,冒犯又有,就綁出去斬首示眾!”遂將二人斬訖。

楚玉退堂,向石公道:“下官昏聵無知,不能覺察,致累大恩人受此虛驚,多有得罪!”石公道:“著非秦鏡高懸,替老夫雪冤洗恥,不惟隕身一旦,亦巨遺臭萬年。待老婦到來,一同拜謝。”院子稟道:“二位夫人到了。”楚玉向藐姑道:“我平賊的功勞,又虧慕先生指引,快來拜謝恩人!”石公對他夫人道:“娘子,我降賊的奇冤,全虧了譚先生昭雪,快來拜謝了恩!”四人俱各拜了四拜。石公道:“老夫素抱忠良之願,忽蒙不軌之名,雖然無愧於心,形跡之間,也覺得可恥。如今所望於知已者,不但保全骸骨,還求洗灌聲名。辨疏一道,曉諭幾通,只怕都不可少。”楚玉道:“豈但奏聞皇上,曉諭軍民,還有特本奉薦,定要請你出山!”石公道:“快不消如此!我是有泉石膏肓、煙霞錮疾的人,你若叫俺出山,俺何如那時不辭官呢?”楚玉道:“原來高尚之心,這等堅決。既然如此,倒不敢奉強了。”石公道:“老夫是個迂人,不但沒有出山之心,還有幾句招隱的話。雖然逆耳,也要相告一番。凡人處得意之境,就要想到失意之時。譬如戲場上面,沒有敲不歇的鑼鼓,沒有穿得盡的衣冠!有生旦就有凈丑,有熱鬧就有凄涼。凈丑就是生旦的對頭,凄涼就是熱鬧的結果。仕途上最多凈丑,宦海中易得凄涼。通達事理之人,須在熱鬧場中收鑼罷鼓,不可到凄涼境上掛印辭官。這幾句逆耳之言,不可不記在心上。”楚玉道:“這幾句話,竟是當頭的棒喝,破夢的鐘聲。使下官聞之,不覺通身汗下。先生此番回去,替我在尊居左右構茅屋幾間,下官終此一任,即便解組歸隱,與先生同隱便了。”於是,石公告辭回歸。楚玉苦留不住,二人灑淚而別。

且說楚玉自石公去后,思想仕宦之途,如浮雲之過太虛,何不趁此把拿獲叛逆之事,奏明朝廷,好為歸山。遂以便修本,以便辭官,挈妻子赴嚴陵去了。自去之後,絳仙同文卿來尋女兒,及至衙門見印錫高懸,不知去向。文卿對絳仙道:“楚玉高居駟馬,尚且不戀,其高尚之心,人自不及。況你我乃下賤之輩,豈可同居!”遂索然而回。

再說楚玉在嚴陵時,與石公不時相聚,晝或持竿同釣,夜或清淡不倦,悠悠蕩蕩,以樂天年。后石公納妾生子,楚玉亦得二子。後嗣仍為科甲人物,綿綿延延,榮華不斷。皆以存心忠厚,故有此報也。豈比目魚之細事,益可忽乎哉!

詩曰:

邇來節義頗荒唐,盡把宣淫罪戲場。

思借戲場維節義,系鈴人授解鈴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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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目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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