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眼神可以殺死一個人的話,我想李楊已經開始他下半生的輪迴了後悔讓這個傢伙知道。
其實……是這樣的,我有一些特殊的能力,雖然不是很強,但卻是非常特殊的力量。揪其原因還是要重頭說起。
其實再我剛出生時,不知是哪裏弄錯了,一個曾經被傳說仙去的先祖竟然“偶然”來到了我家,當他“偶然”看到自己靈牌“偶然”被墊在桌腳時(聽說是因為打麻將桌子不平臨時借來一用),他當然的了一些小小的脾氣,“偶然”的現了睡在搖籃中的我(抗議,我要在醫院接受護士阿姨的照顧)。後來又不知哪根神經不正常,竟然說我有“仙根”可與“萬物神通”交流(在國外叫精靈),便要將我帶走。
我的父母當然是不同意,大的愛)說是下半輩子要靠我來養活。(收回前言)於是先祖便給了父母一些慰問金,於是在父母“盡心儘力”的照顧下先祖還是“偶然”的將我帶走了。結果我與那位先祖便雲遊天下過着“幸福”的生活。直到1o歲那年,先祖說什麼我已有了根基,(胡說,明明是因為我將他的仙丹當零食吃了,氣的他鬍子直跳。)便將我送回家,自己繼續雲遊(我看是流浪)臨走前還讓我以後有了突破再去找他。(我靠!以為我有受虐狂?)總之託他的福,我沒有像其他孩子那樣上什麼學前班,或學這學那,我只是有好多經歷罷了。另外好象可以與周圍的精靈交談,讓他們幫我作一些事情。當然你以為那些精靈會白白幫我嗎?你以為世界上全是雷鋒嗎?我一樣要給他們相應的報酬的!
簡單的報酬還好說,比如說種棵草,植個樹,利人利己,還可以受老師的表揚。但要是與火的精靈談價,他有時也許要你燒掉你最喜歡的書,那你怎麼辦?如果讓你燒掉房子的話……好可怕,我一定會被當成縱火魔被抓的。什麼?你是說不答應,那樣受到的懲罰會讓你哭笑不得。比如說上次要水的精靈幫助我洗碗,結果完事後竟然讓我去掏下水溝,說那裏堵住了她們的道路。我當然言辭拒絕。結果上體育課時,褲子竟然全部濕了,當然是我正在穿的時候。結果我用了半年的時間才解釋清楚當時的是水。而且當精靈們為你辦事時,常常是先辦事後“付帳”,並且不告訴你是什麼。總之要求五花八門,與求他們的事情難易毫無關係,這就使我更不敢輕易提出要求了。
“不要用那種眼神瞧我好不好,我會誤會你看上我了!“李楊的嘴還是一樣的損人不利己。為了讓他不在誤會,我只好再次用拳頭向他打了聲招呼。”自己的事自己辦,不要求別人。“我頓了一頓又說:”除非你能夠給我跪下再學狗叫還會考慮一下。“
開玩笑,連我這麼臉皮厚的人都無法接受,更何況是李楊。拿準了他不會同意這個條件,我為了要絕他的念頭自然是獅子大開口。當看到李楊深思考慮的樣子,實在是令人哭笑不得。當我轉身要走的時候,駭然現了一雙手正:是一雙“狗抓”抱住了我的大腿,李楊的狗頭甚至纏到了我的腳脖子。***,夠狠!我總算重新開始審視這個讓我自以為熟悉的“人物”。“李楊,I服了you”
不管怎麼說,總算擺脫了哪個李糾纏,終於要開始步入人生的正軌了,當眼前的女生宿舍漸漸“放大怪;我竟然不像剛才那樣緊張了。看來是因為剛才的攪和,反倒使我安心了。當然,這只是巧合,李楊並不知道我喜歡羅彬,其實我想大概這世界上沒有人可以知道我喜歡她吧,也許是害怕被人知道,我常刻意使自己與羅彬保持着一段距離,甚至極少二人獨處。與那些盡量表現自己知廉恥”(其實是我嫉妒)的靠近及不擇手段的吸引羅彬目光注意的“小人”相比,在下自豪的宣佈“我是純情一族”的後裔。
距離雖遠,但視線重不偏移。聲音雖小波”照樣全收。她的歡笑;她的憂傷;我永不忘記。
我總是用自己可已接受的方式盡量的表現,希望可以獲得她的注意。記得當她第一次告訴我她的煩惱時,我甚至高興的兩天沒有睡覺。雖然很對不起,但是可以聽她傾訴心事,我莫大光榮。
羅彬曾說過,我是她最好的朋友。“怎麼是朋友呢?”,當時我好想大哭一場,但是想到“好朋友”
也許終有一天會成為“男朋友”,所以我一直期待着。
“今天,該來的終會來,還是我自己來揭曉答案吧。”我邊想邊快步走向人生的岔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