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謀命

第四章 謀命

1

落日如血,餘光散漫,灑到天地之間,莫不紅雲慘淡。

還是大彪店鋪前,一條大黃狗披着紅色外衣,毛尖上無端如珠似露般,帶着個個水珠。一個個的水珠子,在血樣的晚霞沾染下,如同鮮紅的刀尖上那滴滴落下的血珠。

大黃狗很懶散,眼睛半眯着,偶爾搖動一下鞭子一般的尾巴,耳朵卻時常在不經意之間豎起來,四處聆聽。

這種動物,被稱之為狗的動物,據說大災難前很常見,很溫和,是每個人都可以接近的寵物。然而,現在,大災難過後,每種動物都變得其大無比。就拿眼前這隻大黃狗說罷,高至少有一米,長達兩米,普通人根本養不起。這種大型的動物,每天食量至少可以比擬十個人全天的食物,在這種人們為了食物甚至生吃人現象的世界,食物的珍貴更顯其價值,莫說再養寵物,那都是上位者的專利。

當然,眼前這狗雖然仍屬寵物類型,卻已不是養着供人取樂玩賞,現在的人們通常把這類寵物稱為戰寵――專門用於戰鬥輔助,不僅擁有較強的攻擊能力,它們的實力通常直逼三級戰士以上,而且還能夠用來追蹤逃逸的敵人,它們擁有一些比較特殊的能力,比如嗅覺靈敏、度敏捷,等等。

記得七天前來之時,這狗還沒有,現在存在了,莫非事情有變?看來大彪背後的勢力可不簡單,為了幾隻飛兔便動如此大力,難道......

2

進得鋪子,只見小小的鋪子裏面,鋪滿了十個大漢,盡皆肌肉橫張,凶相畢露,刀疤遍佈,一看便知經歷過兇險,於殺戮叢生之地倖存下來的。

“你就是那個能抓住飛兔的人?”聲音有些陰沉,這大漢格外剽悍,額頭一個十字疤痕,手指也只有九個,縱然如此,但威勢十足,雙眼銳利,應該是這些人的領了。

“哦,我也只是僥倖而已,設了幾個陷阱,有幾隻飛兔不知是計,中了埋伏。”莫滅冷淡地道。他打心裏討厭這個人,陰沉的聲音,威勢外露,兇相與疤痕,絕對不好相與,只有殺伐太多的人才能成為如此性格。這種人,性命對他來說,已經被視為無物。還有那雙粗糙中帶有光滑的手,只有長期使用拳勁和大刀的人,才會生得如此奇怪。稍有點眼力,便可以認為這人不但拳頭使得很好,刀功也不錯。

“僥倖?你們遇到過僥倖嗎”他一邊向著旁邊或坐或站的人道,一邊冷冷地盯着莫滅。

“自我十歲拿起菜刀,砍死了想要殺我之人之後,從來都是靠着武器和力氣來殺死敵人,從來沒有遇到過僥倖。如果真有僥倖,或許就是我拿起了那把菜刀,是它救了我一命,所以,如今我的武器依然是它。”一個拿着一把血紅色的菜刀一邊說,一邊輕輕撫摸着那把被鮮血染紅的菜刀道。

莫滅知道,這把看起來平凡無奇的菜刀,不僅僅鋒利,更重要的是使用它的人身手卓越,否則,這麼一把菜刀,早就已經殘破不堪了――能夠拿着一把鋼製成的菜刀殺人,而且還能夠把這把刀染成血紅色,那麼,這個人的殺人技巧很是簡單,絕對是割斷喉嚨這個最容易暴露,而且沒有骨頭阻擋的致命之處。輕輕的一刀割過,血便能以最快的度把人殺掉,以血浸染刀身。久而久之,一把材質並不算好的刀,絕對會慢慢地變成鮮紅的人的血的顏色。

“所以,自此之後,我便把自己的名字改為菜刀。”

“你的菜刀很有意思,可以借給我用用么。”莫滅從這些人身上感覺到了殺氣,雖然他們很是收斂,但還是有那麼絲絲泄露出來,散佈在這小小的店鋪之中。

菜刀完全無視莫滅的話語,慢慢地走到一旁坐了下來。

“如果有僥倖,那麼就是每次戰鬥之後還能夠活着。但是,我活着靠的是僥倖嗎,不,不,這完全是一種侮辱,我能夠活着,而且還能夠活得好好的,最主要的是我的度很不錯。”

眼前這個人,很瘦弱,身體也很輕盈,既然他說的度不錯,那麼,這群人裏邊最危險的人或許就是他了。掃視了一下,十個人,加上大彪,有十一個,每個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帶點傷疤,唯獨有他,嫩白色的肌膚,一塵不染,如同嬰兒的顏色。通常情況下,度快的人絕對不僅僅度快那麼簡單,他們不出手則已,一出手便是致命殺招。他們沒有太多的耐力,假如不能夠以最快的度、最有效的攻擊在最短時間內殺掉敵人,最後失敗的必然是他們。因此,度快的人,通常被各種勢力當做殺手型人才來培養。一擊必殺,他們是最危險的人類之一。

“哦,通常每個人的運氣是不相同的,我的運氣比較好而已。”

“哦,那麼,恭喜你了。”領依然冷冷地道。

“彪老闆,這究竟怎麼回事?”莫滅不再與他答話,對着大彪道。

“哎呀,你別誤會,他們是送貨來的,呵呵......”

“哦,是嗎?那麼,我們的交易......”

“這就拿出來,不過,你得先把活的飛兔給我看過。”

莫滅也不理他,從袋裏拿出兩隻活蹦亂跳的飛兔,遞了過去。他遭看出來了,眼前這些人是來者不善,只要他出了村莊,絕對會遭受他們的追殺。雖然眼前的這幾個人實力不錯,都有達到了三級戰士,領頭的可能還是個四級高手。但是,他覺得他們不會在鋪子裏把他怎麼樣,至少現在不必擔心他們會動手,除非自己忍不住先下手了。小不忍則亂大謀,自己在沒有把握的情況下是不會出手的,野狼這種動物最拿手的招式,自己也學得差不多了,是不會犯這種不入流的錯誤的。此時,自己一點優勢都沒有,雖然出手的話可以幹掉半數,同時也會把自己拼掉在這裏,那不是一個好主意。

3

聰明的人,不會做糊塗事。莫滅要是連這點思索都沒有,早就被野獸當成食物了。野外,許多野獸甚至比人類要聰明上那麼一點,至少在捕食的時候,戰術和策略應用就要比自己熟練那麼一點――莫滅是這麼認為的。

眼前的這些人,只要自己走出村子,他們便會伏擊自己,或者也有可能明目張胆的來。當然,到了樹林裏,自己還會給他們這種機會么?答案是肯定的。森林如同自己的家一般,在自己的家裏動手,至少要多上一些把握。

雖然,交易過程中受到店鋪中幾個大漢的挑釁,莫滅忍住了,他不是無知的人,居然要斗,那麼,我會和你們玩上一玩的,時間呢,得由我來定。莫滅暗暗尋思着。

把自己交易來的東西放入袋子,看了大彪一眼,再掃視了十個大漢,緩緩地步出店鋪,走出村子,只要到了森林,自己便沒有任何擔心的了。

大彪看着莫滅淡淡的眼神,那種好似把自己看成是死人的眼神,心裏誕出一種莫名的恐懼,蔓延着。他的眼神,如同死神的眼神,使得大彪全身不由一陣痙攣。偷偷地看了看這十位總部派來的人,不由埋怨:如果不是你們,我會活得很好,你們的到來,卻使我生活在恐懼之中,這次的任務,你們最好永遠也不要回來了,至少,我和他交易了幾次,也知道一點關於他的能力,雖然那只是皮毛,不過已經足夠了。

十個人,在莫滅走了大概一個小時后,也走出店門,牽起店外的大黃狗,他們的背影,也消失在村莊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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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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