鈴蘭

鈴蘭

過幾個節,茱迪帶了晚服到公司來,全掛在我房內。

她是個很乖嬌的女孩子,高挑身裁,白皮膚,商科畢業第一份工作便找到我們公司,一做兩年,熟稔之後,會得自動替我做許多額外的工作,是以我也准她用我的房間來做更衣室。

我一抬頭便看到那幾件衣裳,真的是廉價貨,寶藍的粉紅的艷黃的,釘着亮片,鑲着羽毛,披披搭搭,但你別說,穿在茱迪身上,襯看她圓潤的手臂及背脊,並不難看,反而有一兩份原始性的誘惑。

事實上她人也不漂亮,蒼白的面孔,略黃的頭髮,但不知怎地,把眼睛一描、粉一上,襯着玫瑰紅的唇,把頭髮臘一臘,也就是亮晶晶的艷女一名。

是不是年輕?抑或是有信心?我不知道。

所知道的是,甘六歲的我,只比她大五歲,已經沒有朝氣。

那樣的衣裳,我也穿不出來,我所有的,只是一件聖羅朗黑色皺紗的長裙,我坦白同你說,女人穿得優雅,不過是給女人看的,男人才不管女人穿什麼,男人最好女人不要穿。

茱迪白天做工,下班便換上晚裝,化上濃妝出門,天天去跳舞。

夜夜如此,第二天九時正,又得坐在辦公室里,她總也不累,呵欠也沒一個,亦不見有黑眼圈,是什麼支撐她?

我沒敢問。

我沒有地方去。

回到家,多數往床上躺着,看電視,不是酸葡萄,別來叫我,我要追長篇劇,一次推不過,跑去吃一頓飯,結果忘了看《花債》之大結局。

我沒有錄映機!故此打電話打鑼般找黃築筠,片子是她買回來的,她一定知道結局。

“菲比凱斯到底是誰生的?”

“你猜。”

“三個女人都不是她母親。”

“去你的,是那美國女人,《縲絲》雜誌的創辦人。”

我心頭放下了一塊大石,原來是她。難為我看不到大結局一直睡不看。

我的節目不過如此。

我的唇膏一直是豆沙色,我的眉筆棕色,我從來不敢把眼皮搽成一半金一半紫,我看過太多的婦女雜誌,都向時代女性諄諄善誘,叫她們努力工作,千萬勿突出性感,或是女性的本錢。

於是我成為一個孤清的淑女,時時在小處著跡:底裙,永遠不露出來。內衣,以肉色為主。襪子從來不勾絲。連粉撲都定期洗滌。每隔兩天便洗頭。清潔、整齊、理性。

沒到年紀已像個老站婆。

我看茱迪像是完全不注意這些條款,無端端黑色絹花絲襪去配粉紅高跟鞋,但是男人看到她,全部眼前一亮,我很佩服她。

不管好女邪女,能吸引男人的便是有辦法之女。

她那些男友也很不錯,管接管送,買票子訂檯子,都不用她費心,看着她每天高高興興出去,為女性爭氣。

我竟羨慕她。

有人送來一盆鈴蘭,擱我桌上。

鈴蘭這種花,俗稱谷中之百合,花白色而細小,只只像鈴,也像小鍾,很香,沁人心脾,法國秋奧有種香水,叫狄奧莉絲幕,便純用鈴蘭製成,非常茫然及幽美的香,若有若無,但是太高貴,不容易接近。

原本要待五月才開花,法國鄉下的少女,人手一串,買回插在瓶中。

誰買給我一盆鈴蘭?

小小的花鐘,一串串,彷彿可以摘下吸其中的花蜜。

不似茱迪送我的,她會得送非洲紫蘿蘭,但不是鈴蘭。

是誰?

還有一隻白信殼,拆開來,上面用紫色墨水寫:“與我跳華爾滋。”

沒有署名。唔,紫色墨水,可惜我不認識簡而清,否則準是他,還有誰那麼了解女人的心意?

華爾滋。

不知誰同我開玩笑。我不會跳華爾滋。

我不會游泳,不會跳舞,不會打球,亦不懂玩樂器,什麼都不會。

這是誰?

我把花盆轉了轉。

茱迪跑進來,“可不可以放早一小時,莉莉及奧莉花她們都四點鐘走。”

“可以。”我簡單的說。

“你真好,甄小姐,你真好。”她笑得似一朵花,即使是濃艷的花,也還是花一朵。

“今天又到那裏?”

“一家新開的酒廊,叫卡薩諾娃。”

我微笑,又通宵達旦。

吃完夜飯九點,還嫌早,先去看場電影,十一點散場才到酒廊去喝一杯,到一兩點鐘回家。

怎麼可能,每日我到下班都已經相當疲倦,如果吃頓飯還可以應付,其餘就恕不能奉陪。

或許茱迪會得說:“年紀不一樣。”

我還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她把顏料厚厚塗上面孔,一層一層,我親眼看着她似變戲法似的把五官變出來,紅是紅,白是白,略嫌粗糙?不要緊,她有一罐礦泉水,對牢面孔一嘖,霧水珠使粉沉澱,用化妝紙印一一印,使全部被皮膚吸收。

嘩,滑得如剝殼雞蛋。

她妖妖嬈嬈的去了。

真好。

我把注意力放在工作上。

張太太過來查視我,“對了,那個報告在假期之前是一定要趕出來的。”.

我還想同她打趣幾句,“新曆年還是農曆年假期之前?”

誰知張太太板看面孔,假裝沒聽見,“記住。”

轉頭就走。

我索然無味。下屬是下屬,沒情講。她要說笑,大家便得陪笑,她沒心情,便不聽笑話。也許人人那麼嚮往升級,便是為獲得這種權利。

我又把鈴蘭的盆子轉一轉,聞到一陣幽香。

是誰開我的玩笑?

既然那麼趕,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來打字。

打字員全部下了班。

我看看鐘,四點四十分。

他說的,五默前會得給我電話。

大抵不會了,說過算數,我也沒懷什麼希望,有種做債主的感覺:“你幾時回覆我?”

“你幾時走?”“五點。”“我五點前給你電話。”兩人一齊掛上電話。

我也不想做到這樣。

一半是被逼的,一半是不甘心。

太講風度,也不行,那麼不計較,以後還怎麼混。

改天問起,又說一時走不開,不好意思,現在不一樣見,哈哈哈,呵呵呵,拿他沒辦法。

鈴蘭,當然不會是他送的。

以前他送過台灣玫瑰花,瘀黑的紫紅擱冰箱運來,都開不出,花瓣死命包緊着,一下子莖就軟下來,還含苞與盛放呢,見過那種玫瑰,把女人比玫瑰簡直侮辱。可是一星期後我還是會撥電話給他,閑閑問一句:“怎麼樣,幾時出來。”

如果是真的錢債案,倒好辨,找個律師付數百元叫他代為追討,什麼事都沒有。

但這不是錢。

也許我應當放棄這一筆債項,當爛帳一筆勾銷,連利息都犧牲掉。

現在這樣念念不忘簡直不是生意經,磨得我壯志消沉。

明天是假期。

花擺在辦公室里,抑或帶回家?

也不是沒有收過花。轉職、生日、或是為朋友做了事,多數會得收到花。

送濫了,寫張支票給花店,隨便送什麼:玫瑰、丁香,當事人也許是掛帳的,花也沒見過。

這盆鈴蘭是不同的。

不過也不需要小題大做,使它在辦公室擱一天吧。

如果給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樣的小意思走進走出,真會笑大了嘴。

同樣的一件事,十八歲做,是天真純清,廿六歲做,是老十三點。

我性格略為狷介,不能視旁人為無物,我頗介意別人對我的看法如何,所以不能膽大妄為。

我終於在下午六點下班。

街上人潮如涌,都趕着回家過節。

店鋪還沒有休息,幾萬枝火的燈光照向各式名貴禮品,尤其是首飾店,都在大減價。

有些女孩子以艷羨的眼光盯牢各種顏色的寶石,心嚮往之,也有一個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討厭!展覽財富最令人厭惡。”她說。

我並沒有逗留。

頭一兩年賺錢的時候,特別愛把薪水用來裝扮自己,首飾、衣物、能買的全買下來,手袋都幾十隻,鞋子數不清那麼多。

到現在反而不計較。

有兩個早結婚的女同學問我,“你周身名牌,到底為什麼?”

我倒是愕然。

我都不覺得。多年來都在那兩家店買東西,因為招呼好,貨色齊,而且經濟,萬一褪了色,還可以拿回去投訴。

我不覺得自己周身名牌。我現在穿衣服純為護體,早不講究花式,況且做我們這種公司,也不必花姿招展,同事們都很樸素。

但在家庭主婦眼中,我還是名牌崇拜者。

我聳聳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辦法,我坐下喝一個龍蝦湯,吃一塊麵包。

到八點多才踱回家,開了電視機,躺到床上,鼻中還似有鈴蘭的香氣,此刻又後悔沒把花帶回家來。

他的電話始終沒有來。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個懶腰,深覺這一天跟另一天沒有什麼分別。

離婚後,只覺清靜的日子便是好日子。

我並不想說誰是誰非,真的要開起研討會來,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對象是家人所認可的,我並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條錯路來得標新立異。只是我的對象在婚後與他在婚前的包裝是完全兩碼子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這種事在事前是永遠沒法子看得通的,等於買六合彩一樣,六個號碼在沒開獎前怎麼會知道,所以不必嚴肅地教訓結錯婚的不幸人士。

於是離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樣,完全沒見過面。

真慶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後可以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真的什麼都沒有發生過?可以這麼說,但怪自己多此一舉,結什麼婚,別以為社會開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詞,離婚婦人長,離婚婦人短,舊聞當新聞,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農曆年,跑去作客,一個老頭正在派紅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眼鏡,上下打量我,忽然說:“你結過婚,不給你。”

我又沒向他拿!

無端受許多這樣的氣,很覺無味。

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幾乎要怨起吃人的禮教來。

每個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選的,既然認定要這樣走,也沒有什麼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誰的電話。

電話鈴很少響,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交易。

從前剛同配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點半左右打電話來:一我們在黑天鵝,你來不來?”

我還想給他一個落台的機會,正支吾,誰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口多嚕嗦,你到底來不來?”

我只得說:“不來。”

他立刻摔了電話。

你瞧,還怪我。

這種電話,不聽也罷,並不是酸葡萄。

空的時候頂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沒有太多的消息要交換,大部份的時間還得靠自己打發。

幸虧我是電視迷,而本市的電視節目那麼精彩,百看不厭。

大概是要這樣終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則樂得清靜,二則我還有時間,即使十年後再出動,也不過三十六歲。

三十多歲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幾許,現在的趨向是:什麼,你末夠三十五?那你不配做有味道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尷尬年紀,不三不四,我決定坐在家中修鍊一段時間,同時致力事業。

每個成熟而標緻的女人都有獨當一面的工作。

我心一直牽記那盆鈴蘭。

哪位男士那麼好品味?

會不會是同事們開我的玩笑。

大抵不會、男同事不是結婚三十年,就是夜夜笙歌,怎麼會有空同我開玩笑。

女同事忙談戀愛,忙打毛衣,自然亦無暇兼顧。

這麼說來,竟真有人想請我跳華爾滋?

我想來想去想不出這個人是誰。

一月一日就是這麼胡里糊塗過去的。

上班第一件事便是去注意那盆鈴蘭。

真神秘,一個鍾都沒有掉,看上去似假的一樣,香氣馥郁。

電話鈴響,茱迪的聲音,“甄小姐,我不舒服,想去半天假,上午我已叫莉莉過來替我,她老闆出去開會。”

“好,”我說:“下午見。”

張太太進來找我,我立刻說:“我已經找人在打筆記,下午可以交給你。”

“你的茱迪呢。”她橫一橫眼睛。

“病。”

“你老讓她病,寵壞她,你看我那彼蓮,我可不給她病。”她有點自得,轉身出去,揚起一陣風。

我很服她。

也許茱迪是真病,也許假病,有什麼相干?廣東人說的,弔頸也給人透透氣,何必逼人太甚。

也許我不及規格,也許做老闆一定要有那個樣子,讓下屬聽見他名字都嚇得膝頭撞膝頭。

下午茱迪回來。小姑娘是真的病了,一直吸鼻子,面色蒼白。

她一手扯看外套,另一手把信件遞進來。

今晨我沒有出去取信。

同樣一隻小小白信封落入我眼中。

我忙不迭拆開來看。

裏面亦沒有上下款,只寫着“我正在想法子提起勇氣約會你。”

全句十餘個字,沒有錯字沒有別子,文法亦不錯。

別以為寫中文容易,寫得通還真不簡單。

仍是紫墨水。

我想說:如果你約我,我一口答應。

但一整天都沒有私人電話。

都是公事公事公事。

他當然已經忘記我,不在話下。新年新作風,老實說,我也想忘記他。

最好有新的發展。

茱迪在吃藥,看上去很辛苦。

“要不要放多一日?”我問。

她說,“聽說張太對我不滿意?我有醫生寫的信。”

“別理她。”

茱迪笑笑。

“着涼?”

“我們在沙灘上散步至天明。”

嘩,真有精力。

原來無論做什麼,先決條件便是健康,連浪漫都要精力。

“這麼冷。”我說。

“我不覺得,”她一邊擤鼻涕一邊陶醉的說:“有什麼冷?我的手一直被他握着,我並不覺得冷。”

“你們會結婚嗎?”

“結婚?”她膛目結舌,彷彿不是與我在說同一語言。

“怎麼,不打算結婚?”

“我們想都沒想過要這麼做。”

呵,純享樂。

“甄小姐,白天做工那麼辛苦,下班之後,總要找些有趣的事來做,否則會瘋掉。”

她說得對。

我就快要瘋了。

總得做些事來調劑精神。有些人喝酒,有些人吃煙,有些人泡的士可。只有我,除了偶然幻想太陽會得終久照進我的生命,簡直一點不良嗜好都沒有,生活苦悶,日積月累,真怕自己會崩潰。

茱迪說得對,我要向她學習。

從何學起?真是難題,我還可以出來去瘋嗎,還會有人請我去跳舞玩耍嗎。

報告打好拿進來,我查一查錯字,便交上去,用不用就隨她了。張太很有一點怪脾氣,她看不得有人閑着,有用應用,她愛叫人寫長篇大論的報告,寫好之後改十次,經過三個月,那篇完美的報告使束之高閣,沒了這件事,永不見天日。

開頭的時候大家都很困惑,久而久之,養成習慣,也不當是一回事,不過士氣差得不得了,因大家都分不清哪件工作是真正重要,哪件是張太叫我們做來尋開心的。

這是另外一件事。

我替那盆鈴蘭加了幾滴水。

不知它可以擺多久。

那個人會不會鼓起勇氣來約我?

那個人是誰?會不會是我一向傾慕的那種成熟,有一份好工作,對女人負責的男人?

每次我看到那樣的男人,心中都會想!我小時候也是一個標緻的女郎,為什麼從來沒遇到一個這麼好的男人?

後來不大想了。

因為泰半嫁得好男人的女人,隔了幾年也都不開心,也都離了婚,正如我說,看包裝怎麼可以真正認清楚一個人。

鈴蘭的香使我着迷。

五月,五月要到巴黎,搭火車去到近郊,者漫山遍野的花,一搭搭紫色、米白、淡黃、深深淺淺的紅,一層層,每一處都像印象派的風景畫。

愛煞了這樣的情景。

我坐在書桌前胡思亂想。

茱迪說:“這些信都過期,要即時答覆,還有,有兩個電話必需要覆,你看看。”

我完全不想做事。默默頭,呆坐。

逢人都會有心不在焉的時候。女人當然喜歡遐思,而男同事,在賭馬、炒金子,買賣股票上費的精神,恐怕比任何女同事都多。

我終於問:“茱迪,這盆花,是誰送來的?”

“花店吧。”

“你肯定?”

“是小明拿進來的。”小明是公司里的後生。

“你去問小明,由怎麼樣的人送上來。”

“肯定是男人,這是什麼花?挺有趣。”

“去,去問小明。”

她出去一會兒,回來。

“小明說由一位很斯文的男士遞上來,不過那位男士是花店的夥計。”茱迪含笑說。

這丫頭在笑我。

“哪家花店?”

“沒有看清楚。”

早幾年收到神秘花束,不過是由它擺在書桌上,直至憔悴丟掉,無聲無息,誰去查究。

女人越老越貶值,到三十多歲的時候,再收到花,大概要感激流涕痛哭起來。

我再問:“真的沒有留意是哪家花店?”

“沒有。”茱迪不經意。

我捧着一杯熱可可,一邊暖手,一邊啜喝。

今天是不打算做什麼的了。

我在等下班。

有一位女友說上班好比坐牢,說得很對,每天八小時,而且還要穿戴整齊去坐。有成就時可以坐得很興奮,工作不滿意,當然坐得委曲。

我並不喜歡這份工作,也許是鼓起勇氣,找新職的時候,會不會?

有人在暗中注意我,我不可以令他失望,下班我要去剪個新髮型,訂數套新衣服。

越想越高興!忽然茱迪進來對我說:“電話。”她向我擠擠眼。

我立刻明白,取過聽筒:“喂。”

“好嗎?”是他。

我聲音從來沒有這麼愉快過,因為他對我已經不重要,“好得很,假期開心嗎,有什麼新計劃?”

他卻意外,“你呢,有沒有去什麼地方?”

“累都累壞,足足睡了一天。”

他不置信,他不相信這是我。他問:“下班有事?”

“有,”我爽快的拒絕他的施捨,“我要去購物裝扮自己。”

“那麼,再見。”

“再見。”我很樂意地掛上電話。

下班我尋找節目,逛遍名店,收穫甚豐,我忽然改變人生觀,別人不注意我,我也得看住我自己,為什麼?是為那盆鈴蘭?

說句笑,說不定哪位理想男士會突然出現在我面前,叫我去赴約,我不能一副倦相。

可惜夢醒得很快,正當我穿着新衣,換了新髮型跑進寫字樓,有一位後生模樣的男人已在等我。

茱迪同我說:“他說送錯了東西。”

“什麼東西?”我問。

那位來者問:“這位是不是大安洋行的賈小姐?”

“不是,”我說:“我們這裏是太安洋行,我是甄小姐。”

“送錯。果然是送錯,這位小姐有沒有見過一盆鈴蘭?”

“有,”我說:“在這裏。”

“對不起,我想取回去,我代表芬芳花店。”

我獃獃地,送錯了?原來一切都是場誤會。

“是這一盆嗎?”茱迪問。

“是的小姐,”他說:“還有兩封信,能否還給我?”他很焦急。

“我們買下它可以嗎,你另送一盆到那邊去。”茱迪說。

“小姐,只有這一盆。”他很為難。

“你取走吧。”我說,一併連信也還給他。

茶迪臉上露出很惋惜的樣子,旁觀者清,她看得出我是多麼喜歡這一盆鈴蘭,它給我帶來多少希望及鼓勵。

花店職員千恩萬謝的捧走那盆花。

茱迪與我都不再說什麼。

我聳聳肩,信我拆閱過,花我欣賞過,原來只是弄錯了,是送給另外一位小姐的。

有些人幸運,有些人不。

但我不會因此萎靡。我不會辜負新裝新髮型。我同茱迪說:“中午我們一起出去吃飯。”

誰知道,或許有新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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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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