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竹

夏竹

大霧,港督府杜鵑花開得遍野漫山。

我早換上夏季衣裳,冒着重傷風的危險,偷得一些浪漫。

去年選購冬裝的時候,興緻勃勃的,多麼嚮往它們的鬆軟厚實,一到季末,馬上改愛輕俏的細麻布。

人。

人就是這樣,得隴望蜀,心變得快。

工作還是那份工作,老英國人被調回祖家去——大家鬆一口氣。

老英早年不知在本國做啥子工作(清道夫?書記?),早不可考,來到殖民地着實威風數十年,豐厚的薪水,數十名大學生被他呼來喝去,一千平方米的公家宿舍,然而他還是遺憾公司沒有替他安排一個蘇茜黃,於是他自己動手,但凡平頭整臉的打字員,都得被他約過,有志氣的自然同上司哭訴,沒志氣的卻以為自己登龍門。

老英沒有道德,得了甜頭還要四處宣揚,什麼露茜有臭狐,蓮達愛磨牙之類,把整個辦公室弄得似馬戲班。

現在終於走了。

跟着那幾個有靠山的女職員也自動辭職,寫字樓一剎時清爽起來,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這好有一比:守得雲開見月明。

我們幾個經理買了香檳慶祝。

事後有反高潮的沉悶,天氣不好是最大原因,去年春季早已有激辣辣的太陽,一身白衣,不知多麼飄逸。今年細雨不絕,問你怎麼穿白色的衣服?雨水和着煤煙灰落在面孔,回到辦公室用紙巾抹臉,黑墨墨。

要在香港做美女單憑天賦本錢是不夠的,還得要有與小都市惡劣的環境搏鬥的勇氣。

我漸漸喪失了這股衝勁。

這個春天,我知道會有事情發生。

每個春逃詡有。

但我沒想到見梅超群會在這種情況底下。

那日傾盆大雨,我手中持傘,但是也被那種形勢嚇住,才早上十點多罷了,重霧中隱隱約約看到嫣紅奼紫,雨像麵筋似落下來,持傘的人都通濕,飛濺的雨水無處不在,我有點緊張。

這麼美,這麼凄迷,身邊卻沒有一個人。

這些年來,我可不介意出醜的時候沒人拉我一把。只要牙齒和血吞,誰知道我跌倒爬起過?很多事不必宣揚,過一陣子強逼自己忘記,也就沒事人樣。

但是此情此景這麼美麗,身邊少個人,卻大煞風景,我不原諒命運的安排。

我獃獃的着着山坡上加紗的綠油油樹木,腳變了不隨意肌,不想動。

就在這個時候,身邊忽然有人感慨的說,“這麼大的雨。”

保養得非常好,但仍然是中年男人。

我不出聲,沒有搭腔,眼光仍然看向前。

只需要一眼,就知道他不是閑雜人等。居移體養移氣,日子久了,耽在皇宮裏,乞丐會得變王子,王子淪落在貧民窟,長遠也就成為同道中人。

這個中年人一看就知道他享福不是一年兩年間的事,一隻鱷魚皮公事包已用得有點殘舊,西裝料子名貴,裁剪合身,穿在他身上舒服熨貼。

可以猜想得到開黑色丹姆拉的司機正在不遠之處等他。

發達之人通常會經過三個階段,第一是苦苦掙扎期,第二是飛揚跋扈期,第三是爐火純青期。

這位先生無異已經到了第三期境界。

他開始對他的名譽身份地位有點厭倦,當然不會放棄,因他是神經正常之人,不過多多少少想返璞歸真,所以才站在這裏與陌生女子搭訕。

不過人怎麼可能走回時光隧道。

以前。

以前怎麼同。

以前他沒有金錢,以前他也沒有肚脯。這世上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勞力與時間去尋找,太痛苦了。人生是一個悲劇。

雨漸下漸小,開始有鳥嗚聲,這半山一帶就是有這種好處。

我撐起傘預備離開。

那邊有人問:“小姐,借你的傘。”

我抬頭,還是那個中年人。

我沒有出聲,把傘往他腦袋上移。

“謝謝。”

我朝下阿厘畢道走去,他跟着我。

我經花園道,他也跟着我。

我走到雪廠街,他還是尾隨着我。

借傘。

多年以前,一個叫白素貞的女人,借了一把傘給一位男士,招來彌天大禍。

現在的女人可抬頭了,你管我是不是妖精托世,總之你情我願為上。也沒有這種管閑事的人了吧。

我走進麥當奴去買漢堡包,那位仁兄居然跟着進來。

我忍不住說:“雨停了。”

“這是我的卡片,小姐。”

我說:“沒有必要。”我沒有伸手接。

他僵在那裏,我轉身走開,買了點心我站着吃起來。

他走了。

大概是第一次向陌生女人搭訕,沒有經驗,慘敗。

我看看錶,擦擦手,回寫字樓。雨已經停了。

經過五光十色的窗櫥,我留戀一陣,並沒有太大的興緻,一件T恤二千六百元,再高薪的職業婦女,1個月穿三件T恤就白做了,有什麼好看的。

我靜靜的回寫字樓,做那些刻板的與無聊的功夫。

電話鈴響個不停,聽完一個又一個。

我取起話筒時發覺右手臂酸軟。

“古夏竹小姐。”一位男士。

“我是,哪一位?”

“我叫梅超群。”

“梅先生,我可以為你做什麼?”我問。

我有點不耐煩,“梅先生?”

“我想,“他開口,“我想報你借傘之恩。”

我呆了很久很久,我的天,我終於弄清楚他是誰了,但是這麼文藝腔,肉麻兮兮的,叫我受不了。

“梅先生,”我安撫他的神經,“萍水相逢,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是你是怎麼找到我電話的?”

“我叫司機釘着你,尾隨你進公司,然後問接待員:剛才那位小姐是誰?”

“為什麼費這麼大勁?”我問:“因為我長得像你少年時代的女朋友?”

他不出聲。

梅超群?沒聽說過。這城裏的億萬富翁不勝枚舉,誰耐煩一一記清他們的面孔名字。

下班,照例像被炸彈炸過。

買了鮪魚壽司飯盒回家吃。

有一個中年男人要報我恩。

我又不敢輕舉妄動,唉。

小祝打電話來,我嚷:“你行行好,把我帶出來走動走動,我悶到抽筋。”還矜持幹什麼鬼,且顧眼下。

“我就是要提攜你。”他神氣的說。

“提吧提吧,到什麼地方去?”

“我與莉莉與朋友約好了跳舞----”

“跳舞?咦——免費給人摟摟抱抱。”

“又來了!”

“我去到,光坐在那裏,可以嗎?”

“那你去幹麼呢?”小祝問。

我說:“我悶。”

“活該你悶死。”

“你們開車來接我,我決定出來。”

小祝兩夫婦真是沒話說,開車來接了我出去。

我這個人是該死,到了的士高便悶悶不樂,他們還替我找了個男伴,是個年輕的留學生,蠻可愛的,才去了紐約四年,明明是香港土生土長的廣東人,忽然說廣東話就不準了,s音全部變sH,時常問我:“對了……這個怎麼說?”

我覺得很悶。我開始明白為什麼女人要喜歡徐少強。

我用手摸着下巴,累得慌。

我同他們說:“我上洗手間。”

“喂你----”小祝想阻止我。

我已經站起來。

我並沒有打算再回去,我嚼口香糖,穿着跳舞裙子,拿着一罐可樂,坐在街邊看霓虹。

有輛黑色的大房車經過,忽然又倒車,緩緩停在我面前。我睜大眼。

呀,是那個中年人。

他也瞪大眼,“是古小姐?”

我點點頭。

“你怎麼搞成這樣子?白天你多麼斯文正經。”

“兩面人,”我邊嚼糖邊說:“我是兩面人,白天那份工作僅夠餬口。現在我出來找外快。”

司機下來開門……

“上車來。”他說:“別坐在路邊,快要下雨了。”

我搖搖頭,“太危險,小妹不是不諳世事的低能兒。”

“你胡說什麼呢?我女兒還比你大呢。”他說。

“咦,”我說:“不久之前,彷佛還有人說要報恩。”

在黑暗中,我都看得出他忽然漲紅了面孔。

“上車來吧,我送你回家。”他說。

可以猜想他當初的勇氣已經消失,不過仍然落落大方。

我扔掉可樂罐子,跟着他上車,說出地址。

司機與後座聞有一塊玻璃隔開。

我問:“你的女兒比我大?”

“廿四歲了。”

我說:“不比我大,我廿六。”

“剛才去跳舞?”他問:“年輕真好,可以有這種樂趣。”

“是迫於無奈,在家悶得慌----告訴我,為什麼中年人不可以去跳舞?”

“跟誰跳?”他苦笑。

“太太、女朋友,女兒。”我閑閑舉幾個例子。

“我妻子會罵我神經病,女兒嫁在外國,女朋友則不方便公開亮相。”

我笑,“做人原來這麼多顧忌。請再告訴我,你結婚多少年了?”

“三十年。”

“這算是什麼,訪問?幹麼不問你父母親?”他略為輕鬆,笑了出來。

“不好意思。況且我父母並不恩愛。”

“跟一個人生活三十年,熟得不能再熟——你有沒有兄弟姐妹?就變成兄弟似的,一切都有默契,我們互相忍耐了解……但是沒有火花。”

我看他一眼,“你太貪心,不是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有火花,況且……你年紀也大了。”

他很悲哀,“年紀大?年紀大的人就什麼都不配擁有?”

“不不,可是你已經有了許多其他的東西!像財富、像名譽,還不快活嗎?火花有什麼用?地鐵中不少年青男女相擁而坐,旁若無人,但那種火花真令人心驚膽顫。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你已經坐在實利裏面,還要火花?”

他沮喪的說:“聽聽誰在教訓我。”

我柔聲問他,“你向我借傘,就是為了火花?”

“不是。”

“那是為什麼?”

“怕淋濕身體。”

輪到我笑起來。

車子一直在市區內兜圈子。

我看看時間,才九點多。

我說:“肚子餓,請我吃東西。”

“求之不得。”他大悅。

我們到了吃牛肉的地方,我叫了十二安土的T骨,外加蔬菜無數,一路喝酒,最後還撐下甜品。

梅超群睜大眼睛,“你這一頓吃的,比我妻子一星期的食物還多。”

我向他解釋:“我是勞動人民,吃不夠會眩倒在地。”

我知道那種太太,死命節食。也難怪呢,一點勞心勞力的事都沒有,你說,單逛時裝店試新衣能消耗多少能量?像我們,只需老闆一整天從早到晚的無理取鬧,就可氣得消瘦一公斤,我知道,我試過。

我跟他的距離有多麼大。

也許三十五年前,甚至四十年前。他的初戀情人也吃得那麼多(發育時期)今天看到我,他的心牽動。

“你不怕發胖?”他問我。

我給他看我的手臂,“要與男同事鬥力,”又指指腦,“要與男同事鬥智,胖有什麼關係?”

“你不愛美?”他更訝異。

“沒有心思想到那麼奢侈的事上去。”我說:“現在我們正掙扎求存。”

“我不相信。”他說。

“你與時代脫節久了。”我說。“付帳吧。”

時間不早了。

第二天小祝兩夫婦聲討我。問我那個男生有什麼不好,說真的,叫我具體的批評他,我也說不上來,誰敢說他不好?什麼樣的男人都有女人嫁。我唯唯諾諾,支支吾吾,“天氣好潮濕,牆壁淌水。”我說。

莉莉的注意力被移轉,便開始訴說天氣惱人,洗完的衣服全不幹,渾身骨節酸軟之類。

有同事經過,見我手持電話筒已有十分鐘,開始加以白眼。我藉故向莉莉道別。

沒法子,時間賣了出去,就是賣了出去,我可以選擇坐家中死命打電話,但我會比現在更快活嗎?

我的右手臂又發酸了。一定是這個天氣。

洋紫荊稍後要開放了吧?但我真正嚮往的,是十四鄉那邊一整條馬路的影樹。

漸漸我就不喜歡瓶花,要看花的時候,就出到街上,看活生生在生長的花,看它盛放看它凋謝,欣賞其生命感。

整個玻璃窗上面凝滿水珠。南中國的着名回南天。

小祝問:“放假你要到什麼地方去?”

“迪士尼樂園;日本開了新的迪土尼樂園,你不知道?”

“這種地方有什麼好去?我真不明白你。”

我埋頭在手臂中說,“你有很多事不明白,但是你很幸福。”

“我們看不出你為何這樣煩惱,年輕貌美,什麼都不缺。”

我攤開手,戲劇化且文藝腔地說,“啊,惱人的春天!我所欠缺的是火花。”

“火花。”我抄襲了梅超群。

他再來約我吃飯的時候,我公然答應。

我換旗袍,與他經過餐館的鏡子,看看鏡里的反映,也不覺有什麼不妥。廿多歲的女人與五十多歲的男人走在一起,能否產生火花是另外一件事,但看上去並沒有白髮配紅顏的感覺。

近代女人老得太快,憂愁過多,工作繁重。

我們坐下來,他鼓勵我叫最好的白酒。我並沒有那樣做,我並不是嗜酒者,分不清好歹,何必浪費。

飯吃到一半,他忽然對我說:“我過去那邊一下。”

我很訝異,他是個極有禮的人,照說沒有理由吃到一半要走開一下。如果是普通朋友,點個頭也已經足夠。

他走到一大桌人的那邊,站在那裏講了一會兒話。

一位中年女士看看我,與他不知說什麼,又有一個跟我年齡相仿的女郎拉住他不放。

過了約莫十分鐘,他過來。

我沒有出聲,問人家的私事是不智的。

他卻說:“是我的太太與女兒請親戚吃飯。”

我一聽立刻難以下咽,什麼?他的太太?我再加以注意。

那位中年太太很瘦削,打扮華麗高貴而時髦,是那種兩萬塊錢買件維孔那呢大衣的人。

比起她的品味與風度,我粗糙得像街邊的小女孩。

我問:“你知道她們會來這裏?”

梅超群很鎮靜,“不,我不知道,她親戚很多,又愛同他們吃飯,這種場合,我很少出席。”

“你說我是誰?一家敵對洋行的行政秘書?”我問。

他很詫異,“我為什麼要撒謊?我說你是我朋友。”

“什麼?”我問,“她會放過你?”

“我們是三十年的夫妻了。”他莞爾,“你不懂得我們的關係,你還以為她是爭風喝醋的小姑娘?”

“可是也不能不聞不問呀。”

他這一次沒有回答,完全不出聲。

我確是不明白,看來他們之間有個默契,作妻子的並不追究他在外頭的自由。

那餐飯我吃得打背脊骨落,覺得上了當。

梅超群把我送回家的時候,我一句話也沒有說。

真是奇怪,他們這種關係,太過大方,太過懂事,控制感情如機械人,我真的不明白。

將來有一日我給了婚,遇到丈夫同別的女人在飯店吃飯,我就不會講究風度。

我會----

我問自己!你會怎麼樣?

上前去抓住那個女人廝打,上演六國大封相?

我默默的考慮一會兒,衝口而出,“我也不會!”

“你說什麼?”梅超群問。

“沒什麼。”我嘆口氣。

我也只好佯裝看不見,回到家再說。如果對方敷衍我幾句,我也只好信他----不然還為這個離婚不成?日子久了,習慣成自然,明知問了也等於白問,於是就開始裝聾作啞,不然怎麼辦呢?限於環境,不是說離婚便可以離婚的。

“到家了。”

我下車,示意他不必送我。

“你一個人住?”他問我。

我點點頭。

他說:“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一個人住。”

“再見。”我說。

我並沒有打算再見他,我有點犯罪感。

當他再來電的時候,我說:“我不想出來。”

“為什麼?”

“怕。”

“怕什麼?”

是,怕什麼呢。如果要找刺激,現在是時候了,許多女人為了逞強,搶別人的丈夫顯威風是閑事。但不知怎的,我卻提不起勁來。

也許別人瘋狂戀愛了,而我沒有。

我抗議,“為什麼選中我?”

“為什麼不是你?”他反問。

“你口氣怎麼像小流氓?”

“壓抑太久。”他笑。

這麼說來,我真是倒霉。沒有引誘,沒有煩惱,多一層顧慮,加一層憂慮,我笑了,看來第三者也得付出代價,而且是不輕的代價。

“車子六點整在你門口等你。”

“給我洗把臉的機會,六點半。”

不是我也會是別人。我聳聳肩,為什麼不呢。人就是這樣開始犯罪的。其實正確的想法是:“是他人好過是我”或是“永不是我”,不過我做不到。

我是那種模稜兩可的“好壞人”,受到壞影響,隨時變壞,受到好影響,又馬上良心發現。換句話號,我是個最平常的普通人。

跟梅超群在一起,當然有好處,他有耐心,使人舒服,他有錢,可以供給享受,他不像少年男人,請吃一頓飯,立刻要得回報酬,他對我亦不會提出諸多要求,他開明、成熟、教會我許多,包括做人處事的道理。

我們約會着。他並沒有採取物質攻勢,從他那裏,我什麼也沒有得到,但溫情是最重要的。一個年輕女人,在香港這種社會,如果立定主意要找幾個錢,只要略具姿色,並不是太難的事,一下子便可成為大都會的傳奇。

只是溫情更為重要。

我馬上覺得了。

十九歲離開家到外國去念書,到如今好幾個年頭、我都靠自己的一雙手支撐,像無數獨立的女性,許多不如意的事在白天根本不想提,辦公室生涯並不好過,多少時候,為了一件上衣與女大班的相同,便招來彌天大罪,永不超生,比一百年前在公婆手底下討生活的小媳婦還慘情。

現在多好,他要火花。便得到火花。我要溫情,便得到溫情。各得其所。

我問:“尊夫人怎麼會相信我們可以發乎情,止乎禮?”

“她不必相信什麼,她從不懷疑什麼。”梅超群說。

我不相信,梅太高估了女人的心,女人的大方泰半是無可奈何,以及沒有更好的選擇。

“別懷疑了。”他微笑。“要不要到我公司來做事?我提出這個要求已經有一個月。”

我搖頭。“如果到你公司做工,不如叫你送我一層房子,讓我享福。”

“那怎麼同,你這種女孩子是不會滿足的,你需要的是權,到我公司,你可以得到滿足。”

“說來聽聽。”

“我會給你四個到六個經理,任你調排。”

我噗嘰一聲笑出來,“不敢當,我管得了這些人?”

“誰生出來是總經理的材料?有人支持你!日子久了,發號施令,自然有個譜。”

“那為什麼不支持我開家小公司做老闆?”

“噯,說你不懂事,做老闆很頭痛的,一天到晚擔心利潤,個個客戶是祖宗,比你現在還痛苦十倍,何必從火坑跳往油鍋?”

我只想了一想,“不,我不要呼喝人,我不要號令天下。”

“我真不明白了。”

“多煩,當面那麼多虛偽的面孔,背後那麼多詛咒之詞。我要這些人來拍我馬屁幹什麼呢?寧願在家聽音樂。”

梅超群大大的詫異,“你竟這麼沒有出息。”

我歡愉的笑,“你說對了,我最大的弱點,不是不喜被人管,天下的人,都不怕官,只怕管,我的致命傷是不愛管人----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販夫走卒,要我看牢伊們不要造反,你說煩不煩?”

“這這這,這怎麼說呢?”他也笑,“你這幾年來是怎麼做的事?”

“會上梁山。”我用四個字說出我的痛苦。

“要不要我買個房子給你?”他忽然問,“你根本不適合工作。”

我微笑,“我只覺我們目前這樣很好,除非你覺得不耐煩。”我心想,不耐煩就買房子給別人吧。

他很幽默,“我是怕你認為我久久沒有明顯的表示而心焦,老頭子是溫吞水,也難怪。”

“老頭?”我四處張望,“什麼老頭?在哪裏?我怎麼沒見到?誰是老頭?”

他很感激,手按在我的手背上。

我吃笑,“你肯認自己老,我還不依呢,我可不承認同老頭子走。”

誰敢說他老,他自己愛打趣是另外一件事。我陪過他游泳、打壁球、騎馬,以及其他的運動,他精力與身材都一流;許多像他那樣年紀的男明星,還想演小生的角色,他也太謙虛了。

他在我面前一直是低聲下氣的。

因為我是他朋友,因為沒有貪他的錢。

因為我是他的火花。

有意無意間,他帶我去看房子。天知道這種引誘是多麼難以拒絕。

那些房子都在海旁或是山邊,雪白的牆、橘紅色的頂,像歐洲古老小國的情調,單是看已是一種享受,研究他的間隔層次,它的可能性,什麼地方該是書房,什麼地方該是圖書室,一個人住這麼大的地方……

“怎麼樣?”梅問。

“真好。”

“去簽字吧。”他微笑。

我說:“有志者事竟成,從今天起我開始儲蓄。”

他笑出聲來。

“怎麼?”我瞄他一眼,“莫欺少年窮,你自己也是白手興家的。”

“正因為如此,所以我知道你不是那種人?”

“可是我也不能叫你送我房子。”我說。

“我女兒最近要回來住,我們常同地產經紀聯絡。”

我一怔,忽然之間頭一次明白他的用意?

他是要我熟習他的家人啊!

是以他並不忌諱讓我看到他們,知道他們動向。

而開頭,我還以為他只是不瞞着他的妻子。

為什麼他要這麼做?當然是因為遲早會把我收作二房,成為他家裏的一分子,他要我有心理準備;他不會離開他的妻子,他的女兒,她們必須要與我共存。

我啼笑皆非起來。

梅超群問:“你想到什麼?你的眼睛忽然亮了起來。”

我說:“我在想,你不怕令千金知道我也在找房子?”

“怕什麼?我早說過,什麼都不必怕,我與你之間,決不是偷偷摸摸的。”

“你都準備好了?”我不置信的問?

“在第一次與你共用一把傘的時候,已經準備好了,你不認為在我這個年紀,還有什麼會是偶然的吧。”他有點感慨。

“連火花都要刻意安排。”

“正是。”他尷尬的笑起來。

“一切都是計劃、陰謀、事事準備好了,一步一步走向成功,這是你的一貫作風。”

“這是我的成功之處。”

我提醒他,“對女人可不能這樣哩。女人不是一宗生意,買賣,報告書、擴展計劃。”

他大惑不解,或者以前成功過許多次,這次觸礁,很不以為然。

“你特別刁鑽。”果然,透露出一點心聲。

或許是。“我們走吧。”我說。

回到自己的小公寓,只覺電梯中一陣霉味。進得門來,開足抽濕機,空氣還是潮濕不堪,地方淺窄不在話下,隔壁人家開了兩桌麻將,大呼小叫的打將起來。

我捧着頭嘆口氣。

自暴自棄並不是太難的事。

做不做人小老婆倒是其次,我的道德觀念有異於一般人,最大的問題是我並不愛梅超群。男女之間總要有點愛意存在。尊敬他佩服他是不夠的。

第二天上班,小祝悄悄把我拉在一旁。

他說:“大家都知道了。”

“知道什麼?”

“你有男朋友!是闊佬。”他鬼鬼祟祟說。

我笑,“那我還在這裏同你稱兄道弟幹什麼?”

“過渡時期?”

“你真會說話。”我向他睞睞眼。

我把辦公桌上的功夫推來推去,老是不想做,我心已經散了。

中午買個漢堡包,跑到連卡佛去看古董珠寶,一邊吃一邊春,也不抬頭看售貨員的臉色,不知他們怎麼想。

我變得這樣弔兒郎當,眼看就墮落了。

回到辦公室,我拾起筆來,略做幾樣功夫,已到下班時間,我便拾起手袋出門。

女大班看到我,很諷刺地說:“一到時間馬上就走了?”

我只笑一笑,推門出去。

到了時間不走幹什麼?會在這裏等死?

誰那麼本事,誰自己做好了。我是隨時可以辭職的,辭工到什麼地方去?到梅超群的金屋裏去?

我笑了。

那日我在街上溜達很久,心很低沉。

據說是有命運的,有種女人嫁三次都做寡婦,有些每次都跟着拆白黨,有些衣食不愁,有些註定要做人小老婆。

我很沮喪。

到底我的命運如何?

在我前面有兩條路可走。要不一直做到老,自供自足也有其一定的樂趣,嫁了人繼續做,懷着孩子也繼續,到五十五歲拿公積金退休,倒不是辛苦,而是悶,天天自公司到家,家回到公司,去年就膩得想大聲尖叫,不要說是三十年。

另外一條路,就是梅超群為我鋪的路。

我躑躅回家。

梅家的司機前來對我說:“你回來了,古小姐。”

“是。”我訝異,“梅先生在這裏等?”

“不,是梅太太。”他非常尷尬。

我轉過頭去,還來不及出聲,梅太太已從房車裏出來。

她穿着套名貴的絲服,首飾配得無瑕可擊,但是憂傷佈滿她的面孔。

梅超群還說他的妻子不會在乎。

我朝她點點頭。

“古小姐,我在這裏等你良久了。”

“我在逛街。”我也不知為何要向她解釋。

“我女兒也在車上。”她嚅嚅地說。

“是嗎?”我看着她,“梅太太,有什麼話說吧。”

她很沮喪,“我的精神非常困惑,我丈夫老是在外頭有女朋友。”

“那你應該同他離婚。”我說。

她很可憐地看着我。

我笑,“啊,你不必對我說什麼,我並沒有跟他怎麼樣,我們不過是朋友。”

“聽說你們一起去看房子。”她說。

“不是一起買房子。”我提醒她。

她還是看着我,我不想再說下去。“我要上樓了。”

“古小姐!”

“沒有什麼好說的,梅太太,他是你的丈夫,忍耐在你,分手也在你。”

“古小姐。”

我轉頭,是他的女兒。兒

“古小姐,你聽我說。”

“叫我離開你的父親?”我笑。

我笑:“但如果不是我,也會是其他女人,你與令堂難道就這樣逐家逐戶哀求以渡餘—生?”

她怔住。

我說:“我不是問題,我認識梅先生已經有些累,如果要跟他,早跟定了,但我們始終是朋友,我們的感情很好,但相信不會有很大的發展。”

梅小姐同梅太太說:“媽,我們回去吧,古小姐說得對。”

梅太太落下淚來。

而梅先生還以為她不在乎,妄說他們之間已成為兄弟姐妹。

我轉身上樓。

聽見梅小姐說,“媽,我們真的不讀來,下次還不知道要聽什麼教訓呢!要不離開他,要不忍着他,都不必出來求人,自己打嘴巴。”

我也聽得無限涼意。

再回頭的時候,她們已經上車走了。

從那天開始,我立意不聽梅超群的電話。

他大概是知道梅太太與我接觸過、想盡辦法同我解釋。

我跟他寫封信,最後幾段說不關梅太太的事:“——自問沒法接受你的好意,性格控制命運,我的命運註定要在寫字樓里渡過餘生,自力更生。目前還不想結婚,到三十五歲或許會得考慮,到時身邊有點節蓄,挑個志同道合的男人結婚,也不必理他賺不賺得了。”

我從來沒有對人道么真誠過。

隔了很久他沒有迴音,我只道他追別人去了。

在寫字樓依然故我,日子過得快,月底發薪就慢,我真懷疑到三十五歲是否會有節蓄。

(長嘆)

一日下班到家,又看見梅家的司機。

我說:“阿江,又是你?”

“古小姐,是梅先生叫我來的。”他說。

“啊?他人呢?”

“他在紐約。”

“太太精神好得多了。”看來連司機也有點安慰。

“那你來做什麼?”

他傻氣的說,“先生叫我送東西來。”

“送什麼?”

他把一隻信封交我手中。

“謝謝你。”

“太太也有東西交給你。”

“什麼?”

“先生不知道太太有東西交給你,太太也不知道先生有東西交給你,但是他們兩個人都有東西給你。”

司機又拿出一個信封。

我接過。

兩個人都有禮物給我,什麼意思?

我先拆開梅太太的禮物,是一隻胸口針。古董式樣,漂亮得不得了,正是我時常想要的,開心得我吹聲口哨。她的一張便條說:“雖然不是你,也會是其他人!但謝謝你離開他。”

我名正言順的把別針扣在外套上。

再拆開梅超群的信,這傢伙,他老婆比他闊氣得多,他什麼都沒有送我,只說:“謝謝你曾給我火花。”

這人。

我笑。叫自己熄了貪念。

後來,隔了很久,天氣已經很熱了,我才知道梅氏夫婦搬到紐約去住,不再回香港。

我在偶然的機會見過梅小姐一次。她對我很客氣,向我點點頭,並沒有裝不認識我。

而我,老樣子過日子。

有時候同莉莉去逛街,有時候耽家中,很多散約,仍沒有火花。

別人成為我的火花,好過我成為人家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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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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