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康蘋說她跟他高中時代時常聚在一起開會,這句話給了雷鈞一個點子。回「霆朝」,他即刻撥給高中時代的好友--建築師洪於閔,雷鈞老愛叫他巴布。

「建築師巴布」是出很有名的英國卡通,名氣之大,連他這個已脫離孩童期很久的大人也都知道。

「巴布,我跟你打聽一個人,康蘋。據說當年我們高中的年級代表,你有沒有印象?」

巴布反問:「康寶濃湯的『康』,蘋果的『蘋』?」

「你還記得她?!

「你忘啦,她是你高三那年最後一任女友啊!」我的老天!雷鈞這傢伙竟忘了之前曾交往過的女友的名字……巴布難以相信。

有這回事?「你確定你沒弄錯人?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

「你也幫幫忙,雷少爺。」巴布大聲嘆氣。「我記得一清二楚,沒搞錯。來來來,我來幫你回復記憶,你還記得你是哪天被你爸送出國的吧?」

這等大事他怎麼可能忘記,就在畢業前兩個月嘛!「記得。」

「就我印象中,你在出國前一天,跟那個康蘋約了星期日要去看電影約會,結果星期六那晚你就被你爸帶到美國去了。」

聽巴布這麼一說,嗯,好像真有那回事。「十年前的事情,你竟然記得那麼清楚?」雷鈞很好奇。

巴布發出一聲長嘆。「是她不死心跑來找了你好多次,我是不知道她現在變成什麼樣子啦,我只記得她當年很害羞,很容易臉紅,聲音小得跟鳥叫一樣。她來找了你幾回,見你桌子一直空着,才大着膽子問我你到哪去了。怪了,你怎麼會突然問起她?該不會……她又出現了?」

「嗯,她現在是『霆朝』的律師。」

「那她認出你了嗎?」

「我想是吧,只是我沒認出她。」雷鈞回想康蘋在他面前種種僵硬反應,嗯,他很肯定,她早就認出他了。

巴布一想到當年那個一說話就會臉紅的年輕女孩,他突然起了好奇心。「ㄟ,讓我問問,康蘋還是之前那個樣子嗎?白凈秀氣,話多說一點就很容易臉紅?」

「白凈秀氣是有,不過臉紅就……」雷鈞突然想到,巴布問這幹麼?「你管她現在是什麼樣。」

「好奇嘛!」巴布嘖了一聲。「不瞞你說,我對她印象不錯。怎麼,改天約她,我們三個一道吃個飯?」

一聽就知道巴布在打什麼主意。約她三個人一道吃飯,隨後他就可以乘機跟康蘋要名片,有了名片之後,他就可以順理成章地以聯絡當年的同校之誼,打電話約康蘋吃飯,如果兩人相處融洽,巴布更可藉此機會,來個近水樓台先得月--

眨眼間雷鈞腦中閃過無數個「然後」,尤其想到巴布對康蘋臉紅模樣的稱讚,雷鈞突然覺得心火一陣旺。

要回味,也該是他這個正牌男主角回味,哪有外邊人記得清清楚楚,而他這個主角卻絲毫不記得的道理!

「我警告你,最好離康蘋遠一點。」新仇加舊恨,雷鈞一股腦兒把氣發在巴布身上。真是可憐的巴布。

巴布一聽,連忙抗議:「喂喂,你這麼說就不對了,明明是你自己忘記她的……」

「就算這樣,我也不許你接近她!」

不待巴布回應,雷鈞猛地將電話重重摜上,但是卻拂不掉巴布殘留在他耳邊的嘟囔。

他就是霸道,怎樣,不爽過來咬他啊!

感覺這樣還沒能消他心頭妒火。豈有此理!雷鈞嘴裏喃喃詛咒着。巴布這傢伙真的是活太久了,誰人不去肖想,竟然動起他女人的念頭--想到這雷鈞突然覺得心虛。以他跟康蘋現在的情況,說她是他的女人,似乎還差了那麼一截。

好吧,就算康蘋只是他的「前任女友」,他也一樣不許!

雷鈞手指敲着桌案,一邊思忖。

巴布看過康蘋臉紅,但他卻只能瞧她的冷臉。雖然他對十年前的事記憶仍有些模糊,但巴布方才對康蘋的興趣,突然激發了雷鈞的危機感。

他跟她的過去不是重點,重點是現在,他想怎麼處置她?

雷鈞手撫着下顎思考。他是想將她擱着,任由巴布或其他男人來追?或者是不給其他人機會,再次佔為己有?

一想到康蘋那張古典秀麗的臉蛋,將會對着其他男人笑,雷鈞不由得滿肚子火。那當下,雷鈞隨即明白他接下來該做什麼--

擁有她!

六點下班前,康蘋接到雷鈞特助的來電,要求她立刻過來「霆朝」,執行長有要事請教。

要事?康蘋皺起眉頭。

「很急嗎?非得馬上過去?明天不行?」

「執行長說很急--」特助沈吟了下又接著說:「執行長還有交代,妳過來這段時間,顧問費一個小時六千塊。」

這麼大手筆!康蘋咋舌。

如康蘋等級的律師,行情一小時兩千算很多了,額外加班頂多是雙倍,一小時六千,那可是所長級才有的價錢。

康蘋心頭算盤一撥,隨即做出答覆。「好,麻煩你幫我轉答雷執行長,給我四十分鐘,我儘快趕到。」

搭着計程車來到「霆朝」,發現駐守在大廳里的櫃枱小姐皆已下班。想也是,都快七點了。

匆匆搭着電梯來到十七樓,經過特助辦公室發現裏頭燈也關着。康蘋心裏閃過一絲懷疑,執行長有急事,他的特助卻能準時下班?

「雷執行長,我是康蘋。」特助不在,她只好自己敲門。

「進來。」

康蘋進門。「特助說您有急事找我?」

雷鈞抬起頭來,示意康蘋坐下談。她尋了一張離辦公桌最遠的沙發椅,一邊警戒地盯着雷鈞看。

雷鈞離開辦公桌,當他身影映入眼帘時,康蘋不由自主地掃過他全身。身高近一八五的他穿起黑色西裝,簡直就像從雜誌里走出來的時尚男模,帥氣逼人。

康蘋突然覺得老天真不公平!同樣工作了一天,他看起來還是那麼神采奕奕,但她卻自覺累得像條狗似的。

辦公室里的氣氛,隨着雷鈞的靠近越發變得緊繃,康蘋暗暗吞了吞口水,在心頭叮嚀自己要放輕鬆,千萬保持冷靜。

「既然早認出我了,為什麼不告訴我?」

一聽見雷鈞的話,康蘋藏在黑框眼鏡下的雙眼頓時瞪大。

「我們倆曾在我高三畢業之前交往過。」

驚愕間雷鈞已來到康蘋身邊,她好死不死挑了一張雙人沙發,給了雷鈞親近的機會。雷鈞沒經過她同意,就直接坐在她身旁位子。康蘋一嚇,連忙朝另一側擠去。

但這樣的距離還不夠!「我另外去找張椅子……」康蘋急忙拎着皮包從椅子上站起。

「坐下。」雷鈞舒緩地靠在椅背上,大手撐着頭緊緊盯着康蘋。

康蘋感覺自己就像只被盯牢的羔羊,下一秒,噬人的獵豹就會起身撲向她,張嘴咬掉她的脖子--不怕不怕,康蘋在心裏鼓勵自己,她只是自己在嚇自己。雷鈞再強勢,也不過是個人,不是獵豹,更何況,她也不是什麼軟弱羔羊--

見康蘋仍僵在原地,雷鈞不耐地伸手一拉。康蘋腳步一蹎,整個人不受控制地跌進雷鈞懷裏。

「雷執行--」康蘋急急喊。

「當年妳都叫我什麼?」雷鈞唇貼在康蘋耳邊低語。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他溫熱的氣息拂進康蘋耳朵,教她忍不住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雷鈞還不死心地追問:「是阿鈞,還是鈞?」

康蘋拒絕作答。她扭動身體欲抽身離開,可是雷鈞卻將她身體牢牢扣住。太過分了!一時怒火攻心,康蘋忍不住轉身怒瞪雷鈞。「雷執行長,請你自重!」

「自重是什麼?賣不了錢也填不飽肚子。」說著,雷鈞還加重手勁,迫使康蘋更貼近他身體。「妳不回答我也行,我們就這樣耗着,反正時間多得是。」他皮皮地覷着她繃緊的俏臉看。

「我可以告你騷擾!」

「喔。」雷鈞一點頭。哼,她竟以為這種威脅會嚇到他!「既然總是會被告,那我乾脆做得徹底一點。」雷鈞伸手抬起康蘋下巴。

他想幹麼?!他要幹麼?!康蘋瞠大眼瞪視他,腦筋一片空白。

當著康蘋的面,雷鈞俯低頭,將唇覆在她唇上。

他、他--康蘋傻眼。

康蘋可以感覺他的唇如絲滑的絨緞,輕輕揉弄着她繃緊的唇角,吮吸着她豐潤的下唇,康蘋果住,直到他舌大膽地探入她口中,康蘋才猛地回過神來。

「你太過分了!」她守了二十六年的初吻,竟落在他這登徒子的手上!

康蘋用力推開雷鈞的身體,掙脫出他懷抱第一件事,便是抬手狠刮他一巴掌。

「啪」地一聲,雷鈞俊臉被打偏了去。

呼,還真痛!雷鈞摸着臉頰抬頭注視康蘋,只見氣呼呼的她活像個復仇女神,身後好似還燃燒着忿怒的火焰。

他知道自己過火了,可他就是忍不住。想起巴布在電話里說的,她多說幾句話就會臉紅的描述,他就控制不住想逗她。

當年那個甜美羞怯的女孩被她藏到哪去了?他不喜歡康蘋老繃著臉瞪他。他想把當年那個女孩找出來,他想讓她再次愛上他。這就是他打算要做的事。

「既然雷執行長沒事,我回去了。」康蘋將皮包往背後一甩,舉腳便沖往門邊。

雷鈞哪那麼容易打發,她手正打開厚實的紫檀木門,便被另一隻手推關了回去。「妳還沒回答我。」

康蘋真的惱了!這男人,怎麼這麼討厭!

她虎地轉過身來,一雙眼幾乎快噴出騰騰熱火。「你要答案是吧!好,我就告訴你!」

她伸出手用力推開雷鈞,依兩人體型差別,康蘋理當推不動雷鈞,也不知她真火了還是雷鈞配合,他竟也被她推離開了兩步。

「Alex,你一直要我這樣喊你,可我從來都沒這樣喊過,只敢喊你雷學長,正當我鼓起勇氣,想要改喊你Alex那一天,你卻放我鴿子,任我在西門町的戲院門口從上午等到傍晚,一共七個小時!之後連一句話也沒留,你就突然消失不見了!」

當年所承受的委屈連同眼淚一塊湧出,康蘋狼狽地摘下眼鏡,意圖抹去眼眶中的淚,雷鈞掏出手帕送到她面前,康蘋卻一把將他拍開。

「我不需要!」

她深吸口氣,再度扭身欲走。

「對不起。」雷鈞在她身後說。

康蘋停下腳步,哭紅的眸子緊盯着門的把手。

「現在說這些還有什麼用。」她木然地回應。

雷鈞試着揣測康蘋當年所受的煎熬,在等了他七個小時之後,她會多心慌,多難過。然而隔天到學校找他,卻只看到一張空的座位,連一句抱歉也沒有,他就此人間蒸發。

她的憤怒非常合理。

「或許……我們可以重新開始?」雷鈞試探。

對於他複合的提議,康蘋怎麼可能接受!

「謝謝。不過此刻我只想把工作做好,至於其他事,承蒙您厚愛,很抱歉,我拒絕。」

只要不看雷鈞的眼,她總是能輕易將情緒收拾好。此刻康蘋又重新掛上律師精明俐落的面具,不再是幾秒鐘前那個失控落淚的女人了。

「既然雷執行長沒事,那我先走了。」

這一次,雷鈞不再留人。他留在原地,雙眸深思地望着康蘋步出門外。

厚重的門扉打開再關上,一下吞沒康蘋瘦削的身影。

雷鈞發覺眼前情景,就像康蘋打算做的,眼前隔在他倆之間,是一道以十年光陰築出來的厚實鐵門,非但不容許他靠近,更任由她自己離開。

雷鈞突然覺得眼前這扇門很礙眼。

一個念頭閃過,他伸手拉開辦公室門,只是康蘋早已進入電梯。望着電梯上方緩緩倒數的數字,雷鈞唇角閃過一絲笑意。

他會因為她一句話就退卻?

當然不。

方才的那個問句,如今已成了確定。他確定他們會在一起,不管她怎麼說。

他會讓她明白,他雷鈞下定決心想要擁有的人、事,物,沒有一個可以逃過他手掌心。

步出「霆朝」大門,強抑的淚水便立刻從眼眶裏湧出。不想讓經過的路人見她失態,康蘋急忙走到一旁無人的巷子,背對着街道低聲痛哭。直到情緒平穩些,她才掏出面紙擦擦臉頰,重新回到街上,伸手招攬計程車。

「安居街,謝謝。」

一上計程車,康蘋便逕自低頭沈思着。她就是搞不懂,驀地消失了十年之後,雷鈞再來招惹她的感情,到底是何居心!

他是覺得看她失態很好笑?或者是覺得生活太無聊,純粹想逗她玩玩?康蘋怎麼樣就是想不出一個符合雷鈞人格的揣測,來解釋他方才突來一吻的動機。

不可能是因為喜歡她。康蘋沒那種往自個兒臉上貼金的習慣,而這正是她難過的原因。

她覺得受到污辱。

沒錯,她願意承認,私心想要獻上初吻的對象,從十年前到現在,一直都是雷鈞,但不是在這種情況下。不是!

回到安居街五樓的家中,康蘋關好大門,甩掉腳上的高跟鞋,隨即撲進卧房床上。

豆大的淚珠從她眼眶湧出。如果可以,她寧可選擇不要再遇上雷鈞,至少她可以幫他保留一個完美的形象,在她心底。

康蘋捂着嘴巴,重重地擦掉唇上依稀的觸感,然後再哇一聲地,擁着棉被嚎咷大哭。

她對初吻,仍舊留着那麼一丁點美好的期盼,為什麼雷鈞偏偏要抹殺掉它?

她討厭這樣!

隔天一早,一束鮮美的紫色玫瑰花被送至「協合律師事務所」,行政助理小莓一見簽收單上的大名,忍不住爆出驚呼。

「蘋蘋姊!」九點剛過,所長與資深律師們尚未進門,所以小莓敢放心大膽地直呼康蘋的名字。

康蘋資歷仍淺,還不具備有獨間辦公室的特權,遠遠就聽見小莓的聲音。

「有人送妳花耶!」小莓像陣風似地刮至康蘋身邊。

一見花束,康蘋心裏一抽,突然有了不好的預感。取下卡片一看,證實了她的猜測。

七個小時,420分鐘,一分鐘一朵。這是第一個十朵。

沒有署名,不過康蘋一看就知道是誰。

「是誰啊?」小莓在身後探頭探腦。

康蘋咕噥答了句:「沒什麼,一個無聊男子。」她轉身將卡片丟進垃圾桶里,然後示意小莓將花束拿去扔了。

「扔了?!」小莓大喊。「拜託!紫玫瑰很貴耶,至少一朵三百!」不加包裝,單單花的成本就要三千塊!這麼「貴森森」的花束,蘋蘋姊竟然說丟了?「既然蘋蘋姊不要,不然送我!」

康蘋滿臉厭煩地揮揮手,要小莓自己看着辦。

昨晚她已經對自己下了承諾,絕對要堅守自己的心,她長大了,不再是十年前那個情竇初開的懵懂少女,她相信自己已有這個能力,抗拒雷鈞的誘惑。

不過之後,康蘋卻發現先前沒堅持叫小莓把花丟了,實在是一大失策!

紫玫瑰實在太美,每個經過小莓座位的同事,上自所長下至掃地的婆婆,都會停下腳步問小莓是誰送的花。小莓這人又老實,人家一問,她就回答是送給康蘋的。結果大家又走過來問康蘋,究竟是誰這麼大手筆,送這麼稀有的玫瑰給她。

該死的雷鈞!

康蘋性格平穩,哪時被氣得罵出這種情緒性文字,但一個上午重複被問了十次,她也忍不住被惹出了滿肚子火氣。

趁着中午大家外出用餐,康蘋撥了雷鈞手機。身為「霆朝」律師代表的她,當然有執行長的私人號碼。

「我雷鈞。」

雷鈞聲音好聽,尤其貼近在耳朵邊,溫厚的嗓音彷佛在跟情人低語。康蘋咕嚕地咽了下口水,好在他此刻不在面前,否則一定被他瞧見臉上的紅暈。

康蘋趕忙撫平心緒,用着最公事公辦的語氣,一鼓作氣說明來意。

「我是想告訴你,不管有幾個十朵,都請你不要再送過來。你的舉動,讓我非常困擾。」

「呵。」雷鈞笑。「妳這麼說,我怎麼一點都不訝異。」

電話里的他,完全沒了昨晚的霸氣,康蘋發現自己實在很難冷着口氣跟他說話,在聽到他那麼醇美的聲音之後。他的聲音,就像渾厚的中提琴,音量不大,卻能讓人心浮現一種共振的親密。

討厭、討厭!康蘋臉頰燙紅,討厭自己竟難敵他聲音的魅力。

「總之就是不要再送花過來了。」她決定速戰速決。

「要我不再送花過去也可以,說個妳喜歡的彌補方式,只要我覺得合理,我就依妳。」

這人怎麼--那麼牛啊!

康蘋唇一抿。他想彌補是吧,好!

「人說寸金難買寸光陰,既然你有心想彌補,就少送我什麼花的,我市儈、我愛錢,一分鐘算你一萬塊,七個小時420分鐘,所以你一共欠我420萬。」

呵,這可嚇到他了吧!獅子大開口跟他要這一大筆錢,任誰也會覺得她討厭。

可沒想到,雷鈞卻一口答應。

「420萬,沒問題,我現在就拿去?」

「你--」康蘋忘了雷鈞什麼不多,就錢多,她真的會被他給氣死!康蘋怒不可遏地拿開話筒,雷鈞只聽見電話里傳來一聲非常不淑女的怒嚎。

「隨便你啦!」吼完,康蘋用力掛斷電話。

轟地響聲傳進雷鈞耳朵,他連忙將手機移開,以免耳膜遭殃。

接着,雷鈞撥內線給特助,要他立刻提領現金420萬,用皮箱直接送到「協合律師事務所」給康蘋。

他就是要逼得她無處可逃,非要叫她正視他的存在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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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再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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