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洛杉磯
傾盆的大雨重重地拍打着地面,霓虹燈在雨幕中模糊的閃着光芒,LA是個不夜城,巨星雲集的荷里活,是尋夢的根源,是搖滾的重鎮。
凌晨一點,日落大道上一家規模不小的Pub傳來震耳的音樂,大大的結他招牌閃爍着耀眼的綠,在深夜豪雨中看來似乎透着一絲詭魅,嘈雜的重金屬樂充塞了每個角落,擁擠的人群在舞台前吶喊狂舞。
燈光打在他的身上,把他高大修長的身影拉得好長,一頭狂野的金褐色長發狂逆如火焰,一雙琥珀色的雙眸在燈光下燃燒着野性的烈火,他的嗓音高亢有力,像那張邪美的臉龐一樣振動人心。他像個黑夜妖魔,擄獲在場每一個靈魂。
鼓聲一落,全場歡呼、尖叫起來,為今晚的表演做了完美的結束。
“恭喜,史奇,你的歌聲愈來愈進步啰!”吧枱后的老闆娘濃妝艷抹的臉上堆滿媚笑,她是個成熟艷麗的東方美女,三十有七,卻依然保持窈窕纖細的好身材。
“每天尖叫六小時不是白練的。”他隨意開了個玩笑,手上不知拿了幾條女歌迷塞給他擦汗的毛巾和手帕,胡亂的抹了抹臉上的汗水,再接過老闆娘遞給他的冰啤酒。身後的女孩們頻頻向他示好送秋波,他隨意地瞄了她們一眼,給她們一個他自認為沒什麼意義,她們卻覺得性感十足的微笑。
“我覺得你應該去當電影明星或是模特兒,一定紅得發紫。”老闆娘曖昧的盯着他那雙漂亮的眼睛說。
史奇不以為然的回答,“等我出了唱片,我照樣可以紅透半邊天,總比靠臉吃飯的行業來得保險。好了,寶琳,你不要老是要我去當模特兒什麼的,我沒興趣,我只想唱歌。”他仰頭喝了一大口酒。
寶琳笑了,她實在欣賞極他的性格,當他是自己的弟弟一樣喜歡他。史奇很年輕,才二十二歲,卻有足足六尺三寸的嚇人身高。他叛逆、驕傲,只做自己高興的事,他是那麼的特別,他脾氣不好,其實還很單純;他個性多變,其實還很稚氣。寶琳真的是打從心底疼愛他。
團員們都圍了過來,跳上吧枱前的高腳椅,個個臉上都帶着難掩的興奮。
“什麼事這麼高興?”史奇問道,發現少了結他手的影子,“洛伊呢?”
“你今天表現得不錯,有職業水準。”鼓手喬笑嘻嘻的答非所問。
史奇捶了他肩膀一記,要他說個清楚。
“今晚BBC唱片的製作人來看我們表演。”貝斯手傑克說。
“什麼?”史奇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他瞪大了眼,“你們怎麼不事先告訴我?”
“怕你緊張嘛!走了個音,賠掉一紙合同,多不划算!所以以最平常的態度演出最真實。”傑克又說。
“你們分明是看不起我!”史奇瞪了他們每人一眼。
“你是我們的活招牌,我們哪敢看不起你?我們只是要向那個大牌製作人證明你是裡外兼備。”喬說話的樣子讓史奇真想再補他一拳。
他們都是玩音樂的老手,在洛城的地下樂壇打滾了好幾年,唱遍各大酒吧和俱樂部,只是時運不濟,直沒有機會出頭。直到一年前,他們的原主唱離團另求發展,他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尋覓新人才,在一個偶然的情況下,巧遇了隻身自加拿大來美國闖蕩的史奇。
當時的史奇還在另一個Pub的樂團中擔任結他手,但他獨特的、不可思議的個人魅力與氣勢,完全掩蓋其他人的光芒,甚至他和音也比主唱的聲音出色太多,他們第一眼便決定要他。
當他們走向他,給他一張傳單並希望他跳槽時,史奇不但不領情的撕掉了傳單,還回了他們一句:“狗屎!”
當場他們就知道這個人令人討厭得足以加入他們的樂團。最後,史奇終究是加入了他們,使得這個樂團有了新的聲音、新的生命和新的開始。
在GreenPub駐唱才半年,史奇由一個生澀的新手,進步神速的成為主控現場、掌握氣氛的領導者,同時他俊美的外表也吸引了無數歌迷捧場,難怪他們很快的便受到唱片界的矚目。
“洛伊來了。”傑克先看見從人群中踱出來的洛伊。
其他人又期待又緊張的看着他緩綬走來,包括寶琳一顆心也跳得七上八下的,她真心希望他們成功。
“談得怎麼樣?”史奇急着問,看着洛伊那張娃娃臉上佈滿陰霾,他們原本雀躍的心情一下子沉落谷底。
“該死!”洛伊詛咒了一聲。
大家幾乎快瞠破了眼睛,瞪着洛伊那張由憂鬱慢慢轉換成竊笑的臉。
“他要和我們簽約!”他大聲宣佈。
大伙兒幾乎是同時跳下來圍毆他,卻又忍不住狂喜歡呼的擁抱在一起。他們開了香檳和啤酒,每個人都灑了一身濕。他們瘋狂地慶祝着,他們的夢就要實現了!他們有十足的信心搖滾全世界,讓全世界的歌迷狂喊着他們的名字——野火!
☆☆☆
雨還是放肄的下着,他們在錄音室待了一個上午才離開。而大伙兒考慮到錄音製作過程必須花上一段時間,加上最近一些知名樂團也力邀他們唱開場,所以他們很可能要停掉在Green的駐唱……
“史奇,你怎麼躲雨的啊?竟然連根頭髮都沒濕。”寶琳笑吟吟的看着他,手也沒閑着,繼續擦拭玻璃杯。
“洛伊載我來的,他趕着去接他女朋友。”史奇跳上他的老位子,注意到吧枱最裏邊的一名中年男子,稀疏的幾根白髮覆在他略禿的腦袋上,明顯的歲月痕迹刻劃在他臉上,一雙深邃的眼睛凝視着寶琳,充滿深情與欣賞。他給人一種沉穩踏實的感覺,完全不同於其他追求寶琳的老油條。
史奇偷偷的笑了起來,“寶琳,你的魅力無法擋喔!”
寶琳輕瞪了他一眼,笑得嬌滴滴的。
“小鬼,人家可是老實人,我哪比得上你這個萬人迷?”
“寶琳,你該不會想嫁人!”史奇像個頑皮的孩子笑着說,卻意外地發現寶琳眼中一閃而逝的哀愁。他愣了一下,記憶中的寶琳從不曾提起她的過去,他對她的了解,僅知道她在美國待了近二十年,像姊姊一樣的疼他,酒量一級棒,瘋起來比年輕人還投入。然而,是否在她那嬌艷動人的容貌后,尚有一段不為人知的創痛?
“嫁誰呀,都已經三十好幾的老女人,還有人看就偷笑了。”寶琳自我調侃着。然後不等他回問,她馬上轉開話題,“你什麼時候才要定下來。總不能一個玩過一個吧。”
“什麼一個玩過一個?”他抗議的叫道。“搞清楚哪!她們找我約會,我奉陪;再進一步,免談,對不上眼,分手,就是這麼簡單,我才不是那種不負責任的人。”
“你生氣的時候真可愛。”寶琳那雙充滿笑意的媚眼直盯着他,不熟悉他們的人准以為他們正調情得過火。
史奇悶哼了一聲。“我還這麼年輕,不想那麼早受束縛。”
“說真的,你哪天若是交女朋友,一定要帶來讓我瞧瞧。”
“幹嘛?還要經過檢驗考核啊?”
“我是關心你!”寶琳輕瞪他。
“你慢慢等吧!”從眼角瞄見一直沉默地坐在旁的那名男子已起身向這邊走來,史奇跳下椅子,“我要走了。”
“才來就要走?”
“不打擾你的約會時間了,我好累,要回家睡覺。”史奇邊說邊朝門口走去。
寶琳看着他離去的修長身影,搖了搖頭,唇邊仍掛着微笑。那名中年男子已坐在她的面前。
“他就是我常提起的史奇。”
接着,他們開始聊了起來……
☆☆☆
史奇一跑出來,立刻愣了一下,他竟然忘了外面下大雨!
屋檐下有幾名像他一樣呆立的路人,而穿梭在雨中的人群也不少,唉,索性淋場雨吧!反正哪一次下雨他不是一身濕的回家?
決定后,他拉高身上的黑皮外套遮着頭,他可不想讓他那頭引以為傲的漂亮長發成了髮菜湯。
雨下得夠大,他跳過欄杆,穿過來往的車輛,一口氣跑過對街,這裏的遮敝物比對面多多了。他靠着屋檐下的一扇鐵門,心裏直詛咒着這場下了四天煩人的雨。
“對不起。”
他聽風一個陌生的聲音,溫婉又輕柔。他微側過頭,映人他眼帘的是一身的白——白襯衫、白外套、白窄裙、白皮鞋,連握着雨傘那隻纖細的玉手也顯得過於白皙。
她收起傘,讓史奇終於能看見她的臉,他先是微愣,隨即心跳加快,那是一張多麼有女人味的臉,閃亮如絲的金髮披在肩上,湛藍的眸子柔得似波動的湖水。她看起來並不年輕,大約二十六、七歲吧,然而她略顯風霜的眼神與透着疲憊的容顏,卻更顯出她楚楚動人的嫵媚。
“你擋住門了。”她說,聲音依然輕柔。
史奇回過神,才發現自己一直靠着鐵門。
“呃……對不起。”他移了一下身子,看着她掏出鑰匙將門打開,連個小動作都是那麼溫柔。
她轉過身看他,“你淋濕了?”
“還好,沒關係。”史奇瀟洒的笑了笑,雨中艷遇,感覺還不錯。
“這雨傘你拿去用吧!”她將傘遞到他面前。
“不用了,我說過沒關係的,這點雨不算什麼。”
“雨這麼大,很容易生病的,別客氣。”說著她便將傘掛在他手上,很快的走進門內,回頭對他溫柔一笑。“再見!”不等他回答,她已將鐵門關上。
史奇看了一眼手中的傘,淡藍色的,就像她那一雙翦水美眸。他真懷疑在洛杉磯街頭還會有這樣氣質非凡的美女,當下他便忘了剛才跟寶琳說的話,在心裏吶喊着:天啊!她就是我要的女人!
☆☆☆
雨天後,天氣終於放晴了,濕透的道路終於有機會可蒸發透氣。史奇在那扇鐵門前踱來踱去,那把淡藍色的雨傘斜靠在門邊,他抬頭仰看這棟五層樓高的中古公寓,每一層的陽台都顯得過於老舊,灰白的牆壁處處是剝落的油漆。他不禁微微地皺起眉,她住的是什麼樣的一個地方?
“是你?”她的聲音從背後傳來,史奇回過頭,她今天穿了一條牛仟褲和米色的長T恤,看起來年輕許多。
“你還記得我?我是來還傘的。”
“何必這麼麻煩呢?”她笑道,一手抱着紙袋,一手從口袋裏掏出鑰匙。
“我幫你拿。”
“謝謝!”
史奇接過她手上的紙袋,等她打開門。他正想着這樣進她家會不會太冒失?沒想到她卻人開口了。
“要不要上來坐一下?”
“啊?好……”史奇第一次覺得自己在女人面前像個獃子。
她住二樓,裏面佈置得清新典雅,完全無法和公寓老舊的外表聯想起來。
她放置好紙袋裏的東西后,倒了一杯飲料給他。
“這房子很舊,但稍微整理下,住起來還滿舒服的。”
“因為你佈置得很舒適。”
她回給他一個充滿謝意的微笑。“我怎麼叫你?”
“史奇。你呢?”
“泰瑞莎。”
名字和人一樣令人心動,他決定要好好的認識她,儘管她似乎大他好幾歲。
“你一個人住?”他禁不住好奇的問。
泰瑞莎盈盈若水的美眸出現了憂鬱,幽幽地啟口:“算是吧。”
史奇不懂她的回答,只覺得她身上隱隱流露出不安的辛酸,背後藏着低泣的陰影,還想再問下去,她卻站了起來。
“對不起,你先坐一會兒。”
她迅速轉身消失在房門口。史奇滿腦子問號,但看着她那我見猶憐的模樣,實在教人心疼。她是第一個讓他一見鍾情的女人,他要了解她、保護她。
稍後,泰瑞莎從房裏出來,史奇正決定要好好的問問她,一抬頭看見她,他便愣住了。一抹驚愕閃過他眼底,只見她懷裏抱着一個蠕動的小身體,粉紅色的皮膚,圓圓胖胖的小臉,是個漂亮的娃娃。
“這是我女兒,七個月大。”泰瑞莎親親小Baby的臉,柔媚的臉上更添一份母愛的慈輝。
史奇呆了呆,他竟然沒想到這一點!以她的年齡,她為人妻、為人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他嘲笑自己真是笨得可以。
“史奇?”泰瑞莎輕喚他,看他一副魂不守舍的樣子。
史奇回過神,用笑容掩飾他的失態。
“你女兒好可愛。”說著,他伸手逗弄娃娃圓嫩的臉蛋,泰瑞莎也露出欣悅的微笑。
“那你丈夫呢?”史奇又問。
又是那股說不出的憂愁,她似乎在掙扎什麼。好一會兒,她才淡淡的說了一句:“我沒有丈夫。”
史奇又是一愣。沒有丈夫?擁有一個七個月大的女兒?她究竟有多少秘密?
“我們談點別的吧。”她故作輕鬆的說。
史奇並不想勉強她,畢竟他們才剛認識,其實她大可以對他說謊的,可是她沒有,看來她並不排斥他這個新朋友。
他們聊了許多,但始終避開不談感情的事,就如同一般的老朋友,使這種感覺更為自然。
“我該走了。”史奇站了起來。
“留下來吃飯嘛!”
“時間還早!下次吧,今天我是偷溜出來的,回去準會被團員們罵。”
泰瑞莎柔柔地笑了。
“我可以來看你嗎?”他又問。
泰瑞莎微笑着點頭,懷中的小娃娃也對着他笑。史奇捏捏她的小臉,跟泰瑞莎道別後才離去。
她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女人?史奇對她好奇極了。陪伴她過活的,除了一個七個月大的小嬰兒,就是一屋子寂寞的空氣。當她說出她沒有丈夫時,眼中流露着惆悵、無奈和空虛。
她離婚了?被拋棄了?還是她是個情婦?印象中的情婦不該是像她這一類型的。但有誰能忍心拋棄這樣楚楚動人的女人,和這漂亮甜蜜的小孩呢?
他漫步在街道上專心思索着,沒有注意到匆匆向他撞來的小男孩。他一驚,一個反應動作,馬上回頭抓住了對方的手,那隻被握在他大手中骨瘦如柴的小手強烈顫抖着。
“對……對不起……”小男孩低着頭急急道歉,努力想抽回被他抓痛的手。
“小子,你拿了我什麼?”史奇那雙犀利的眸子直盯着他。
他發著抖,那頭極短的髒亂黑髮下的小腦袋直搖着,始終低着頭。
“沒有……”他怯怯的說,聲音卻是心虛的。
“另一隻手伸出來。”史奇捺着性子對他說。
眼前這名瘦小的小男生恐怕是第一次當扒手吧,握着他的手就像握着骨頭般,他身上那件髒得可以的舊襯衫,和破得當抹布都嫌洞大多的牛仔褲,加上腳上磨得不成形的破布鞋,十足像個從貧民窟逃出來的孩子。
“不要!”他搖着頭,扭動着被他抓住的手,手腕傳來的疼痛令他咬緊牙,眼淚在眼眶直打轉。
史奇一伸手,把他藏在背後的手拉出來,他的皮夾立即掉下來。
男孩一聲低喊:“好痛……”
史奇察覺他的異樣,趕緊放開了手。小男孩一個踉蹌跌坐在地,搓揉着疼痛不堪的手腕,低頭飲泣着。
史奇拾起皮夾,在他身旁半蹲下來,竟然不忍心責備他。
“看你年紀還小,不要再當扒手了。”
“我沒有……”他抽抽噎噎的說,連哭聲都是有氣無力。
“起來吧。”
史奇想拉他一把,沒想到他又發出一聲痛苦的叫喊。
“好痛……”
史奇拉高了他的袖子,看見數不清觸目驚心的傷痕烙印在他細小的手臂上,血肉模糊的腐蝕他的皮膚,簡直驚愕得說不出話來。
小男孩抽回自己的手,急急的拉下衣袖遮住那醜陋的傷痕,吃力的站起來,卻又軟弱無力的倒了下去。史奇接住他搖搖欲墜的身子,發現他輕得象根羽毛。
“喂!你振作點。”
他迷迷糊糊的撐着快掉下來的眼皮,看見眼前這張漂亮得不像話的俊臉,他想說“我沒事”,卻聽到自己微弱的聲音說:“我好餓……”
☆☆☆
史奇托着腮盯着小男孩狼吞虎咽的吃相,彷彿桌上這堆速食垃圾比山珍海味還可口。
他仔細的打量他,猜測男孩頂多十二、三歲,或者是個混血兒,美國人?還是東方人,他想像他污黑的小臉下應該有張清秀的臉孔,黑白分明的眼睛寫滿了未經涉世的傍徨,與不該是他這個年紀該有的恐懼……
就是恐懼,他就像只飽受驚嚇的小羊,無助又惶恐,史奇不禁心疼起這小小的身體與心靈所承受的不幸。
終於,他從食物堆里抬起頭來,用紙巾擦擦嘴,精神顯得好多了。
“我沒有錢還你。”他說。
“什麼錢?”
他指指桌上的食物,史奇差點笑了出來。
“我有說要你還嗎?”
“可是……”他垂下眼瞼,史奇發現他的黑睫毛又長又密。
“好啦,吃飽喝足了,我送你回家吧。”史奇收起跨在對桌的長腿說。
他立刻驚慌的搖搖頭,“不,不要……我不要回家。”
“為什麼?”史奇心裏早已料中他是個流浪兒,但他還是開口問下。
“我……離家出走了……”垂下頭,他偷偷地瞄了史奇一眼,史奇的眼神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他抿抿嘴,小臉上是說不盡的委屈。
“我流浪了五天……每個人都欺負我。我睡在地下鐵車站,可是那裏有好多變態……我只好叫自己不要睡覺,累了就在路邊半坐一坐……我又餓……又累,才想……才想偷錢,我不是故意的……”說著,大眼睛又蒙上一層水霧。
史奇又托着腮看他,“你為什麼離家出走?”他低頭不語,實在不願回想家中可怕的一切,那地獄般的生活……,想着想着,不禁鼻子一酸,眼淚一顆顆的掉了下來,止都止不住。史奇趕緊抓了幾張紙巾塞給他,他這輩子最受不了看人家掉眼淚。
“好了好了,不說就不說,幹嘛哭得跟小女生一樣?男孩子這麼愛哭,真難看。”
“他”愣了一下,停止了哭聲。男孩子?低頭看看自己,一副瘦巴巴、又干又癟的營養不良樣,活像個尚未發育的小難民,難怪他會認為自己是個小男孩,尤其在他面前,他……不,應該是她,簡直小得可憐。
“你打算怎麼辦?”史奇又問。
“我……我不知道……”她老實的回答。
“別告訴我你現在吃飽了,有力氣再流浪個五天、十天的。”
“我真的不知道……,或許……想辦法,找工作……找個能住的地方。”
“沒有人會要童工的。”他打趣道。
“我不是小孩了!”她抗議的喊。
“我打賭你還未成年。”史奇帶着他一貫迷人的笑容。
她孩子氣的嘟起嘴,“我已經十七歲了。”
事實上她還有五個月才滿十七歲,她以為他會大笑說:你看吧!然而史奇卻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
“我以為你只有十二歲。你也發育太慢了吧!”
十二歲?她差點跌下椅子。被他誤認為是男孩也就算了,竟然還當她是個十二歲的小男孩!她簡直啼笑皆非。
“你今晚要睡哪裏?”史奇看了一下窗外漸暗的天色問她。
她搖搖頭,大眼睛下明顯的黑眼圈告訴他,她不知已經多久不曾闔眼了,她那副可憐兮兮的模樣教人心生憐惜。
史奇無奈的聳聳肩,唉,好人就做到底吧!
“就當我是撿到小狗小貓好了,跟我回家吧!”
“什麼?”她睜大了雙眼。
史奇青着她驚訝的表情,不禁笑了出來,“你是抗議我把你當成小動物?還是怕我是個人口販子?”
她使勁的猛搖頭,腦袋卻亂得理不出一點頭緒。怎麼會這樣?我偷了他的東西,他不但不抓我到警局,還請我吃東西;現在,他還要我跟他回家?他是個陌生人,只是個倒霉得皮夾碰巧被我看上的陌生人,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史奇也搞不懂自己什麼時候變成大慈善家,但是看到她那雙無辜的大眼睛,他直覺應該保護她。
最近遇上的事實在都太詭異,一連碰上兩個楚楚可憐的人,一個是成熟溫柔的女人,個是遭遇凄慘的小孩,在他們兩人身上他都看到一堆的問號。
“讓我看看你乾淨的樣子吧,小乞丐。”
他一把將她從椅子上拉起來,不管她還沒點頭答應,他已帶着她離開速食店。
☆☆☆
她深深知道,遇見他,她的生命註定改變,他讓她重新再活一次。
他的房子在荷里活山下,據他說,這棟房子是他在加拿大的有錢老爸送給他到美國奮鬥的禮物,她簡直聽傻了,居然有這麼龐大的禮物?!
史奇似乎也不喜歡談他家裏的事,他只說有錢的是他老爸,他是他,財產和女人多得讓他老爸幾乎忘了他有個兒子的存在,這倒好,他反正樂得做他自己想做的事。
房子是兩層式的,原樓還有個小閣樓,磚褐色的屋瓦覆在上面,其餘的粉牆均以白色係為主,簡單且明亮,屋外台階旁只有幾棵矮樹和幾株垂死的不知名花卉,顯然他不是個細心的人。
大落地窗環繞了半面牆,另一面牆則架滿上百片的CD架。客廳的空間寬敞舒適,大電視下的地板散了一地的錄影帶、錄音帶和CD唱片,旁邊一組大型雷射音響的紅色電源還亮着燈,黑皮沙發上扔了一堆的衣服,雖然顯得凌亂,卻有股無拘無束、自由自在的解放感,讓人一進門就會愛上這個自然又輕鬆的家。
“你一個住這麼大的房子啊?”她有些看傻的問。
“誰說我一個人住?這房子住了四個男人和一條拘,加上他們的女朋友想來就來睡個幾天,熱鬧得很哩!”
“那……”她低下頭,想到自己豈不顯得更多餘了?她開始害怕起來。我真的可以住下來嗎?
腦袋忽地被敲了下,她揉着頭,抬起眼看他。
“怕什麼?這裏什麼沒有,就是房間多,多你一個吃不垮我的。”
她眨眨眼,還是覺得不安,一屋子的男子,又全都是陌生人……她憂慮的看着史奇,“他們會不會覺得……”
“覺得什麼?”他打斷她的話,“我告訴你,這屋子裏最難相處的就是我,讓你住是不想再讓你去睡地下鐵車站,我不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也不準跟我說什麼感激的肉麻話,住在這裏的人都是瘋子,我們不會把你當外人,惹我生氣我照樣會揍你的。”
她一雙眼睛瞠得又圓又大,不知道他是說真的還是在開玩笑。一屋子的瘋子?她真怕自己只是從一個地獄換到另一個地獄罷了。
不,她相信不會,至少她相信眼前的他,一個放縱的陽光男孩,短短時間的相處,她已經看見他炙熱的生命力,他值得信任的,她肯定!
史奇從椅子上的衣服堆里翻出一件紅格子長襯衫扔給她。
“去把自己洗乾淨,瞧你這副乞丐樣。”
將她推進浴室后,史奇才鬆了一口氣。真是白找麻煩,他根本不知道待會兒該怎麼跟他們說呢!反正他的原則永遠是——先做了再說!
這時,洛伊帶着他的女朋友黛芙妮和其他團員們回來,一見到客廳里的史奇,大伙兒立刻全圍了過來。
“好小子,今天又開溜!”喬一個拳頭下來,史奇用手接住了它。
“你不認真點,麥特會宰了你!”傑克歪七扭八的斜倒在沙發里。
“現在一切都準備得差不多了,就等進錄音室正式錄音,沒時間再讓你天天玩了。”洛伊也說。
“你們都被麥特傳染啦?變得跟他一樣啰唆!”史奇聽完他們一人一句后回話,一副完全不以為然的討厭模樣。
“你再繼續玩下去,不用等麥特殺過來,我會先殺了你。”喬做出要掐死他的樣子。
“我好怕啊!喬哥哥。”史奇裝着求饒,隨即在他肩上敲了一記。“你去死吧!”
大家又鬧成一堆,原本寂靜的房子一下子活絡起來,充滿了愉悅的氣氛。
他們開始討論製作的細節,唱片公司已開始為他們做出片前的宣傳,“野火合唱團”的名字已陸續出現在各大唱片行、雜誌和電視上”,他們的崛起預料將使搖滾樂壇掀起一陣狂風巨浪。
玻璃桌上堆滿了啤酒、零食和文件,誇張的笑聲頻頻傳來,這就是他們的工作態度,放鬆但不馬虎,快樂但不草率,就像他們的音樂,他們要表現的,就是真實。
“救我的哥哥……”她的聲音細細的傳來。
客廳里的人一致停下原有的動作與聲音,十隻眼睛直直地朝她射過來,她瑟縮一下,眼睛睜得大大的,看着那五張各具特色的臉孔。
史奇站了起來,眼睛為之亮,眼前這名身材嬌小的小男孩,活像個擺在櫥窗里的可愛洋娃娃,黑亮的短髮覆在他的小腦袋上,還滴着透明晶亮的水滴,心形的臉蛋上,嵌着一雙精靈般的大眼睛、俏挺的鼻子,和略顯昔白的小嘴。而罩在她身上那件襯衫簡直大得離譜,直蓋到她的膝蓋下,露出一雙慘白的、細瘦的小腿,兩條過長的袖子也幾乎多出她的手臂一半長。如果他再胖一點,臉色再紅潤一點,個子再長高一些,他肯定是個迷死人的傢伙!史奇心想。
氣氛似乎顯得有些尷尬,她扯着過長的袖子,緩綬低下頭,像個等待接受處罰的孩子。黛芙妮首先打破僵局,笑着走到她面前。
“好可愛的孩子,來,一起坐!”
她看着眼前這位有着魔鬼身材的金髮尤物友善的笑着,摟着她到大廳和他們坐在一起,她身上的香水味迷得她暈頭轉向,但這位美女給她的感覺倒是既親切又和善。
“史奇,你把外面的兒子帶回來啦?”洛伊一臉吃驚。
“好啊,養這麼大了才讓他曝光,算什麼朋友!”喬更誇張的說。
史奇白了他一眼,“沒有女人哪來的兒子?他是……”停頓了一下,他轉過頭問她:“你叫什麼名字?”
“希尼!”她很慶幸自己有個還算中性的名字。
接着史奇將下午的經過向他們解釋了一遍,其中跳過了泰瑞莎那一段,大家聽了才恍然大悟。
“天啊!我是不是聽錯了?平常連一隻螞蟻都不屑一顧的史奇,竟然撿了個人回家養?”喬忍不住開他玩笑。
史奇懶得理他,他常形容喬有張天生欠揍的爛嘴巴,令人又氣又好笑。
“別嚇壞我們的小朋友。”黛芙妮親切的摟着滿臉通紅的希尼,“別理他們那些瘋子,你這麼可愛,大家都會喜歡你的。”
希尼雙眼露出了滿心感激的神色,感動萬千的望着黛芙妮那張冶艷的臉。
“小子,你可真行,不到十分鐘,我女朋友就已經被你收買了。”洛伊搖搖頭說。
希尼臉又一紅。
黛芙妮笑着對他說:“以後他們要是敢欺負你,我就幫你出氣。”
“有你這句話,我們以後定像服侍王子一樣對他。”喬打趣道。
大家都笑了,彼此互相熟悉了以後,他們又再度將氣氛炒熱起來,希尼也不再那樣拘束。她不知道他們是做什麼的,只見他們個個髮長披肩,除了史奇外,其他三人手臂上都有刺青,且每個人都戴着小耳環,而史奇的左耳就戴了兩個,銀銀亮亮的,她覺得好看極了。
“希尼喜不喜歡聽音樂?”洛伊問。
她搖搖頭。
“不喜歡?”
“不是……是根本沒接觸過。”她說。
“你知不知道‘野火’?”喬似乎問了一個廢話。
“野火?”希尼一臉茫然。
“對,野火,很酷的名字吧!”喬得意的說。
酷?希尼望着他們,然後很認真、很謹慎的問:“那是你們的幫派嗎?”
全部的人在聽到她這句話后愣了三秒鐘,一致的看向她,而她的表情卻像是在說著:難道不是嗎?
接着,他們全笑成了一團,喬甚至抱着肚子說:“我們乾脆改成流氓合唱團好了。
大家笑得前俯後仰,只有希尼仍是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