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三藩市的唐人街上有一棟破舊的六層樓公寓,公寓大門前時常有一位婦人呆坐在那兒,她的年紀還不到滿頭白髮的時候,但她的頭髮卻全白了。她總是習慣一大早就搬張椅子坐在公寓門口,一句話也不說,直到太陽下山才進屋。
很多人都說她瘋了,可是他不相信。每次只要他聽見有人這麼說,就會衝上前跟那個人大打出手。他很少打輸,就算輸了,總有一天他還是會把那個人打趴在地上,從此不敢再說那個婦人的壞話。
有人說他也瘋了,因為他打起架來像是連命都不要似的。他知道他們沒說錯,這條命他並不是很想要,生命對他來說,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唐人街上每個人都知道他很會打,也知道他不喜歡聽見別人說那婦人的壞話,不過還是有些人不信邪,故意要找那婦人的麻煩。
他最後一次為那婦人打架大概是七年前的事,那時他只有二十歲,對手是一個足足高他一顆頭的波多黎各人。他照例把那個波多黎各人打缺了兩顆門牙,進醫院住了兩個星期,然後他莫名其妙地被一堆人拱成三藩市X幫的老大。
“墨哥,時間到了。”一名身材瘦小的東方男孩走到重型機車車陣最前端,指着手錶低聲提醒為首的黑衣騎士。
他跨坐在一輛黑亮的重型機車上,墨色眼瞳透過帥氣的太陽眼鏡注視着不遠處坐在公寓大門前的婦人,沉聲問身邊的東方男孩:“有人來煩她嗎?”
東方男孩用力搖搖頭,一臉崇拜地望着他。“沒有,大家都知道墨哥不喜歡別人來煩她。”
“嗯。”他點點頭,俐落地翻身上車,發動引擎。
低沉的引擎聲響起,他身後的機車騎士也跟着紛紛發動引擎,霎時隆隆的引擎低咆聲震動了唐人街靜滯不動的生氣。
公寓大門前的婦人似乎已經習慣,凝然的眼神依舊愣愣望着前方。
臨走前他又回頭看了她一眼,微惱地憤然扭回頭,加足馬力俯衝出街頭。
再也沒有人敢說她瘋了,可是他知道她真的瘋了,因為她不記得他叫墨上塵,不記得這名字是她替他取的,不記得他是她唯一的兒子。她唯一記得的只有那個狠心拋下他們母子在這棟破公寓自生自滅的那個男人,日復一日地在公寓大門前等他來接她回去。
他發誓再也不會讓任何人忘了他的存在!再也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