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二八零年威爾斯邊境
傳說由這裏誕生。
而這是有跡可循的:從高山上往下望,每一座山都有着各式各樣的怪異形狀,有的像是亞瑟王的皇冠,有的像是惡魔巨大的手掌,有的甚至像是上帝的側臉;在鄉間可以看到由石頭圍成的古老圓圈,沒有人知道它們是怎麼出現的,督伊德教徒(譯註:督伊德教為原居於英倫群島的塞爾特人信奉之古老宗教)曾在那裏徘徊,而似乎想將枝椏攀上雲霄的老橡樹底下,相傳就是妖精埋藏財寶的地方。
有時候當狂風從山頂吹落,林木會發出像是歌唱般的聲響,星星由蒼穹直落而下,而人們的生命可能在一夜之間便不知不覺地被改變了。
假如你從那座被稱為帝那山的高山上往下看,沉靜的萊迪村看起來不過像是由蜿蜒小徑串連成的一堆茅草屋頂,偶爾間綴着彩色的點點花園,或是較大的方塊狀農地。
這就是威爾斯。
坐落在那裏的天然小村被丘陵和暗無天日的茂密叢林所包圍,上方則是一座高原,高原上的藍色巨石圈自每個人有記憶起,便已經聳立在這座山谷之中了。
如果迷信的村民們不小心抬起頭,看見一位少女走向那座陰森森的巨石圈,他們會在胸口划個十字,並喃喃念着所有聖者的名諱,因為相傳那地方正是“野”黛琳施行邪惡巫術的地方。
你知道她能像女巫召喚出月亮一樣,得到治療的力量嗎?沒錯,她辦得到,雖然她宣稱那是石頭的力量,但他們——那些村民們——知道真相:是因為邪惡的力量,跟她一樣的邪惡。
有些村民恐嚇着要朝她扔石頭,他們試圖排除跟自己不同的一切事物。
其他人沒有發出威脅,而是直接把石頭丟出去。
每當這個名叫黛琳的女孩望向出現於溪水或是森林中清澈的池水裏的倒影時,總會看到自己的右眼下方有一個星形的小疤;被銳利的石頭擊中所造成的、深深嵌進肌膚中的疤痕,並不只是一道白色的痕迹而已。
她和森林裏的動物交談,因為動物不會只為了自己高興而傷害他人;只有在為了保護幼畜或者被逼入絕境、生命遭到威脅時,它們才會發動攻擊。
她避開萊迪村,居住在布洛肯森林深處;在那裏,昏暗的夏夜有螢火蟲恣意地飛舞,清風吹過林梢會讓樹木發出哀嘆的聲音,而昆蟲的大聲鳴唱,則會把全世界都嚇跑。
隨着時間的流逝,野黛琳變成當地歌謠的一部分。村人們宣稱她會在無月的夜裏潛行,來竊取他們的靈魂;要是麥子比平常更晚成熟,他們會說那是因為她走過這片田野:你知道的,她有像動物一般的蹄,惡魔也是這樣。
這個擁有如此純真靈魂的女孩,只要一眼,就可以明白深藏在他們內心深處的惡意;對他們而言,了解她,不如編造故事和散播謠言,那來得容易多了。
一些村裏的小孩曾往冬天的暗夜裏,用恐怖的床邊故事嚇唬更小的孩子:
要是她在滿月時看着你,你就會變成一尊石像;要是在路上遇到她高大的影子,你就會變成一隻小鳥,註定要永遠追逐着太陽;而她邪惡的吻,則會讓你變成一隻蟾蜍。
有時候孩子們會編造殘酷的歌曲,一邊在森林邊緣唱着,一邊丟擲樹枝和石頭。“小心黛琳!”他們會這樣大叫着。“快跑!快跑!跑慢了就會完蛋!”
她是惡魔的孩子!
撒旦的女兒!
但是野黛琳並不是撒旦的女兒,如果是,她就有父親了。
她的母親是安妮,那位督伊德女人萊蒂的女兒,也是一位凡夫俗子無法征服的狂野美女——雖然有很多人嘗試過。有一天,安妮突然失蹤了。
傳說有一名身着黃金甲胄的神秘騎士,騎着一匹尾巴和鬃毛的顏色比冥河的水更黑的白色駿馬,從威爾斯山區一處隱藏的洞穴里出來。當看到美麗的安妮時,他勒住韁繩繩,馬匹直立了起來,兩隻前腳抗議地在空中踢着,但那名騎士只是彎下腰,並朝她伸出手去。
她鎮定地握住他的手,跟着他一起騎向陰暗的高山裡,過了幾個月後,才獨自懷着身孕回家來。
在黛琳來到這個世上的同一天,她的母親安妮也離開了人世,跟她一起長眠的還有黛琳渴望知道的秘密:她父親的身分。
威爾斯布洛肯要塞
費洛傑爵士(譯註:費FitzAlan,此姓有“庶出”之意,意為Alan亞倫此人的私生子孫。)遵照國王的命令來到威爾斯邊界。這是他今天並不喜歡的一份榮耀,原因是洛傑有一個缺點:他喜歡女人,錯誤的女人,而他昨晚跟其中一位在床上消磨了太久的時間。
今天他有職責:勘察這處由愛德華國王親自選定、將用來建造南威爾斯邊境最新一座城堡的預定地;洛傑同時也被賦予監督工程進度的特別榮耀,而且一旦完工,這座城堡便歸他所有。
但這時候,除了能安撫頭痛的枕頭,他什麼也不想要。
武裝的幾名隨從騎着馬,緊跟在他背後,其中一人舉着象徵他的旗幟。旗子在狂風中一次又一次地發出惱人的聲響,就像在戰爭中斷裂的釘頭錘最後所發出的聲音一樣地巨大。
旗幟拍動的聲音,讓他的眼睛陣陣地抽痛,先前因睡眠不足所導致的頭痛,更因為坐騎的馬具上掛着的長串金色鈴鐺而加劇。持續發出沉悶聲響的鈴鐺,不僅僅是惱人的皇家飾品,實際上還有一項作用:告訴每個長了耳朵的人,他是奉愛德華國王的命令前來。
鈴!鈴!鈴!
大家好!我是費洛傑爵士,我替國王做事。
鈴!鈴!鈴!
愛德華國王想建造另一座邊境城堡!
去死!去死!去死!
洛傑爵士想要換一個頭!
他拉住韁繩,讓馬停下來,身體前傾想摸摸坐騎,卻差點自馬鞍上滑了下去,只得迅速將腿鉤住鞍頭。
他低下頭呻吟着。
我看起來一定像極了王後身邊的侍女。
他將腳放回馬鐙,再次坐好,然後檢視着馬鞍;這時候,卡羅特伯爵剛被封為騎士的兒子,雷拓賓爵士騎近身邊。
洛傑迅速瞥了他一眼。
拓賓習慣性地在說話以前,在鞍座上將身體挺直——這讓洛傑很想揍他一拳——臉上帶着會隨着年齡及經驗而圓融的易怒神情。“你打算將你的每一個隨從撞到這該死的地上,爵爺,或者只是針對我?”
“你?”洛傑大笑,雖然不是故意的,但笑聲很快就中斷了。他坐回不牢靠的鞍座,並將韁繩放到腿上。“我為什麼會想對你做出這種事?”
“伊麗是我姊姊。”
“這是血緣上的偶發不幸,我不會因此而責怪她。”
“老天,你真是一個混蛋!”
“沒錯,”洛傑不以為意地說。“我父親把我訓練得不錯。”他撥弄着韁繩,漫不經心地將一隻手放在鞍頭上,傾身靠近那名黑髮的年輕騎士。“他也教我該怎麼樣應付說話常常不經腦袋的年輕人。另外說到混蛋,拓賓,”他故意加了一句,併當拓賓朝他皺眉時大笑出聲。“我現在關心的是我的屁股(譯註:”混蛋”ass亦可做“臀部”解),必須努力不讓它掉下馬鞍。”
拓賓一臉迷惑,臉上同時混雜着惱怒和困惑的表情。要捉弄小夥子實在太簡單了,要不是洛傑得費心坐穩,會很樂意繼續玩。他調整一下坐姿,喃喃道:“這該死的馬鞍像是塗了鵝油一樣的滑。”
拓賓發出一個嗆到的聲音,突然把頭轉開。
洛傑看了他一會兒。“你覺得這很好玩?”
拓賓依然看着遠方的山,沒有回答他。
“嘿,麥威伯爵是我的朋友,他要我訓練你,所以我們這兩年註定要被困在一起。在這期間,我都是你的領主。”
年輕的騎士轉過身來,傲慢顯然仍多過於智慧:那個白痴還在笑。“是的,爵爺。”
“因此你當然不會笨到想要嘲笑我。”
“不會的,爵爺。”
“那麼,什麼事該死的這麼好笑?”
“如果我沒記錯,今天早上阿空才幫你的馬鞍用油去擦亮。”
“嗯。”洛傑點點頭。他得到他要的答案了:阿空是麥威的妻子可琳的小跟班,他是個心地善良的男孩,但也很會製造災難,而且頻率就跟兔子的生產一樣多。
“我敢打賭他真的用了鵝油,”拓賓臉上還是掛着那個傻笑。“你要我回康洛斯堡去教訓他嗎?”
“不用,”洛傑下了馬。“要是我處罰了那個小鬼,可琳夫人和麥威爵爺都不會放過我的。他的出發點一定是好的,只不過有點過了頭。”洛傑看了看地面,抓起一把草,用它開始擦拭馬鞍。
“對,爵爺,他通常都是這樣的。”
“只希望他的好意將來不讓我們其中之一——甚或全部的人——都捲入災難就好了。”洛傑完成了將草和泥土塗抹在自己最好的馬鞍上的工作。”希望這些泥巴有用,否則我很可能會像個醉漢一樣倒在馬路中間。”他拍拍手套。“那真不是一種體面的姿勢,尤其這個騎士正在執行國王的命令。”他騎上馬。
拓賓靜了一會兒,等洛傑上馬。“爵爺?”
“嗯?”
“關於伊麗——”
洛傑舉起手,阻止他說下去。“現在別提這件事,”當馬匹抬起前腳開始前進時,他拉住韁繩。”以後也不許提,我不打算和你或其他任何人討論伊麗的事。留在這裏等其他人。”他策馬走下綠意盎然的丘陵,將拓賓和其他人拋在後面。
他辛苦地騎過低矮的丘陵,該死的御賜鈴鐺還是讓人咬牙切齒地響鬧着;最後他一邊詛咒,一邊將那串鈴鐺從馬具上扯下來,像扔蘋果核一樣丟到高大的草叢裏。那串價值不斐的財寶將就這樣躺在草叢中,靜待有緣人來發現。
但洛傑並不在乎它有多值錢。他已經靠自己賺得了一筆財富,而且他的牙齒也終於可以不再因為鈴鐺的聲音而咬得快抽筋。謝天謝地。這陣突然的寧靜,幾乎可以媲美一夜安穩的睡眠——幾乎。
他伏低身體,讓灰馬加速,和御賜鈴鐺的距離愈來愈遠。要是真正困擾他的事,也能像這樣拋在腦後,他就真的是天底下最幸運的人了!拓賓的確說中了洛傑的心事,也看穿了他的故作姿態,即使他不願意承認。
伊麗結束了他們之間的關係。
她是洛傑除了母親和妹妹之外,第一個愛上的女人,而且自從十五歲就開始了。當他在十二日節前夕的宴會上第一眼看到美麗的雷伊麗,他就想要她了,而那年他倆也雙雙被選為十二日節的節慶國王和王后。
選上那塊夾有豆子的蛋糕是因為運氣嗎?他認為,那更像是命運。
但父親嘲笑他的這個想法,並叫他傻瓜,不准他訂婚。整整兩年的時間,洛傑試過所有的方法,都無法讓費伯爵同意獨子和雷伯特伯爵的女兒訂親。
雷伊麗跟另一個男人訂婚的那一天起,洛傑便拒絕再跟父親說話。而在她結婚的當天,他也啟程離開英國到法國旅行,因而認識了一位朋友:鮑麥威。
費桑迪伯爵和洛傑彼此避不見面已經很多年,他只在確定父親不在家時,才會回家探視母親和妹妹。
因此今天他拚命地騎馬,竭力想甩掉自己心中的惡魔。一人一騎飛也似地衝上山,背後一群隨從也用同樣震耳欲聾的步伐跟隨而來。馬蹄下的大地震動着,宛如戰爭前讓大家為之動搖的戰鼓。
而這也是讓洛傑覺得親切的聲音。不是鈴鐺所發出的、宮廷小丑翻筋斗的愚蠢叮噹聲,而是象徵着力量與自由的更低沉的撞擊聲。
他加快速度,差點又滑了下來,因此他夾緊雙腿,壓低足踝,專心於不讓自己自馬鞍跌下。
這天他穿的是重鎧甲,不但增加了重量,也似乎將必須半站在馬鐙上的腿拉得更低。像是地牢裏的刑具把他往下拖。當他疲倦時,重鎧甲變成了負擔,但全副武裝會更糟,那會累得像是背上掛了一頭公牛。
重鎧甲之外套着一件象徵費家顏色的外衣:金色的迴旋圖案,下面是被第一個費家人所贏得的騎士紋章分成四等分的一片藍色,紋章的圖案是一隻準備振翅高飛的黑鷹,圖案中間被橫割開來,是私生子的記號。
第一個費家人是索斯伯爵亞隆的私生子,他靠着自身的機智和劍術贏得了頭銜,並好運到娶了英國國王的妹妹,開始生下合法的男性繼承人,世代的費家人都和皇家有着深厚的關係。
洛傑很驕傲能穿着代表費家的顏色和紋章,但他將父親的紋章圖案作了修改:迴旋的圖案是顛倒的,這是激進的公開挑釁,用意在宣示他和費桑迪伯爵是不同的個體。
洛傑的馬匹加快了速度,這時他才發現因為想到父親使得自己的身體因憤怒而繃緊,而可憐的馬兒卻以為他是在催促它加快速度。
他旋即苦澀地開始嘲笑自己,想到父親竟然還能讓自己有任何感覺,是一件非常諷刺的事。他不想要輕視父親,而是希望自己能不要有任何感覺,但是空氣中的嘲弄笑聲包圍而下,直到風和距離將一切都吞滅,只留下聲音中的苦澀。
洛傑抬起頭迎向冰冷的空氣,似乎想證明自己並未因為疲倦和理智這些人性化的東西而變得軟弱。
不戴頭盔在秋日的陽光中馳騁,讓他能保持清醒。
然而不戴頭盔在無法紀的威爾斯邊境騎乘,同樣也是個危險的舉動,而他父親是絕不會做這種事的。所以洛傑要做。
一個騎馬的人影,像石雕一樣靜立在西邊的地平線上。馬和騎士都沒有動,但穿透白雲的陽光,讓騎士的黑髮和相同顏色的馬鬃閃耀出光芒。
騎士舉起一隻手遮擋太陽的耀眼光芒,看着費洛傑爵士和他的坐騎馳過威爾斯的山區。當洛傑下山,騎入位於黑山南嶺和布洛肯森林北緣的布洛肯村落時,紅色的頭髮像銅幣一樣閃閃發光。
你擅自取走不屬於你的東西,費洛傑,現在我要你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我會看着你死。
但騎士並沒有尾隨他而去,依然只騎着馬停留在這座可以從山腳看到海洋的山頂上。而當洛傑變成一個小小的模糊黑點時,騎士朝天揮拳,然後大笑出聲。
村裡一群男孩為了消遣,用石頭砸傷了一隻雉雞。當時黛琳外出到農田附近採集草藥,在聽到男孩們的笑聲並看到一塊石頭落下時,她躲到樹叢的後面,深怕那石頭是衝著自己來的。
然後她看到他們的攻擊目標,便抓起一把枯葉和青苔混合著泥巴抹到頭髮和整個臉上,然後像是被人割斷舌頭似地尖叫,揮舞雙手跳出樹叢。
那群頑劣的男孩轟然而散,留下側躺在塵土中的雉雞。她將那可憐的東西放到柳條籃裏帶回家,並花了昨天一整個白天和晚上照料它的傷勢。
現在雉雞躺在小屋溫暖角落裏的馬槽中、用乾草和軟苔做成的床上,長長的尾羽掛在馬槽的尾端,染有森林中一切繽紛色彩的羽毛十分地精巧華麗。
這些上天賜與、意在保護鳥兒的璀璨羽毛並沒有發揮作用:雉雞的長尾羽看起來十分完美,但它傷痕纍纍的身體則不然。
她將兩隻手指放在鳥兒胸口蒼白羽毛上的斑駁血漬旁,心跳的速度十分微弱而緩慢,她幾乎可以感覺到生命正隨着每一次心跳在消失中。
她習慣性將手伸向掛在腰帶後面的那袋石頭尋求幫助,但它並不在那裏。
她轉過身,環視房間,瞥過每天早上坐在老舊圓桌、像是要來享用大餐的松鼠,瞥過站在角落、大口咀嚼着一捆沼澤金盞草,頭上還有一隻蒼鷹歇息的毛豬,瞥過在窗台上唱着嘹亮歌聲的棕色麻雀和野鴿子。
她抓起萊蒂外婆送的也是最好的一塊蜜蠟蠟燭,走過一堆柳條籠子,一隻白頭貂從頂端的籠子伸出前腳,淘氣地抓住她的裙擺。
“住手,”她轉身將裙子從它銳利的爪子裏扯出來。”我現在沒有時間玩。”
她迅速走過房間,小豬唧唧哼哼跟在她腳后,老鷹則發出叫聲,在豬背上前後搖晃,做出威脅的舉動。“回去吃東西,小豬,我沒有東西陪你:安靜一點,老鷹,你的兄弟雉雞現在需要我。”
她點燃勉強黏在蠟燭上的燭芯,用手圍着以免燭火熄滅,接着走進一個天花板上低矮的橡樹樑柱傾斜到硬土地上的小房間。
這裏是她睡覺的地方。一張用橡樹枝粗糙架成的床,上面是用石楠草和野百里香填充成的床墊。
那個紅色皮袋就在床墊上面,她將袋子綁在腰帶上,一邊匆匆回到馬槽邊,再將癱軟的鳥兒輕輕地抱起。
她走出小屋,轉身衝過架在溪上的小石橋。冬天的大雨過後,溪水幾乎漲到她的家旁,從窗戶將水桶伸出去,就可以舀起一桶乾淨的清水;用這些清水洗的頭髮一個星期都還閃閃發亮。
但現在是初秋,小溪也比較窄。她走下橋,踏上一條石頭小徑,然後停下來,發出尖銳的口哨聲。
過了一會兒,她的馬昂首闊步地穿過樹林,搖着頭,使得長長的黑色鬃毛在風中翻揚着。它走到她面前停下來,像積雪一樣靜靜地站着。她彈了一下手指,讓它跪下來。
“很好,馬兒。”她爬上馬跨坐,雙手仍抱着垂死的雉雞,接着拉上粗羊毛上衣的磨損邊緣包住鳥兒,安全地放在腿間。
她抓住坐騎光滑的長鬢毛,身體往前傾,腳跟壓向馬的肚皮。
他們往山區的方向前進,離開安全的森林深處,走向如同藍色巨人護衛般站在村落上方的巨石圈。
這天下午稍晚的時候,洛傑騎上通往布洛肯山谷上方山脊的一座陡峭山頭、正上方就是地圖上標明國王所選的那塊高原。
從他所在山脊基部的絕佳視野,可以想見高原必然可以俯視下面的山谷、早秋的金色農地和東邊蔓延數里的濃密森林。
即使從高原之下的這裏也可以了解到這樣的城堡會有什麼優勢,他可以將邊境的狀況一覽無遺。
沒人能否認愛德華國王對防禦工事的計劃瞭若指掌,這位國王的機智一向為人所稱道。
身為王子時,他便在全英國最強的戰士之一——馬賽門的保護下,學習戰略,而愛德華也學得很好;幾年之後,他用所學得的戰略和一些自己的構想,擊敗了反叛父親亨利三世的貴族。
而這些背叛者是由他的老師馬賽門率領的事實,更是對愛德華高超智慧的一大讚美。
洛傑在馬鞍上往後仰,注視着山脊。他聽到拓賓騎近,那個年輕騎士自然會把國王的鈴鐺撿回來:鈴!鈴!鈴!希望那該死的東西把那個傲慢小子的耳朵吵聾。
拓賓來到他身邊勒住韁繩,往上看着同樣的地點,輕輕地吹了聲口哨。
洛傑點點頭。“愛德華很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即使從這裏看,已是非常的易守難攻。”他挺直身體,將鈴鐺遞給洛傑。”這個是你掉了的東西。”
他倆都很清楚他沒有掉任何東西。
“把那傻笑從你的俊臉上抹掉。”洛傑用一種應該會熔掉它們的目光,瞪着那串鈴鐺。”留着這串該死的東西,它快把我逼瘋了。”
拓賓微笑着從皮袋中拿出一條羊毛布把鈴鐺綁起來,緊緊捆住讓人幾乎聽不到聲音、才塞進袋子裏。
洛傑舉手示意部隊收近距離,準備爬上陡峭的山脊頂部,然後輕敲馬刺,讓坐騎開始在岩石間慢慢前進。
當山勢變得更加陡峭,跨下的坐騎偶爾會往下滑,從峭壁表面上踏落一些頁岩和泥沙,骯髒的塵霧順勢滾下山。為了保持平衡,他低伏在馬背上,可以看到山脊鋸齒狀的邊緣就在前面。
不遠了,只差一臂之遙。
過了一會兒,馬匹踏上一大片高原,洛傑才吐出一口氣,連自己都不知道剛剛憋住了呼吸。
他勒住韁繩,專心觀望着眼前的景緻。
一秒鐘過後,他低聲詛咒了兩個字。
這裏是很完美的城堡預定地,只除了擋在中間的藍色巨石圈。
後面的拓賓爬了上來,按着他聽到同樣明顯的靜默。
“天……”拓賓嘀咕着。”聖朱德為鑒,我們要怎樣在這個上面建造一座城堡?”
“我們先弄倒它們……”洛傑說,然後被眼角的某件東西分散了注意力,某個一閃而過的顏色。他急轉過頭,右手伸向佩劍。
“那是什麼?”
“安靜。”洛傑示意拓賓退後,然後抽出長劍,身體向前傾聽着。
巨石圈中傳來一陣柔和的咕咕聲,像是童年回憶中,每當靠近母親的鴿舍時會聽到的熟悉聲音。
一個女孩——不,她是個女人了,有着披散在背後、狂野、捲曲秀髮的女人——跪在石圈中央的泥土上。
她穿着農民的粗羊毛長袍,抬頭向上,雙手往兩側伸展,掌心朝上,彷彿在等待某些無價之寶——像是天賜的甘露,或是大天使的一根羽毛,會從天上掉到手心裏。
他在羅馬看過和這個女人很相似的雕像:十字架下的馬大拉和祈子的露絲,她們的臉上也有類似的急切表情,雕刻家將那種懇求與需要,寫實地刻在石像的五官中,讓他幾乎可以感覺到這些雕像正在哭泣。
她朝着天空看,而他盯着她,沒有任何動作,像是石雕一樣凍結在原地,即使他曾想要有所動作,可能也沒有辦法。
某種神秘的力量讓他停留在原地,好奇?崇敬?或是什麼?他像研究一根骨頭或是基督壽衣的一角一樣地研究着她,彷彿無法相信擺在眼前的事物。
然後他才注意到她膝邊的鳥,它看起來似乎已經斷氣了。那是一隻公雉雞,璀璨的尾羽散落在紅土上。
她是為了它祈禱嗎?
要是他發現一隻死掉的雉雞,一定會烤來吃,而不會為了它的靈魂而祈禱,彷彿動物也有靈魂。
咕咕聲又出現了,那不是她發出來的,而是那隻雉雞。剎那間它突然轉身跳了起來,並開始輕啄翅膀,像是它剛剛正在啄食小蟲,而非從鬼門關走了一趟回來。
女孩放下手臂,拾起散落在地面的石頭,塞回綁在腰間的紅色袋子,接着拍拍手站起來,又彎下腰摸摸雉雞的背。
那隻鳥抬起頭,顯然一點也不害怕地看着她,然後迅速沖向樹叢里。
銳利的口哨聲劃破空氣,一匹馬快步跑進石圈中,搖晃着昂揚的頭,停在女孩面前。
洛傑的下巴掉了下來。天殺的!他已經有五年沒見過那匹馬了。
他得看第二、第三次,才敢相信自己因疲累而朦朧的眼睛,那是麥威伯爵珍貴的阿拉伯馬。在上一次十字軍戰役中,一位心懷感激的蘇丹致贈的禮物,也是洛傑願意出賣自己靈魂來交換的同一匹馬。
五年前馬匹被偷時,他曾追着它和騎走它的混蛋越過葛萊摩森林,差點在企圖追拿他們時摔斷了脖子。而現在,它竟然站在他眼前不到幾尺的地方。
他將劍插回劍鞘中,這時他手下爬上山脊靠近的聲音傳了過來,馬具碰撞和交談的聲音打斷了整片靜默。
他看見那個女子抽口氣,震驚地看着他。
剎那間只有一片陰森緊張的沉默,像是接下來會發生某些改變人一生的事件。接着,在他能眨眼前,她已衝過去抓住阿拉伯馬光滑的黑色鬃毛,旋身攀上馬背。
“留在這裏!”洛傑命令着手下。
她已策馬消失在山的另一頭。
“怎麼了?你要去哪裏?”拓賓大叫。
“我下了命令,留在這裏!”洛傑一邊大叫,一邊已經跟着那個女孩離去。他不需要拓賓那個白痴嫩小子的幫助,除了自己以外,也不需要回答這裏其他任何人的問題。
女孩和馬抄了一條崎嶇的小徑下山。他騎到山的盡頭,然後催促坐騎跟着他們下去。這一次,當馬匹滑下山時,他發著誓,他會逮到這個騎士:一個女人。
天哪!這個偷馬賊是個天殺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