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同樣的書房,同樣跶跶跶跶流暢的鍵盤打字聲,不同的是多了一個人。環繞室內的背景音樂,也從驚濤駭浪的聲樂換成各種不同版本的爵士樂,以適中的音量放送柔軟的音波,讓人不由自主放鬆精神。

葉宅二樓的書房是打通兩間卧房構成的,一分為二--一邊是歐風辦公室的簡潔風格,另一半則采和室設計,榻榻米中央一個方桌,四邊各放置一把和室椅,以休閑閱讀、聊天泡茶的功用為主。

書房的四面牆壁,除了有窗子的那一面外,其餘都訂作與天花板相連接、兩層互拉式X的書櫃,葉家所有藏書全都在這裏。

葉秋慣用感覺利落的辦公室,至於和室這邊,只有葉宅大家長回來才有使用的機會,否則鮮少動用,直到孟旸谷的出現才有了改變。

孟旸谷最後還是決定離開寰宇法律事務所,與方照龍合夥另起爐灶。正處於跟寰宇交涉離職事宜,同時還得繼續手頭上案件的他,整天忙得不可開交,加上葉秋開始寫稿--兩個人都忙的情況下,小兩口聯絡感情的約會場所只能朝便利性考量。

這世上還有什麼地方比「家」更便利的?

於是乎,早年遷進新居時由葉秋和葉父合作設計的書房,如今是經小兩口評選為第一名的約會勝地。

只不過,約會時,兩人沒有太多引發遐想的情話綿綿,最常發生的情況是一個寫稿、一個看書或閱讀從事務所帶回的案子--孟旸谷不會打擾女友工作,葉秋也不會在男友看得正入神的時候出聲嚇人。

沒有口頭約定,但兩人倒是心有靈犀一點通,同樣選擇以安靜來度過難得共處的寶貴時間,不再像剛開始那樣,只要湊在一起就是鬥嘴辯論,作弄彼此,非爭到有一方佔上風不可。

鬧與靜,是這麼極端的兩面,卻同時存在於他們倆的相處模式里,而且顯得那麼自然。

生而為人,總會在不知不覺中順應周圍環境做出最適當的調整,也許在無暇談情說愛的忙碌中,他們已找到最適合的相處之道。

即便是周末,偶爾也會選擇這樣安靜度過。

注意力移開久盯的計算機屏幕,葉秋這才發現窗外西山日落,夕陽餘暉在窗戶留下幾筆橘紅色調,天光逐漸轉暗。

葉秋轉向左後方閱讀桌的方向,孟旸谷沉迷於閱讀中,渾然不覺。

他們上一次交談是什麼時候?又說了什麼?

我來了。

哦。

好像就這兩句話,因為他早上來的時候,她已經開工了。

換句話說--老天!他們倆沒吃中飯?!

想到這裏,肚子忽然配合著唱起空城計,葉秋索性關閉計算機,下樓作飯。

不過實在是因為飢餓來得突然又強烈,來不及作什麼豐盛齷料理,XX聾秒和用冰箱裏現成的材料作出兩盤蕃茄意大利麵、川燙一些綠色花椰菜,再煮一鍋玉米濃湯。

回到書房想問他是不是要下樓吃飯,卻發現他老兄已經躺在榻榻米上睡著了。

走近他一瞧,原本微笑的葉秋立刻變了一張臉。

「真是過分。」不想吵醒他,她只能小聲嘀咕,惱火地盯着他握在手裏的小說,大拇指卡在第一頁,顯然看沒多久人就給周公拉去下棋了。

她怎能不生氣?!

書頁左上方的書名映入眼帘,那是她寫的小說耶!

這位孟老兄也才翻開第一頁就給她嗝屁睡着,實在是太不給面子了。她的小說有這麼悶嗎?!

「笨蛋孟旸谷,不懂得欣賞,死豬頭!」葉秋嘟囔咒念,以極小極小的音量。

縱使不滿,她還是記得他工作繁忙,這個禮拜幾乎沒什麼睡,不忍吵醒他。

但,還是生氣,氣到空空如也的腸胃都飽得不想吃東西了。

「給我記住!」可惡,為什麼絕大多數的男人就是不看言情小說?談情說愛不是女人的專利,而是兩性共享的福利啊。

從客房抱來薄被的她如是怒想,卻在回到書房為他蓋被時,吃吃笑了起來。

他這樣至少已經釋出誠意,願意放下高傲的男性自尊,接觸曾被一群立委炮轟為不良刊物的言情小說,雖然最後很不捧場地給她睡着。

葉秋步上榻榻米,為孟旸谷蓋好被,順便收拾亂了一地的書冊。

「算了,總比你看我欣賞的作者的書睡着要好得多。」她自我安慰道。

「為什麼?」身側飄來淡淡的詢問。

葉秋沒有多想,直覺反應道:

「因為我一定會提出抗辯,到時又要吵--喝!你什麼時候醒的?!」

「我只是閉目養神。」換句話說,他本沒睡。「原來妳的藝名--」

「筆名。」她糾正。「你是存心氣我嗎?」還藝名哩。

孟旸谷坐起身,毫無預警地將葉秋拉向自己,把她當小孩子般抱坐在腿上,直笑道:「我們很久沒吵架了。」感嘆聲中不乏懷念。

沒時間挑釁也沒時間被挑釁,他跟葉秋這陣子都太忙了。

「你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個希望跟女友吵架的男人。」分明有病。

孟旸谷在她額角落下一吻。「我享受跟妳吵架的感覺。」

「安靜不好嗎?我覺得最近這樣子也不錯。」她覺得很自在,難道他不是?

「我應該說得更精準一點。秋,我享受跟妳在一起的感覺。」

「我也是。」她承認。

「哦?今天這麼誠實?」

「我一向誠實。還有,如果再不下樓,我煮的面就涼了,而我們兩個會是全世界第一對有東西吃卻餓死的笨蛋情侶。」葉秋跳離他大腿,拉他往門外走。

「秋。」一直任她拖着走的孟旸谷突然停住。

「幹嘛?」她回頭,就近斜倚在門邊等他說完。

「我很喜歡現在這樣的生活。」

他們常為相左的意見對辯,就算不慎擦槍走火也不會影響他們的感情。

這真的是很奇怪的事。愈吵,他們的感情愈好,吵架已然變成他們增進感情的方式:在忙碌到誰也沒力氣唇槍舌劍的最近,他們發現另一種相處模式--在同一個屋檐下,即便沒有看見對方、跟對方做一樣的事,也能感受到彼此的氣息。

近似夫妻的居家生活,讓他愈來愈戀家,愈來愈想與她共組一個家。

「我看得出來,然後呢?」葉秋的聲音拉回他思緒,黑白分明的眼正瞅着他。

然後嗎……

「我們下樓吃飯吧。」他說。

依呀!門教人從外頭毫無預警的打開。

「哎、呀!」

「啊!」

「唉……」

三方反應不一,開門的葉秋驚呼聲中不乏戲謔,衣衫不整的梁雨萍脹紅麗顏,情潮方熾的柏烈旭功敗垂成。

「抱歉,還是我們倒帶重來,就當一切都沒有發生過?」葉秋自認非常好心地向兩人提出建議,只要減去她眉眼間的笑謔,會顯得更有誠意一點。

「不用了。」讓女友躲在身後整理服裝儀容,柏烈旭暫時代理事務所主人招呼道:「進來吧,秋。」

「謝啦。」

「需要我迴避嗎?」柏烈旭體貼地問。

「沒那麼嚴重,只是來看看有沒有需要幫忙的地方,順便問點事。」

「就缺一個精明能幹的法務助理。」整理好儀容的梁雨萍笑說,雙頰紅暈未褪,眉目間凈是嫵媚。「有興趣嗎?」

「等妳真的找不到人再說。不過……」葉秋先是不感興趣地晃晃手,接着轉頭往門外喊:「我說柏弟弟,今天是禮拜三,你應該在上班吧?」

端了三杯茶進來的柏烈旭笑道:「『展峰』采彈性休假制,我今天休假來幫雨萍整理辦公室。」各送上一杯,他很自然地落坐女友身側。

「好個……整理法啊。」她意有所指道,立刻逗紅眼前這對情侶的臉。

「不說這個。妳找我有事?」

「只是想不通。柏小弟在也好,可以提出他男人的看法。」

「什麼事?」兩人異口同聲問。

「孟旸谷最近一直在避着我。」她不願往壞處想,但需要有人可以商量,手帕交當然是談心事的不二人選。「雨萍,妳覺得是為什麼?」

「工作忙?」她說。「律師界現在有個消息,孟律師和方律師已經離開寰宇另起爐灶,有不少客戶都表示要將案子轉到他們合夥的事務所,忙是可想而知的。」

「不不,」葉秋馬上否決,「他以前再忙都會擠出時間到我家,不可能。」

「那麼……」梁雨萍秀眉微蹙,葉秋提及的狀況讓她想起過去那段情傷。

坐在她身邊的柏烈旭似乎感應到了,緊握兩人交纏的手,安撫她的憂慮。

「我知道妳要說什麼,妳想說的正是我最不願意想的。」就是因為不願意想,才會來找旁觀者商量,畢竟旁觀者清嘛。

「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柏烈旭插嘴問。「那時候又發生了什麼事?」

「什麼也沒發生,不過就是窩在我家各做各的事……」葉秋向兩人簡單說明上上個周末兩人窩在書房約會的情形。「那天過後,他就一臉鬱卒,問他發生什麼事也下說。」

柏烈旭陷入沉思。

「……也許他遇見更能夠實現他夢想的女人了吧。」葉秋嘆道,「除了變心,還有什麼理由會讓一個男人疏遠自己的女朋友?」

「是啊……」梁雨萍點頭認同手帕交的說辭。

聽得在場唯一男士心驚膽顫。

「我認為--」甫一出聲,立刻得到兩位女士「青睞」,但這滋味--

老實說,並不會好到哪去。

然而他認為自己有義務代表男性同胞提出抗議,伸張正義。

「咳咳,我是男人,當然很清楚男人的想法。」他說,轉向等待下文的葉秋。「的確如妳所說,變心會讓男人開始疏遠自己的女友,但是女人也會這樣--因為變心而疏遠對方。這是一定的,不分男女。」

葉秋不得下點頭。這話由柏烈旭來說,非常有說服力,畢竟這位仁兄有過女友變心的切身之痛。

得到現場兩位女性頷首認同,柏烈旭心裏舒了口氣,繼續他為男人喉舌的平反之路。「男人之所以會疏遠自己的女友,還有其它原因,比如說--不忍。」

「不忍?」葉秋與梁雨萍互視一眼,回頭看他。「不忍什麼?不忍分手?不忍傷女友的心?」那跟變心有什麼不一樣?

「是不忍委屈女友配合自己。」柏烈旭嘆口氣,實在不懂女性為何一開始往壞處想就忘了還有正向思考這回事。「會不會是孟先生想跟妳表示什麼,但這對妳來說可能是妳不願意的事,所以他忍住;但見到妳又怕剋制不住自己,所以才會避着妳?」他推測。

「男人會這樣嗎?」葉秋歪着腦袋問。

「會的。」回答她的,不是身為男人的柏烈旭,而是梁雨萍。「至少在烈旭身上我看到了。有些男人確實會因為擔憂傷害心愛的人而採取迴避的態度。」

「是嗎?」葉秋懷疑極了。「他跟我說話總是夾槍帶棍,亂毒一把的,完全不怕我毒發身亡,哪來的擔心傷害?」

梁雨萍哧笑,「打情罵俏跟我們現在談的是兩碼子事。」

葉秋翻了翻白眼。「如果那叫打情罵俏,那我跟他最後的下場就是同歸於盡,彼此被對方的毒舌給毒死。」吐吐舌,哇!好恐怖。

「秋……」梁雨萍是覺得好氣又好笑,非常同情孟旸谷的遭遇。

愛上鬼靈精怪的秋,到底算不算一件好事?改天有機會,她想問問他。

「妳仔細想想,」柏烈旭接道:「最近是不是有什麼事情是他極力想做,但妳無法配合,或者對妳來說並非那麼迫切的?」

孟旸谷想做,但她--

「那個笨蛋!」她懂了!「原來是這麼回事。」

「秋?」梁雨萍不解地打量好友。

「我知道了。」葉秋笑逐顏開。「柏小弟,你真的很聰明。」

「謝謝了,秋學姐。」對於從葉秋嘴裏蹦出的話,柏烈旭接得小心翼翼,就怕一個不慎,又讓她趁機砸得滿臉豆花。「能從妳口中得到一句讚美,真是我莫大的榮幸。」說完,摟着心上人的肩,交換會心一笑。

葉秋欣賞兩人深情凝視的畫面,一如以往,只有樂見其成的開懷。

「我該走了,兩位繼續啊。」

「秋!」梁雨萍惱嗔,好不容易退燒的臉再度燒上羞赧的紅火。

始作俑者卻早已揮手作別西天雲彩,告辭去了。

孟旸谷跟方照龍合夥的律師事務所正式開業。舍寰宇而自立,這事多少讓擠寰宇窄門不得進的同業嘖嘖稱奇,有的甚至抱持看戲心態,等着看這兩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律師敗北的狼狽。

草創之初,百廢待舉,讓孟旸谷經常得忙到三更半夜,有時候甚至要到隔天清晨才能回家。

旭日初升,六點多的清晨,一輛車順着社區車道緩慢行進,車內的人熬夜加班一身疲憊,眼角餘光掃過窗外沿着步道晨跑的住戶,其中有幾個是熟面孔,以前晨跑時偶爾會互相打聲招呼道早安。

以前……孟旸谷嘆口氣,這個「以前」不過是一個月前的事。

但他知道現階段的忙碌是在為以後奠定穩健的基礎,所以對於目前晨昏不定的繁重工作,他倒也不以為苦。

事務所未來的發展如何他不擔心,唯一擔心的,是住在隔壁的葉秋--他的情人、他的女友。

他想擁有一個實實在在的家庭,很想很想。從七歲那年失去父母親,凡事只能靠自己、靠救濟之後,他就一直這麼想。

神思恍惚問,孟旸谷已經停好車,走上自家前院。

然紛亂的思緒卻還不放過他,仍繞着一直充塞在腦海中的夢想直打轉--

是的,為了實現這個夢想,他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用功讀書爭取獎學金,寧可半工半讀也要念大學,甚至為節省學費,他強迫自己達到上修的標準,用三年的時間念完四年的學業;之後在教授力邀下,考取公費留學--這一切的一切,並非為了成就什麼偉大的事業,他只是很單純地培養能力,讓自己擁有建立一個家庭並鞏固它的基本能力。

雙親承受不住災后經濟上的壓力遺棄他這件事,將是他一輩子的夢魘;但也因此教會他,想要維繫一個家庭,除了無形的感情,還需要有形的物質。

並不是非優渥富裕不可,但不虞匱乏是最基本的標準--他不想重蹈雙親的覆轍,更不想讓他的孩子走上與自己相同的道路。

他想親手打造一個屬於他孟旸谷的家庭--那個家有他、有他心愛的妻子,和寶貝的孩子,最好再養一隻拉布拉多犬--

他承認,那是一個很童話很夢幻、很不符合他外在形象,甚至可能說出去還會被笑的夢想。

但那也是他內心深處最真切的渴望。

他希望每天下班回家,家裏會亮着燈,這代表家裏有人等他。

他希望,當他停好車,打開家門時,會有人--也許是妻子,也許是孩子,也許是家裏養的拉布拉多,興奮地撲向他。

他也希望,每當自己回到家時,會有人為他開門,跟他說聲你回--

「你回來啦!」

拿出鑰匙欲開門,不料屋裏有人先行反應,「嘩」的一聲拉開門,精神奕奕地向熬夜未眠的他打招呼。

「秋?」孟旸谷瞪着站在屋內玄關處的人,懷疑自己是不是在作夢。

葉秋瞇起眼,雙手揪住他領口,湊上前直嗅。「說!是不是昨晚背着我跟哪個野女人廝混,才這麼『早』回來?」

「秋?」孟旸谷不確定地再喚。

難道是他走錯門?

「你沒走錯。」看出他的遲疑,葉秋拉他進屋。「一夜沒睡,我的建議是你最好先上樓洗個澡,再下來吃點東西,最後再回房睡覺。」她說,一邊將孟旸谷往樓上推,一直到房門口為止。

孟旸谷仍然以為自己正在夢中,一直到冷水打醒腦袋,他才驚悟這是再真不過的現實。

他的葉秋剛剛的確像個疑心病重的妻子,質疑他一夜未歸是因為外頭有女人,神態之唯妙唯肖,頗有當演員的資質。

恢復清醒的腦袋有助於思考,孟旸谷不浪費淋浴的時間,一心二用的邊思索葉秋這麼做的用意。

可惜,直到他換上舒適的睡衣下樓,依然百思不得其解。

「不錯。」迎他到飯廳的葉秋撥撥他的頭髮,再整整睡衣衣領,很滿意地看着自己的成果。「洗過澡后的你看起來秀色可餐。」

這是一個女人該說的話嗎?唉。

「秋……」孟旸谷嘆息。不想了,她腦袋裏的東西一向難猜,尤其他現在戰鬥力不足,無法上戰場。「除了分手,妳什麼事都可以跟我談。」

「吃完東西再說吧。我敢打賭,你熬夜工作都沒有吃東西。」

她說中了,不過--「先談,趁着我的血液還留在腦袋裏,還有思考能力的時候。」吃完東西血液會流向胃袋,思考力也會因而下降這點小常識他還懂得。

「我保證!」葉秋比出發誓的童子軍手勢。「這件事不需要用你的腦袋思考,你儘管放心。」

「聽妳這麼說,我更害怕。」

「喂!沒禮貌。」葉秋嗔睨他,索性將他按坐在餐桌前,強硬道:「吃完再說,否則免談。」

孟旸谷攤開雙手,除了妥協還能怎樣。「一個條件。」

「什麼?」

「等我吃完,幫我煮杯咖啡,虹吸式kono。」禮多必詐,孟旸谷決定靠咖啡因補足戰鬥力,雖然不知道那能撐多久。

「那有什麼問題!」

二十分鐘后,桌面的清粥小菜已撤,換上一杯香醇咖啡和一杯紅茶,分別放在桌子兩旁。

兩人面對面各坐一邊,葉秋神色恰然,輕嗅紅茶的香氣,再撕開長條型的糖粉包加入調配,一臉愜意地享用自己鍾愛的大吉嶺紅茶,顯然十分陶醉。

相較之下,孟旸谷的表情有別於她的輕鬆自若,顯得較為沉重。

倒不是說她煮的咖啡不香,事實上,葉秋煮的咖啡堪稱專業級,只是一向直來直往的她卻對想談的事隻字未提,這讓孟旸谷懸心吊膽,無法放鬆精神,安心享用。

「你怎麼不喝?難道我煮的咖啡不好喝?」

「沒的事。」孟旸谷立刻喝進一口黑咖啡,終於忍不住先開口:「秋,妳有話就說,只要不是談分手,什麼事都可以。」

葉秋皺了眉頭。「是什麼原因讓你以為我要找你談分手?」

「今天早上的反常。」孟旸谷雙手托着咖啡,瓷杯透出的熱度熨着他雙掌。「秋,我沒有告訴過妳,在我父母親拋棄我的前一晚,他們帶我去吃了一頓豐盛的晚餐。」

約莫推敲出他話中的意思,葉秋的表情變得凝重,卻沒有阻止他說下去。

而孟旸谷也就這樣凝視着杯內如醇酒般色澤的咖啡,邊說話:「就像死囚行刑前讓他們吃一頓豐富的餐點,是要他們吃飽好上路,我的雙親不認為被他們丟下之後的我還能活,所以帶我去吃最後一餐。」

「你認為這是最後一餐?」

「不尋常的舉止通常暗示着不祥,妳--」手上的瓷杯突然被奪,孟旸谷抬頭,發現葉秋單膝跪在矮桌上,壓低上身俯視他,小臉寫着不高興。

「秋?」

「你是對你自己沒信心?還是對我沒信心?才以為我做這些事是為了跟你分手?還死前的最後一餐哩!什麼時候我變成劊子手、你變成死刑犯了?!」輕聲細語的低問到最後還是破功,變成潑婦罵街。

火藥一爆,威力全開!「不喜歡有人為你等門、替你開門嗎?不喜歡每天有人替你作飯、煮咖啡是嗎?」葉秋居高臨下,凶神惡煞地揪緊男人衣領。

不這麼做,她怕自己會掐上他脖子,還沒嫁人就先殺夫!

她精心設計的浪漫全葬送在這個男人手上,要她怎麼不氣?!

「很抱歉,孟旸谷先生--在不久的將來,每天都會有個人在家等你、替你開門,就是會有這麼樣的『最後一餐』,早、中、晚,一日三次,有時候還會加上消夜伺侍你,要不要習慣是你家的事!」

「秋?!」孟旸谷眼睛登時一亮,激動地站起身。

她這話的意思是--

他眸里如獲至寶的激動、神情的欣喜,登時讓葉秋不知該氣還是該笑。

然而此時充塞在胸口的,不是氣憤,是滿滿的心疼。

誰叫他要說那些莫名其妙的話,什麼最後一餐嘛!

「你怎麼會以為我要跟你談分手呢?」她放柔了聲音說道:「在我們彼此都付出這麼多的時間經營感情,尋找彼此相契的相處方式之後,你怎麼還想得到『分手』這個字眼?你應該想到的是「結婚』好嗎?」

「妳是說我們要結婚了?」他必須確定。

「是的、是的!」葉秋說得很用力,怕他年紀大耳背。

一會,她頹然嘆了口氣。「小說果然跟現實不一樣。本來,按照我的劇本,我們應該一起吃完早餐之後,坐下來面對面,深情款款地凝視彼此,然後我會非常嫵媚--不準笑!就是非常嫵媚不行嗎?!」她雙手扠腰,狠狠瞪他。

「可、可以!」孟旸谷憋住滿腹笑意,作出手勢請她繼續說,僅存的疑慮與不安被她脫軌的求婚打散,開始有心情欣賞葉秋自導自演的熱切神態。

葉秋沒好氣地哼了他一聲,斂住脾氣道:「然後我像只貓似地爬上餐桌,來到你面前,然後牽着你的手,像這樣;接着用糖包的紙袋,在你右手中指打上結充當婚戒。」她邊說邊示範,在孟旸谷右手中指打上非常漂亮的蝴蝶結。

「最後,我會溫柔地對你說,我們結婚吧,然後你點頭說好,從此王子與公主過着幸福美滿的生活。」

「不。」

「什、什麼?」她有沒有聽錯?葉秋瞪大眼,望着笑意盈盈的孟旸谷。

「你、剛、說……說什麼?」

「我說不。」笑容未變,拒絕的話也沒變。

亂了調的譜讓葉秋瞬間不知所措,表情茫然得像個無助的小女孩。「我以為……你這陣子對我忽冷忽熱是因為……想結婚但不想勉強我才……難道你--」

「我不會嫁給妳,葉秋。」孟旸谷及時打斷她往壞處想的揣測。「我不會入贅。」

「啊?」大大的問號打上葉秋方才聞言愀然失色的俏臉。

「這陣子我的確是因為想求婚又怕妳會勉強答應,才刻意疏遠妳,很抱歉讓妳難過了。」他為這段時間的陰陽怪氣道歉。

「什麼?」他說這話是什麼意思?到底是要結婚不要?

見她仍一臉茫然,孟旸谷抬起右手,將她繫於中指上的紙環揚在彼此之間,忍笑解釋:「秋,婚戒是戴在中指沒錯,但男人應該套在左手,女人才是右手,妳求婚前應該多作點功課--如果我們要結婚,絕對是我娶妳,而非妳娶我。」

花了近一分鐘消化他的話,刷白的面容漸次緋紅,氣沖發頂,失落的神情教氣憤取代,擺出河東獅吼的陣勢:

「孟旸谷!我這麼用心這麼認真這麼慎重跟你求婚,你竟然這麼混蛋這麼壞心這麼惡劣地耍我!還說我沒作功課?!你有沒有良心唔……」

熱吻壓下,成功地封住所有不滿的喳呼。

趁葉秋被自己吻得七葷八素之際,孟旸谷悄悄解下紙環,改套在她右手中指,維護自己的求婚權。

別怪他大男人主義作祟,但求婚應該是專屬男人的權利,不容任何入侵犯。

即便是他心上人、未來的妻,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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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女斗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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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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