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的解釋
有的書友或許會很奇怪,書中為什麼說樂毅只能有一個妻子?別的大大書里都是寫的三妻四妾,或是妻妾成群,這不是很正常的嗎?在這裏逸臣有必要解釋一下,大家口中所謂的三妻四妾,其實是錯的!
而這因為涉及到第七、八卷一個重要的情節,所以先要為大家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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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姬妾制度,堪稱為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
現在很多人都說,中國古代是“一夫多妻制”。這話錯了!如果你當真生在古代而說這句話,一定會被人視為不守禮法之徒。中國古代,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姬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說,那就只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制”。
但“三妻四妾”之說確實有個典故!春秋戰國,齊恆公之時,齊恆公把王姬、徐姬、蔡姬三位夫人,並立為三妻。還有如夫人六位,媵妾數十。這雖然不合周公所制定的禮法,但當時的齊國十分強大,齊恆公正是天下諸侯的霸主,連周王室都不敢過問干涉他的事!但這三妻制其實是不被認同的,在齊恆公之後,也沒有人再並立過三妻了!“四妾”只不過是後人為了押韻,而添在“三妻”後面的。
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
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
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穀梁傳》有記:“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昵,卻沒有資格稱夫妻。
《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
古禮嚴明,就算是諸侯國君也不能逾禮半步!
《周禮》所載:“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嬪九人、世婦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
天子可以擁有以皇後為首的一百二十個女人,皇後為嫡妻,她擁有單獨與皇帝相處的資格,其它姬妾不能與丈夫獨處,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經過皇后的批准。——這種制度在明清皇宮更進一步:皇帝選中侍寢的妃嬪后,要將名單送給皇后審閱,假如皇后應允,便加蓋皇後印。假如皇后堅決不蓋此印,皇帝也往往沒有辦法。如想廢后、更換嫡室,那往往要影響皇帝的身後名譽,除了昏君,沒有誰願冒這個風險。
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數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數目便在禮法上銳減:大夫只能納兩妾,士族只能納一妾。普通富民則要到嫡妻年過五十無子的時候才能納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后,她便必須離開。
這個規矩對帝王的妾也一樣管用。不過,規矩歸規矩,肯照辦的沒有幾個。當時的貴族還是私下納了很多妾的!
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擁有財富特權男子的享樂方式,他們又豈能讓規矩約束手腳?
於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姬婢伎”,她們事實上就是妾,但是由於沒有法律地位,她們的遭遇連妾都不如。
《國語》有載:春秋時期魯國大夫公父文伯去世,他的母親警告他的姬妾:舉行祭典有外人的時候,你們不準哭,也不準愁眉苦臉,更不準腫着眼睛給人看!可不能丟我兒子的臉,讓外人說他居然與姬妾有情!
光是不與姬妾有情,那倒也罷了,何況,更多的男子,都把姬妾視作取樂之具、任打任罵。
莫說尋常人家,就是皇宮,也不遑多讓。漢獻帝生母王美人,乃是五官中郎將的孫女,本是貴族小姐,但是她嫁的是皇帝,而且不幸為妾,那就只能在嫡妻皇後手下認奴認婢。她為丈夫漢靈帝生下了兒子劉協,惹得皇后妒火中燒,連產床都還沒有來得下,就被一杯毒藥葬送了性命。
靈帝做為丈夫,並沒有把王美人當一回事,她不過是姬妾而已,所以何皇後有驚無險地過了關。而獻帝後來雖然成為皇帝,也不曾當真為母親報仇雪恨:何皇后是他的嫡母,就算死了,劉協也不能怎麼著她。王美人(其實她死的時候,年紀也不過是十多歲)就此死得無聲無息。
北魏皇室更將殺妃視作理所當然。按規矩,太子生母必須自盡。那麼自然地,不會有哪個皇后願意去送死,所有無辜被殺的都是妃妾。在北魏皇宮,妃妾不但成了嫡妻的代孕工具,更成了嫡妻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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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古代根本就沒有三妻四妾這回事。逸臣就簡單地,先介紹到這了。請大家繼續關注,《問鼎戰國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