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林飛菱穿着一襲酒紅色的小禮服,有一口、沒一口的喝着柳橙汁,心裏則是不停的想:她到底來這裏做什麼?
“來湊熱鬧的。”心底有個聲音這麼對她說。還真沒說錯,她真的是來湊熱鬧的。
那天,她打電話要亞歷山大叫警察到他家抓小偷,而她自己則是躲進衣櫃裏頭避難,沒想到那個“小偷”竟然是他的貴客……如果,一切只是場誤會也就算了。
“昨天下午不應該躲到衣櫃裏才是。”對啦,她真的不該躲到那個地方……要躲,也該躲到某個別人絕對找不到、或者不那麼容易睡着的地方……唉,沒法子嘛,柜子裏頭昏天暗地的,不睡覺能做什麼呢?再說,她那時候除了緊張和睡覺以外也沒別的選擇了啊。“真是鬧了個大笑話。”
如果說只有亞歷山大看到她一個人在衣櫃裏頭睡大覺也就算了——可惜事與願違,所有認識、不認識的全都看到她睡覺的模樣了!幸好她沒打算在意大利待太久,要不然這個臉可丟大了。
“林,”蘇菲亞拿着裝紅酒的高腳杯,風情萬種的走向林飛菱。“怎麼不過去和大家聊聊呢?”她臉上是價值百萬的笑容。
“不了,我不知道要和她們說些什麼。”林飛菱很快的搖頭——這裏的她們,指的是一群又高、又瘦、又美,穿的全是各家名牌禮服的模特兒群。
“沒關係嘛,大家一起談談天、做個朋友,她們很想認識你呢。”蘇菲亞如此慫恿着她。
“這個……。”她猶豫着,其實她不太想認識那些……美女——她幹嘛去認識她們?她和她們打成一片?無聊、自找苦吃嘛!她才不要和那些個大美女站在一起,當她們的陪襯物。“我想,我還是一個人會比較好。”
她雖然不是什麼社交型的動物,但她喜歡認識朋友,只要對方也抱持着相同的心態,她會非常高興和那些人交朋友。只可惜,蘇菲亞給林飛菱的感覺並不是那麼一回事。她不曉得自己是哪裏得罪了蘇菲亞,怎麼她們才認識了兩天——也不算,正確的說法是一天半——她就對她有很深的敵意……這或許是她太敏感還是怎麼的,可她總認為蘇菲亞不是很喜歡她,甚至把她當成敵人對待。
這很奇怪的。她從不得罪別人,再說她和蘇菲亞相處的時間短到她根本沒時間去得罪她,那為什麼蘇菲亞還會拿她當敵人看呢?雖然,在亞歷山大家裏時她像個女主人般的招待她,看見她時,也總是笑臉迎人——有點笑裏藏刀的意味……只是,她真的感覺得出來,蘇菲亞非常、非常的不歡迎她!
“這怎麼可以!”蘇菲亞似乎不想讓林飛菱如願,硬是要她加入其他人。“你是亞歷山大的重要客人,他現在沒時間陪你,我當然有義務讓你有賓至如歸的感覺。來嘛,和我們聊聊,很有趣的。”
義務?林飛菱奇怪的想:她對她會有什麼義務?她又不是亞歷山大的什麼人。“謝謝你的邀請,不過呢,我想站在這裏欣賞一下這房子美麗的裝潢。”這房子的確很美麗,似乎只有在電影中才見得到似的,一看就知道是有錢人才住得起的房子。
林飛菱抵達米蘭的第二天,大約傍晚時分,亞歷山大帶着她到他的工作室去。照他的說法是,他已經請人將她喜歡的那塊“觸感佳”的布料做成了衣服,現在帶她去剛好可以試衣服,要是哪裏不合身,還可以請人當場改。
當他們抵達他的辦公室時,裏頭已經有人一群人在候着;除了這些人之外,還有一件醒目的的酒紅色裸肩小禮服——就是她現在就穿的這件——她真的很喜歡那塊酒紅色的布料,真的!只是它的樣式讓她卻步。
“我覺得這種衣服好像不怎麼適穿的樣子。”如果有選擇的餘地,她會希望那塊布料能做成睡衣,她可以天天穿着它睡覺。
“不會,它絕對是照着你的身材做的。”亞歷山大以專業的眼光打量着她的身材。
“你誤會了。我是說,這種衣服要什麼場合才穿得到?”在林飛菱的日常生活中,這件衣服到頭來也只能放在家裏供着。“這看起來比較像晚禮服之類的衣服。”它的確是件晚禮服,不過她對服裝不甚了解,因此“以為”它是一件類似晚禮服的東西——穿着類似晚禮服的衣服,既不能逛街、上餐廳吃飯,穿着它也嫌太高級……要是穿着它參加友人的婚禮,那豈不是搶了新娘的風采!幹嘛啊,她和新人又沒深仇大恨,何必這麼整人!
這件衣服真的很沒用!林飛菱以挑剔的眼光看着它。
“放心,今晚就用得上了。”亞歷山大拿起衣服,放在亞歷山大身上比量。“你要不要先穿看看合不合身?”
“等等,你說什麼?”今晚就用得上?今晚有什麼特別行程她怎麼不知道?“今晚用得上?”
“蘇菲亞沒對你說嗎?”亞歷山大近日來相當的忙,一直到今天才把事情給處理完畢。而那天到火車站接她,還是他臨時偷溜才得來的空檔。
“如果她有說,我絕對不會忘記。”不可否認,蘇菲亞是個非常美麗的女人,就連同為女人的林飛菱在蘇菲亞經過時,都忍不住要多看她好幾眼。“是她忘了。”這麼美的女人,要是有顆良善的心……哇,那不得了!對她也只有讚美,沒有嫉妒了。問題是上帝造人着實是件有趣的事,它好像見不得有人這麼完美,總會讓那些很美的人身上有點小缺點——蘇菲亞大概就是這種人之一了。
其實蘇菲亞對她很和善,也沒聽她對她大聲說話,還是冷嘲熱諷的……不過,這是在亞歷山大面前。
亞歷山大離開后,她也不至於淪落到像中國孝子閔子騫那種下場,蘇菲亞也不可能對她動輒打罵:只是她總是會有意無意的提到林飛菱的長相、身材,好像是在告訴她——她林飛菱要比得上蘇菲亞,得等到下輩子投胎轉世時才有希望。
她不懂蘇菲亞為什麼要這麼做:她和蘇菲亞遠日無冤、近日無仇,她又何必暗着損人!就算她長相差、身材爛,那又如何?她又不像一些個模特兒靠這些東西賺錢。所以說她人丑、腿短、腰粗又如何?何必拿自個兒的長處來刺激她!
“這個外國女人真的很沒品。”和蘇菲亞首度交手之後,她用中文說出了她對蘇菲亞的觀感。
應付沒品的人,林飛菱當然有自個兒的獨門秘方了——把對方說的話全當放屁,不要放在心上就成了。
“沒關係,我們還有時間可以準備。”亞歷山大不以為意,直認為或許是蘇菲亞太忙,以致忘了通知林飛菱。
“準備什麼?”什麼都沒告訴她,就要她準備?有沒有搞錯啊!“為什麼我得作準備?”開玩笑!當她什麼人?!叫她做什麼就做什麼啊!又不是狗!
“因為,今晚我想請你當我最美麗的女伴。”
“女伴?”他要女伴不會去找蘇菲亞!她人漂亮,又懂得損人,最重要的是,她看着亞歷山大的表情好像貓見到魚一般,只差沒流口水了。“蘇菲亞沒空嗎?”八成是這麼一回事,因為蘇菲亞沒空,他又找不到其他人,所以找上她。“這和蘇菲亞無關,你才是我最想要的女伴。”亞歷山大真摯的說:“除了你,我想不出有任何人更適合了。”
真不愧是意大利人,這麼懂得灌女人迷湯!“聽你這麼說,這真是我至高無上的榮幸。”明知他可能是在說謊,不過她被騙得心情很好。“你都這麼說了,我要是不答應,好像就是我的不對了。”對嘛,反正以前也沒當過別人的女伴,試試求個經驗也不錯。再說,要是蘇菲亞也到場,看到亞歷山大的女伴是她,一定可以替她那“白皙無瑕”的臉蛋上點青綠色!
“對了,蘇菲亞不去嗎?”最好她是去的!
“當然,她是主秀之一,不可能不去。”林飛菱可能忘了那件酒紅色的禮服,但是亞歷山大可沒忘,他之所以會到今天才得空,帶她體驗米蘭的夜生活,全是因為昨晚幾近徹夜通宵的趕製他手上這件禮服。“林,就算是幫我個忙,把衣服給換上好嗎?”只差沒拿出糖來哄她了。
“主秀?”蘇菲亞的臉孔倒是時有所見,只是林飛菱忘了底是在哪本雜誌、或者是廣告裏見過她。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林飛菱知道她是個模特兒。“有服裝發表會嗎?”她很是興奮的問。
“算是,不過規模不是很大,而且它只對少數人開放。”不過是為些上流社會頂層所舉辦的,其目的只是在炫耀,好讓報紙、雜誌有些消息報導。“你喜歡看服裝發表會?”要是她喜歡,以後他有新裝發表時,再帶她一起過去就成了。當然,她會是貴賓席的座上客,而不是和他在後台忙進忙出。
“不知道,沒看過,所以不清楚。”她只有偶爾在電視上那麼驚鴻一瞥。“不過,很好奇倒是真的。”她不只對台上人好奇,對去看服裝秀的人也很感興趣。
“那好,今天這場的規模雖然不大,不過倒是有不少值得觀賞的作品。”接着,亞歷山大結束對話,將林飛菱連人帶衣——特別為她趕製的禮服——給推進試衣間。
有了漂亮的衣服后,其他的行頭自然少不得。細心的亞歷山大——他不得不細心,因為林飛菱對這種事根本不關心——為她準備了赭紅色蛇皮低跟涼鞋一雙,同色系、同材質的手挽包一隻。這樣的打扮,不論是任何的正式場合都不會失禮,同時也符合今年流行的簡約風。
之後,他便帶着換了一身新行頭的林飛菱,到和他長期合作的彩妝師那兒,為她素凈的臉上點顏色,順道做點最後的修飾——果然,女人不僅要衣裝,也需要彩妝師的巧手,因為林飛菱在這兩道手續后,若說她原來的姿色僅是勉強及格,那麼現在她可是有八十的基本分了。就這麼的,亞歷山大帶着穿着一身新行頭的林飛菱,穿梭這場他口中說的“規模不大,但可以看到好東西”的服裝秀。
首先,他們坐着亞歷山大的愛車來到米蘭郊外的幢大宅第。到門口時,她發現整棟大宅燈火通明,就連房子外頭的“大”草皮——真的很大,可能比她念書時的學校的操場還要大——也恍如白日。
接着,等他們的車開到正門時,還有個穿着燕尾服、緊着白領結,頭髮一看就知道抹了半罐以上的髮油的老傢伙替他們將大門打開,好讓亞歷山大的車子能夠直接駛進草坪旁的石板道上。
“哇!”林飛菱看到這等排場,不禁心想:亞歷山大是不是走錯地方了!“真是豪華!”她好奇的四處張望,還不停的朝賓客雲集的正廳大門看去。
“怎麼了?”亞歷山大走下車,將鑰匙交給侍者,走到另一端替林飛菱開門,卻見她一臉驚嘆的左顧右盼。“看到什麼有趣的東西嗎?”看來,她沒有下車的意願,不過他還是將她給扶下車。
“今天的服裝秀真要在這地方舉行?”這種地方看起來比較像博物館,而不是人住的。
“沒錯,等會兒我們進去后,就可以看到伸展台了。”亞歷山大對於她的注意力始終不在他身上感到些許不滿。“這外頭沒什麼好看的,真正精彩的在裏面。”他指着正廳。“我們還是先進去比較好。”
“喔,好。”她勉強自己拉回視線,對上亞歷山大湛藍的雙眼。“咦?你做什麼一直看我?”他為什麼盯着自己瞧?她的衣服哪裏穿錯了嗎?不會啊,剛剛他就看過了,應該沒出錯才是。
“你今天很美。”亞歷山大由衷的讚美。“真的,比我以前所見過的女人都還要美。”
“那一定是你看錯了。”林飛菱非常不解風情的澆他冷水。“要不然,就是那個化妝師的技術太好了。”
聽他這麼說,她的心跳在這一瞬間少說多跳了好幾下,臉蛋紅得就像熟透的蕃茄——不過,化妝師粉上得夠厚,從外表來看,壓根兒看不出來——體溫也上升了好幾度。她當然很高興有人說她美……只是他這話怎麼聽都像是在逢迎,還有點諂媚……滿假的,讓她有點承受不住。
“他的技術再好也不及你的笑臉。”他拒絕接受林飛菱的第一種說法。“有沒有人告訴你,你的笑容非常好看?”
“目前就你吧。”挽着他的手,兩人一步步的朝入口處走。“還有,謝謝你的讚美。”這還差不多!用比較抽象的東西來做比擬,聽在耳里,順耳多了——說什麼她比任何他見過的女人都美……騙人,蘇菲亞就比她美上許多了!
“不,這可不是讚美,而發自肺腑。”亞歷山大微微側頭,讓自己的唇在她的耳畔低語呢喃:“出自我的真心。”
可惡!為什麼他老是說這些有的沒有的話來擾亂她的心房呢?也許他覺得逗弄她很有趣、很好玩,萬一哪天她要是真不小心被他這些話給拐騙了,到時她要是死纏着他不放時,他如果膽敢反過頭來像趕蒼蠅般她……她就……她也不能怎麼樣嘛!不過,辦法是人想出來的,她只是需要點時間。
但是,話說回來,她對這種事一向小心處理;再說他可是個外國男人,或許有許多人嚮往啥異國戀曲——她可不,談一般的戀愛就挺麻煩了,還去搞個外國戀愛,那豈不是自找苦吃嗎?更甭提像她和亞歷山大這種相隔萬里的人了!要是她真的和他來上那麼一段,等她回台灣后,還不是煙消雲散、徒增傷感——她可沒有自虐的傾向,喜歡找些明知會讓自己痛苦的事做。
“亞歷山大,”名字是用英文說的,就算用中文念的話也有幾分像。“你這個死意大利佬,小心以後下地獄被人割舌頭。”她眼角含羞、嘴角微笑,用軟軟甜膩的嗓音,以中文說出這一整句話。
“你說什麼?”林飛菱的演技的確好,當亞歷山大看到她這表現時,雖不懂她話中的內容,但照她的肢體語言所傳達的訊息,他認為她是在對他吐情衷。“可不可以再告訴我一次——用我聽得懂的話?”他會說意大利文、英文、法文,甚至是一點點的日文,可是對於中文,他全然不懂。
“不好啦。”真的很不好——當然,他要是想再被她罵一次的話,就沒什麼不好的了。“我不知道要怎麼翻成英文耶。”
“這……。”這可麻煩了,不過既然她不想再說一次,也不能勉強她,於是他說:“那麼,這樣吧,你只要把剛才那句話再說一次,可以嗎?”明天!就是明天,他要開始學中文。“這有什麼問題。”於是乎,她面帶微笑,甚至加點深情款款的眼神,直視着期待中的亞歷山大:
“你這個死意大利佬,小心以後下地獄被人割舌頭。”
亞歷山大滿意了。
***
服裝秀進行時,亞歷山大善盡一個好“導遊”的責任,為她一一講解每個模特兒身上所穿的衣服是由哪個設計師所設計的,以及它的特點為何——從頭到尾巨細摩遺,非常之詳盡,讓林飛菱對那些看起來根本穿不出門的衣服稍微有些些概念。
整場服裝秀進行了約一個半小時,接下來的便是晚宴。照理說林飛菱應該會非常喜歡這個部份才對——頂級豪華的歐式自助餐,除了各式肉類外,還供應生猛海鮮、各式甜點……所有她能想得到的東西幾乎囊括其中——但是,她並不!
“林,真的,你應該加入我們才是。”蘇菲亞穿着黑絲鏤空的禮服,站在她身旁不斷的遊說林飛菱。“我們可以聊些女人的話題。”
看到那群瘦得皮包骨的女人,誰還會有食慾再吃啊?更甭提她們是美女的標準——也就是說,想成美女,至少得像她們一樣瘦。“我可能對那些話題沒什麼興趣。”什麼叫女人話題?林飛菱心想,還不就是談男人、談化妝品、談衣服——無聊!“而且,我餓扁了,得先填點東西到胃裏才行。”蘇菲亞似乎不想放過她,硬要她到那群人中當一隻醜小鴨,要是她不用“食遁”這方法,恐怕只好一直站在這裏遭受她的荼毒。
“天啊,食物!”蘇菲亞大驚小怪的叫了起來!
“是啊,食物。”林飛菱不以為意,索性將酒杯遞給一名侍者,自己走到取食區,拿了個超大餐盤,夾了許多烤牛肉、小羊排……純肉類的食物,而後走回蘇菲亞身邊,捧起她的餐盤。“我愛死它們了。”這話說得既然清晰又響亮,使得她們周圍的人紛紛回頭看着她們。
“你知道嗎?它們全是脂肪,全是會讓你變得臃腫、痴肥的東西!”蘇菲亞瞪着林飛菱餐盤裏的食物,彷彿它們不是吃的東西,而是毒藥。“這樣的東西你還敢吃?你不怕吃了會更肥嗎?再說,你都已經……。”她挑釁的上下打量林飛菱。“我覺得,你還是不要吃比較好。”
“不好意思,蘇菲亞。”要不是她今天難得穿得這麼“淑女”,要不她早出口成髒了,哪容得對方再繼續酸下去。“不知怎麼地,看到你我就吃不下。”基本上,她讓她作口惡。她要是對她有任何不滿之處,何不直接說出來,幹嘛來口蜜腹劍這招。“而且胃酸是一陣又一陣的涌到喉頭……有些想吐的感覺,要是你不介意的話,麻煩離我遠點,要是待會我把東西吐到你身上的話,那就不好了。”是啊,會非常的不——好!
“你——”蘇菲亞可從沒聽過誰對她說這種話——情敵例外——尤其還是這個各方面都比不上她的林飛菱。“算了,不和你這個不文明的人一般計較。”她深吸了一口氣,平撫自己的情緒后,挺直腰桿,搖曳生姿的離開。
林飛菱對着蘇菲亞離去的背影做了個鬼臉。“我不文明?你才是那個他媽的化外之民。”反正沒人懂中文,就算她罵髒話又如何!這全都是亞歷山大那傢伙害的!她狠狠的瞪着在左前方和一堆男男女女聊個沒完沒了的亞歷山大。心裏愈想愈嘔!什麼米蘭的夜生活,見鬼了!這種夜生活她寧可不要見識,待在他別墅里睡大頭覺都強過來這裏!
“他媽的!”這已經是今天的第二句髒話了。“一群醉生夢死、不知人間疾苦的渾球!”不管了,等會兒亞歷山大要還只顧自己的“社交”的話,那她就自己叫車回去——幸好,他已經把他家裏的鑰匙給了她,要不然她還真只能穿着這一身昂貴的衣服——看起來是挺貴的——四處遊盪也說不一定。
美食當前,可不能因為某人而破壞她享用佳肴的機會,說什麼也要好好的飽餐一頓才行——至少也要將全部的食物給吃上一輪——既然她都已經餓得快發昏,同時手上又有一盤精選肉類,怎麼可以浪費時間在和人嘔氣上。
做了這個決定,她端着餐盤找了個既隱秘、且離食物區最近的位置,開始大啖她的美食。
亞歷山大結束必需的社交活動后,回頭找被他忽略許久的林飛菱,當他同一些個老主顧在聊秋冬的流行走向時,他看到她正和蘇菲亞在聊天,可怎麼一轉眼間就找不着她人了?
“蘇菲亞,你剛才不是和林在一起嗎?”亞歷山大一結束談話,蘇菲亞立即趨前。“她現在人呢?”老實說,他也不是非常想來參加這類的交際應酬,但是工作的因素,縱使不喜歡了也得勉強自己。
“這我不清楚耶。”蘇菲亞來個一問三不知。“先前我邀她和幾個朋友聊聊,可是不知怎麼的,她說什麼都不願過去。”她舉起酒杯輕啜了口飲料——純天然的礦泉水。“我總不能只陪着你的小客人,而不顧我那群好朋友們吧?”意思是,她沒有必要替他照顧林飛菱。“所以嘍,這問題你不應該問我才是——畢竟,我又不是她肚裏的蛔蟲,怎麼可能知道她在哪裏。”
“我了解了。”亞歷山大根本沒心思去理會她語中的酸意,因為林飛菱的安危成了他最重視的事。
雖然這是場“上流社會”的宴會,但是人心險惡,不因他的身份地位而有改變;更甚者,有些人甚至藉著與生俱來的特權做出些令人髮指的事!林飛菱比諸場內的各個超級名模確實是遜色許多,但是她少見的東方情調卻格外引人注目。再加上她身材嬌小,頗有我見猶憐的纖柔形象……而有些沒品的男人對於擁有這種特質的女人,有着不同於一般的“性趣”。
他真的非常擔心——正因為如此,他的腳步更顯急促的加快起來。
話說決心找個清靜且靠近食物區的林飛菱終於選定了位置——陽台旁。這個陽台的開口正朝着後花園——雖然是晚上,但是林飛菱還是隱約看到了幾朵花和一些白色的雕像什麼的——風景秀麗——如果是白天的話,應該是這樣的——視野遼闊,是個用餐的好地方。
再加上,它離食物供應區又近,對林飛菱來說,真是再方便不過了。
她快快樂樂的解決滿滿兩盤的食物,滿足的坐在舒適的藤椅上,吹着徐徐的涼風,感覺愜意得很。先前雖然被蘇菲亞搞得食慾盡失,不過就目前的情形看來,她也沒對林飛菱造成多大影響。
“小姐,有榮幸請你喝一杯酒嗎?”不知怎地,就在林飛菱昏昏欲睡的當兒,她面前居然憑空冒出一杯褐紅色的液體。
她的瞌睡蟲被這聲突兀的邀請給打跑了,有些搞不清楚狀況的她,先是揉揉帶有睡意的雙眼,也不看向發聲的來源,先是向四處觀望,看看有沒有其他的女人。
“我沒睡糊塗啊。”她用中文喃喃自語的說著,接着看向發聲源——是個男人,長得滿臉落腮鬍的男人,而且還是個有些歲數的男人。
“先生,你是在對我說話嗎?”應該是她吧,畢竟這方圓五公尺內,沒別的人了——連男人都沒有。
那男人很是自動,自己拉了張椅子,二話不說就端着酒杯坐在林飛菱身旁。“很好,我喜歡你的幽默。”他順手將飲料放在她面前。“二十年份的波爾多白蘭地,請。”
出國時,絕對不喝來路不明的飲料——這條守則立刻出現在她腦海里。“先生,真是謝謝你的好意。”她真的是佩服自己的多禮——沒法子嘛,觀光英語裏一大堆這種例句,想不多禮都難了。“但是,抱歉我對酒精的飲料過敏。”多客氣的拒絕啊!要是同樣的情景在台灣發生,她二話不說就要那人滾蛋,才不會浪費那麼多唇舌和他打哈哈。
“沒關係,那你不介意陪我聊聊吧?”
她介意得很,因為她剛看到一群服務生手上端着新菜肴上場,她現在想做的是再端着空餐盤,現去搜插個滿滿一大盤迴來吃個夠——不過,這中年長鬍子男人似乎沒什麼惡意,陪他聊聊也沒啥損失。
“當然”雖然她的心思已經飄向食物供給區。“你想聊些什麼?”
“談你。”
“談我?這有什麼好聊的,無聊,換一個話題。”她有什麼好談的?這人有病。林飛菱這麼想着。
“無聊?不,我不這麼想。”這中年長鬍子男人在不知不覺中拉近了兩人的距離。“你的一切都讓我好奇不已。”他的聲息就在林飛菱的耳邊回蕩。
林飛菱不動聲色的將身子一寸寸往陽台移,心裏暗罵這個口噁心的中年長鬍子男人。“我很普通的,沒什麼特別的地方,當然也就沒有談論的價值。”
他似乎沒察覺到她的退縮,繼續以自以為“撩人”的方式,“撥撩”着林飛菱。“不,你會這麼說就表示你一點也不平常。”他突然抓林飛菱的肩膀。“你知道嗎?裏面的女人沒一個比得過你。”說這話時,還不斷的往前進犯。
騙犭肖仔!誰信你的屁話啊!林飛菱有股想將他過肩摔的衝動。但是,她是個“文明人”,而一個文明人是不會動不動就訴諸武力的。“先生,請你尊重我,不要隨便碰我。”她很是溫柔的扯開他的手——溫柔中還加了點力道就是。
“呵,我就喜歡你的矜持。”
這王八蛋說得好像我和你多熟似的!林飛菱冷眼瞪着這個有嚴重幻想症的“可憐”男人——如果他再這麼下去,待會兒他的確會很可憐。
“對不起,先生。”拷!滿身酒味,八成是想借酒裝瘋!林飛菱嫌惡的站起來,準備告退,把這個絕佳的吃飯地點讓給他。“我想我的朋友可能在找我了,我得離開了。”
“嘿,時間還早嘛,你的朋友也許現在正玩得起勁。”這男人頗不識相,似乎不打算順林飛菱的意,讓她離開。
“不,一點都不早了。”真的不早了,要是在台灣,她早癱在床上睡死了,“現在已經十點半了,該是上床睡覺的時間了。”古有明訓:早睡早起身體好!
“你要真想‘睡覺’,我知道個好地方,走吧。”他以為林飛菱這句話語帶雙關,急切的拉着她的手。
“喂,你放開我!”林飛菱使勁的想要拉回自己的手,卻發現對方的手勁大上她許多。“我叫你放開我,聽到了沒?!”要是他再不放心,就別怪她“腳下”無情——有時力道要是弄不好,可能讓他絕子絕孫……真的,她真的不喜歡這麼做,可是有必要時,她絕對不會猶豫的!
“別這樣嘛,等一下你和我都會非常、非常快樂的。”
快樂個屁!林飛菱在心中暗罵這個不知廉恥的傢伙。”
比蠻力,她絕對贏不過對方,不過她老媽生給她的腦袋可不是擺好看用的。她大嘴一張,直朝那隻拉住她、害她動彈不得的手腕露出利牙,猛猛的咬上一口——這咬,還要配合上兩排牙齒上下磨動,才夠勁兒。
對方料不到林飛菱會有這種舉動出現,一時間連忙抽回自己的手臂,卻發現他手腕上頭已經有兩排既深且紅的齒模。
“你喜歡來硬是嗎?”被林飛菱這麼一咬,他發火了了!懶得再用“紳士”的方式。既然她喜歡訴諸暴力,那麼他就陪她玩玩。“那我就讓你知道什麼才是真的硬傢伙!”他語帶淫穢的說著:“到時,我要你跪在我面前,渴求着我讓你登上極樂仙境。”
“天啊,這傢伙快抓狂了!”她看到他眼神露出令人不寒而顫的神情,不禁嚇了一跳——難道我的女子防身術這會兒真的要派上用場了嗎?林飛菱不自覺的緊握雙拳。接着,她引頸大叫:
“救命!”這個字簡單、明了、易懂,尤其在荷里活的強勢宣導下,幾乎世界上人人聽得懂——HELP!瞧,多麼的言簡意賅!
為了怕自己的肺活量不夠、中氣不足,她又鼓足力氣再叫一次。可是這次那個中年長鬍子男人已經有了準備,林飛菱還來不及喊完,她的嘴巴已經被一隻厚實的大手給捂住了。
“嗚……尼……叭……哦!”她想要說的是:你這個王八蛋,放開我!可惜嘴巴被人給捂住了,只出了不連串的單音。
“閉嘴!你要是再吵,小心我把你從陽台上丟下去!”他這麼威脅着。
不過,他這威脅根本沒奏效,因為剛才林飛菱那聲求救聲把在附近的人全引到陽台前來了——其中當然也包括找人找得快發瘋的亞歷山大。
“放開她,皮耶!”亞歷山大趕到時,就見這個被他稱作皮耶的男人,一隻手捂住林飛菱的嘴巴,另一隻手則勒住她的頸子。
皮耶見眾人皆到齊了,自知沒戲唱了,自動自發的放開林飛菱。“嘿,各位,這只是個誤會,別那麼緊張。”他攤開雙手,向眾人示好,同時作勢要扶住林飛菱。“我剛剛只是和她開個玩笑,誰曉得她的幽默感這麼差,以為我要非禮她。”他這叫不打自招。“你們知道的嘛,黃種人總是這樣——再說,就憑她這副德性,我怎麼可能看得上她。”
他話是這麼講,但可沒半個人在聽他的自圓其說,因為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苦主——林飛菱身上。
她一被皮耶放開后,二話不說飛撲進她最熟悉的人——亞歷山大——的懷裏不停的深呼吸,像是要撫平自己所受到的驚嚇。亞歷山大又是心疼又是自責的安慰她,對於皮耶的行為更是無以復加的憤怒。“你這話侮辱到兩個人。”要是眼光能殺人,這皮耶早成了蜂巢了!
“侮辱?”皮耶以為自己的說詞見效了,沾沾自喜的說:“怎麼會?我說的可是實情。”
“她是我心愛的人,我打算共度一生的人,而你居然膽敢在我面前以如此不堪的言語批評她!”亞歷山大這麼說,無非是在眾人面前公開他和林飛菱之間的“關係”——當然,皮耶這說法等於是罵他沒眼光。
“如果,僅僅如此,我不會計較。”要是因為別人批評自個兒喜歡的女人長得丑而動怒,那實在沒有必要——因為審美觀這東西,因人而異。“但是,你居然試圖非禮她——我絕對不原諒!”很少有事能讓他如此憤怒,但是現在情形不同!皮耶這傢伙居然如此膽大妄為,簡直是在太歲頭上動土!
“誤會!這真的是個誤會!”皮耶着急的想解釋,不過眾人的眼神以及亞歷山大如此明白的表態,早就顯示解釋無用,只是白費力氣。
或許,上流社會真的存在種族歧視,但這可不表示那些人就能允許一個被稱為“上流社會的一分子”的男人,做出這種泯滅人性的事——強暴?這是心理有嚴重偏差所導致的犯罪行為!即使沒成功,也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