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王平一開門就聞到滿室飯菜香。
“咦!奇怪,今天爸怎麼會有工夫煮飯?”因為現在她的父親正在趕稿,最近只要她的父親開始進行新的作品,常常是不分晝夜,忘了煮飯這件事。懶惰的她晚餐都是靠泡麵過活,因此她常戲稱自己為統一食品公司的幕後老闆。
她走到廚房去一探究竟,或許是媽大發慈悲下廚弄飯?
“安安!怎麼是你?”
一個身材壯碩的年輕男子,身上繫着一件玫瑰花樣的粉紅色圍裙,背對着王平,正在炒菜。他聽到王平驚訝的呼聲,滿臉無奈地回過頭說:“老姊,我跟你說過多少次了,拜託不要再叫我──安安了,我都已經這麼大了,要是給人聽到了,會被笑死的。”
“對不起啦!我一時忘了。”王平對她的弟弟王安拱拱手表示歉意。
王安是台中中興大學獸醫系大四的學生,平常難得回家,放假的時候都在動物醫院實習。
“你怎麼忽然跑回來了?是不是被退學了?”她揶揄說。
王安把炒好的菜盛在盤裏,抱怨地說:“你真看不起我,虧我還千里迢迢地跑回家弄飯給你吃。”
“你少來了!”她用力拍了下王安的臀部說:“還不從實招來!”
“姊!”王安叫了一聲,邊揉着屁股說:“你有暴力傾向啊?打這麼用力!”
“你還不說,小心我再揍你。”說著舉手作勢要再揍他。
王安伸手阻擋。“我說,我說,你不要這麼衝動好不好?”唉──他嘆口氣自怨自艾地說:“都是我這張俊臉惹的禍。”
他這麼一說,王平心裏的疑問就全解開了。她雖然常糗王安,但只要提到相貌,連自認長得不錯的她也只能乖乖地閉上嘴,因為王安的長相實在令她無話可說,甘拜下風。
王安遺傳到父母雙方的精華。性格的濃眉,高挺的鼻樑,還有壯碩的身材是得自父親王浩;明亮中透着神秘的雙眼是得自母親羅玲。
小的時候王安長得更是唇紅齒白的,他跟王平初上幼兒園時,老師們都以為他們倆是姊妹;直到有一次到水上樂園去遠足,王安大膽地露了“三點”,幼兒園的老師才察覺原來他是男兒身。
現在以他一百八十八公分的身高,當然不會再被誤認為女生,但是卻引來了許多的仰慕者,對於這些仰慕者,王安一律以禮相待,不像有的男人一受歡迎就變得高傲無禮,看輕女人。也因為這樣女人更加崇拜王安,追求他的花招更是無奇不有,王安還是盡量婉轉地拒絕,絕不會惡言相向。有的時候他實在受不了,也只是逃離學校,讓對方冷卻一下熱情。
這一次看來又出現了大膽主動的追求者了!王平真想不透,為何有的女人能憑男人外表的長相,就神魂顛倒、死賴活纏?又為何她在世上活了二十六年卻從沒遇過能讓她稍微感覺到“衝動”的男人?
她仔細瞧瞧王安,除了長得較“賞心悅目”以外,實在看不出來自己的弟弟比普通男人多了些什麼特質,能讓女人看了他以後就一見鍾情?她實在看不出來──
“老姊,你幹嘛一直盯着我看?”王安被她看得不自在,避過她把剛才炒好的菜端到飯廳去。
“我在想你怎麼老是遇到這種事?”王平跟在他後面說。
“或許是因為大學生活太無聊了,她們沒事找事做,把騷擾我的私生活當成課外娛樂活動吧!”他無奈地回答。
“可憐的安安──”王平開口安慰王安。
“姊,拜託你!又來了!別叫我──”
“對不起,我又忘了。其實這裏又沒別人,叫一下有什麼關係?”
“我不喜歡人家叫我──”
“安安!”羅玲手捧着保溫杯從書房出來,意外看見兒子回來了,不禁喊了一聲。“你什麼時候回來的?”
“媽!我今天中午回來的,我看你跟爸都關在書房裏趕稿,所以就沒驚動你們,自己出去吃中飯,順便買菜回來做晚飯。”
羅玲這才注意到飯桌上擺着熱騰騰的菜。寫稿寫了一天什麼都沒吃,現在看到了食物才發現餓扁了,當下把兒子為何突然回家的疑問放在一邊,先解決民生問題,她招呼王平去叫她爸爸出來吃飯。
王平想想,她也有遺傳到母親的地方,就是──吃飯至上,有什麼事吃完飯再說也不遲。
等到飽餐一頓之後,羅玲才又把注意焦點轉回王安的身上。
“兒子,你還沒告訴我,今天怎麼有空回來?”
王平搶着回答:“他又被女人給嚇到了!”
“咦──真的嗎?身為王家男人怎麼可以這麼沒用!”父親王浩開口了。
“爸,你別聽姊亂說,我絕對不會辱沒我們王家男人的威名,區區女人算得了什麼?”
羅玲跟女兒王平聽了不愁反笑,而且是大聲地笑。
說到王家男人的威名,那可真的是與眾不同,這件事說來話長──話說王平的爺爺王鈞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東村的姑娘林秋桂之後,就註定了王家後代男人與眾不同的命運。
王鈞跟林秋桂成親之後才知道自己娶的妻子是一位思想前進,超越當時社會風氣一大截的女性。她要求男女平等,女人不能做的事,男人也不能做;反之男人能做的,沒有道理規定女人不能做。
在舊式時代男尊女卑的家庭中成長的王鈞,初時也不能接受,結果小倆口鬧翻了,要不是婚後不久林秋桂就懷孕了,他們一定是離婚收場。後來林秋桂一氣之下跑回娘家去了。
按照當時的觀念“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嫁出門的女兒搬回娘家住是不受歡迎的,王鈞篤定以為他的岳父林遠志會先把妻子罵一頓再送回王家;果然林秋桂回娘家不久,他的岳父就來了,王鈞正得意自己猜想正確,想不到他岳父一看見他,劈頭就狠狠地罵他一頓。他岳父還主動要求離婚,說是提防以後王鈞這個混球再欺負自己的寶貝女兒。
王鈞聽了岳父的提議后傻了眼了,怎麼會有這樣的岳父呢?
這都怪王鈞結婚時沒有打聽清楚,在東村他岳父林遠志寵女兒是出了名的。
林遠志早年喪妻,膝下只有林秋桂這麼一個女兒,多少長輩勸他再娶,都被林遠志拒絕了,他說誰也不能取代他愛妻的地位,或許就是因為他深愛已過世的妻子,所以對長得跟母親非當神似的林秋桂疼愛得不得了,只要林秋桂開口,絕對是有求必應。
林秋桂並沒有因為父親的溺愛就變得驕縱蠻橫,只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她,實在不願遵循傳統社會加諸於女性的不合理要求,她不想爬到男人頭上,她只是要求男女平等,只要她的丈夫王鈞贊同她、支持她,她也會報以同樣的支持與贊同。可惜王鈞不能了解,他擔心親友的恥笑,他擔心小小的讓步會讓妻子變得更加強悍,他擔心主權淪落……但他也不願意跟他的妻子離婚。王鈞告訴自己這只是因為她懷着王家的骨肉。
兩口子就在雙方的僵持下,一天一天的過去了,直到林秋桂分挽──
王鈞接到了岳父的通知,匆匆趕到東村林家,看到筋疲力竭、憔悴失色的林秋桂,因為難產而正在痛苦嘶喊時,他才發現自己在乎她的程度,當時他只顧着表達悔意,求取妻子的原諒,竟脫口說出──以後所有的事都聽她的──這句話,林秋桂忍着痛,再確定一次不是她聽錯了,就在王鈞再次保證下,王浩──王平的爸爸──出生了。
以後的日子,王鈞真的遵守諾言,對林秋桂的話言聽計從。王浩也在父親的身教、母親的言教之下,養成了男女平權,以及如果男女發生爭執以女人說的話為準的觀念,他也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徹底地執行了這項準則──王浩從不跟羅玲炒架,因為女人最後都是對的。
不用說,有了王浩的示範演出之後,王平和王安當然是“女權至上”、“男人能,女人也能”這些信條的忠實擁護者。
“媽、大姊,你們不要笑了!我剛說的沒錯呀,我們王家的男人本來就是不把女人放在眼裏的。”王安嚷着。
“安安,你怎麼這樣說?給奶奶聽到了非把你趕出家門不可。”王浩聽了兒子的話以後,緊張得不得了。
羅玲跟王平聽了他們父子的話更是笑個不停。
“爸,我話還沒說完,你緊張什麼嘛?”王安笑着繼續說:“我們王家的男人向來不把女人放在眼裏,因為我們把女人放在心裏、捧在手裏。”
王安的話得到了羅玲跟王平的鼓掌,她們早就曉得王安是開玩笑的了,只有王浩個性老實一時反應不過來怎麼兒子的話前後差這麼多?
羅玲勉強止住笑,對王浩說:“安安是故意開玩笑的,你別當真。”羅玲知道她老公的思考方式跟常人不一樣,普通的笑話在他腦中轉了幾圈之後就變成了奇妙難解的謎題。這也是王浩所寫的推理小說受讀者歡迎的原因,因為他的思考邏輯完全超乎常人。
王平伸伸腰站起來,摟着還在為王安前後矛盾的話傷腦筋的王浩說:“爸,你別再想了,快告訴我,你寫到哪裏了?兇手出現了嗎?”她故意提起他正在寫的稿子來使他分心。
果然達到了效果。王浩臉上馬上出現了興奮的神情說:“兇手快出現了,再過幾天就能完稿了。”說完話,他別具深意地瞄了太太一眼。
羅玲一看他的神情,馬上抬高下巴說:“你不要得意得太早,我的小說也快近尾聲了,肯定比你早一天完成。”
王浩聽了,立刻站了起來,就他的書房走去,嘴裏念着:“我得加油,我不要再煮飯了。”
王平和王安笑得合不攏嘴。“媽,你跟爸又打賭了?”王安問。
王平替羅玲回答說:“他們現在每個月都賭一次,輸的都是爸。”
“可憐的老爸!”王安搖着頭半開玩笑地說。
“你應該說可憐的老姊!爸做飯的速度你是領教過了,有的時候我實在等不及,只好自力救濟──吃泡麵,你知道嗎?”王平不滿地說,好歹她也算得上是半個受害者。
由於王家提倡男女平等,因此羅玲跟王浩結婚以後兩人一直是平均分擔家事。但兩人都不喜歡料理三餐,於是就有了一個奇怪的賭約──以兩人每個月固定的寫作速度為賭,輸的人就得負責做一個月的飯。第一次王浩不幸輸了,他安慰自己還有下次可以扳回一城,沒想到第二個月他又輸了,第三個月他也輸了。他終於了解“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這句話背後的意義──“壤的開始是失敗的一半”。
其實王浩之所以會輸得這麼慘,他做飯的方法得負一半的責任。
他是學科學的,因此他按照食譜做飯時,完全按照書上所寫的介量、步驟、溫度跟時間,多一公克、少一公克;多一分鐘、少一分鐘;都是不能忍受的錯誤。所以他做一頓飯至少要花三個小時的時間,你說他怎麼有時間專心寫作?當然永遠是他太太先完成。
王浩也曾想過取消這個賭約,無奈老婆大人堅持繼續,所以王浩一連煮了十六年的飯,直到王安上了中學接手負責煮飯以後,他才得到免刑。
後來王安到台中念大學以後,就由王平跟父母輪流,只是大家都懶,常常借故開溜,因此家裏一直是有一頓沒一頓的,羅玲受不了這樣,就又邀王浩打賭,王浩爽快地答應了,因為他想一雪前恥,只是歷史又重演了──他又輸了!
王平知道她爸為了挽回頹勢,日夜加緊趕工,希望能勝過媽媽。但看他們雙方的神情,似乎媽媽比較有把握,看來老爸又要煮一個月的飯了!
“媽,你真的快寫完了嗎?”她問。
“沒錯,這是上一本小說‘破碎的事’的續集,所以寫得比較順手。”羅玲壓低聲音說:“其實,我剛剛已經寫完了;我不告訴你爸,是怕他太早失望。”
“老媽,你真壞,欺負爸!”王安替父親抱不平。
羅玲轉向女兒尋求支持:“阿平,你替媽說句公道話,我哪裏有欺負他!”
王平答非所問地說:“媽,你書里的女主角小曼,是不是真的沒死?”
她忽然想起今天白天遇到的那個怪人,他那麼關心小曼的生死,就好象小曼是他的親人一樣。如果她母親臨時改變主意,他一定又會像上次一樣躲在樓梯間哭泣,那像什麼話?
羅玲覺得奇怪。“你怎麼突然關心起我的小說來了?”
“是呀!姊,你從來不看媽寫的小說,怎麼會記得女主角的名字?”
王平一臉無奈,只好把在飯店遇到的那個超級書迷的事全說出來。
“阿平,你確定他是個男的嗎?”羅玲興奮地問,因為她的書迷全是女性,這還是她第一次聽說有男人是她的忠實讀者。
王安關心的是:“為了見媽一面,他真的願意給你十兩黃金?”
“我想他大概是個男的吧。他真的說明天要帶十兩黃金到飯店來給我。”她一次回答他們兩人的問題。
“你不能收人家的黃金。”
“姊,你收了他的黃金后,別忘了我哦!”
羅玲跟兒子王安搶着提供意見。
“你們不必說了,我本來就不打算收他的黃金,我也不打算介紹他認識媽。”
羅玲跟王安又搶着發言,最後又是羅玲先說:
“那怎麼行!他那麼有誠意,我看你帶他回來,我想見見他。”
“依我看,既然媽想見見他,姊你就帶他回來,這樣子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收下黃金十兩了。”
“你們兩個在幹嘛?他可能是個神經有問題的人耶!要不然他怎麼會喜歡看這種言情小說?”王平覺得她弟弟跟媽媽都瘋了。
“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你媽寫得小說這麼奇怪嗎?為什麼他看我的小說就是神經病?”羅玲覺得大受污辱,她要為作家的尊嚴一戰。
“媽,你誤會我的意思了,你寫的小說本本暢銷,怎麼會奇……”
“還是你覺得我的長相會嚇到他,所以不介紹我們認識?”羅玲不聽她的辯解,接着又問道。
“不是的,每個人都誇你看起來像二十歲的小姐,他要是看到你,一定以為你是我妹妹。”王平為了保命,說起謊話來,臉不紅氣不喘。倒是王安在一旁把頭埋在沙發墊里愉笑。
“那你就把他帶回家來給我看看。”羅玲下了命令。
王平只能說:“遵命!母親大人。”反正他是她媽的書迷,到時候出了問題,不關她的事,實在沒有必要再堅持下去。
“安安啊!你什麼時候回台中?”羅玲問像駝鳥一樣埋在沙發里的兒子。
王安克制笑意抬起頭來。“下個禮拜一早上。動物醫院現在人手不夠,我不能請太多天假。”
“好,那就決定這個禮拜天好了。”她吩咐王平:“你請他禮拜天到我們家來吃晚飯。我讓你爸爸做頓好吃的請他,順便幫安安補一補。”
“一切都聽你的。”王平無所謂地答應了。
“那我現在就去告訴你爸,讓他預先計劃一下要做什麼菜。”
“媽,等一下!”王平想起來,她還沒回答剛才的問題。“你還沒告訴我小曼是活是死?”
羅玲回過頭來微微一笑說:“當然沒死,我怎麼能讓我的忠實書迷失望呢?”
※※※
隔天中午,王平抱着姑且一試的心情到一樓餐廳等那個不知名的怪男人,順便解決中飯。
她看看錶,都已經快一點了他還沒來。八成他改變主意了,換做是她,她也絕對不會花十幾萬就為了看一下崇拜的偶像;不過話說回來,王平長這麼大,還沒崇拜過任何偶像。
唉!不等了。她剛要站起來去付帳,正好看到那個怪人提着公事箱匆忙地跑來,他一發現她的行蹤之後,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遠遠地就朝她揮手,面帶微笑地走過來。
“對……不起,我來晚了!”丁爾強滿懷歉意略帶結巴地說。
今天丁爾強沒代替丁傑中來飯店開會,因為他已經找到了王平,不需要再找借口到飯店來尋人了,所以他隨便找了一個裏由告訴丁傑中今天他不能代替他參加會議。只是他沒想到從他的公司到這裏要花這麼長的時間,所以他遲到了。
“沒關係。”既然他來了,她得對他作一番人身調查才行。“我還不知道,你貴姓大名?”
“你……你……不知道我的名字?我已經給你名片了,你忘了嗎?”
“名片?哦!我想起來了,在樓梯間對不對?”
“對對對──”丁爾強直點頭。
“可是我把你的名片丟了。”當時王平只隨便瞄了一眼就把名片丟了,印象中只記得他是在珠寶公司工作,其它的資料是一片空白。
“沒……沒關係!這是我的名片,請多多指教。”丁爾強慎重地站起來鞠躬。
王平這次仔細地看了看名片。
瑞士卡帝雅珠寶公司──台灣分公司代表丁爾強
她好奇地問他:“你為什麼常跑我們飯店?你有客戶住在這裏嗎?”
“……不……不是的,我是代替我堂哥來參加工商年會的。”
“哦!難怪那天我會在十四樓看到你。”
提到那天的事,丁爾強的臉馬上紅了。
王平注意到他的窘態,就轉移話題:“丁先生,羅玲已經決定要見你了。”
“……真……真的!太感激你了!”他馬上打開公事箱拿出十兩重的金塊擺在桌上,推到王平面前說:“這是十兩重的金塊,請你收下。”
哇!他真的帶來了!王平望着黃澄澄的金塊,心中交戰着──
到底該不該接受……最後良心戰勝!這種不義之財,還是不要收的好。
王平對丁爾強搖搖頭:“我不能收你的金子的。”
“為……為……為什麼?”他不懂。莫非是她改變主意,想要卡帝雅的珠寶?
“不為什麼,只因為羅玲是我媽,她叫我不能收你的錢,因為你是她的忠實讀者。”王平簡單地解釋她的理由。
“你……你是羅玲的女兒?”丁爾強仔細打量王平,試着想像他仰慕已久的大作家的容貌。
“你看我沒用,我長得像爸爸。”王平對他急切的動作感到無趣。
丁爾強心想她長得這麼有女人味,怎麼可能像她爸爸。“那我什麼時候可以跟羅玲見面?”
“我媽請你這個禮拜天到我家來吃晚飯。”不等他反應,她又說:“你有沒有紙筆,我告訴你我家的地址跟電話。”
他如夢初醒,急速地從公事箱裏取出記事本來,正襟危坐地說:“我……我預備好了,請說。”
王平把地址電話告訴丁爾強以後,就想離開了;一動身,又被丁爾強給留住了。
“王……小姐,禮拜天我需要帶什麼東西過去嗎?”
她怎麼曉得他要帶什麼?“我媽的書吧!如果你要她簽名的話。”
“不……不……是這個,我是指我需要預備一道菜還是甜點嗎?”
王平怪異地看着他半晌,才說:“不必呀!你只要帶你自己來就足夠了。我們要請你吃飯,你忘了嗎?”
丁爾強看得出來,王平覺得他的問題很奇怪。他慎重地向王平解釋:“這是歐美的習慣,到朋友家吃飯時,一定要帶點吃的喝的。我在歐洲住了十幾年,所以習慣了他們的生活習慣。”
原來他是在歐洲長大的,難怪說起話來怪裏怪氣的。
“我們現在是在台灣,你沒聽過“入境隨俗”這句話嗎?”不待丁爾強回答,王平已經走了。
丁爾強望着她漸走漸遠的背影。“她真是奇怪的女孩……羅玲也跟她一樣嗎?”
在他的想像里,羅玲一定是一位溫柔婉約的女士,總是用敏感詩意的眼神來看待俗世,在她的生活中除了浪漫還是浪漫,就像她書中所描寫的女主角一般。
他等不及禮拜天了!
※※※
當天下午丁爾強在工作室里工作時,接到了丁傑中的電話。
“爾強,禮拜天晚上你有沒有空?”
“大哥,有什麼事嗎?”
“嗯──秀秀請我們過去吃晚飯。”古秀秀是丁傑中從小一起長大的鄰居,丁傑中被他父親送出國念書以後,兩人就失去了聯絡,一直到他再度回台灣工作,偶然遇見了她,才又有了來往。古秀秀知道他跟丁爾強兩個單身漢從不開伙,所以常常請他們過去吃飯。
“我正在趕兩個設計稿,大哥你自己去吧!”丁爾強找了個借口婉拒。
“這不太好吧?秀秀是請我們兩個人一起去,我看還是打電話告訴她,我們不能去好了。”
“她不會介意的,你們兩個是青梅竹馬,我只是“第三者”,少了我她才高興呢!”丁爾強跟古秀秀雖然不是很熟,但他看得出來古秀秀對他大哥有好感,這次正好幫他們製造機會。
“你胡說什麼,我跟她只是鄰居。”丁傑中澀聲道。古秀秀跟爾強在一起的時候總是笑得特別開心,不像平常對他的態度。丁傑中明知她是為了爾強才請他們吃晚飯的,他還是接受她的邀請,只因為不願放棄跟她相處的機會。
“你真的不能去?”丁傑中不願放棄。
“嗯,除了趕稿以外,我還跟朋友約好去她家吃飯。”
“不能改天嗎?”
“她是一位有名的作家,這是難得的機會。”
“那我就不勉強你了。只好打電話推掉秀秀的約了。”
“大哥,你自己去就好,不要再打電話給秀秀了,她是一片好意,我們怎麼可以兩個都不去?”
“可是──”
“別可是了,你別告訴我,像你這種有健美先生體魄的大男人,會怕秀秀那樣的小女人!”丁爾強的腦海里出現──身材嬌小的秀秀揮着皮鞭騎在魁梧的丁傑中身上,任意地驅使他前進後退──他差點爆笑出聲。
“你不要對我用激將法,我本來就怕她。你別看她個子小,小的時候可是兇巴巴的母老虎,我家附近的男孩子沒有一個沒被她修理過的。”
“哦──”丁爾強拉長語氣說:“我懂了,難怪你每次跟她講話都結結巴巴的。”
“你別笑我,有一天你也會這樣的。”丁傑中記得他爸丁武雄說過,他們丁家的男人在自已的意中人面前,總會變得結巴,當初他爸追他媽的時候也是這樣。就連現在也是如此,只要丁武雄想對老婆說點親昵的話,嘴巴馬上變得不聽使喚。
丁爾強自信地說:“我不可能像你這樣子的。”他沒注意到自己跟王平講話時就是跟丁傑中一樣。
“隨便你怎麼說。”丁傑中不跟他繼續辯下去,他問:“珠寶展的事情,進行得怎麼樣?”
自從丁爾強認識王平以後,他就對公司目前實施的廣告行銷失去了信心。在歐洲無人不知的品牌,在台灣竟然有人連聽都沒聽過!因此他決定辦一個珠寶展,來提高卡帝雅公司的知名度。
“還算順利,瑞士總公司已經答應提供有兩百多年歷史的英、法皇室珍藏品,再加上卡帝雅現代飾品系列,展出的件數已經足夠。目前最重要的是場地的問題,這些珠寶價值非凡,安全的問題是最大的考量。”丁爾強對珠寶展的策劃,經驗豐富。
“要找合適的場地應該不是什麼大問題。依“卡帝雅”的名氣,願意提供場地配合的公司應該很多。我幫你先把風聲放出去,自然會有人主動跟你接洽。”
“那就麻煩大哥了。”
“你放心,包在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