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藍天無盡碎裂夜被撕票
九個太陽在詛咒
愛太殘酷……
“卡!”製作人對着麥克風,數不清第幾次喊暫停,
“Enren感覺還是不對,你先休息一下。”
站在錄音師右後方的藍海洋,眉頭堆了高,沒出聲。
“這首歌要的感覺,對Enren來說應該不難,怎麼搞的?Key沒問題,詞也OK,什麼都對的情況下,他X的就是不對!”
錄了六個鐘頭,還在從頭?製作人趁着放朝歌在錄音室裏面,麥克風暫時切掉的情況下,趕緊放炮泄火氣。
錄音室門一開,製作人瞬間換了張臉皮,“Enren先用魚翅漱漱口,培養一下情緒……”
“我的經紀人沒通知你,我已經換了漱口水?”板著臉,板着聲音,放朝歌對記者沒行分辨真假的能力,感到想笑。
他愛冬粉比愛魚翅多的多。
那個T報的菜烏記者,老追着地問,他錄音的時候有什麼特殊的癖好?上通告問,上廣播間,上電視問,吃飯問,走路問,問的他煩死了!
如果他只是放朝歌,他的回答是一拳,偏偏他是正紅的偶像歌手,為了維護職業道德,他必須回答的有大牌的模樣,所以他只好說:“我錄音的時候,一定要用魚翅漱口,而且魚翅的溫度必須是三十度。”
從此,他一進錄音間,只能被迫用魚翅漱口,偶像的職業道德——保持新鮮感,所以,此刻起,他要撤換漱口水。
“換了?”製作人的臉孔扭曲,三十度的魚翅,在室溫超低的錄音室中要保溫是多麼不容易……
“我現在換用99999的純金金箔礦泉水漱口,溫度,二十九點五度。”高貴閃亮又不殘害生命,完美的襯托出他的大脾氣度。
他已經可以預見平面媒體的頭條,即將又不小心的被他給佔了,真是…太不小心啊!
“99999的純金金箔礦泉水?”製作人的下巴整個掉下來。
“別忘了,二十九點五度。”面無表情的提醒過後,放朝歌再次發揮他的人牌藝術,“我現在進去錄最後一次,誰都不準打斷我。”
製作人無法置信的瞪着已經關上的錄音室隔音門。
“海洋,這……”這大牌未免太大牌了吧?
被點名的藍海洋,客氣而有禮貌的說:“如果你不行,沒關係,我諒解,真的!是朝歌太任性,我會通知麥可,請他換一個行的製作人來。”
麥村才是唱片公司的負責人,朝歌不必把時間,浪費在一個花太多時間在笑往迎來的製作人身上。
“行,行!行,Enren要的哪有不行的道理?不必通知麥克了,這點小事我會處理好的,沒問題,沒問題。”沒想到大牌的經紀人,比大牌更大牌?製作人心底是翻天,臉可是笑到快抽筋。
“會不會太為難你了?”藍海洋問的客氣。
“不會!不會……錄音師,你還在混什麼?還不快準備錄音,你……”
難怪朝歌要認定,地球繞着紅人轉。
藍海洋不再理會製作人,隔着一片玻璃,他在琢磨。
這首歌對朝歌來說,確實不是高難度,花了半天的時間,沒道理錄不好,他能捉弄製作人,表示他心情還不錯,朝歌錄音,從不讓私人的情緒,混淆了歌曲的意境,這回是什麼樣的私人情緒,好到讓他半天錄不好一首幽郁的情歌?
看着放朝歌跟錄音師比着手勢,藍海洋拿起一旁備用的耳機聽。
藍天無盡碎裂夜被撕票
九個大陽在詛咒
愛大殘酷
即使我痛的抱不住你還是放不開手
想問公平
我捧你在手心細細呵護
你卻笑着用唇沾鹽吻住我的千瘡百孔
想問四季
你的春蝴蝶翩翩
我的春一地殘雪
想問慈悲
漫天的紅櫻瓣瓣枯
好不好讓我葬一句愛你
副歌部分再一次唱過,手勢一下,放朝歌拉下耳
機,開了錄音室門,拿了車鑰匙,招呼沒打就走人。
大到臉皮扭曲的製作人身邊,藍海洋出聲安慰,畢竟,把幽郁版的情歌喝成快樂版,是朝歌不對。
“請多包涵。我保證,只要用對了漱口水,他不是這麼任性的,麻煩你下次先準備對的漱口水,再通知他來重新錄一次,辛苦你了!”
藍海洋追上正在發車的放朝歌。
“趕着去哪兒?”他今天的行程已經全走完,該回去陪朝歡。
“趕着去脫胎換骨。有事?”每見四兒一次,他的俊美就更往骨子裏去一點,那種讓臉俊美到五臟六腑的感覺,比磨菇更叫人樂翻天!
“你忘了今天是周末?”顯然的,紅人習慣不記今天星期幾,他這經紀人,由必要提醒周末跟周日,是朝歡回來跟他面會的固定大日子。
放朝歌帶笑的嘴角,瞬間往下,“沒有。”好不容易套出四兒的室友周末固定有探親會,他沒忘記今天是周末,忘的是朝歡這兩天也會回家。
長期培養出的默契,藍海洋感受着放朝歌的暗時多雲偶陣雨。
“夠了!我是你的經紀人,不是你的Fans,你那死樣子可以停止。”朝歡見到他那德行,怎麼振作起精神跟他戀愛?“你要脫胎換骨多久?”
很久沒見到他的精神這麼好,畢竟,當紅偶像跟精神病患只有一線之隔,當紅偶像有計算得出的價值利益,精神病患有的卻是計算不出的頭痛麻煩,朝歡夠他頭痛的了,他不需要再添朝歌一個麻煩。
藍海洋退離車窗,決定放人。
“告訴朝歡,我明天中午陪她吃飯。”話沒說完,車已駛離車位。
放朝歌戴上墨鏡,遮住他的眉開眼笑。
沒有。
他沒有問:“四兒,你知道發生什麼事了嗎?”
一個人在嘗到“笑”的幸福后,又怎麼肯流連在“笑”的不幸中?
他刻意迴避被鬼附身那件事,就像他們不曾上過床,不曾做過愛。
他知道,他欺她迷糊不識壞人,他欺她良善沒有危機意識,他欺她可愛到讓他笑開了懷,他欺她很多很多,把她欺的這麼過分,只為了一件事——他戀愛了!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愛辜四兒,即使他知道他不該愛她、不能愛她,他還是愛上她。
沒有辦法想,朝歡該怎麼辦?沒有辦法想,這麼對四兒會造成怎樣的傷害?他想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不顧一切的愛她。
他無能為力的同夸父追日般,無望追逐着,那少了一根筋的小太陽,至死不悔!
把車開上陽明山,打開車窗,讓疾速的風,瘋了似的毀滅精心製作的造型,然後,把車停在一整片的海芋田前,下車。
“朝歌?”海芋田的主人阿力,不確定的問着眼前,用太陽眼鏡擋夕陽的男人。
“阿力,別用這麼迷戀的眼光看我,除非你是女人。”放朝歌嚴肅的表白性向。
“老天!真的是你?”這麼自戀,不是朝歌還會是誰?這個國中時期打出來的兄弟,真是無可救藥,“是你迷戀我的放山雞吧!怎麼就你一個人上山來?”阿力給了放朝歌肩頭結實的一拳。
“喂!打傷偶像,不怕我的Fans殺上山,摧殘你的寶貝海芋?”這阿力長得粗獷,打起架來要人命,哪裏看的出是妻管嚴兼愛花如命?
標準的海芋花下死,做鬼也不悔,跟他一樣……夠變態!
“不怕我放狗咬人,儘管來!”
“你太客氣了吧!只要你往田裏一站,烏鴉都不敢飛過,哪裏需要狗?”
“這說的也是事實……哈哈哈!”阿力爽朗的大笑,轉身朝內喊,“老婆,你的偶像又要來謀殺你的放山雞啦!”
“別太高興,你的寶貝海芋也難逃我的魔掌,我要一百零一枝海芋。”葉十像極了四兒,清凈。
“喂!送你的床伴用紅玫瑰就行了……”他的寶貝海芋不隨便糟蹋的。
“不是。”
“不是?”阿力想了想,“你是說,朝歡妹妹會勤勞的替一百零一枝海芋插瓶換水?你在騙我笑嗎?”他妹妹可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超級懶美眉,他可受不了他的寶貝海芋枯死。
“不是送朝歡。”
“也不是?”阿力誇張的把放朝歌從頭打量到腳,“一臉桃花,滿面春風……你戀愛啦?”一百零一,代表的是摯愛,但自戀狂會戀愛?他寧願相信鐵樹會開花。
偏偏阿力等不到放朝歌的反駁,然後他想到,鐵樹是會開花的,只是很難問……笑咧了嘴,他替兄弟準備了一百零一枝最美的寶貝海芋,跟二隻放山雞,三樣青菜,一鍋湯,二十四粒手工小饅頭。
“多少錢?”東西都放上車后,放朝歌拿出皮夾。
“三八!兄弟說什麼錢不錢的?去去去!快走,省的記者跟着你後面追上山,半夜嚇到我老婆,以為看見鬼……”
坐上車,發動引擎,放朝歌對阿力勾勾手指頭。
“你再用錢侮辱我的寶貝海芋,我就……”
“謝謝。”放朝歌從車窗遞出一支捲軸。
阿力想都沒想就接過,還順手遞給身旁臉紅的老婆,“改天帶她上山來坐坐,兄弟這裏,隨時歡迎。”
“希望,三十秒后,你還記得你的承諾。”捲軸是張一比一的簽名海報,除了重點部位,幾乎全裸!
沒辦法,他對他的了Fans一向大方,何況阿力老是抱怨,說他的床頭都是他的宣傳照,面對能做出這麼美味放山雞的阿力嫂,怎麼可以不貢獻出他最得意的限量海報?
放朝歌把車開的慢慢,直到阿力嫂尖叫一聲,阿力怒吼:“放朝歌!”他才揚聲笑着加速離去。
四兒,讓他可愛的人性藏都藏不住。
尤其是按了她的門鈴后,他就更是人性化的可愛不得了。
“你怎麼又來了?”四兒站在大門后,露出個困惑的小臉。
沒有強行進入,放朝歌雙手抱着一大束的海芋,還吃力的勾着幾袋食物,他笑容燦爛。
“四兒,不是我怎麼又來了,是你怎麼又忘了?”
“我又忘了?”她的困惑更困惑。
“你忘了?我不是跟你說了,今天要過來請你吃晚飯?”他學她眨着無辜困惑的眼睛。
他愛極了這個有着可愛人性化的全新自己!
“有嗎?”她怎麼不記得他有說過?
“沒有嗎?上星期我說的時候,你不是正在吃脆雞比薩?想起來了沒有?”他提醒着她根本沒有的事。
“好像是有……”她記得上星期有吃脆雞比薩。
“不是好像,是真的有。”假裝提不住東西要往下掉,“四兒,快接住。”
門后的一張小臉迅速的竄出,接走他手上的食物。
“好重。”四兒快快的進客廳,直覺的把手上的重物擱上桌。
對着敞開的大門,放朝歌笑咧了嘴,踏進門,再關上。
“想起來了嗎?”抱着花對她笑,他問的開心。
“我想起來了,難怪這麼晚了,我還沒吃飯。”四兒好奇的看着那一大束的花。
“給你的。”女孩子喜歡花,他以為她會很開心,沒想到她是嚇一跳的連退步?“怎麼了?”
“我……我不會煮這種花。”她只會吃東西,不會煮東西。
“煮這種花?”一愣后,他憋着笑,解釋,“四兒,這種花通常是拿來欣賞!它的責任是豐富我們貧瘠的精神生活,所以,你當然不會煮這種花。”
不是要她煮,她就放心了,不過,四兒還是沒有伸手接花。
“花不會咬你的,四兒,過來拿。”他往前一步,她就退一步,結果他只好定在原地等。
“我沒那麼天真,你抱着都沒咬你了,怎麼會咬我?”她仔細算過了,這花說不定有一百朵,她怎麼抱的動?“你會不會覺得,這花……太豐富了?”
太豐富……懂了!
都怪她太吸引他,沒注意到她的嬌小,很可能會被這一大把花壓扁。
“不會太豐富,才一百零一朵,我把花先抱去廚房,你找幾個大的花瓶給我。”結果他進廚房,她跟着也進來。
“我沒有大花瓶。”就算有,也插不下一百零一朵。
“沒有?”東張西望后,他用下巴比着角落幾支,等着資源回收的礦泉水瓶,“四兒,把那拿給我,還有剪刀。”
放下花,他利落的把瓶口都剪掉,重複着開水龍頭、插進數枝海芋的動作,然後交給她,直到瓶子沒了,“有沒有水桶?”
最後一把插進水桶里,他把桶子提到客廳的角落邊桌旁放,利用視覺的角度落差,只看的見花,看不見桶。
“行了!”陪她蹲在花的前面看,他話說的很輕,像是怕打斷了現在的滿足,“喜歡海芋嗎?”
“海玉?”四兒好驚訝,“不是玫瑰嗎?”她以為漂亮的花,都叫玫瑰。
“手給我。”她當真把掌心攤在他手上?這個沒有危機意識的女人,“記得,是這個海,這個芋。”他一筆一劃寫的仔細,然後,吻了她就在嘴前的唇。
四兒沒何拒絕,這一親,親的她又想起,她喜歡他的親親……
“來!我帶了世界第一好吃的放山雞,還有……”
失去控制前,他拉起她,用食物分散他的慾望。
他極力保有眼前的一切,什麼都欺她,就這一點,他不准許自己下流的再次用下半身欺她。
因為她,他要做愛,不要性交。
“糟糕,冷了。”冷的雞肉跟青菜,這麼熱的天,吃冷的才好吃,但山藥烏骨雞湯跟手工小饅頭……
“我會用微波爐喔!”四兒很驕傲的說。
“我也會用!”他學她的一臉驕傲,眼底的笑意,把慾望化成欲忘。
“騙人!”她一臉深受打擊。
“當然是……騙你的。”他從來沒有睜眼說瞎話,說的這麼愉快過,“微波爐大師,那就麻煩你把湯跟小饅頭熱一下。”
“好……你在笑我嗎?”拿着湯,四兒不確定的問。
“沒有,”放朝歌硬是掰住嘴角,不準往上去,但控制了嘴角,卻控制不住聲音,“四兒,你誤會我了,我是在笑桌上的雞,躺的太難看。”
看了看放朝歌,看了看被笑躺的難看的雞,四兒放下湯,拿起拆了封套的免洗筷,給他。
“做什麼?”
“你幫它躺的好看點。”重新拿起湯,四兒轉身進廚房。
放下筷子,放朝歌彎身拿過沙發上的抱枕,在臉上壓的緊緊,直到他的胸膛震動停止。
“湯好了!”
把抱枕拋回原位,他趕緊坐好。
“你怎麼還沒幫它躺好?”拿着小饅頭,四兒問。
“我還在想,怎麼躺比較漂亮,馬上好了。”拿起筷子,他無聲笑到手發抖的幫那隻無端被嫌棄的雞,躺的漂亮點。
四兒一令下,放朝歌就施過椅子,緊靠着她坐。
“吃吃看,人間美味。”習慣幫朝歡剔掉骨頭,他很快的把雞腿的腿骨抽掉,往她碗裏放。
四兒眼睛看着盤子,嘴咬了一小口雞腿,“好吃。”
為什麼他聽不出好吃的樣子?順着她的眼光去,他瞧見了……雞脖子?
“四兒,你看着雞屁股做什麼?”
“哪有?我看的是雞脖子才不是雞……”她愈說愈小聲。
把她碗裏的雞腿夾到自己的碗裏放,他把雞脖子一塊塊部挑出來,夾進她碗裏。
“四兒,吃雞脖子用嘴,不是用眼睛。”他好笑的在她眼前揮揮手。
“你說,我們是朋友,對不對?”四兒突然迸出這麼一句。
“很親密的朋友。”他咬了一口她咬過的雞腿,細細咀嚼。
“那……如果我用……用手……筷子……筷子夾不住……”她紅着臉,說不清楚自己不太會使用筷子。
把她的窘困看進心底,他放下筷子,很銼的用兩指捏起他碗裏的雞腿咬。
“我也跟你說個秘密,我筷子用的很好,但千萬別給我刀叉,每次用刀叉,我都分不清五分熟的牛排,那紅紅的是不是我的血?”
他……四兒臉紅紅的笑出聲。
很快的,四隻手捏來翻去,那隻雞被吃的無法好看,兩個人卻笑的開心。
“我喜歡跟你一起吃飯。”四兒撐的飽飽的說。
“比脆雞比薩還喜歡?”他該感謝她對那很難叫人吞下去的脆雞比薩莫名喜愛,若不是脆雞比薩,他不會這麼容易就拐到她開門放他進來,但他很難強迫自己對個難吃的比薩有着感恩的心,不用強迫的是,他強烈嫉妒脆雞比薩在她心目中的高地位。
沒想到,當紅偶像隨隨便便就叫一張比薩給打敗!
叫他怎麼不妒嫉!
“你又不是比薩,不一樣的。”哪有人這樣比的?
“當然不一樣,我比你的脆雞比薩優秀多了,說!
我跟脆雞比薩,你要選哪一個,你說實話沒關係的,人要是不如比薩,不過就是再也沒臉活下去而已,大不了我去跳一下淡水河……四兒,你告訴我,選誰?”逼進她問,他一臉的準備就要去跳河。
“呃……”她不能沒有脆雞比薩吃的,“我選……我選……”好睏惑,她說不出口她選的是脆雞比薩。
“選我,對不對?”很卑鄙,利用跳淡水河提高他的層次、就算贏不了那該死的比薩,至少也要打成平手。
“呃……”
“我就知道,我這麼優秀,你不選我選誰呢?”自己給了勝出的滿意答案,他樂的笑呵。
看他高興到笑的傻傻,她也跟着笑,雖然她還在困惑,她有說選的是他嗎?
“對了!四兒,我房子租好了,你什麼時候要搬過去?”他說的像是兩人早就說好這件事似的。
他現在的身份,不能帶着她在公共場合亮相,他不願冒任何失去她的風險,在她這裏約會是最安全的,但她有個室友,四兒不認識他是放朝歌,並不表示她的室友認不出他是當紅偶像。
再說,他愈來愈不滿足只有周末能見到她,最好的解決方法,是拐她搬進他新租的房子。
“搬家?”這她一定沒說過,因為她要照顧朝歡,還有,脆雞比薩在對面的阿炮店裏才有賣,“你一定是記錯了,我沒說要搬家,我要照顧我的室友。”四兒說的很清楚、很明白。
“你是沒說要搬家,”每次說到她的室友,就拐不動她,只好順着她的話,換了說法,“是我以為,戀愛中的女人,不是都喜歡獨佔對方?我不介意你霸着我。”不拐她霸着他,他怕會失了男性尊嚴的巴着她。
“戀愛中的女人?誰啊?”
“你啊。”他悄悄的靠近她一點。
“我?我是戀愛中的女人?”她怎麼不知道?“我跟誰在戀愛?”
“我。”
傾過身,他結結實實的吻住那困惑中的紅唇。
“我們沒有談戀愛的話,你怎麼會喜歡我的吻?”
她的雙眼被他吻到霧漾漾的,好美!
偏就是腦子少了根粉紅色的筋,害他才卑鄙過又得卑鄙。
“可是……可是……你不是說,我們是最親密的朋友?”她是喜歡他的親親,這樣就是談戀愛?四兒說不出心底的困惑。
她只知道,她不怕他,一點都不怕他碰她。
“你不知道嗎?最親密的朋友是有氣質的說法,實際一點的說法是愛人,浪漫一點的說法是戀人,齷齪一點的說法是……”他咬住表兄妹三個字,緊急煞住口跳過,“總之,兩個彼此喜歡的人在一起,就是戀愛。”這樣講,夠亂到她進入戀愛的狀況吧?
“不分男女?只要喜歡?”她還是沒弄懂,那三個喜歡彼此的人在一起也算戀愛嗎?
“當然……”想到她為了幫室友買便當,不接他電話;想到她為了幫她的室友打作業,遲遲才開門讓他進門;想到她為了幫她的室友掃廁所,不理他有多心疼;想到她為了她這個懶到叫人唾棄的室友,不肯搬去他新租的房子,“當然分男女!”他昧着真理說的臉不紅氣不喘。
“這中間的規則細節有很多,一時半刻說不清楚,總而言之一句話,四兒,你只要知道,你跟我在熱戀中,那就對了!”再來一吻,好證明是有多熱戀。
“我跟你……在戀愛?”四兒問的迷迷糊糊。
“不對!是我跟你在‘熱戀’才對。”他循循善誘。
“喔……我跟你在熱戀。”
“一點都沒錯!”拐到她了。
如果再一吻,能拐到她拋棄她那叫人唾棄的室友嗎?
不吻下去,怎麼知道能還是不能?
“四兒,該你吻我。”他雙眼放電,聲音好誘惑。
“這樣才公平,對不對?”她緊盯着他的唇形,根本不知道自己問了什麼。
“沒錯。”他的眼底,閃着一抹賊光。
“喔……”她靠近他,親上。
四兒親明白了一件事,她喜歡他親她,也喜歡她親他,她喜歡他們……熱戀。
放朝歌也吻確定了一件事,他會愛她愛到喪心病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