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黎復文第一眼就很喜歡這棟公寓,不是因為這棟公寓裝修得特別漂亮,也不是因為房子特別便宜的關係。
這棟公寓,讓他想起了不能再回去的家,那個充滿歡笑回憶與愛情的家。
黎復文聯絡到屋主,得知屋主將要移民,便說服屋主將房子賣給他,他出的價錢是這房子市價的兩倍,屋主原本沒什麼意願要賣,一聽到他提出的價錢,二話不說便答應了。
從看到房子到買下房子,總共不到兩天的時間,房子登記到他名下后,黎復文沒有多加考慮就將隨身行李搬了進去——在外地旅行的這幾年,他已經習慣讓自己簡簡單單生活,行李不多的好處是隨時都可以上路,至於去哪裏,通常是他閉上眼睛在世界地圖上隨便一指就算數,就算不幸指到海洋,他也會租艘船在那片海域漂上一段時間。
哪裏都好,就是不要回到有黎軒的地方。
會回來,不是因為他游泳得太久想家了,而是大哥黎騰找到他,並且要他回到崗位上做他的黎軒,組織缺少他這樣乾淨俐落的殺手,大哥希望他回去再次執掌暗殺部門。
黎軒吶……他告訴黎騰,他現在叫黎復文,暫時不想跟組織有任何關係。
黎騰的回應是幾聲冷笑,他說不怕黎軒跑掉,只要他身上還流着黎家的血,只要他還活着,他就必須代替黎軒活下去,這是誰也無法改變的事實。
「黎復文……?復文不是那個死警察的名字嗎?怎麼,他不是都已經化成灰了你還想他?真搞不懂,才不過兩年的時間,你不只給了他身體,連心都給他了?」黎騰一臉不以為然,這小弟顯然還是沒有認命,看不透自己的處境。
「我高興叫什麼名字是我的事,這一點你管不着我。」黎復文的口氣淡淡的,卻有一種冷漠的氣質,現在他不是在黎家,沒有必要當唯唯喏喏的黎軒。
「喔?他都死兩年了,你還把名字改成他的,這不是欲蓋彌彰是什麼?不要忘了,你生是黎家人、死是黎家鬼,你的身體與心都必須屬於我……還是你忘記了?」黎騰在他耳邊吹着氣,這小弟的身體夠彈性,全身上下沒一絲贅肉,他睡過的男女中沒有一個品質像他那麼好,說起來,他已經有四年沒碰過他了,還真有點想念那味道。
「大哥。」黎復文的身體輕微顫抖,黎騰的舉動讓他感到不舒服,他知道黎騰想幹什麼,不過他現在並不想。
「這裏不是黎家,我可以拒絕你。」一個巧妙的轉身,讓他的身體離開黎騰的掌握範圍內,這裏是他新買的房子,他不想在搬進來第一天就弄髒這棟房子。
「你的身體這麼長時間沒有男人的碰觸……行嗎?」面對明顯的拒絕,黎騰沒有生氣,反而笑了,這小他十幾歲的小弟向來怕他,現在好不容易培養出一點反抗之心,玩起來會更刺激。
「你別忘了,這世界上除了男人這種生物外,還有一種叫做女人的生物,必要時我會花錢解決需求。」黎復文打開大門,這房子雖然落座在新店市郊,但是南來北往的人車依然不少,他相信黎騰沒有當眾表演的嗜好,再者,他也有送客之意了。
「你能碰女人嗎?哼,我會等着你回來找我的,弟弟。」
黎騰給了他半年的時間逍遙,半年後,他若是不能做回黎軒,那麼黎家就再也不承認他,組織也不會留一個沒有向心力的殺手。
簡單來說,世界上再也不需要這個人了,除非他重回黎騰懷抱。
住在新店的生活簡單而愜意,一開始黎復文做出來的菜簡直就像一團黑炭,後來終於能燒出一桌味道不錯的菜,對烹飪愈研究愈有心得。
這種生活總是讓他想起與簡復文同居時的情景,那時負責所有家事的是簡復文,他雖有心想幫忙,卻總是弄得一團亂,搞得情人不得不建立生活守則,在家裏頭不准他動這動那,免得哪一天把家裏給炸了。
那兩年中,簡復文照顧着他的一切,無怨無悔,甚至讓他產生了幸福的錯覺……或許,那並不是一種錯覺,只是自己一開始接近他的動機太不單純,這種動機註定了他沒有得到幸福的資格。
簡復文是重案組警員,屢建奇功,若不是黑道在警局還有些勢力,他早就升到大隊長將全市的黑道掃地出門了。
這樣的人對道上兄弟來說無疑是眼中釘肉中刺,多少人想殺他都不果,最後大哥想到了他,送他進警校念書,一畢業就安排他到重案組裏當簡復文的同事。
他花了一年的時間成為簡復文的朋友,又花了兩年的時間成為他的情人,曾經有一段時間,他寧可相信他真是一個警察,他與復文是真心相愛,他們會有一個美滿的結局……
可惜,他無法抹殺黎家那宛如附骨之蛆的掌控,他也擺脫不了黎軒這個名字。
而現在,再也沒有人可以照顧他了,他必須學會照顧自己,不想吃外食就得自己做飯,黎復文在生活中得到了一個理論的證實,任何人只要少了原本的庇護,再困難的事也學得會,比如下廚,比如遺忘。
簡復文這個名字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他幾乎是着魔地,想用復文這個名字活下去……他也想狠狠記着這個名字,不管它是否消失。
鋒利的菜刀不小心劃到了手指,多年未見血的他居然對血產生了一種懼怕的心理,他用清水洗清傷口,把染了血的肉放回冰箱,他必須做點事來讓自己分心。
總是這樣的,這幾年,他一旦靜下來,兩年前的種種都會像跑馬燈一樣侵襲着他的神智,任他怎麼抵抗也無用,所以他不斷出走,到世界各地不是為了散心更不是為了增廣見聞,只是不想讓自己閑下來,不想讓自己的腦中再次浮現那人的身影。
他已經死了,已經死了,黎復文不斷告訴自己,死了的人,再如何追憶也無用。
他抬起眼睛看向牆上的時鐘,晚上九點了,他剛搬來這裏沒多久,家裏還缺少一些日用品,他該去附近的大賣場買些東西回來,把這個房子佈置一下。
古人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當真是一點也沒錯。
黎復文不過是出去買些日用品,就碰到一場傾盆大雨,這種雨在台北原是不算什麼的,台北的地型讓這個城市不是籠罩在熱氣中就是在大雨中,所以碰到下雨他一點也不意外,他意外的是,自己居然會大發慈悲撿了一個醉漢回家,依他當警察時的經驗,這種人送警局會好一些,而且他敏感地察覺到,這人的生活背景應該不尋常……
簡單來說,他在那人的身上聞到同類的味道,而那味道,居然讓他一時着了魔,將人扛回他新店郊區的住處。
醉漢醒來后告訴了他一個名字,簡伯宇,這就是他的名字。
這個醉漢很啰嗦,他從來沒見過這麼啰嗦的人,啰嗦到讓他忍不住甩了他一巴掌,連他自己都很意外,他以前很少失控的。
而這個男人的啰嗦,卻讓他失控了,黎復文擰了擰眉,他發現自己難得的好心可能給自己帶來一個大麻煩,本想把人丟出去,又覺得大費周張把人帶回來又丟出去好像是很蠢的行為。
那個啰嗦的醉漢拉着他說了一個很長的故事,主角之一就是眼前的醉漢,雖然他覺得聽人家私隱不好,可是那醉漢死命拽住他,讓他連逃也沒得逃,最後只得乖乖聽他說完故事。
隔天早上,醉漢醒來第一句話就是要求他把房子租給他,雖然黎復文有時候會覺得自己聽力不太好,不過從沒有一次像這樣懷疑過自己的聽力。
「你說……你想跟我租房子?」黎復文試着跟他講道理,不過對這種死皮賴臉的人似乎沒多大用處……
「是呀。」笑眯眯說出這一句話后,簡伯宇又說出一大堆黎復文非收留他不可的理由,雖然那些理由怎麼聽怎麼不太對勁,可是黎復文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對了,居然就這樣答應把人留下來。
就這樣,他的單身生活中硬生生闖進一個陌生人,雖然造成了他莫大的不方便,可是也減少了他失神想起往事的機會。
黎復文忍不住想,也許寂寞才是讓他回想起前的最大因素吧?
若要說簡伯宇住進來后對黎復文生活的最大改變是什麼,那毫無疑問就是飲食起居。
簡伯宇這人很挑嘴,但自從他吃了黎復文煮的東西后,除非必要,否則他絕不吃外食,工作風流之餘全都留在家裏巴着黎復文討食物吃,看起來就像一隻永遠喂不飽的小狗。
除此之外,另外一件讓黎復文頭痛的事情是,簡伯宇很喜歡喝酒跟到外頭鬼混,然後一喝醉就會拉着他說一晚的故事,搞得他睡眠不足挺着一雙黑眼圈。
可嘆的是,他鼓不起勇氣趕他走。
其實在簡伯宇進入公寓的第二天,黎復文便已去證實過他說的故事是真是假,結果相當意外,整個故事都是真的,掏句話說,簡伯宇這個人跟黑道人物住了將近十年,跟黑道的大哥級人物相戀(或許是單戀)然後又傷心出走,這麼一個有趣的人物,是他前所未見的。
他的出身在一般人眼中看來或許很骯髒,可是他本身看起來又相當純潔……呃……如果不去計較他三不五時喝醉酒及玩一夜情的話,這個人的本性單純如一張白紙。
就好像二十幾年前的自己,一張白紙,還沒讓人染上色彩,只是這個簡伯宇正在等待愛人為他上色,而他,已被有心人染上許許多多的顏色,那多樣化的顏色有時候讓他產生一種錯覺,那些顏色都是別人,沒一個是他的。
而事實,也正是如此。
「喂,小黎,發什麼呆呢?沒見過做菜做到一半能發獃的男人耶,你這是在勾引我嗎?嘖,我雖然不忌口,可是對窩邊草沒興趣。」簡伯宇難得賦閑在家,此刻正翹着二郎腿坐在飯廳等主人餵飽他。
黎復文回神,看到自己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拿着青菜,流理台裏面水正放着流,他這樣發獃多久了?他怎麼都不知道?
「還不都是你害的?昨晚又喝醉回來吵我一夜,害得我睡不好,現在好了,連做飯都想睡覺,我看今天你還是吃外食好了,免得我煮出來的東西毒死你……喂,那菜還是生的呀!你再餓也不必生啃吧?」看着簡伯宇把桌上尚未料理的食材拿起來就啃,黎復文整個人傻掉。就算喜歡吃生菜沙拉,也該把菜洗一洗再入口吧?
「耶,我這是表示支持,我這麼愛吃你煮的菜,要是你不煮給我吃,那我豈不是很可憐……先說好,我今天可沒打算出門覓食,也沒打算出門荒唐,只想吃你煮的飯,或許再來杯飯後酒也不一定。」唔,在家吃飯後再與小黎小飲幾杯,啊,想起來就覺得舒坦。
「又喝?拜託,你在外面喝我管不着,別把酒精給我帶回家,要是你敢在家裏喝到爛醉,我絕對會把你給丟出去!」嘖,他又不是保姆,為什麼要三不五時替人照顧這樣麻煩的愛人呢?
「別這麼說嘛,我敢說你一定沒嘗過好酒才會這樣說,要是你喝過我推薦的好酒絕對不會再這樣說,男人嘛,哪個沒喝過酒的?聽我說,偶爾喝個兩杯不會傷身,只會讓你的睡眠品質更好,不如這樣好了,今天換我下廚,你去喝個幾杯,晚上睡個好覺,如何?你不是說這幾天都睡不好嗎?」
黎復文忍不住吸口氣,是誰害他睡眠不足的?他以前在不知名海域漂流時過得比這陣子好呢!
「就算你的那些酒變成仙丹妙藥我也不會感興趣,說了這麼多,還不是想吃飯?乖乖等吧,我一會兒就好了,還有,不準喝酒,一滴都不準。」他很少動氣說話,但是這個麻煩來了以後他一天至少動一次氣,至少說十句重話,要是再這樣繼續下去,他大概不出幾個月就會被氣死了。
看來他有必要找一個房客來分擔這個大麻煩。
「我想再找個房客來住,反正空房間多的是,你覺得如何?」重新拾起菜刀,黎復文認真問着,多個房客,以後簡伯宇要是發酒瘋也多個人照料,其實,他比較想把人丟着睡大頭覺去。
「咦?你嫌我不夠吵,想找個人來吵個夠啊?」
簡伯宇啃完生菜,抹了抹嘴,開了冰箱取出一罐冰開水來喝,小黎這人什麼都好,就是太婆媽,連冰箱裏頭都只有水與牛奶,他不喜歡喝牛奶,只好喝開水了。
「吵?我不相信有人能夠吵得過你,我是想只有我們兩個大男人住太冷清了,再找一個人比較熱鬧,以後你出去鬼混時我也有個伴,還是你擔心有新房客來了會跟你搶飯吃?」黎復文開始下鍋熱炒,鍋里發出吵雜的聲音蓋住他有些心虛的話。
要不是他怕吵,死也不會再找一個新房客。唉,要是當初沒收留這個大麻煩,他又何必這麼苦惱呢?
「喔?我才不怕有人跟我搶飯吃呢!我是怕新房客來會受不住我的魅力,整天跟我卿卿我我,到時候你鐵定會氣死。」抱持着愛人不在家,今夜不回家守則的簡伯宇,凡是能入他眼的弟弟他都吃干抹凈以彌補之前受過的情傷。
「說到這個,你這樣亂來,真的不怕到時候跟你的情人翻臉嗎?」情人之間最忌不忠,這傢伙老是跟別人亂來,要是到最後又跟情人和好,那他該拿什麼臉去見人家?這笨蛋難道都不會替自己留後路嗎?
正在喝水的簡伯宇聽到這句話險些嗆到,他拍着胸口順氣,死命瞪着方才噴出來的水漬,嘖,這傢伙真是語不驚人死不休啊。
「我跟他根本就沒有未來,又怎麼會翻臉?」連要結婚也不跟他說一聲,這代表他心裏根本沒有他的存在,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學那些貞節烈男死守住貞操不放?更何況他出去玩一夜情時用的都是前面,後面還是他專屬的呀……呸呸呸!他在想什麼呀?
「有時候事情的真相併不是像你所想的那樣,也許你該去找他談談,免得因為一些可笑的誤會而讓你們後悔。」說起來這傢伙臉皮也是薄到不行,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離家出走,連個解釋機會也不給人家,一個勁地認為自己是被人家拋棄的可憐蟲,在他看來,那位黑道情人八成是有什麼苦衷吧?電視連續劇不都是這麼演的?
「才不呢!如果這件事沒什麼見不得人的,為什麼一開始不找我說明清楚?這麼鬼鬼祟祟的,分明是想把我瞞在鼓裏,我又何必回去自取其辱?」更重要的是,如果他真的回去挑明了,而葉非給他的回答卻是最不堪的那一個該怎麼辦?跳河嗎?光想到就覺得羞憤難當。哼!他要讓葉非知道他也不是非他不可!
「這……」這麼說也對,不過他總覺得這兩個笨蛋只是在增加周圍人的麻煩,而他很不巧地撿了這個麻煩回來。
「可是你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難道你真要在這裏枯等下去?」要是那個叫葉非的笨蛋一輩子不來帶走這酒鬼,那他豈不是要遭殃一輩子?
不成不成,他得趕緊找個房客來分擔這種壓力才行。
「嗯……我……唉不管啦,反正如果他不來找我我就在這裏不走,反正小黎你一定會挺我到底的……」
聽到這句話,黎復文剛炒好的菜險些翻倒在地,所幸簡伯宇眼明手快地將盤子從半空中搶救回來……真看不出來這酒鬼有這麼好的身手。
「小心點,摔壞了晚餐那我的胃要怎麼辦?」簡伯宇嘻嘻笑着,將救回來的盤子放到餐桌上,撈出筷子全然不顧形象地吃了起來。
「喂,才第一道菜呢,你真想從頭吃到尾?」黎復文插着腰,看着滿滿的菜逐漸消失,然後見底,最後,他搖搖頭。
「你呀,真不知道是那個葉非從沒讓你吃飽還是怎樣,怎麼看都像是個快餓死的酒鬼……」能吃是不打緊,可是他這大廚手腳不夠快可是會搶不到飯吃的。
「你不懂,我這是給你面子,雖然說你煮的東西真的挺好吃的……小黎,這盤見底了,再來幾盤吧。」簡伯宇像是颶風過境一般,把盤裏的食物掃得一乾二淨後端給黎大廚師,眨着大眼睛祈求地看着他……
就像小狗一樣,黎復文終於有些了解,原來那位葉非同志是愛狗人士。
*
「幫我想想看紅榜單怎麼寫。」一大早黎復文不知打哪裏買來一大堆紅紙丟在簡伯宇面前。
「啊?紅榜單?這是什麼?能吃嗎?」簡伯宇張大着眼,不知道這麼一大疊紙是幹什麼用的。
吃?難不成這個姓簡的豬生活里除了性就只有吃?
「……你要吃就吃吧,不過可得給我留一張,我要征室友用的。」黎復文從紅紙裏頭挑了一張出來,拿出麥克筆開始在上頭塗塗寫寫。
「征室友?原來你不是開玩笑呀?」簡伯宇從一堆紅紙中抬頭,一雙眼睛瞪得大大的。
慘了,真的有人要進來跟他搶飯吃了,他連忙挨近御用大廚身邊,諂媚地笑。
「小黎啊,你對我最好了對不對?所以就算你要煮飯給新房客吃,也要記得留最大一份給我喔,反正我們兩個交情比較好……喂,等等,記得留一行空白給我寫呀!」簡伯宇搶過黎復文寫好的出租啟事,加油添醋地寫了一堆限制。
黎復文看着簡伯宇的字,跟着一字一句念着。
「限男同性戀者?無誠者勿試?」這是什麼狗屁倒灶怪條件?他提出來的條件了不起只有單身跟不要在公寓內亂搞關係而已,簡伯宇開出這種條件不怕嚇死新房客嗎?更甚者……根本沒人會來看房子吧?
「誰叫你這樣寫的?這樣根本不會有人來看房子!」黎復文忍不住抗議,這傢伙是來搞破壞的啊?
「反正我們都是同類人,同一個屋檐下都住了兩個同性戀了,第三個要是來一個正常男人那不是很奇怪嗎?所以我說第三個室友最好也是同類,不然大家相處起來會很不自然,喂小黎你那是什麼臉啊,我說的是實話呀!」簡伯宇將寫好的紅紙條風乾貼上雙面膠。
「……」黎復文傻眼了,從沒見過這麼喜歡自作主張又愛說一些怪道理的男人,那個葉非一定很可憐,忍受這個男人這麼久了都還沒發瘋真是精神可嘉,可是……誰來送走這個瘟神啊!
「你在發什麼呆啊?你不是要征新室友?只寫一張是不夠的,要不要我幫你多寫幾張?我是不介意幫你寫啦,我也不是故意想批評你的字,那個字雖然漂亮可是不夠霸氣一點都不像男人,你看看我寫的字,多好看哪,這才像男人的字好嗎……你再發獃下去我就當你是在邀請我品嘗你的紅唇啰,來……啊你這是什麼態度?幹嘛擺出這種嫌惡的表情?你是嫌我不夠英俊還是怎麼樣?你給我回來!」
怒吼聲震耳欲聾,黎復文卻當作蚊子在叫,現在他只慶幸前任屋主把屋子的隔音做得不錯,要是讓鄰居知道這裏住了這麼丟臉的人,那他這半年間就別想清靜了。
房門一關,隔絕了空氣中的吵雜,嗯,清靜多了。以往從沒過過這麼熱鬧的日子,現在多了一位喜歡胡說八道的室友,還真是……
他好想念,以前那種安安靜靜的兩人世界。
好想念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