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韓青念大四的這學年,該是他生命中最最幸福的日子了。

那學期,他一共只有九個學分,為了要和鴕鴕在一起,他選的九個學分,全集中在每星期一和星期二上課,然後,他一周內有五天都是空閑的。

這五天的生活有如天堂,這五天的每一剎那都是永恆!他和鴕鴕把這五天填得滿滿的,那生活變得比較規律化了。差不多每天都一樣,他早上起床后,在九點三十分打電話給她,然後,他開始練毛筆字,練上兩小時。她會在十一點多鐘到他的小屋。她不會空手來,因為“經濟”一直是大問題,她也懂得幫他如何省錢了。她會帶來一兩個菜,她燒的菜總是第一流的,他們買了個電鍋,自己煮中飯吃,自己洗碗筷,儼然過的是小夫小妻的生活了。吃完午餐,他們會甜甜蜜蜜的膩在一起,說不完的話,談不完的未來。當然,他還要幫她作功課、抄筆記、查字典……或者,他們會出去玩,看電影、逛街、欣賞行人,跑到“來來”的許願池去許願。哦,談到許願,韓青總忘不了她那虔誠的模樣,她丟了一個銅板,竟許了三個願。一個為他們,一個為徐業平和方克梅,一個為徐業偉和丁香。噢,其實一句話就夠了: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下午五點多鐘,他就送她去輔仁,他們的晚餐往往在輔大的“仁園”餐廳中草草結束。然後,她上課,他就點燃一支香煙,叫一杯咖啡,拿一本書,坐在那兒等她下課。有那麼長一段時間,他總是“孤獨”(表面上孤獨,實際他快樂得很呢)的坐在“仁園”喝咖啡,居然引起一兩個女生的注意,找他說話,找他聊天,找他做朋友。他把這事告訴鴕鴕的時候,那股得意勁兒就別提了!鴕鴕也總是點着腦袋,煞有其事的幫他接一句:“亂煩的!”“你以為我蓋你?”他有些不服氣。

“不不。我完全相信。漂亮的小男生總有些漂亮的小女生來追,你可以大大方方多交兩個女朋友,別成天粘着我,那麼,我也可以多交兩個男朋友……”

“停!”他只好叫停。“我蓋你的!”他打了自己腦袋一下。“我就是這樣,喜歡吹牛!該死!”他再打了自己一耳光。

她笑彎了腰。那些日子,她差不多每天都要上課上到十點多鐘,他等她下了課,就把她送回家,到了三張犁,也就相當晚了,當然,他們在分手前還要“話別”一番。最後,他總是匆匆忙忙的搭欣欣254路最後一班車;十一點二十分回家。接着,就再迎接第二天的來臨。這段時間,鴕鴕真是乖極了,可愛極了,除了偶爾耍耍小個性之外,她簡直是完美無缺的。自從認識周年那天,他們突破了“友誼”最後的防線以後,兩人間的默契就一天比一天重了。雖然,她始終不肯帶他回家去見父母,他也不急,反正這是遲早的事,如果鴕鴕說時機未到,就是時機未到,他一切都聽她的。不過,在周年紀念那天以後的好幾天之內,她每每想起,就會掉眼淚,啜泣着一再低語:

“我不是媽媽的乖女兒了!我再也不是他們的乖女兒了!假若給他們知道了,我真不敢去想……”

“可是,鴕鴕,”他會急急的擁住她,急急的喊:“遲早,你會屬於我,對嗎?自從你給了我一個八位數的電話號碼那天起,我就知道我要你要定了。鴕鴕,請不要為這件事責備自己,請不要有犯罪感,只要我們的動機是出於愛,一切都是美的,一切都是好的,一切都是正確的。你一定要有這種觀念和認識!”“但是,我以前也交過男朋友,從來沒有……”

“我知道。”他鄭重的握起她的手,虔誠的吻她的手指。“那些男孩只是你生命里的過客,而我將是你的主人。我用主人兩個字,並不表示你是奴隸,只表示我是你的歸依,你的支持,你的力量,你的安慰,你的堡壘,你的避風港……你一切的一切。”“可是……”她仍然垂着淚:“假若我又變了,假若我又禁不起考驗……”“鴕鴕!”他有些生氣了,大聲的說:“你怎麼還可以這樣說!”“世界上沒有恆久的東西……”她仍然在爭辯:“你也可能變的!當一個男孩完全得到一個女孩之後,他會認為已經攻陷了那座城堡,於是,新的城堡會再吸引他去進攻。我看過不少這種例子,像阿琴,像小琪,像斐斐……都是這樣失去了她們的男朋友!”“於是,你也把我看成這種人!”他咬牙說。到浴室里去找剃刀,取出刀片。她驚呼着去抓住他的手腕,變色說:

“你要幹什麼?”“用我的血,寫一個誓言,如果我有一天負了你,我會被天打雷劈,被五馬分屍,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他真要用刀片切手指寫血書,她這一驚非同小可,又哭又叫的去搶刀片。他推開她,硬是要寫血書。她又急又怕又心痛,眼看那鋒利的刀片就要對手指切下去了,她大急之下,胃疼的老毛病立刻發作。捧着胃,她痛得身子全痙攣了起來,臉色倏然間就血色全無,冷汗從額上滾滾而下,她彎着腰,捧着胃大叫。他一看到她發病,嚇得手指也不割了,血書也不寫了,只是跳着腳喊:“躺到床上去別動,我給你拿胃藥!”

他奔到桌子邊,拉開抽屜,發現胃藥全給她吃光了,一包也沒有了。他返身把她按進椅子裏,急急的說:

“你等着,我去給你買葯!”

說完,他打開房門,奔下三層樓,奔出公寓,直奔大街,那兒有一家熟悉的西藥房。當他快奔到藥房門口,忽然腳底一陣尖銳的刺痛,他低頭一看,才發現自己竟連鞋子都忘記穿,光着腳丫就跑到大街上來了。大概踩到了碎玻璃,腳趾在流血了。顧不得這麼多,他買了胃藥,又直奔回家,奔上三層樓,衝進房間,他的腳也跛了。

鴕鴕蜷縮在椅子裏,睜大眼睛看着他。他慌忙的倒開水,慌忙的把藥包打開,慌忙的喂葯給她吃。她吃完了葯,捧着胃,仍然希奇的盯着他看。

“你沒穿鞋就跑出去了嗎?”她問。

“是呀,我忘了穿。”“你……”她結舌的,“你這人真……”她想罵,又忍住了,瞪着他的腳趾:“老天,你在流血了!”

“是嗎?”他坐在床沿上,看着那腳趾:“我本來想割手指頭,結果割了腳趾頭!”他還說笑話呢!“可見,我非用血跟你發誓不可!只是,腳趾頭寫字可不大方便,我每天練字,就忘了用腳練!”“你這人!”她噘着嘴,又氣又急,從椅子裏站起來,滿屋子想找紅藥水。“一定要趕快上藥,當心弄個破傷風什麼的!該死!連瓶紅藥水都沒有!”

他一把抱住她到處亂轉的身子,柔聲問:

“胃還痛嗎?”“你啊!”她氣呼呼的喊,眼圈紅紅的。“你把我的胃氣痛了,又把我胃氣好了!從沒看過像你這樣的人,光着腳跑到大街上去!人家一定以為你是從精神病院裏逃出來的……我……我……我會被你氣死!給我看,給我看!”她彎腰去看他的腳。眼圈更紅了。“你瞧你瞧!流了好多血!劃了那麼深一個口子呢!你瞧你瞧!”她哽塞着:“看你明後天怎麼上課?看你怎麼走路……”他拉起她的身子來,擁她入懷。

“鴕鴕!”他啞聲說:“我可以為你死!你怎麼還能懷疑我會變心……”“不不!”她急切的接口:“再也不懷疑了,永遠不懷疑了,如果連你這種愛都會變心,世界上還有值得信賴的男人嗎?”

“而你,鴕鴕,”他更深刻的說:“也不允許再變了!不允許再有第三者!不允許再受誘惑!你知道你現在是我的什麼人嗎?”她含淚瞅他。“你是我的愛人,我的朋友,我的妻子,我的女兒,我的母親……我所有對女性的愛,各種不同的愛,都匯聚於你一身,只有你,只有你,只有你!”

她感動至深,忍不住抱緊了他的頭。

“再不胡思亂想了!再不懷疑你了!再不說讓你傷心的話了!也再不、再不、再不……”她一連用了好幾個“再不”,“再不去注意任何男孩了,因為我已經有了你!有了你!有了你!”這種情人間的誓言是多麼甜蜜,這種諾言是多麼珍貴,這種生活豈像人間?即使神仙,也沒有這麼多的快樂。韓青是太快活了,太滿足了,太感激造物主及上帝了。他謝謝上帝給了他生命,來愛上鴕鴕,他更謝謝上帝,給了鴕鴕生命,來愛上他。原來,生命的意義就是這樣,在世界的各個角落,造一個你,造一個我。再等待適當的時機,讓這個你,讓這個我,相遇,相知,相愛,相結合。原來,生命的意義就是這樣的。於是,韓青不再懷疑生命,不再懷疑冥冥中存在着的那個“神”。天生萬物,必有道理,他相信每個生命的降生,都出於一個字:愛。包括他自己的降生。

那段日子是太甜蜜了,那段日子是太幸福了。那段日子,歡樂和幸福幾乎都不再是抽象名詞,而變成某種可以觸摸,可以擁抱,可以攜帶着滿街亮相的東西了。生活仍然是拮据的,拮据中,也有許多不需要金錢就能達到的歡樂。春天,他們常常跑到植物園裏去看花,坐在椰子樹下,望着那些彩色繽紛、花團錦簇的花朵,享受着春的氣息,享受着那自然的彩色的世界。由於兩人在一起的時間多半都是白天,晚上鴕鴕要上課,上課後又要馬上回家。韓青總覺得彼此的“夜”都很寂寞,都很漫長。有天,坐在植物園裏,看着一地青翠,他們買了包牛肉乾,兩人吃着吃着。他突然轉頭看她,學貓王的一支名曲,對她唱了一句:

“Areyoulonesometonight?”

鴕鴕仰了仰下巴,很快的,驕傲的答了一個字:

“No!”韓青開始和她談別的,談了好久好久,他忽然又轉頭看她,溫柔的再唱了一句:“Areyoulonesometonight?”

鴕鴕的腦袋歪了歪,眼睛裏閃出柔和如夢的光彩來,唇邊湧出一個很可愛的微笑,她回答:

“Maybe!”韓青又去談其他的題目,談着談着,他第三次轉向她,更溫柔的唱:“Areyoulonesometonight?”

鴕鴕嘆着氣笑了,她的頭低了下去,很乾脆的回答:

“Yes!”

韓青多快活啊!那一整天他們都很快樂,只為了這樣的幾句問話和答話,他們就很快樂!這種情人間的小趣味,這種幽默,只有他們自己才能深深體會深深了解而樂在其中。同時,韓青還常常喜歡送一些可愛的小禮物給鴕鴕。

鴕鴕和所有女孩一樣,是愛漂亮的,喜歡一切會閃光能點綴自己的小裝飾品。韓青買不起百貨店裏琳琅滿目、五花八門的小玩意,手鏈、項鏈、耳環、別針、髮夾……可是,他會做。他曾用好幾個不眠的夜,把各種核桃類的硬殼敲碎,打孔,穿上皮線,製成項鏈送給她。他也曾拔下水龍頭上的鏈子,用三、四條聚在一起,製成一條手鐲給她。最別出心裁的,是在九重葛盛開的季節,他採集了各種顏色的九重葛,把它們穿成一串又一串。那九重葛的顏色繁多,有粉紅,有桃紅,有淡紫,有深紫,有純白,有淺黃……他把這些小小花朵,五色雜陳的,穿一串為項鏈,穿一串為手鐲,穿一串為髮飾。戴在她頭上、脖子上、手腕上。她那麼喜悅,那麼驕傲,那麼快樂,而又那麼美麗!她渾身都綻放出光彩來了,她整個眼睛和臉龐都發光了。那天晚上,她就戴着這些花環去上課。老天!那晚她多麼出風頭啊,所有的女孩兒們都包圍着她,羨慕的,驚訝的,讚美的叫着:

“你在哪兒買來的呀?”

“哦,你們買不到的。”她笑着。

“你從哪兒弄來的呢?”

“哦,你們弄不來的!”

“你分給我一串好嗎?”“哦,這是不能分的!”

真的,誰聽說過“愛”可以分呢?可以買呢?誰說過貧窮會磨損愛情呢?誰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呢?誰說現實與愛情不能糅在一塊兒呢?誰說現代的年輕人只追求物質生活呢?誰說現在的大學生都不尊重“愛情”呢?誰說?誰說?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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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太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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