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她有一張清麗的臉,肌膚白皙無瑕、吹彈可破;她的眼睛大大的,眉毛彎彎的,微笑的樣子甜美動人、青春無敵,她還有一頭又柔又亮又迷人的長發。

她在照片裏頭看起來很年輕,像個女大學生一樣,或者更小,像個高中女生?

這樣的小女生,要他相信她就是眼前小男孩的媽媽,實在很欠缺說服力。

但是,攤在他辦公桌上的照片可不只有這麼一張而已,正確說法總共有五張,一張女生的獨照,一張他年輕時的獨照,還有三張他和那女生年輕時的合照,兩人姿態親密,神情愉悅,其中有一張,他還嘟嘴親了那女生。

李攸目不轉睛的瞪着眼前這幾張照片,腦袋除了一片空白,還是一片空白。

他想不起照片中的女生,也想不起自己曾經照過這些照片,甚至連照片中的場景位在哪兒,他也沒半點印象。

這照片里的人真的是他嗎?

不對,他該懷疑的不是照片里的人是不是他,而是這照片的真假才對。

現今科技發達,連複製羊都有了,沒道理製造不出幾可亂真的幾張假照片才對。

至於坐在沙發上,始終沉默的看着他的小男孩嘛……

聽說在這個世界上,擁有同一張臉的人總共有三個,也許這小男孩便是世上與他擁有同樣長相的其中一人。

然而,他的理智雖然這麼想,他的情感卻落入一種不受控制的激烈掙扎中,好像想突破理智的包圍,衝上前去緊緊地環抱坐在沙發上那個臉上充滿孺慕之情的小男孩。

“你今年幾歲?”他開口問小男孩。

“九歲。”

換句話說,如果眼前這幾張照片是真的,那麼照片中的他大概是十年前大學畢業左右時期的他嘍?

大學剛畢業……

等一下,李攸怔然的瞪直雙眼。他記得大學畢業那一年,他曾發生過車禍,在醫院裏昏迷了好幾個月才醒過來,前一刻記憶的時節還是夏天,在醫院裏醒來時已是冬天。

他的記憶有將近六個月的時間斷層,但因為是昏迷不醒的關係,所以沒有記憶也是理所當然的。可問題是,如果那六個月的時間裏,他其實並未昏迷呢?

他再度看向照片中春風滿面、笑靨如花的女孩,用力的想從腦海里挖出一點關於她的記憶,卻毫無所獲。

這照片真是合成的嗎?如果不是的話;如果那六個月他並未昏迷的話;如果那段時間他真和照片這個女人在一起,並且戀愛,然後還不小心有了愛的結晶的話,那——

“砰!”

一聲巨響,辦公室的門突然被人用力的打了開來,闖進一隻花蝴蝶。花蝴蝶綵衣翩然,隨着一道香風,瞬間便飛到紫檀木製的辦公桌后,撲進端坐在皮椅上的李攸懷中。

“親愛的,你到底在忙什麼,竟然讓我一個人在樓下等這麼久。你是不是忘了人家呀?討厭。”

“對不起,執行長,我試過要阻止,但是彭小姐……”陳秘書站在門邊,以一臉難辭其咎的歉然表情說道。

“親愛的,你這秘書好過份,明知道我是你的女朋友,竟然還擋着人家,不讓人家進來找你,還撒謊騙人家說你正在招待客人,這辦公室除了你之外,哪來的客人呀?她分明是故意為難我,你要替我做主。”彭萱兒嬌柔的偎進李攸懷中,惡人先告狀的嘟嚷着,說完還吻了他一記,像是預付謝禮一樣。

坐在沙發上,背對着辦公室入口的夏尋,因為個頭還小,身形完全被椅背遮住了,以至於彭萱兒壓根兒就沒注意到他。

可是夏尋的目光卻在她闖進辦公室后,就須臾未從她身上移開,眼睜睜的看着有着一頭大鬈髮,身材修長卻火辣,像電視明星一樣漂亮的阿姨走向爸爸,然後坐到他身上,對爸爸又抱又摟又親的,還叫爸爸親愛的,說她是爸爸的女朋友。

女朋友?像明星般漂亮的阿姨是爸爸的女朋友?所以爸爸才會說他不認識媽媽,說他不記得媽媽和他這個兒子嗎?因為他愛上了別人,不再愛媽媽了。

夏尋突然覺得好失望,還有一種受傷的感覺。他討厭爸爸,再也不會希望自己也能和其它人一樣有爸爸了!

怒氣讓他瞬間猛然從沙發上跳起來,迅雷不及掩耳的衝到辦公桌邊,把桌面上自己帶來的照片全搜括到手上,轉身就跑。

他突如其來的舉動,讓李攸整個愣住,因太過突然而來不及反應,只能眼睜睜的看他一溜煙沖向門外,這才慢半拍的衝口叫道:“喂!”

小傢伙連一秒鐘也沒有停下來,瞬間從他眼前消失。

李攸想也不想的立刻從椅子上跳起來追人,完全忘了懷裏的彭萱兒,讓猝不及防的她一屁股跌到地板上去,痛得唉叫出聲。

“哎呦!”

她的唉叫聲拖住了李攸的步伐,讓他不得不先停下來將她從地板上扶起來。

“對不起,沒受傷吧?”他心不在焉的問,一心只想去追人。

“我的手好痛,腳好痛,全身都在——”

“陳秘書,你過來照顧她。”不等她話說完,李攸迅速的叫來陳秘書,直接將她丟給陳秘書,轉身就往門外跑。

然而即使如此,當他跑到電梯門前時,電梯早已從三十樓降到二十七樓,並持續下降中,而另一部則停在B4,根本是遠水救不了近火。

來不及了。

追不上了。

而他甚至連那孩子叫什麼名字、家住在哪裏都還來不及問。

九歲的小孩,有着和他有如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五官長相,媽媽叫夏青夢,還有那幾張真假難辨的照片……

那孩子,該不會真是他的兒子吧?他不由自主的想。

靜榳小學。

花了一個多星期的時候,李攸委託的偵探終於查出小男孩所就讀的學校。九歲的小男生,不是讀小二就是小三,再加上母親名叫夏青夢,雖然他能給的資料不多,但是正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偵探社還是將人給找出來了。

確定偵探社交給他的資料里的照片是那男孩后,他迫不及待的立刻將手中的工作排開,開車南下新竹,來到眼前這間靜榳小學門口等人。

可是他怎麼也沒想到,竟會那天拿給他看的照片里的女孩,那個名叫夏青夢的女說。

只一眼,他便認出她來,這讓他震驚不已,因為他完全不曉得自己竟然記得照片里那女孩的長相。

她幾乎和照片里一模一樣,有着一張白皙清麗的臉,大大的眼睛,彎彎的眉毛和一頭柔亮迷人的長頭髮。

如果那幾張照片里的她是十年前的她的話,那麼歲月幾乎沒在她臉上留下半點痕迹,只添增了些許成熟女人的自信韻味。

一陣風吹來,揚起她迷人的長發。她的手不自學的掬握了一下,像是可以感覺到她滑順強韌的秀髮從他手心滑過的感覺,印象異常清楚。

怎麼會這樣?他是不是電視廣告看太多了?

李攸擰起眉頭,坐在車裏,目不轉睛的看着他迎面而來,從他車門前走過,然後走進校門裏。

他的蠢蠢欲動,很想下車跟去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她怎麼會在這個時間到學校來?但也知道在尚未搞清楚一切事實之前,這樣做絕非明智之舉。

他深吸一口氣,壓下蠢蠢欲動的心,將一旁的調查資料從牛皮紙袋裏拿出來看。

他還沒仔細的看過這些資料,尤其是關於夏青夢那女人的資料。

夏青夢,二十八歲,育有一子,未婚。

職業:童書作家。

作品集有:小尋的眼睛、小尋的希望、小尋的幻想世界、小尋的英雄等書……(兒子夏尋似乎是她所有創作的靈感來源。)

學歷高中畢業。

自小父死,母改嫁后便與祖母一起生活,家境清寒,祖母在她高中畢業那年秋天因車禍過世,從此形單影隻。十九歲那年夏天產下一子,取名夏尋,父不詳。二十三歲出版第一本個人作品,從此專職寫作,無交往對象。

短短十行不到的調查資料,卻點出了幾個大重點,其一就是夏尋真是她十月懷胎所生的孩子;其二則是她生產的年歲完全符合她在照片里的年紀;其三便是夏尋出生在夏天這件事。如果往前推算,孩子受孕的期間正處在他無記憶的那段時間裏。

是巧合嗎?這世界上真有這麼巧的事嗎?

可是如果不是巧合的話,為什麼他會失去這麼重要的一段記憶?

還記得那三張合照的照片,照片里的他笑得是那麼的開懷,凝望身邊女孩的神情是那麼的溫柔,還毫不知羞的用相機留下親吻女孩的照片。

他愛她吧?

如果那些照片全都是真的,那麼他當時肯定深愛着那個女孩,會令那女孩懷孕也就不足為奇了。

可惡,他還是沒辦法接受。

如果自己真的曾經深愛過一個女人,為什麼會什麼都想不起來,甚至連一點印象都沒有呢?真是太可惡了!

另外還有一點讓他沒辦法接受的就是,如果他和這個名叫夏青夢的女人真是真心相愛的話,那這個女人為什麼從未來找過他呢?

別說她找不到他,因為連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孩子都可以找到他上班的地方去了,他若說找不到就太扯了。

所以,如果夏尋真是他的兒子,真是他們兩人愛的結晶,為什麼過去這麼多年來,她始終沒來找過他呢?

別說他多疑,因為真的是疑點重重,不是嗎?

車內照鏡的校門裏,走出一道纖細的身影。是她。

李攸看着她一步步的往這方向走來,猶豫不決的掙扎着接下來窨該怎麼做比較好。是要先按兵不動,照原先計劃從小孩那裏着手呢,還是該直接了當、快刀斬亂麻的找她這個當事人問清楚一切?

猶豫間,她已從他車門邊走過,眼見就要遠離。

他眉一皺,牙一咬,不管了!直接推開車門,跨出車外,揚聲喚住前方的纖細身影。

“小姐。”

聽見有人叫喚的聲音,夏青夢自然而然的停下腳步,回頭看向聲音的來處,而他的臉,就這樣毫無預警的撞進她眼底,讓她瞬間因過度震驚而臉上血色盡失。

李攸假裝沒發現他的異樣,直接走到她面前站定,然後假裝向她問路。

“小姐,請問你知道附近有間鵬程旅行社在哪裏嗎?”

夏青夢目不轉睛的看着他,完全無法自已的就像被人點住了穴道般動彈不得。

她有多久沒靠他這麼近,這麼近距離的看他了?

大概有九年多,快十年了吧?從他出門去幫她買她想喝的金桔檸檬,就這樣一去不回之後。

她還記得那天的天氣很冷,天空灰濛濛又陰暗暗的,好象隨時都會下起傾盆大雨一樣。

那時候他們剛剛確定她懷孕的事,他欣喜若狂的立刻向她求婚,要她嫁給他,她卻微笑不語。

從醫院回家的路上,他說了一百個嫁給他的好處。只為說服她點頭,完全忘了自己身份不明,正在失憶中的事。

沒有一個真正確實的身份,他要如何娶她?

不想破壞了當時歡樂的氣氛,她沒將這實際的問題說出來,始終微笑以對,既不點頭也不搖頭。可是他的纏功一流,搞得她耳朵想清靜一下都難,沒辦法,她只好想辦法轉移他的注意力。

“我想喝金桔檸檬。”

她一開口,他果然就停止下來。

“金桔檸檬?”他問她。

“對。”她點頭,臉上露出渴望的表情。

“好,我去買,但你得答應我,等我買回來,你就得點頭答應嫁給我喔,一言為定。”他咧嘴一笑,迅速的吻了她一下后,不讓她抗議隨即飛也似的轉身離開,然後從此一去不回。

等我回來,你就得點頭答應嫁給我喔。

她一直在等,等到外頭開始下起大雨,天色愈來愈暗了下來,她不小心累倒在沙發上瞅着了,然後又醒過來,他都沒有回來。

雨停了,街燈亮起,夜已籠罩大地,他仍不見蹤影。

心急如焚無濟於事,踏破鐵鞋也找尋不到他。

她在短短的幾天便瘦了一圈,接着在事發兩個星期後的某一天,她在熟識的人口中聽到曾在醫院裏年歲他的消息,她匆匆趕去,卻已經和他成了兩個世界的人,咫尺卻天涯。

“小姐?”

他的聲音喚回了夏青夢的思緒,她深吸一口氣,朝他扯唇露出一抹面對陌生人的疏離微笑。

“對不起,你剛才說的是什麼旅行社,我沒有聽清楚,可不可以再說一遍?”她的聲音不由自主的較平常沙啞了一些,但是他既已不記得她,也不認識她,自然不會發現。

“鵬程旅行社。”他再說了一次。

“鵬程旅行社嗎?”夏青夢輕擰眉頭,轉頭看向周遭。

她不記得附近有這麼一間旅行社呀。

“對不起,我不清楚這間旅行社在哪兒,你要不要去問別人?”她說完,歉然的對他點了下頭,轉身就走。

“等一下。”李攸無法遏制的脫口叫道。

她再度停下腳步,卻遲疑了一下,才緩慢地轉頭看他。

李攸兩個大步便走到她身邊。

她則下意識的後退了一步,與他拉開距離。

“請問,我們是不是在哪兒見過?”他問她,莫名其妙的沒辦法接受她明明認得他,卻裝作不認識的反應。

“沒有,你認錯人了。”她迅速的說。

“我很少認錯人,我們一定在哪裏見過。”他堅持的看着她。想不透她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女人?都替他生了一個兒子,卻可以將兒子的爸爸佯裝成陌生人來對待。

“你這種搭訕方式太過老套了。”她冷着臉對他說完這句話,轉身就走。

李攸無言以對的僵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愈走愈遠。

搭訕?

他的模樣看起來,像是會做這種事的人嗎?即使真的會,他也不會用這麼老土又沒有新意的方式跟女人搭訕好嗎?

夏青夢。

她真的是夏尋的媽媽,真是曾經與他談戀愛,愛過他嗎?他實在看不出來。其實順她的意,當作兩人從未見過也不錯,反正她一點也不像要他負責的模樣。他大可以當作這件事從未發生過,繼續過一星期前不知有他們這對母子存在的快意生活。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愈想她剛才佯裝不認識他,與迫不及待想轉身離他愈遠愈好的反應,他就俞火大,愈不爽。

他有這麼惹人厭嗎?

真是超級不爽的!

心還在失速的狂跳,無法平息。

夏青夢一手扶靠在街角的一面牆上,一手按壓在狂跳不止的胸口,企圖想讓自己平靜下來,卻沒辦法。

她怎麼也沒想到會在這裏遇見他,那個深埋在她心裏十年,愛得極深,卻又不敢去想念的男人。

他變得更成熟、穩重了,修長的昂揚之軀有着懾人的氣勢與威儀,一眼便讓人有種絕非池中物的感覺,和十年年前有些孩子氣,與外放的桀驁不馴有着很大的差異。然而即使如此,他是他,唯一可以令她既心動又心痛的男人。

對他的愛,從沒停止過。

她以為已經停止了,結果卻沒有。

是誰說過,時間能沖淡一切的?為什麼她對他的愛,在經過了漫長的十年,卻依然熾熱如昔呢?

心跳得好快,臉好熱,感覺就像個十七八歲的小女生突然遇見了心儀已久的王子,王子還停下來跟他說話一樣的難以抑制興奮與感動。

她真的是實在太可笑在。

為什麼會這麼喜歡他,這麼愛他呢?他都已經把她完全遺忘了,連一點記憶都不復存在,不是嗎?

我們是不是在哪兒見過?

聽見他這麼問,她真的是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難過。

高興的是,雖然他失去了與她相愛的記憶,卻又隱約好象記得見過她這個人,即使在過了將近十年不見后,仍對她有些許不能確定的記憶。

難過的是,他們曾經那麼的相愛,他還向她求過婚,她替他生了個兒子,而且十年如一日般地深愛着他,結果他對她的記憶卻只剩下這麼一句話:我們是不是在哪兒見過?

心,酸酸的,有種凄楚可悲的感覺。

可是即使如此,她卻沒辦法怪他,也沒辦法恨他,因為她知道錯不在他,一切都是命運使然。

在他失憶的時候擁有他,在他恢復記憶時失去他,也許這就是她的命吧。

至少,她還擁有了他們曾經相愛的記憶,與他們的兒子,不是嗎?

想起兒子,夏青夢渾身一僵,迅速地回頭看向來路,感覺才稍微平緩下來的心跳,瞬間又加速急促的狂跳了起來。

剛才的事真的只是巧合嗎?

她不由自主懷疑的忖度着,怎麼會這麼巧剛好出現在靜榳小學的校門前?他會出現在這裏,真像他所說的,純粹只是要找一間名叫鵬程的旅行社,還是有別的原因?例如為兒子而來?

不,不會的。她迅速搖搖頭。他連她是誰都記不起來,又怎麼知道自己有個兒子在靜榳小學就讀,而找到這裏來呢?

沒錯,一定只是個巧合而已,不會有別的人,她實在用不着自己嚇自己。

深吸一口氣,再慢慢地吐出來,她連續做了三次,才讓心跳慢慢地恢復到正常的頻率。

一切都只是個巧合而已,夏青夢告訴自己。剛才遇見了一個向她問路的人,而那個人剛巧是她失憶的舊情人,就這樣,沒別的了。

至於天底下怎會有這麼巧的事,其實也沒必要太過追根究底。

以地點的而言,它或許真的巧得不可思議,但是一旦加入時間的條件,剛才的巧遇可是他們兩分離后的相遇,十年來只發生了這麼一次,所以要等下次再發生,可能又得等一個十年。這麼一想,就不覺得這個巧合有什麼了不起了。

十年呀,時間過得還真快,沒想到轉眼之間就過了這麼久。

現在的他,算算年紀應該是三十二歲吧?正是男人正具價值,最有魅力的黃金時期;而她,一個二十八歲,有着一個九歲大孩子的老女人,怎麼想也都不會是他的菜吧。

嘆息不由自主的從她口中逸了出來,她卻搞不清楚這聲嘆息到底是為何而來。

她不是早已覺悟自己和他的緣份已盡,接受了兩個世界的差異,與咫尺天涯的現實,而徹底放棄希望了嗎?為什麼還要嘆息?

年紀並不是問題,身高也不是距離,他們的問題出在於他忘了她,而他們倆所生活的世界距離太遠,中間隔着一道她無法跨越的巨大鴻溝,憑她一己之力,是永遠也跨不過的。

嘆息聲再度響起,這回卻多添了抹無奈,以及無止境的凄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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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憶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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