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物,拜託
“除了愛,我給不了你什麼。”這種說法真的很讓人沮喪,肯定還有其他什麼東西他能給的:如果他還在為生活打拚,可以送你一本詩集,一朵美麗的玫瑰;如果他是富有的商業大亨,可以送你駝絨大衣。不要以為自己已經把最珍貴的禮物送給了他,那麼他就會送你一輛雷鳥。別妄想了!
你越把戀愛關係當成一種相互給予的關係,你就越不會把自己看成那個可憐的、不幸的賣火柴的小女孩,你會更幸福。
被包養的女人不在我們的討論之列,我們說的是“戀愛”,不過不要讓這個話題太乏味了。誰規定了多長時間的戀愛我們該拒絕祖母綠寶石,栗鼠呢大衣,或者AT&T公司的有價證券?幸運的是,或者說不幸的是,這個問題永遠不會出現!因為任何低於這種檔次的禮物……唔,就像試圖用明信片紙幣買畢加索的畫似的。
至於說為了經濟上的目的(為了讓他幫助解決房租,或者想擁有一間貂皮修飾的浴室)去追求一段戀情,也是非常需要技巧的。我傾向於同意我心理醫生朋友的說法:“性是非常非常珍貴的、重要的商品,不能出賣,也不能用來作交易。它只能被成功分享。”
女人的愛應當能夠支付所有的旅行,絕大多數餐館帳單,以及酒水。這些都只是良好的戀愛禮節。
跟已婚男人談戀愛有一些微妙的差別,你們沒有平等的地位。如果你們只是隔一段時間才聯繫,如果他很有錢,而你還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芭蕾舞者,那麼我覺得價值不菲的禮物是適宜的。禮物不能彌補每件事情,甚至任何事情,但是它們能夠減輕未婚女人和已婚男人之間的戀愛中存在的不公平帶來的痛苦。
已婚男人對待禮物的態度可能會非常自我。“為她的愛付帳,”他輕蔑地說,“格倫達不會要那樣的東西,她愛的是我這個人。”
要應付這種想法可不容易,間接的方法無疑是最好的,如果你表現出除了他放肆地享受你美麗的身體之外,期望能從他那裏得到更多的東西,哪怕你只是小小的暗示,都會使一個敏感的已婚男人感到受到了傷害。
我的一個朋友對她已經結了婚的情人說:“親愛的,我想要一輛二手大眾汽車開着去上班。我討厭要搬到離辦公室那麼近的地方,因為那樣你見我就不方便了。而且,我必須說實話,必須承認,你不能見我的周末,如果有輛車可以去海邊或者去打網球,那就太好了。我現在有三百美元現金,如果你能借我七百塊,我可以在汽車城買到一輛很好的二手大眾車了。我可以每個月還你三十塊錢。”
這段話有好幾層意思。首先是恭維。她想買車,這樣就可以繼續住在他附近。當他無法見她時,她為他擺脫困境。為了奢華的生活,她自己也做了一些努力。她確定了一個他能應付得來的數字,不會太令人無法容忍。她提出的還款方式(當然了,這點絕不會被接受)有助於他為自尊心找一個借口:她是愛我的,不是為了我的錢。他很難拒絕她的要求,因為怎麼樣才能說服一個女人——尤其是他的女人——最好去乘公共汽車呢?
當然了,並非所有已婚男人都很有錢,但是他們在某些方面也應該為女人做很多事情,哪怕只是幫助女人粉刷後院門廊,這跟她銀行里有多少錢完全一點關係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