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除夕之歌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屬於他的版權費,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你喜歡什麼禮物?”他問我。
“不用送禮物給我。”我有點違心,我當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禮物。
他凝視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歡什麼禮物,說吧。”
“你喜歡送什麼禮物都好。”我誠懇地對他說。
我一直熱切期待那份禮物,並且越來越相信,會是一枚指環。可是,我收到的,卻不是指環,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為什麼送小提琴給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樣子會很好看。”他說。
“但我不會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貴的小提琴,他送給我,卻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給我的第一份禮物,我捨不得浪費它。
“你認識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師嗎?”我問迪之。
“你想學小提琴?”她很驚訝。
“是的。”
她在電話那邊笑了很久:“你學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嗎?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對着一面鏡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聲國際的小提琴家那樣,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樣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師。他有二十年教學經驗,曾經教出一位年僅八歲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師。
小提琴老師姓楊,名韻樂。名字倒轉來念,是“樂韻揚”,跟他的職業很配合。他長得比一個大提琴略為高一些,那也許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雖然在自己家裏上課,他仍然穿着整齊西裝,舉止優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髮,我看不到他有明顯的發線。他收取那麼昂貴的學費,也不去造一個質素高一些的假髮,太吝嗇了。牆上掛滿他與學生的合照,他的學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個。雖然在迪之面前充滿自信,其實我一點信心都沒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為自己一生跟音樂絕緣,卻想不到竟然會為了一個男人,學起音樂來。
等待的時候,楊韻樂的另一位學生來到,原來我不是最老的一個,那個男人接近三十歲,他戴着一副鏡片很厚的眼鏡,眼睛小得象兩顆蠶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視。我們閑聊起來,我問他為什麼來學小提琴,他說他跟朋友打賭,要在一年內學會一種樂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間,我選擇了學小提琴。”近視眼跟我說。我認為他作了明智的選擇。他那個樣子,如果還拉起二胡來,會象失明人士。
“那你為什麼學小提琴?”他問我。
“為了愛情。”我甜蜜地告訴一個陌生人。
第一節小提琴課正式開始,楊韻樂很仔細地審視我的小提琴。
“初學者用不着這麼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象我會糟蹋這個琴。
“就是因為這個琴,我才來上課。”我說。
“好!現在我們開始第一課。我要先告訴你,我很嚴格,所謂嚴師出高徒。”
“我什麼時候才可以學會拉一首歌?”那是我最關心的問題。
他臉色一沉:“我這個不是速成班。”
“你應該--”他說。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準備跟着他的說話去做:“我應該怎樣?”
“你應該先交學費。”
是的,我忘了交學費。楊韻樂倒是一個十分市儈的音樂家。
“第一節課,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試試隨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給自己嚇了一跳,楊韻樂卻若無其事。他已經見慣這種場面。
“楊老師,我得先告訴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聲明。
“二十年來,我教過無數學生,神童也教出幾個,沒有人難倒我。”他高傲地說。
第一節課,我學拉小提琴的基本動作。楊家課室的一面牆全鑲上鏡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樣子,想像有一天,我會和林方文來一個小提琴與口琴的情侶大合奏。
“你為什麼來學小提琴?”他問我。
“為了愛情。”我說。
“好,這個動力非常好。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你一定學會。”他說。
“現在年輕人真幸福!”楊韻樂嘆息,“可以為愛情學一件東西。那時,我為生活而學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動力。”我說,“如果沒有死掉的話。”
我沒有把學小提琴的事告訴林方文,我想給他一個意外驚喜。
第二節課,我開始學拉一首歌,是小學一年級時唱的“TwinkleTwinkleLittle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厲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裏學習。
“你……你到底是否聽到自己拉的每一個音符?”迪之問我。
“聽不到。”我說,“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記着手法,有點象操作一部機器。”
“你不應該叫程韻,在你的細胞里,根本沒有韻律。”光蕙說。
“你的牙醫怎樣?”我問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纏,天天都要跟我見面。我考試溫書,他也要坐在我旁邊。”
“他愛你愛得緊要嘛。”我說。
“你跟他有沒有做那件事?”迪之問她。
“沒有!”光蕙鄭重地說。
“你呢?”
“沒有!”我說。
“你兩個真是聖女貞德。”迪之說。
“你是色慾狂徒。”我們說。
“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說,“他做飛車特技的。”
“是電影裏那種浪子?”我駭然。
“是的。”她笑靨如花,“他隨時會死。第一次見他,是在排戲現場。他從熊熊烈火中走出來,那個場面真是壯麗。”
“好象拍電影。”光蕙說。
“是啊。事後說起,原來我們在那一刻同時都有感覺。我覺得他好象出生入死來見我一面。”
“開始了多久?”我問她。
“一個星期多一天。昨天剛好是我們相識一星期。”
“今次別衝動,看清楚對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虧。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別以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魯,他很細心的,這叫做鐵漢柔情。”她抱着我的枕頭陶醉得很淫蕩。
“陶醉歸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頭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麼名字?”光蕙問她。
“衛安。”
“聽起來好象護衛員。”我說。
“他的駕駛技術十分好,他曾經在電影裏飛越十八輛車。他告訴我,他最大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國去,飛越長城。”
“天方夜譚。”我說。
“也不一定沒有可能的。”她為他辯護。
“你有沒有想過,他的工作很危險,跟消防員、警察和殺手同列頭號危險職業?”光蕙問她。
“最怕沒有死掉,卻殘廢了,要你照顧他。你知道嗎?你絕對不是那種肯照顧殘廢的丈夫一生一世,無尤無怨的女人。你才沒有那麼情深義重。”我說。
“我就是喜歡他不能給我安全感,他隨時會死掉,因此我們相處的每一刻都充滿刺激,都害怕下一刻會成為永訣。每次他離開我身邊,我覺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從來沒有如此斷腸地牽挂一個人。我喜歡那種隨時會守寡的感覺。”
對於迪之的想法,我並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種走進遊樂場,便第一時間查詢:“哪種機動遊戲最危險?”然後立即跑去玩那種遊戲的人。
愛上鄧初發,因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說,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個錄音室技師是一個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悶。
迪之的優點是義無反顧,缺點是經常失手。
“什麼時候讓我一睹你那位賽車英雄的風采呢?”我問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來接我,我們一起吃飯。”
衛安駕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車準時來到。他給我的感覺是新區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個發跡了的新區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區買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顯身手,汽車以時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駛,我和光蕙緊緊抓着門柄,不敢說話,只有迪之還可以輕輕鬆鬆不停跟我說話。
“下個月一號便是金曲頒獎禮,《明天》已經肯定可以成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機會拿到最佳歌詞獎呢,他有沒有請你陪他出席頒獎禮?”
“沒有聽他提過。”
“你是他的女朋友,沒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說。
終於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鬆了一口氣。
“我可不願意跟你們一起殉情啊。”我對迪之說。
林方文的確沒有跟我提過頒獎禮的事,他不會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們三個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談戀愛,決定一起度除夕,地點我自私地選在卡薩布蘭卡,我希望以後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會在那裏度過。
我提醒林方文:“這一次,你別再忘記。假使你忘了,送歌給我,我也不原諒你。”
他乖乖的沒有忘記。迪之和衛安都穿了黑色皮夾克,十分相襯。光蕙和孫維棟同來,孫維棟穿西裝,光蕙穿了一條隆重的長裙,把頭髮盤在腦後,看來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顯得平凡了,不夠新潮也不夠隆重。
三個男人因為三個女人的緣故走在一起,他們其實並沒有共同的話題。衛安不斷說車,他準備參加澳門格蘭披治大賽。孫維棟糾正我們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來只有兩件東西--牙齒和光蕙。林方文比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們之間顯得特別可愛。
還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數十下。
“新年快樂!”我們六個人舉杯祝願。
“愛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萬歲!”衛安喊着。
“現在是新年,關女人什麼事?”迪之笑着罵他。迪之總是愛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台上,一個肥胖的菲律賓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擁,我卻有難解的心事,還有十多個小時,便是金曲頒獎禮,他仍然沒有邀請我一同出席,他也許不想在那個地方,公開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問他。
“為什麼不會?”他說。
我常常覺得兩個人沒有可能永遠在一起,結合是例外,分開才是必然的。我們都是為終會分開而熱烈相愛。
肥胖女人離開了舞台,一個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並不適合那個晚上。
“這是《愛情萬歲》。”林方文告訴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訴他我正在偷偷地學小提琴,而且無數次想過放棄,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給我,累我受了許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愛情萬歲》,當愛情萬歲,還有什麼應該抱怨呢?
離開卡薩布蘭卡,迪之提議去的士高,看見我和光蕙都沒有表示出多大興趣,她才機靈地說:“現在應該是二人世界的時候了,我們分道揚鑣。林方文,明天要拿獎呀!我會來捧場!”迪之對林方文說。
我們坐在海邊,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着我們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開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部隨身聽,把耳筒掛在我的頭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會送一首歌給你。”他說。
我凝望着他,眼淚奪眶而出:“我真恨你。”
“為什麼?”
“因為我再離不開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說。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說。
“也許是八十首。”他說。
我搖頭:“沒有可能的,我沒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歲。”
原來窮我一生,頂多只能從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許更少。那個數目,不過是五張雷射唱碟的容量。我們的愛情,只有五張雷射碟,太輕了。
“不。以後你寫的歌,都要送給我。”
“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問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對失敗。”
“我沒想過你是個害怕失敗的人。”我說。
“我是害怕失敗,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會贏的,我在家裏等你。”
整件事情,本來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告訴我,她有頒獎禮的門票。
“你要不要來?”
“不。我答應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現場親眼看着他領獎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讓他看見便行。如果他贏了,你立即就可以給他一個意外驚喜。七時正,我和衛安來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去,如果我在現場,可以與他分享勝利,也可以替他分憂,我還是去了。
我和迪之、衛安坐在場館內第三十行。為了不讓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節目開始后才進場的。我在場內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與幾個填詞人坐在一起。我們的距離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詞獎沒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詞人手上。我沒想到,他在跟那個人握手道賀時,會突然回頭,而剛好與我四目交投。那一剎他很愕然,隨即迴轉頭,沒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離,突然好象拉得很遠很遠,把我們分開。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敗。
頒獎禮結束,他跟大伙兒離開,沒有理我。
我覺得後悔,但於事無補。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後才回來。
“對不起,我不該在那裏出現。”我說。
“我們分手吧。”他低着頭說。
“為什麼?就因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動。
“不。”他說,“我沒有介意你在那裏出現。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麼原因?”
“你需要大量愛情,而我也許無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裏,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嘗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着我。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麼損失。”迪之說。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係,是一種遺憾。”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象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係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里,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麼天真。”
“我不了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麼。”我說。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摸的呀。”迪之說。“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幾天,我沒有上課,刻意避開他,願望他會牽挂我,但已經五天了,他沒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迴避我。分手后第十四天的黃昏,我們終於在校園遇上。
“你好嗎?”他關切地問我。
我望着他,心頭一酸,淚都湧出來。
他連忙安慰我:“別這樣。”
“你是不是愛上別人?”我問他。
他搖頭。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語。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說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棄才對,可是,我捨不得放下他送給我的小提琴,它是我們之間僅余的一點聯繫。如果我們之間是一首歌。它便是餘韻,是最凄怨的部分。
在楊韻樂那兒,我碰到近視眼。
“你學得怎樣?”他問我。
“很差勁。”
“我也是。”他說,“你不是為了愛情而學的嗎?”
我苦笑。我想起楊韻樂第一天跟我說的話,他說,愛情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
楊韻樂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勁,走音更厲害。
楊韻樂忍無可忍說:“你拉得很難聽。”
我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拉,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楊韻樂瞠目結舌,近視眼用雙手掩着耳朵。
我要虐待他們!我要向男人報復。
林方文在除夕送給我的歌《片段》已經流行起來,我常常在電台聽到,歌說: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
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
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氣中蕩漾,我們卻從此沉默。
他常常缺課,我不敢缺課,我望着課室門口,痴痴地希望他會出現。當他出現,我們卻無話可說。我們已經分手四個星期,我體會到什麼叫做度日如年。我繼續學小提琴,用走音來虐待自己和楊韻樂,誰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錢,給我虐待也很應該。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在電話里哭得很厲害,我立即趕去看她。
迪之一個人在酒吧喝酒。
“什麼事?”我問她。
“我要和衛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卻又無恥地有些開心,以後我不會再孤單,有迪之陪我。
“原來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馬的女朋友,他們同居。”迪之說。
“你怎麼知道?”
“我認識那個女人。她是公司里的同事。”
“這麼巧合?衛安真斗膽!”
“她是公關部的,我跟她不熟絡,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飯,她打開錢包拿錢,我無意中在她錢包里看到衛安的照片。她告訴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剛才,我質問衛安,他承認了。”
“你打算怎樣?”
“我不會放手的。”
“你剛剛不是說是跟他分手嗎?”
“我不甘心。”
“我愛衛安,衛安也愛我。他跟那個女人已經沒有感情,不過是責任罷了。”
“他說的?”
“嗯。”
“你跟他一起只有三個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馬。”
“愛情不能用時間衡量。”
“你總是喜歡向難度挑戰。”
她倔強一笑:
“你跟林方文有機會複合嗎?”
“不知道。”
“他是個怪人,愛上那個千年女妖也真夠怪,對他來說,你也許太正常。”
我正常?我應該是正常的。想不到當一個人被拋棄,正常也是一種罪過。
迪之對衛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贏那場戰爭。做第三者和做寡婦都很凄美,她喜歡。那天跟他們喝下午茶,迪之看見一個很可愛的小女孩,便嚷着要跟衛安生一個。
“好呀,只要你喜歡。”衛安說。
“你說我跟衛安生一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好呢?”她問我。
“衛生巾。”我說。我巴不得捏死他倆。
跟他們分手后,我到楊韻樂那裏學小提琴。我沒有想過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為我消逝的愛情盡最後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種材料。
楊韻樂深深地嘆了一口氣:“我宣佈投降。我教學二十年,從未遇過象你這種無可救藥的學生,你不正常。”
他說我不正常?迪之說我太正常。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憤怒,我無法再勉強自己,也無力為愛情做些什麼。我抱着小提琴,跑回港大,沖入林方文的房間,他剛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勁地扔向牆上:
“還給你!”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猶未盡,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
“是不是很難聽?”
我拉奏楊韻樂教我的《友誼萬歲》,是最淺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
“《友誼萬歲》?”他問我。
“真本事,就憑三分之一,你便聽出這首歌。”我凄然苦笑,“為什麼送一把小提琴給我?我學不成。”
“這只是一份禮物。”他說。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擲在地上,衝出他的房間。
我突然明白,他為什麼說愛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對他的要求太多。他並不是責怪我在頒獎禮出現,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會給他自由。
把小提琴還給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韋麗麗的死訊。她在師範學院的運動會上,給一個擲鐵餅女運動員擲出的一個強而有力的鐵餅,擊中後腦,當場腦溢血,送到醫院,經過一小時的搶救,終告不治。
除了葉青荷和劉欣平在外地不能回來以外,排球隊的隊員都來了。宋小綿實習的那間醫院,正是麗麗被送進去的一間。她死了,也是小綿裹屍的。小綿說,麗麗後腦整塊凹下去。
麗麗的母親坐在靈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個擲出鐵餅誤殺麗麗的女洪金寶哭得死去活來。
我沒有想過在我們那種年紀已有人死。在我們追逐美好青春的時候,已經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發生交通意外,為什麼竟會是一個鐵餅那麼荒謬?聽說她被擊中之前,剛剛在頒獎台上拿了女子四百米個人冠軍,離開頒獎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麼突然,她死時的表情一定還是很高興。
麗麗的遺體下葬在華人永遠墳場,麗麗母親選了麗麗一直保留着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個排球陪葬,我們在排球上簽名。我看着躺着麗麗屍體的棺木埋在黃土裏,第一次覺得與死亡如此接近。麗麗唯一的親人是她的母親,我沒有見過她父親,我想起她家裏連一點屬於男人的東西也沒有,也許她從未見過生父,卻已經回到塵土裏。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們都很害怕。一個曾經和我們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種感覺很可怕。
“我不敢回家。”迪之說。
“我想起那個染血的鐵餅便會發噩夢。”光蕙說。
“生命很脆弱的。”我說,“人那麼聰明,卻敵不過一塊鐵。”
“所以要愛便盡情去愛。”迪之說。
“是的,即使錯了又何妨?”光蕙說。
麗麗的死,在我們心裏造成了一個很大的震撼,整個晚上,我們便只說過幾句話。生命無常,迪之趕去見衛安,光蕙要找孫維棟陪她,我突然很想見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歡的人身旁,尋求一點安慰。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
我穿過宿舍長廊,輕輕敲他的房門。
林方文來開門,我望着他,不知怎樣開口,他望着我,目光溫柔,我撲倒在他的懷中,緊緊地擁着他。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
“韋麗麗死了。”我嗚咽,“她在運動會上給一個鐵餅打中後腦。”
“我從報紙上知道。”他說。
“我很害怕。”
他把我抱得緊緊,給我溫暖,我突然覺得,他又回到我身邊了。
“我很挂念你!”我對他說。
“我也是。”他說。
我喜出望外,在他懷裏痛哭。
“別哭。”他把我抱得更緊。
“你不是已經不愛我了嗎?”我問他。
“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
“你也從來沒有說過愛我。”我說。
他吻我,我抱着他的頭,不肯讓他的舌頭離開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閉着眼,不敢睜開眼睛看他。他脫去我的衣服,我後悔沒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內褲並不配襯。如果預知那個場面,我會穿得好一點。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電台剛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給我的《明天》: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第一次經歷很蹩腳,並沒有成功。迪之說她跟鄧初發試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來都是失敗者,我們終於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來。
我想起那個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擲在地上。
“小提琴呢?”
“爛了。”他說。
“能修補嗎?”
“形狀都變了,無法修補。”
“爛了也還給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麼用?”
“紀念。紀念一次分手。”我說。
“我已經把它丟了。”
我很懊悔,我喜歡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複合的事告訴迪之。
“唉!”她嘆氣,“你有被同一個人拋棄多一次的危險。”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舊好,然後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這樣想過。我想,我無論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後主動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個人,一定會比較好受。”我說。
“當然啦!我向鄧初發提出分手的時候,心裏只是難過了一陣子。被人拋棄的話,即使不太愛他,還是會很傷心的。所以,我以後要做首先宣佈退出的那一個。”迪之說。
吃過午飯後,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點尷尬,決定要買一批新的。
“我想買胸罩。”我說。
迪之不懷好意地望着我。
“幹嗎這樣望着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還沒有成功。”我說。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會無端端買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給男朋友看。”
“沒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沒有男朋友的話,只穿給自己看,不會那麼講究的。”她隨手拿起一個透視胸罩給我:“這個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麼意思?”她又拿起一個白色喱士胸罩,“這個吧!純情中帶點性感。”
“這個扣子在前面。”我說。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開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衛安最喜歡。”
“既然衛安喜歡,你買吧!”我跟迪之說,“我喜歡款式簡單的。”
“女人的內衣本來就是穿給男人看的。”迪之說。
我們在試身室一起試胸罩。
“你打算繼續做第三者嗎?”我問她。
“當然不是,他會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給他時間,你以為我喜歡做第三者嗎?每次和我上床之後,他都要回到那個女人身邊,我覺得很痛苦,我曾經想死。”
“你別做傻事。”
“我想想罷了,我可沒有這種勇氣。我現在想到更積極的方法。”
“什麼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盡,他回到那個女人身邊,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
我們背對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個白色X型的胸罩站起來。
“這個好看嗎?”我問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幾下,說:“很有彈力,不錯,不錯。”
“我是說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幾下,“不錯,不錯,彈性很好。”
我仔細端詳鏡子裏的迪之,她的乳房豐滿,尺碼是34C,腰肢纖細,臀部渾圓,雙腿修長,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點心動。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說。
她突然有些傷感:“這是男人喜歡我的原因嗎?”
我憐惜地望着她:“不,你是一個好女孩。”
“是嗎?連我自己都懷疑,我已經跟四個男人上過床。”
“所有為愛而做的事,都不是壞事。”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