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大學時期,璩烈和一群傢伙在路邊打架,被揍得奄奄一息,傑斯剛好經過,偶然間出手救了他,兩人結識,從此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友。
在學校,他們是英式橄欖球隊球員,同樣是前鋒,傑斯是球隊隊長,負責球隊大小事務;璩烈則專門挑釁敵隊、製造衝突,將敵隊搞得心浮氣躁,注意力渙散,好讓隊友們趁機一一擊潰對方的防守。
總之,他是球隊的鷹犬,以擾亂、逞兇鬥狠着稱。
他和傑斯的友情歷經十年以上,仍然緊密維繫。
有一次,在傑斯開設的第一間酒吧里,兩人閑聊着結婚這個話題,璩烈問:
「會不會後悔?」
愛好自由的傑斯向來認為婚姻是一座困獸圍城,璩烈深感意外傑斯今年居然婚了,而且他和妻子早有一個四歲的小孩。
「後悔?倒是不會。」傑斯很酷地說:「不知道該說是宿命安排,還是自由意志,第一次遇見她,我很怕被逮住,所以就逃了;第二次兩人再度相遇,我覺得自己想逃也逃不了,乾脆束手就擒。我和她的命運早就已經緊緊纏繞,變成打不開的結。」
「是嗎?」璩烈不可置信,無法相信會有一個女人可以逮住傑斯。「她有什麽特別的魔力?會法術?還是……」
「既不是外表,也不是精神上有什麽特別的。當然外表或靈魂這些要素仍然得要某種程度才能吸引我注意,可是這些都不是絕對重要的。」傑斯緩緩道來。璩烈
追問:
「那什麽才是絕對的?」
「第一次接觸,她碰了我一下,看我時的眼神。」
「搞半天,你是相信一見鍾情的男人。」璩烈失笑,還以為傑斯很酷,對愛情什麽都不信的。
「當然。不然你呢?」傑斯笑了笑。「難道你不覺得別種愛情反而顯得不可思議?」
璩烈沒回答。因為他從沒遇過像傑斯描述的那種情形。
不到半年,傑斯籌劃開設第二間酒吧,璩烈決定投資,兩人正式成為經營夥伴;營業了大約幾個月,某個晚上,璩烈遇見了一個女人。
他對她第一眼的感覺是:魅惑人心。
當時那女人在熱鬧喧囂的酒吧有一場舞蹈表演,結束之後,當她離開舞池,他們在擁擠人群中擦肩而過,有人撞到她,璩烈遂連帶地被她撞了一下。她抬眼瞄他一眼,沒說話就走掉了。
璩烈則愣了愣,正想叫住她,她卻頭也不回地消失。
第二次,再遇見她,也是在舞蹈表演結束之後,璩烈開口叫住她:
「小姐--」正想請她喝酒。
「嗯?」那女人回頭凝視着他,緩緩地笑了。可惜,卻不是真的看見他,反而對着他身後的調酒師說:「你剛叫我嗎?抱歉,我今天不能停留太久,要早點回去。」
隨即穿越人群,很快地在他眼前消失,無視他的存在。
璩烈一整晚喝着冰鎮伏特加,腦海密室縈繞着那女人熱情的舞蹈--她的眼神,她踢踏旋轉,擺臀扭腰,舉手投足,舞姿確實性感撩人。
說真的,酒吧燈光昏暗不明,那女人美不美見仁見智,但璩烈連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卻對她留下莫名好感。
璩烈很困惑,這該不會是傑斯說的--第一次接觸決定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