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趙宇誠,你女朋友多到滿出來了,還怕留不住?」曲仲衡吐槽朋友。
「你這沒義氣的傢伙,幹麼把我的秘密抖出來?」趙宇誠假意唉叫,同桌的友人們都在偷笑。
於緋亞看他們輕鬆的談笑,卻分神想起半個月前,曲仲衡偕同父母、媒人到她家提親的事,她父母對準女婿的印象好到破表,恨不得當天就叫他們去辦登記,之後她便以准媳婦的身分搬去曲家,至今已過了半個月,幸好曲仲衡還算有良心,沒要求和她共住一房,不然她肯定翻臉。
這次他朋友結婚,他帶她出席,料理菜色不錯,她卻如坐針氈,因為同坐一桌的,還有新郎和曲仲衡共同的友人——李凝薇,她就坐在她對面。
李凝薇不像那天在曲家時那麼激動,安靜優雅地吃着食物,偶爾和充當男伴的弟弟李澤慶交談兩句,情緒頗為平靜的樣子。
如果只有這樣,她還能大快朵頤一番,問題是李凝薇每隔十幾分鐘就會抬起頭掃她一眼,動作看似不經意,可那雙漂亮的眼睛裏,含藏的嫉恨卻很明顯。
她知道李凝薇厭惡她,可是她只是個跑龍套的,被她用眼刀砍了這麼多次也會受傷的,再看看曲仲衡,他沒事人一樣的享用着各式料理,不時和同桌及鄰桌的友人談笑閑聊幾句,模樣自在得不得了,絲毫沒有和她相同的困擾,她心頭的火忍不住燒了起來。
好不容易熬到新人敬完酒,於緋亞才有機會閃到化妝室去透透氣,要是再被李凝薇的眼刀砍下去,她大概會不支倒地。
「呼……」她在洗手台前用手掬了點水潑到臉上,涼涼的感覺很舒服,精神也稍微好了一點。
「你以為你會得意很久嗎?」
嬌美的嗓音傳來,正要補妝的她馬上轉過頭看,打扮華貴高雅的李凝薇正站在她身旁,對着鏡子補妝。
不能說出實情的於緋亞,實在不曉得該怎麼回話才好。
啪地蓋上粉餅盒,李凝薇面向她,氣勢凌人地道:「不管是商業宴會或參加朋友的婚禮,仲衡身邊的女伴都是我,這次算是讓給你過過癮,要不了多久,我就會搶回他身邊的位置,你等着看好了。」
於緋亞頗為佩服她的毅力,但是她不太相信她的前半段話。她在兆鑫上過將近一個月的班,雖然和在不同樓層辦公的曲仲衡碰面的機會不多,但同事小冰跟她提過,曲仲衡過去出席商業宴會,幾乎都是由一位三十多歲的資深女秘書陪同,沒道理找對他有不良企圖的李凝薇當女伴。
而且她有一個疑問——
「你是真心喜歡他,還是因為不服輸,所以想把他搶回去?」用搶回去這個詞不知恰不恰當,畢竟曲仲衡沒和她交往過。
「哦?」李凝薇瞄了瞄她。「難得你會主動問我話。」
她把粉盒收進名牌手提袋裏,用手梳整卷度完美的長發。
「我喜歡曲仲衡很多年了,我的老公人選除了他之外,沒有第1一人,在我心裏他一直是屬於我的。你說,我能容許任何人從我手中搶走他嗎?」語畢,她也不管於緋亞是否還有話要說,就踩着細高跟鞋轉身離開了。
「好有自信。」於緋亞望着鏡子,忍不住搖搖頭。
但是,愛情不是單方面一廂情願就能完成的,要你愛我、我也愛你,才能算是愛呀。
離開飯店已經將近晚上十點了,坐上曲家司機開的車,曲仲衡照樣升起前後座之間的隔板,方便說話。
「你的人生目標是什麼?」在婚禮上喝了不少酒的他已有幾分醉意,聲音飄飄「目標喔?」於緋亞的理想多年來都沒變過,「努力工作賺錢,幫我爸媽在高雄買一間房子。」
說到這個話題,她的雙眼閃閃發亮,對未來充滿希望,彷佛可以就這樣帶着滿滿的衝勁奔向前去,不達目的絕不放棄。
「買房子是你的人生目標?」他的音調上揚,似乎覺得她的願望太小。
「我家長期租房子,很渴望能擁有自己的家。對你這種有錢人來說,買房子就像隨便拿張無限卡出來刷一下就做得到的事,但是對我們這種平民老百姓而言,那可是要背二、三十年房貸的重要大事,你不會了解的啦!」她雙臂環胸,懶得和他講太多,從生活觀就看得出來,他們活在不同的世界。
「雖然我沒有買房子的需求,但是我能理解你的渴望。」曲仲衡對物質的慾望不高,看她熱切的述說願望,並且努力想實現的決心,他竟忍不住心生羨慕。
他自小要什麼有什麼,在美國的事業也頗為順利,替他帶來一筆不小的財富,後來為了妹妹回國,是他第一次為了某個目標而努力,但如今他已經執掌公司大權,成為企業接班人,反而沒有新的動力能驅使他去付出與追求,但眼前這個說起未來前程的年輕女孩,卻渾身閃耀着令他移不開眼的光芒,深深吸引他的目光。
「然後呢?接下來還有什麼規劃?」
「嗯……」這個問題她思考得比較久。「當然是找一個上進又愛我的好男人結婚,生兩個白胖胖的小娃娃。」她的希望很平凡卻很實際,完全合乎世俗標準。
「好男人?像我這樣嗎?」他反手指着自己,有暗示她說對的意味。
「你?!」於緋亞不可思議地道,「你的條件好過頭了吧!要不是必須假扮你的未婚妻,我才不敢和你站在一起。我不知道你是怎麼說服你父母,讓他們接受家世不相當的女人成為曲家的未來兒媳婦,但是我很清楚自己的斤兩,絕不會妄想要高攀你。」
「為什麼對自己這麼沒自信?或許世人習慣用出身論斷夫妻兩人是否匹配,但是家世如何,不是我們可以自由選擇的,只要彼此情投意合,又何必讓外在條件成為阻礙感情的絆腳石?」
他姿態慵懶,眼神迷濛的凝視她,那模樣彷似春天裏的桃花,令人迷醉,她看得入迷,幸虧車子適時拐了個彎,她猛然清醒后,困難的撇開眼不敢多看。
「你的話滿有道理的,真愛無敵嘛!愛情一旦萌芽,只要兩人攜手勇敢面對,再難也克服得了,不過問題是——我們兩個情不投意不合,我們只是暫時假扮未婚夫妻,幹麼假設那些有的沒的?」
「如果……我愛上了你,你會把我列入考慮嗎?」
沒有鏡片阻隔,他的電眼電力毫無保留地朝她襲去,看得她情緒緊張,下意識緊屏住呼吸。
「怎麼不回答?」等不到答案,曲仲衡笑着逼近她,雙手輕捧住她的下顎,目光灼灼地緊瞅着她。
「在你眼裏,我不過是個幼稚的女人,你怎麼可能愛上我?」
不要靠她那麼近,他放電放個沒完,她這沒用的女人腿都快軟了。
他要是再接近一公分,為了她的尊嚴着想,她恐怕會一拳揮開他的臉……
「說愛,或許還太早,但是我確定我喜歡你。」她瀕臨爆發邊緣的忍耐表情讓他好想笑,只好在她動手前先放開自己的手。「喜歡你的真實和不虛偽的率直,還有,會發亮的眼睛。」他毫不掩飾地把對她的欣賞直接說出來。
「會發亮?手電筒肯定比我亮。」被他喜歡,於緋亞其實很高興,但又懷疑他只是隨口說說逗她玩的,所以先自嘲一番。
「呵……」曲仲衡笑到接不下去。
「很好笑喔?我才想說呢,直來直往的女人多得是,你手隨便一勾,要幾個都有,不要那麼注意我,好嗎?」
「對,和你有相似特質的女孩很多,但是她們不是你。」
他的聲線原就低沉,加上酒精催化,更讓他的話語充滿搔動人心的蠱惑,然後,她好像聽見自己的胸口發出咚的一聲巨響,敲得她快耳鳴。
她想哀號,但是又無力爬出他設下的陷阱,難道她只能乖乖成為被大野狼拆吃入腹的小紅帽了嗎?
「不要以為講這種話我就會愛上你。」於緋亞仍在做最後的掙扎。
「嗯。」曲仲衡不以為意的笑了笑,「說喜歡是真的,我用不着騙你。」他就是喜歡她,沒什麼好奇怪。
她在他面前不在意形象,懷疑過他、凶過他,有時卻又很識時務,懂得低頭陪笑臉,說起夢想的時候,眼裏像是盛滿了閃燦的星星,耀眼得使他着迷心醉,這個率真女人的來到,帶領日益冷漠的他重溫過去的隨興逍遙,不可諱言,和她在一起,他總是特別開心。他就是喜歡於緋亞這個女人。
「我、我……你家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