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離開紛紛擾擾的城市,來到這鄉下的小村莊,淳樸而單純,與世無爭讓人喜愛,這是花彩璽渴望許久的桃花源。

從繁華的都市到這淳樸的鄉下,剛開始她還不習慣這裏每戶人家早早就熄燈的習慣,當她仍睜着眼睛看着電視節目時,鄰居們卻都已經熄燈入睡。

這裏居住的村民,大部分都是上了年紀的老人家。

放眼望去,平日鮮少有青壯年的人會出現在村子裏,這是因為大部分的年輕人都往都市遷移,留在桃花村的多是老弱婦孺。

老人家大部分都說台語,對於她這個從小就在都市長大的人來說,語言溝通是一個很大的考驗。

於是她努力的跟老人家們學習台語,一段時間后,句子都能聽得懂,雖然她說出口的破台語總讓那些老人家笑得東倒西歪,但她並不在意,畢竟這也算是娛樂了他們。

這裏的人很好,人情味很重,一點小事情都瞞不過任何人的眼跟耳,只要有人需要幫忙,總會有人跑最前頭協助。

漸漸的,她已經愛上這個村子。

三年前,她一個人來到這裏,孤孤單單的,不知道該向誰求助時,剛好看到這家店的老闆在徵求店員,並且提供住宿。

於是她上門應徵,發現毛線店的老闆竟是一名年約八十多歲的老奶奶,大家都叫她金奶奶。

金奶奶有老花眼。戴着一副老花眼鏡,花白的頭髮仍然濃密,老臉上佈滿皺紋,歲月在她臉上刻畫的不只是年齡的增加,眉目間日益增加的慈藹神色更令人忍不住想親近。

年輕時就成了寡婦的金奶奶,並沒有任何子女,一個人靠着這家店過活到現在,她總說她老了,想找個年輕人陪着她度過未來的每一天,於是就刊登了徵人的廣告。

當花彩璽第一眼看到這個八十多歲的老奶奶時,就被她淳樸慈祥的氣息吸引。

微駝的背,圓潤矮小的體態,還有一到冬天就會犯風濕的雙腿,偶爾還會站不起來,必須拿着拐杖蹣跚的走着,不管從哪方面來看,這老人家確實需要有個人陪着,於是她這一待就是三年。

當她帶着絕望的心來到這個地方,從沒有想過會有這麼一天,她的胸口會重新被溫暖。

她已經被這些可愛的老人家溫暖了。

“小璽,你幫我看看,這裏我怎麼老是打不好?”

“好,我看看。”

“這幾天都只看到小璽一個人顧店,阿金怎麼了?”

“奶奶的腳又疼了,站都站不起來,我叫她休息幾天。”

“這麼嚴重呀?去看醫生了沒?”

“等下午店門關了,我要帶她去市區看醫生。”

冬天到了,這幾天金奶奶身體不好,老是喊腳痛,這回比以前更嚴重的樣子,幾乎站不起來,於是花彩璽等下午關店門以後,打算帶着金奶奶到市區的醫院一趟。

“這樣也好。阿金有你陪着真好,不然她一個人又沒有小孩可以依靠,要是發生什麼意外,可沒有人會發現呢!我說小璽啊,你也快三十歲了,要不要考慮村長他兒子啊?他不只一次跟我說對你有好感,你也可以考慮看看……”

“好了,玉枝奶奶,我早就說過我現在還不想結婚,我想陪着金奶奶就好。”

“話可不能這麼說,女孩子年紀越大越嫁不出去。你現在的年紀在我們那個年代,早就已經是好幾個孩子的媽了,你可別把自己放太久,到最後可是沒有男人會要喔!”

“沒有人要也沒關係啊!”花彩璽淡淡一笑,撒嬌道:“你們這些爺爺奶奶不嫌棄我,我就很滿足了。”

她的心,早就被那個男人踐踏的碎裂成片,連帶期待婚姻的那份心情也跟着消失了。

她現在只想跟這些可愛的老人家,一起度過未來的每一天。

“奶奶,你在這裏等一下,我先去挂號。”

“好,我會乖乖的在這裏等。”金奶奶露出慈藹的笑容,蒼老的手愛憐的摸了摸花彩璽的臉頰。

想她活了八十多歲,數十年來都是孤孤單單一個人,晚年能夠有這麼貼心又孝順的女孩子陪伴,金奶奶就很感動。

“奶奶,我先去挂號啦!等等你要摸,我再讓你摸個夠。”

花彩璽笑笑的拿下那隻蒼老的手,將坐在輪椅上的金奶奶推到柱子邊,並將輪椅的煞車拉好,才放心的拿着健保卡去櫃枱挂號。

排隊等了約莫五分鐘,花彩璽終於掛好號,拿着診間叫號單回到金奶奶身邊。

“是掛幾號?”金奶奶好奇的問。

“唔,有點久耶,是五十一號。”花彩璽噘起小嘴,看了看手錶不過才七點十分,門診時間也才開始十分鐘。

本來以為提早出發可以掛到前面的號碼,但看來還得要等上好一陣子才能輪到。

“沒關係,我們先去附近晃晃,我肚子也餓了。”金奶奶撫了撫唱着空城計的胃,從鄉下坐計程車到市區,花了她們不少時間,晚餐都還沒吃呢!

花彩璽點點頭,推着金奶奶到醫院附近的商店逛逛,買了個便當與一塊麵包后,一老一少便在醫院大門旁的樹不用起晚餐。

花彩璽坐在一旁的大理石上,享受着初冬涼涼的天氣,嘴裏咬着剛出爐的蒜味麵包,鹹鹹甜甜的味道令她愛不釋手。

“小璽,這塊肉給你吃。”

打開便當盒,金奶奶看到一塊鹵得香噴噴的肉,想到自己有高血壓,醫生有交代不能亂吃。

“不要啦,奶奶你吃就好。”

“醫生說我有高血壓,不能吃肉。”

“不是啦,醫生是說肥肉跟油炸過的肉不能吃,這是我特地挑選鹵的瘦肉。”她可是在自助餐店選了好久,才選到這塊最不肥的滷肉。

“哎!你這孩子怎麼老是說不聽,反正我就是不要吃啦!”老人家脾氣一來誰也勸不了,乾脆把整塊肉丟到花彩璽吃到一半的蒜味麵包上頭,才滿意的開始享用晚餐。

花彩璽搔搔頭,無奈的看着橫躺在麵包上的滷肉,實在是拗不過她老人家。

吃了幾口白飯和青菜,金奶奶才又說:“你太瘦了,不多吃點不行。還有,以後不要再只吃麵包當晚餐了。”

老人家的關心總是在最後才說出口,花彩璽感動的望着低頭緩慢的吃着晚餐的金奶奶,胸口因老人家的關懷而溫熱着。

她動容的一把抱住金奶奶,嚇得老人家才剛含進嘴裏的飯差點噴出來。

“你這孩子,差點嚇死我了!”金奶奶拍拍驚魂未定的胸口,瞪了眼花彩璽。

“奶奶,你這麼關心我,會讓我越來越愛你喔!”花彩璽才不管金奶奶瞪着老眼,撒嬌的捧着老奶奶圓潤的老臉,用力的親下去。

“哎,你這孩子怎麼、怎麼這麼亂來……我還要吃飯呢!”老人家老臉漲紅,被年輕人發現自己的心思,還有亂吃豆腐的時候還是會很害羞的。

“你這麼可愛,我要親很多下才可以。”花彩璽又捏又親。

“哎呀!你這孩子真是的,我還要吃飯……”金奶奶敵不過年輕人的力氣,慘遭非禮。

“呵呵……”

安仲明以為自己眼花了,用力揉揉雙眼再睜開,眉毛不敢相信的攏起。

上帝,是他眼花看錯了嗎?還是他工作過度操勞到已經出現幻覺了?

那個、那個——在樹下跟一名老人家玩得超級開心的女子,會是那個把他的老闆搞到跟和尚沒兩樣,把他這位對莫特森集團鞠躬盡瘁的好員工壓榨得不像話,被操得幾乎快變成人干,害他沒有時間跟親愛的寶貝步入禮堂的那個花彩璽嗎?

“上帝保佑。”希望她的出現,可以解救幾乎陷入黑暗人格邊緣的老闆大人。

他拿起手機轉成照相功能,調整焦距,朝那個“疑似”花彩璽的女子,連續拍了幾張照片。

“我可不想再浪費任何時間,我今年一定要跟我的寶貝結婚!希望上帝能聽見我的祈求啊……”安仲明只差沒咬着手帕,淚汪汪跪着對天祈求。

俗話說上司都喜歡做事聰明又能幹的好下屬,不需要多浪費口水,就能看到符合期望的作品自動呈現在眼前。

於是安仲明確認每張照片都有清楚的拍到女子的臉,並且撥了通電話,要徵信社去調查花彩璽這三年來的去向,若那女子確實是花彩璽的話,他就能將這個消息呈上去給老闆大人啦。

聯絡好一切后,安仲明又看了樹下那個女子一眼,心底升起一股罪惡感。

“我說花小姐,你可別怪我把你的行蹤透露給老闆知道,誰教你當初一聲不響的跑掉,害我家老闆變成大怪獸,天天虐待我們這些可憐的員工,甚至到現在我還不能跟我的小親親結婚,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你可別怨我啊!”

被罪惡感給激起的同情心,差點讓安仲明心軟,但他可不想再活在每天都工作到不知今夕是何夕的可怕日子,於是他只能祈求上帝能諒解他的自私,再帶着歉意的看了眼那女子,才踩下油門離去。

瞪着躺在桌面上的牛皮紙袋,裏頭的文件已經被取出,藍眸微微眯起,男人神色陰鷙的瞪着照片里笑得燦爛的女子。

銳利的雙眸掃向站在辦公桌旁的安仲明,他冷冷的開口,“你什麼時候發現她的?”

“上禮拜四,去簽合約的路上碰巧遇到的。”

薩森。莫特森視線回到照片上,笑靨如花的女子,跟記憶中那張倔強且憂愁的小臉有些許的差異,似乎快樂很多。

原來她是帶着堅定的決心離開他的世界,走得那麼堅決且不留痕迹,讓他一個人在回憶中載浮載沉。

他以為她會很樂意與他共度接下來的每一天,但當她毫不猶豫的離去時,他才發現一切是他想得太美好。

安仲明曾告訴他,他太輕忽一個女人的決心有多強烈,若是讓她傷透了心,要讓她回頭絕對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當他自以為是的提出將交易延續下去,她激烈的反抗與拒絕,確實有讓他大男人的心態被看扁,於是他霸道的不願聽她的話,態意的欺侮她,甚至不曾對她說過一句溫情的話。

她的離去對他造成不小的震撼,曾經以為在麗莎背叛他以後,不會再為任何女人跳動的心,竟然自有意識似的,一再渴望花彩璽的歸來。

這也是第一次,他期待着已經離去的女人能夠再回頭。

“我看到花小姐好像過得很開心,她現在住在鄉下,跟一位老奶奶住在一起,每天都在老奶奶開的毛線專賣店裏幫忙,日子過得還挺不錯的……”

安仲明偷偷瞧了眼老闆神色複雜的臉龐,忍不住碎碎念了幾句,暗示他最好放過花彩璽,別再去糾纏人家。

唉!他的心態也真矛盾,明明是他把花彩璽這些年來的資料挖出來給老闆,為的就是能夠有假期可以跟他的寶貝結婚,但心底卻又對花彩璽有濃濃的歉疚。

其實當初他聽到老闆跟花彩璽有一腿時,他也嚇了一跳,以為花彩璽也是拜金的女人,但在她悄悄離去以後,他才從喝醉酒的老闆嘴裏得知,她竟然是為了守護雙親留給她的房子,不得不委屈自己成為老闆的情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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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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